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计划书应该具备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量化的目标指标。如果你正在编写一份计划书,这些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一些常用的结构和表达方式。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一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全市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绥芬河市市政府特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奖励在初升高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按xx年全市初升高成绩总排名,经学校审查研究,绥芬河市高级中学决定对刘新等20名同学予以表彰奖励。初升高全市排名1-3名,各奖励3万元;4-10名,各奖励2万元;11-20名,各奖励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希望其他同学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同学们要把成绩和荣誉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学习中去,再创佳绩!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20xx年x月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二
各年级、各班:
在xxx—xxx学年度第一学期,我校涌现出一批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敢于争先,成绩优秀的同学,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同学们奋发进取,争创佳绩,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期中质量检测中成绩优异的高烽燕等35名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望全体学生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优秀奖、进步奖名单:(共计35人)。
xxx。
xxxx年xx月x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三
各村、县派驻单位、学校:
为隆重庆祝第31个教师节,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经研究决定对胡玉芬等6位受县表彰的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陈倩等12位受镇表彰的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的教师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镇广大教育战线工作人员要向他们学习,以教书育人、科教强镇为己任,认真工作,为我镇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xx镇优秀教师名单。
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
xxxx年9月9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四
三、大会议程:
(一)宣布拉萨江苏中学庆祝第29个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开始。
(二)德吉卓嘎副校长宣布颁发拉萨江苏中学20xx年度获奖教师名单并颁奖。
1、第一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葛颖、央珍)。
(1)先进教育工作者(5名):
普布仓决布次仁小德吉马文娟钟玉兵。
(2)优秀党员(4名):
金宗王蕊次仁央洛张树香。
2、第二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加央欧珠、布次仁)优秀班主任(12名):
樊瑜边巴卓嘎尼片扎西德央德吉曲宗强曲加措袁霞阿玛努顿珠。
3、第三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德吉卓嘎、小德吉)。
(1)优秀教师(9)名:
李维林刘嘉卓玛次仁多吉贡布白杨王海燕杨天军刘三仝塔木曲。
(2)优秀骨干教师(2名)。
普布措姆西洛。
4、第四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加央欧珠、次仁央洛)。
(1)师德标兵(6名):
拉巴卓玛多不庆罗旦边巴普赤边巴卓嘎旺修。
(2)优秀后勤工作者(5名):
中德吉旦巴格桑曲珍王伟大曲珍。
5、第五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德吉卓嘎、昌决)。
拉萨江苏中学20xx年第xx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奖指导教师:
次仁措姆边巴普次赵建媛小德吉。
6、第六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葛颖、钟玉兵)。
三等奖:郭心强次吉格桑卓嘎刘俏布益西朗杰卓嘎。
7、第七批上台颁奖教师名单:(颁奖:葛颖、德吉卓嘎)教学成果奖:
(1)获20xx年中考成绩突出的教师(7名):
布次仁措姆德吉卓嘎加措巴央西洛巴顿。
(2)优秀教学进步奖(2名):
扎西央宗马生芳。
(3)校级优秀说课奖(1名):郭心强。
(三)优秀教师代表发言:刘嘉。
(四)党支部副书记、学校校长发言:葛颖。
(五)请学生代表为老师敬献哈达、全体获奖老师合影留念。
(六)宣布拉萨江苏中学庆祝第29个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到此结束。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五
这一年9月10日是我国第__个教师节,做好这一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工作,对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依法执教,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热度,主动推进教育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教育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__年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教师节主题。
这一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祖国的未来与人民教师的使命”,教师节的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爱国主义和师德师风教育进行。要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__周年、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县教育事业的伟大成就;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充分展示人民教师的丰功伟绩和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神采飞扬,掀起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热潮;要全面倡导尊师重教的优良社会风尚,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省级教育强县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__周年。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教师节主题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师德教育活动要与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习实践___活动相结合。在师德教育活动中要通过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使广大教师全面了解和践行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小学中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优秀教师为榜样,做到“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全面提高师德素养,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开展教师节表彰奖励活动。教师节期间,县教育局将对20__—20__学年度县“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进行表彰,隆重庆祝20__年教师节。各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相应的表彰奖励和庆祝活动。
(三)开展先进典范宣传活动。教师节期间,县教育局将组织“师德标兵”巡回报告团开展巡回报告活动,推出一批模范教师典范,并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他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不求回报的奉献、教书育人的崇高精神和突出贡献,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期间,各校要对本校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离退休老教师和特困教师开展慰问活动。
(五)组织开展教室领导工作研讨活动。最近,教育部印发了《小学中学教室领导工作规定》,各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室领导研讨活动,认真学习《小学中学教室领导工作规定》,组织优秀教室领导介绍经验,提高教室领导的育人能力,落实教室领导的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节庆祝活动,本着“隆重、务实、简朴”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活动突出时代性、社会性和广泛性,保证教师节主题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和大力提高教师工资,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要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给予更多支持,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联系和配合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不遗余力的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先进典范,尤其是宣传农村小学中学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教师节活动和经常性的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优良氛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庆祝教师节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六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评选原则:^v^评优评先^v^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具体评选方式见下文。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第四条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七
一年来,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隆重庆祝第30个教师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庆化学校等26个“全市先进集体”、窦兴文等2名“全市功勋校长”、田巧荣等9名“全市功勋班主任”、陈丽娟等53名“全市教育名师”、段兰峰等11名“全市模范校长”、李波等47名“全市模范班主任”、安永建等95名“全市模范教师”、苟永刚等15名“全市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发扬热爱教育、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激发和带动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要求,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关心教师生活,尊重教师劳动,支持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教师自我发展,在全市上下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八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xx学年,全校学生在“创优评优”活动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在专业学习和各类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林学院2009级林学本科班等16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刘洋等89名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称号;授予马淑梅等450名学生“三好学生”称号;授予邓玮等83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张贺等184名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
