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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一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xx〕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xx〕1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号)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为了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本方案适用于青岛市崂山区西韩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教师的日常表现,为每一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参照《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内容(正面清单)》和《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考核标准。(附件1、附件2)。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的指导与审核;对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共9人,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民主推选产生,不低于考核小组人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三)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学校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对于小学低年级教师,应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
(二)对照《负面清单》,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三)公示备案。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一)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四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文档为doc格式。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五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保教保育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制定多元化评价机制,为教师奖金和竞争上岗提供科学依据,把幼儿园引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评范围:本园全体教师。
三、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师德修养(10分)。
每期期末学校组织全园教职工对每位教师思想素养、工作责任心进行民主测评,其中领导测评占40%,同事测评占40%,家长测评占20%,有下列情况的,在测评基础上扣分。
(1)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上级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该项记0分。
(2)上班时间做无关保育保教工作,影响工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
(3)因个人言行不当破坏领导与同志、同事之间关系,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该项扣2分。
(4)不能做到为人师表,语言、行为、穿着在幼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节一次扣1-5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该项记0分;。
(6)私自接收幼儿,截留应上交的费用,除收缴费用外,并一例扣10分。
(8)非法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和xx活动者该项记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9)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学校视其情节扣分。
(二)出勤(30分)。
全体教职工要遵守学校考勤纪律:做到全勤者记满分;婚、丧、产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请假半天以内由业务园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批准后并安排好时间内的工作方可离岗。
具体要求如下:
(1)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写清工作代理人。每期请事假累计3天内记满勤。超过3天,事假每天扣本人平均工资的8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病假时间一学期累计6天内不扣工资,病假扣量化积分的分值为事假的一半,若累计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扣本人日平均工资6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
(2)学校不定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一次扣1分,扣10元,校长查岗与中层领导查岗记录不相符,若有马虎不认真或舞弊行为并追究中层领导责任。
(3)上午在园时间7:50――11:00,下午在园时间1:50――5:00,时间段内不得早退和迟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积分0.5分,旷课一次扣积分10分,若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则追究该教师责任。考勤登记情况如与领导查岗结果不符的,除扣该老师5分外,再扣业务园长5分。
(4)上课、会议等集会,一次不到扣3分,迟到、早退视其情况扣0.5――3分。严禁带小孩,发现一次扣0.5分。
(5)临时中心工作不准请假,若情况特殊必须请假,每天扣20元.
(三)常规教学管理(40分)。
1、计划及备课认真规范填写学期工作计划及周活动安排,活动内容安排合理、实用,并能认真落实在教学过程中按要求分ab两档,a档比例占30%,a档记10分,b档记8分。
2、上课(30分):在课堂教学中应充分体现课堂教学平等性、互动性、全面性和差异性的要求。注意培养幼儿自主合作、探究和创新能力。按课程表和各班作息时间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和上下课。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年级管理,规范任课教师日常行为,增强教师纪律观念与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与教学成绩,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由年级具体落实,学期结束报教务处存档。
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模、晋级、绩效津贴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
计划与总结。
1、未按要求拟定上交教学计划者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交工作总结者扣10分。
3、未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者扣5分。
集体备课。
4、周四集体备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5、中心发言人不按要求撰写并上交教研记录,每次扣10分。
上课与辅导。
6、未经年级组批准调课或调换辅导,调换双方每人每节扣5分。
7、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每发现一次扣5分。
8、上课接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5分。
9、无故旷课,每节扣10分。
10、教师喝酒上课,发现一次扣5分。
教案与作业。
11、教师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0分,教案书写不规范扣5分。
12、学生作业了草扣5分,错题不更正扣5分。
13、不布置作业扣10分,不按要求批改作业扣5分。
14、作业缺交1人扣2分。
听课交流。
15、40岁以下(不含40岁)教师每周至少听2节课,40岁以上(含40岁)每周至少听1节课,按规定每少听一节扣5分。
16、年级临时组织的听课、讲课活动,不服从安排扣5分。
监考与改卷。
17、监考迟到、早退、脱岗、阅看书报杂志、试卷错装、漏装、倒装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扣5分。
18、改卷不负责任,合分不仔细认真,造成重大失误,扣10分。
阅读与实验。
19、不按要求组织阅读课每少一节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20、不按要求上实验课,每少一次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文化交流。
22、书写广场书写不认真扣5分,不书写扣10分。
活动与会议。
23、学校、年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坐班与签到。
周一至周五实行弹性坐班,原则上坐班时间为本晌第一节课至最后一节课,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上课铃响后可下班,需提前离校须打招呼。
24、周一至周五无故不上班(休息日除外)扣10分。
25、不签到者扣5分,代签及被代签者扣10分。
26、在学校抽烟,发现一次扣5分。
27、下班后不关空调、电扇、电棒、电视、不锁门扣5分。
学生评教。
28、某教师评教得分=(50/年级组评教最高分)×某教师评教原始分。
教学成绩。