学校号召全校各班级和广大同学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帮助其他集体和个人不断进步,为大力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xx—xx学年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20xx年x月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会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提出一些意见。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表彰奖励意见,供大家参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发〔20xx〕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版块,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xx年4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行政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有效发挥行政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全省人民为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努力工作、建功立业。(二)基本原则。行政表彰奖励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奖励项目本意见所指行政表彰奖励包括:省人民政府奖励、部门奖励和公务员奖励。(一)省人民政府奖励。是指省人民政府实施的、用于表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二)部门奖励。主要指省政府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本系统内开展的、以本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的行政奖励。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设置一项本系统综合性奖励,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表彰,表彰周期一般为3—5年。部门奖励一般冠以“全省××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称号。(三)公务员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此外,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确需省人民政府表扬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对跨系统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可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表彰活动。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表扬和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均不视为行政表彰奖励,不享受政府行政奖励相关待遇。完成与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目标。
责任书。
按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实施奖励不列入行政表彰奖励。
三、省人民政府奖励的条件凡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表彰奖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要求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二)国务院已经开展的奖励,需要省人民政府比照进行的;(三)涉及民族团结、军政关系等,不便以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名义进行奖励的;(四)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关系全局性重要工作、中心工作、重大事项或国家、省重点工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中,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社会积极影响,确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四、奖励对象及数量行政奖励应面向基层,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领域倾斜,向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从严控制奖励对象的数量。(一)省人民政府奖励对象。省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综合评选每5年开展1次。省先进集体数量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县处级单位不得超过受奖励单位的20%;省劳动模范、省先进工作者不超过全省人口总数的十万分之一,其中工人、农民不少于受奖励总人数的50%,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奖励比例不得超过8%,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12%。其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常设政府奖励项目,奖励对象按照批准的数量执行。省人民政府给予的即时表彰奖励,奖励对象数量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具体数量由省人民政府确定。(二)部门奖励对象。先进集体最多不超过50个,县处级单位不超过受奖励单位的20%。系统总人数在4万以内的,奖励人数控制在本系统总人数3‰以内;超过4万人的,掌握在2‰以内,最多不超过150人;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奖励比例不得超过受奖励总人数的8%,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2%。(三)其他奖励对象。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通报表扬、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跨系统奖励,先进集体的比例控制在参评单位数的10%以内,先进个人的比例控制在参评人数的5%以内。参评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奖励项目,奖励比例适当降低。
五、主要程序(一)省人民政府奖励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奖励。
工作方案。
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开展;将推荐人选在工作单位公示;逐级推荐上报;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对拟奖对象按规定征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批机关批准后予以公布。省政府认为确有必要开展行政表彰奖励的可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二)申请开展部门奖励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并由申办部门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三)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和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初审意见并牵头召开奖励项目审核联席会议实行集中审核按批次定期集中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后省政府不直接研究各部门上报的表彰奖励项目申请。(四)申请以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表彰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准。(五)因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需要即时奖励的可采取一事一报办法审批。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送省政府办公厅复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六、有关要求(一)加强协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奖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负责行政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及时拟定行政奖励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项目审核、对象审核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行政表彰范围、对象和数量。厅级以上单位、厅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行政表彰奖励评选。确需参加的须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凡受到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不得参加评选。对同一事迹的集体或个人上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下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不再重复奖励。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表彰奖励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表彰奖励。
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全县人民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升级提速、跨越赶超,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表彰奖励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本意见所指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县委表彰奖励,县政府表彰奖励,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县级部门表彰奖励和公务员奖表彰励。
(一)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
1、经县委会研究确定由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项目。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单位奖励;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对年度内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奖励;承办市级以上现场会或在市级以上介绍经验的奖励;纳税大户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奖励。
3、重点工作表彰奖励。列入考核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
4、特殊表彰奖励。特殊表彰奖励是县委、县政府对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环境、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1、县委表彰奖励。指县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全县党委系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2、县政府表彰奖励。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表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三)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指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决定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四)部门表彰奖励。指县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本系统内开展的、以本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
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限设置一项本系统综合性奖励。部门奖励一般冠以“全县××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称号。
(五)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应开展的表彰奖励。
对于一般性工作成绩突出,确需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对跨系统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一般在重点工作奖评中实施奖励,未列入的可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扬和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均不发放奖金奖励,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一定分值。
对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指标责任单位的奖励,实行单列奖励,并与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相挂钩。
(一)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2、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展的表彰奖励,需要县委、县政府比照进行的;。
4、涉及民族团结、军地关系等,不便以县级部门或者其他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6、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中,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社会积极影响,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二)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申报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综合评比中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2、在全省性综合评比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3、在全省县域经济评比中单项指标取得前三名的或承办市考指标取得前三名的;。
4、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及时表彰的。
表彰奖励应面向基层,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从严控制奖励对象和数量。
1、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严格控制各类县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综合评选,先进单位不得超过参评单位的10%;先进工作者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先进集体奖励标准为20xx元/个,先进个人为300元/人。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重点工作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年度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二)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
以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跨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的比例控制在参评单位数的10%以内,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以工作业务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数量根据参评单位的多少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2%,原则上不超过15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实施表彰奖励。
特殊表彰奖励数量和标准由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五、主要程序。
1、除目标责任考核奖励以外的表彰奖励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奖励方案,经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2、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按照目标考核工作有关办法执行。
3、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二)以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表彰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提交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批准。
(三)部门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党委(党组)会研究实施奖励。
(四)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推荐国家(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含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接到表彰奖励通知后,应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程序进行推荐。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办、政府办牵头,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考核办参加,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表彰范围、对象和数量。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安监、环保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个人的,主管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受到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对同一事迹的集体或个人,上级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表彰奖励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表彰奖励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凡经审定列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和公务员表彰奖励范围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部门表彰奖励资金从经费中解决。对公务员实施表彰奖励所需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规定以及有关标准执行。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特殊情况经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工作程序,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武功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发〔20xx〕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版块,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xx年4月28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一
××××(主送单位):
××××××(表彰奖励对象的先进事迹)。××××××(产生的积极影响和表现出的精神)。为了××××××(目的),根据××××××(依据),经××××研究,决定对×××(集体或个人)等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号召向先进学习,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印章)。
xxx。
xxxx年xx月x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二
各行政村、机关单位:
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有效地推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全镇各项事业的热情,镇党委、政府决定,对xx党支部等8个先进集体、等4个先进单位、等3个先进企业、等22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镇党委、政府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单位和个人要继续保持争先进位的锐气,以更高的标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勇当加快发展的排头兵。同时,希望其他行政村、机关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正视不足,寻找差距,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造新的业绩,为建设富裕、平安、绿色、文明、和谐的幸福清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清水镇获奖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中共清水镇委员会清水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全县人民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升级提速、跨越赶超,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表彰奖励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本意见所指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县委表彰奖励,县政府表彰奖励,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县级部门表彰奖励和公务员奖表彰励。
(一)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
1、经县委会研究确定由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项目。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单位奖励;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对年度内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奖励;承办市级以上现场会或在市级以上介绍经验的奖励;纳税大户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奖励。
3、重点工作表彰奖励。列入考核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
4、特殊表彰奖励。特殊表彰奖励是县委、县政府对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环境、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1、县委表彰奖励。指县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全县党委系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2、县政府表彰奖励。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表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三)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指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决定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四)部门表彰奖励。指县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本系统内开展的、以本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
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限设置一项本系统综合性奖励。部门奖励一般冠以“全县××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称号。
(五)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应开展的表彰奖励。
对于一般性工作成绩突出,确需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对跨系统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一般在重点工作奖评中实施奖励,未列入的可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扬和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均不发放奖金奖励,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一定分值。
对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指标责任单位的奖励,实行单列奖励,并与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相挂钩。
(一)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2、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展的表彰奖励,需要县委、县政府比照进行的;。
4、涉及民族团结、军地关系等,不便以县级部门或者其他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6、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中,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社会积极影响,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二)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申报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综合评比中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2、在全省性综合评比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3、在全省县域经济评比中单项指标取得前三名的或承办市考指标取得前三名的;。