统计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上线率以本年级最小的一个班的人数为基准。
教师教学平均分为所教班平均分之和除以所教班数。
29、某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某教师教学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30、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0(某教师平均满意率-本学科教师平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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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扣分办法:
2、背后搞小动作,给学校出难题,败坏学校声誉,给学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既说不出一定道理,又不服从领导,每次扣0.1-0.5分。
3、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负责,并每次扣0.1-0.5分。
4、不按规矩办事,被上级点名批评每次扣0.1-0.5分。
5、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6、不服从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师德分不得。
7、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选优评模资格。
(一)、教学过程(21分)。
1、课时量(2分)。
以省定各学科周课时量为标准,达到省定标准课时量记满分。差一节扣0.5分。
2、备课(9分)。
(1)、以学校《教师备课评价标准》为依据,将教师教案各次检查平均分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6分);b级教师六名(5分);其余c级(4分)(多科教案取平均分计算)。
(2)、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课程标准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记满分3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讲课(5分)。
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学校下发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c级(3分)。
(多科目课堂教学取平均分)。
扣分办法:1、逃避公开讲课校级每次扣0.2,乡级以上扣0.5分。2、无故推迟五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教师无故缺课扣0.5分。(如学生发生意外该教师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作业批改(5分)。
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按学校下发的《作业评价标准》为依据,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教师五名(5分);b级教师六名(4分);其余教师c级(3分)。
(没有学生作业的科目,按各科作业平均分50%计算,多科作业取最高)。
(二)、教研活动(9分)。
1、听课评课(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辅导与检查(3分)。
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3、理论学习(3分)。
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分四个等级,a(2.5-3分);b(1.5-2分);c(0.5-1分)d(0-0.2分)。
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
注:个别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三)、教育教学效果(20分)。
计分方法:
(1)、五个教学班以下,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50%以下记15分;75%以下记10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下8分;95%以上5分。
(2)、六个教学班以上,所教科目占25%以下记20分;40%以下记17分;50%以下记15分;65%以下记12分;83%以下记10分;89%以下记8分;20xx行政教师量化考核方案以上记5分。
计算方法:所教科目名次除以总班数乘以100%说明:所教科目都进入统考前三名,取最好成绩计算,否则取平均数计算。
(四)教师业务(5分)。
(1)、试题评比(2分)。
每学期各科任教师都要出1-2套高质量的试题,以反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掌握情况,经教研组评定一等得2分,二等得1分。(抄袭不得分)。
(2)、试卷分析(1分)。
学校组织的考试,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卷面分析,经学校教研组评定一等的1分,二等的0.5分。(不符合实际不得分)。
(3)、批卷质量(1分)。
学校对统一组织的批卷工作进行检查,经抽查批卷无问题得满分,有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4)、监考(1分)。
每学期组织考试,不参加监考工作的不不得分,监考无任何问题的得满分,在监考中有部分环节失误的扣0.5分,出现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扣分办法:
1、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含各类会议)每次扣0.1分。
2、病假。
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人请假时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教导处不做安排,教师要做好工作交接,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急病、重病须由家人代履行请假手续,每月病假累计不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0.2分,超过5天的每天扣0.5分;超过半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病患者视其情节在年终酌轻扣分。
3、事假。
确有他人无法替代的重要事务,可请事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校长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写请假条,自己将课务请有关老师代上,做好工作交接的,批准后报教导处备案。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出发前到校长室备案,并填写好课务安排表交教导处,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天扣0.5分,超过3天,每天扣1分;一学期事假累计达10天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的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2分,半天1分;旷课一节扣0.2分,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本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还要另外追究有关责任等。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八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第4条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九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钱颐孙大安。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2)课堂引导2分(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佩带校卡1分(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
:促进教师专业有效发展,养成良好的阅读与写作习惯,健康的上网习惯,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目标。
1、专业阅读写作(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类等,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10分)。
1、专业阅读写作完成计划数为60分,根据完成总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少一篇扣减10分,满分8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次得5分,后每多一次加1分,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满分10分。
1、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考核结果在群空间发布,在校干会议上通报。
3、作为学校综合工作考核的子项目。
4、作为学校对教师评优考核的参考。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二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保持温州大学的教师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按照国家教委《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师范各专业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对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为教育实习工作和毕业后的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师范类专业高年级学生(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可由学院参照本方案设定考核项目,自行组织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为顺利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育学院承办,相关学院协办。