4、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及时表彰的。
表彰奖励应面向基层,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从严控制奖励对象和数量。
1、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严格控制各类县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综合评选,先进单位不得超过参评单位的10%;先进工作者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先进集体奖励标准为20xx元/个,先进个人为300元/人。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重点工作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年度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二)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
以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跨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的比例控制在参评单位数的10%以内,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以工作业务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数量根据参评单位的多少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2%,原则上不超过15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实施表彰奖励。
特殊表彰奖励数量和标准由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五、主要程序。
1、除目标责任考核奖励以外的表彰奖励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奖励方案,经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2、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按照目标考核工作有关办法执行。
3、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二)以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表彰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提交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批准。
(三)部门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党委(党组)会研究实施奖励。
(四)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推荐国家(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含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接到表彰奖励通知后,应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程序进行推荐。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办、政府办牵头,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考核办参加,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表彰范围、对象和数量。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安监、环保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个人的,主管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受到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对同一事迹的集体或个人,上级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表彰奖励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表彰奖励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凡经审定列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和公务员表彰奖励范围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部门表彰奖励资金从经费中解决。对公务员实施表彰奖励所需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规定以及有关标准执行。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特殊情况经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工作程序,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武功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四
为了规范表彰奖励工作,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出台了表彰奖励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为了规范表彰奖励工作,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表彰奖励,适用本条例。
(一)以德为先,突出功绩导向;。
(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
国务院开展表彰奖励,一般由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国务院决定。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实行项目管理,项目的设立、调整等,须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设立和开展相应的表彰奖励项目。
严格控制表彰数量,国务院各部门表彰奖励计划应事前报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审核。
表彰奖励采取定期开展的方式,周期一般为五年。对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应当面向基层一线,表彰名额应当少而精。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个人名额一般按不超过评选对象数量的万分之一确定,集体名额一般按不超过评选对象数量的千分之一确定。
对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可根据其行业、单位、职业或者事迹特点授予荣誉称号。具体名称应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相区别。
国务院对事迹特别突出、堪称楷模的个人和集体,可采取提名方式授予荣誉称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维护社会安定,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节约资源能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平凡工作岗位甘于奉献、辛勤劳动,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国务院表彰奖励的推荐评选,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提出表彰奖励。
工作方案。
报国务院批准。
(二)有关单位对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逐级上报。
(三)经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等初审同意后,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组织公示。省级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四)国务院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组织复审,并在全国公示。
(五)国务院审定并发布表彰决定。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时可参考上述推荐评选程序,制定具体办法。
对表彰奖励获得者颁发奖章、奖牌或证书等,可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表彰奖励获得者按规定享受相应政治、工作、生活等待遇。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获得者关心和帮助,开展走访慰问、培训交流、休假疗养等活动,邀请其参加庆典和重大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困难帮扶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表彰奖励获得者,及时予以帮扶。
表彰奖励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荣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表彰奖励的声誉。
表彰奖励获得者应当妥善保管奖章或者奖牌及证书,获得者去世的可由其继承人或者指定人保存,或者交由国家收存,任何人不得出售、出租或者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应撤销其表彰奖励。
对被撤销表彰奖励的个人,应当收回其奖章和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对被撤销的集体,收回其奖牌和证书。
国务院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个人颁发纪念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经批准后也可颁发纪念章。纪念章是荣誉性纪念。
生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士,本条例施行后去世的,可予以追授。
对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等,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对擅自举办表彰奖励活动或者借表彰奖励活动收取费用的,以及在表彰奖励工作中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表彰奖励,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例自20xx年月日实施。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五
各年级、各班:
在—x学年度第一学期,我校涌现出一批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敢于争先,成绩优秀的同学,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同学们奋发进取,争创佳绩,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期中质量检测中成绩优异的高烽燕等35名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望全体学生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附优秀奖、进步奖名单:(共计35人)。
x年xx月xx日。
精选奖励表彰方案(模板16篇)篇十六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娄祥武等13名运动员代表安徽省参赛,取得了3金1银1铜共5枚奖牌,位列全省第一,为安徽省取得全运会历史最好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娄祥武“芜湖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周吕鑫、吴莎和娄祥武主教练孙岸“芜湖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对以上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25万元。
二、给予获得银牌的运动员周吕鑫奖励人民币8万元。
三、给予获得铜牌的运动员娄祥武、主教练孙岸各奖励人民币4万元。
四、给予对培养输送运动员作出突出贡献的芜湖市体育局、芜湖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授予芜湖市青少年体育学校“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为培养输送运动员作出贡献的芜湖市一中、狮子山小学、环西小学“竞技体育贡献奖”荣誉称号。
五、按照实际支付有突出贡献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20%标准,核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我市参加本次全运会的其他运动员、为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输送该运动员的单位和在输送单位培养该运动员的教练员。
希望我市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勇攀高峰,再创佳绩,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体育强市而努力奋斗!
x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