为了更好地促进该项工作开展,真正达到提高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目的。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成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科教学法教师以及具有专业能力与指导水平的教师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组成,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教学安排、培训和组织准备工作。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容为三项,分别是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与板书。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教学设计是一个开放动态的过程,是能够充分体现教师创造性教学的“文本”。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行,我国基础教育的教育理念、教学要求、课程目标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学设计必须要顺应这些变化,解决教什么、怎样教的问题,使教学效果最优化。
2、多媒体课件制作。课件是用于实施教学活动的教学软件,它是在一定的学习理论和教学理论的指导下遵循人的认知规律,根据学习目标或教学目标设计的反映某种教学策略和教学内容的计算机软件。
3、说课·板书。说课是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或考评人员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0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程度,驾驭教材和课堂的水平,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同时,说课也是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技巧的体现。
板书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在黑板上用文字、图形、线条、符号等要素再现和突出教学主要内容的活动,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课堂教学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好的板书有助于学生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助于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且能给学生美的熏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板书也是粉笔字和绘画等基本功的体现。考核中要求学生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板书并对板书设计做出必要的说明。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设计1课时(45分钟)的教学方案。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的时间,可以自由调整;
2、考前抽取试题。
多媒体课件制作。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现场制作课件1例,制作平台不限。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说课·板书。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在说课的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现场设计板书,要求15分钟内完成规定内容。
提前一个小时抽取试题。
各学院组织人员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题库。要求上报超过十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的中小学典型课程。
考核成绩由考核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评价详细标准见附件)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25分,课件制作25分,板书和说课5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不合格考生需要进行补考。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育实习时间,提前两个月安排各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需要补考的学生一般安排在实习(含顶岗实习)前二周内。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34号、《关于印发〈姜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姜人【2009】45号)以及姜堰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意见》(姜教发【2009】10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2.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3.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等为依据,向一线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4.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适度拉开差距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属于学校,也不属于任何个人。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规定,从教师的师德、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度发放。
五、考核内容
1.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评估体系、权重考核内容:师德(30%)、教育教学(60%)、教师专业发展(10%)见附表。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张楠、王文华、李祝平、张富平、刘永忠、杨爱红、朱玉桂、华霞、孔祥晚、许冬梅),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
2.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提取的奖励基金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3.学校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提取5%的奖励救助资金,用于奖励在中心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救助生重病又扣发绩效工资的人员。具体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发放。
4.本绩效实施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七、相关问题说明:
1.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不列入学校教职工的考核范围,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
2.教辅人员、后勤人员能服从分工,按时上下班,按时按质、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临时交给的中心工作的由考核小组确定合格及以上等第;否则,视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学校不担课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确定等第。
4.长期病事假人员,按市局有关规定发放;短期的以月为单位计算;其他临时性病事假纳入百分考核。
5.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自评、互评占50%,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5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评分参考)。
6.有关工作量考核的说明:
(1)凡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教师服从分工,能胜任且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均视为满工作量(11.25)。超过平均工作量1课时加0.5分。
(2)教师课时数,以期初分课为准。发现班上无指导老师一次扣0.2分。
(3)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每超过一年增加1课时。
7.有关出勤的说明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等第,不得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上课接打手机;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后果的;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中,发现上课、备课等存在问题影响学校声誉及考核的。)
(2)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6)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7)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服从学校合理分工、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9)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9.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年考核两次。
10.考核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八、其他规定
1.实行本办法后,学校不再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津补贴,不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九、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学校其它的考核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方案有抵触的,一律服从本方案。
姜堰市梅垛中心小学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执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工作规范化、合理化、有序化。按时做好常规教学的检查、考核、分析、评定等工作,及时汇总反馈信息供校长室决策,确保准确无误。
1、协助校长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常规管理,全面安排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建好毕业生挡案。
3、及时掌控全校各类教学的情况,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各类成绩数据。按照各类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方案做好各种考核工作。按照四星级省重点中学的要求确定各年级、各科目的教学质量目标并制订相应措施,以保证完成教学质量目标。
4、负责高中招生工作及高中毕业生工作(含档案整理)。
5、配合教研室共同搞好教师队伍的建设。
6、高质量、高水平地组织好各种考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
1、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基本工作可拿每月基础岗位工资(专职教管人员300元/月,兼职教管人员200元/月)。
2、根据各项考核管理方法,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并准确无误的可拿奖励工资(专职教管人员180元/月,兼职教管人员100元/月),若有差错扣发奖励工资(2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扣发当月奖励工资。
1、根据南京市教研室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教师课程表。
2、如有教师请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课表上课,应及时调课或安排代课,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教师考勤与上课情况检查工作,及时准确登记。依据检查和考勤记录,统计课时,协助核算绩效工资。
4、收集有考查价值的教学资料整理、保存起来或交学校档案室。主要包括:
(1)教师教学常规业务的档案:公开课材料、教案、获奖证书等。
(2)课表、教师任课与教学循环经历、选修课情况表。
1、做好教务处文件资料的收发、转办、归档工作。教学文件(通知、市统考信息及试卷等)有较强的时间性,应及时送至指定的教师和部门。
2、收集整理教师的试卷分析、成绩册,年级组(教研组)的各种成绩统计分析册等各种表册和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并做好成绩分析、上报及归档工作。
3、搞好月考、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如学生问卷发放、学生调查、作业检查,教案收集等评教评学材料。
4、做好学生月考、期中、期末成绩资料的收集、电脑录入、保管工作及统计制表工作。
1、做好学生的高考、小高考报名、入籍等各类表格填写、收费等考务工作。做到报名、分数录入、造册统计、通知的发放正确不误。做好毕业生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的整理工作。
2、学籍和学生档案的管理。新生入学即做学生的学籍登记工作。建立电子学籍和学生的电子档案,提高效率,严访漏登,经仔细核对后打印装订成本,统一放橱内保管,谨防遗失,并制作卡片以便日后查找历届学生学籍。
3、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肄业、入学、离校等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证明、批示等文件应贴附在该生的学籍卡后面,以便日后查验。
4、细致地做好校内及上级部门要求的统计表统计工作,杜绝出错,及时完成。
青年教师考核方案(热门16篇)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劣影响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附件:xx中学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xx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20年度)。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爱国守法15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爱岗敬业15分。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7、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8、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9、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10、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关爱学生20分。
1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不向学生公布名次。
1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13、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埋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严谨治学8分。
15、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
16、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17、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不断创新教学万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18、善于总结、不断积累经验。
(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论文、班主任总结)。
19、按要求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研修活动,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作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20、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团结协作4分。
2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2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1。
2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其他学科的学习。
2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尊重家长8分。
25、主动家访,对本班的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升的家长座谈会。
26、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27、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28、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廉洁从教20分。
29、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0、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31、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
32、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33、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为人师表10分。
34、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35、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36、工作期间不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戏、聊天等,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37、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