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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一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因出租房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新区管建〔〕8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大厂建设总体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出租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三是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四是涉出租房屋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月一5月上旬)。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台账详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6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8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强化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隐患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综治办:负责牵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科:对街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予以整治,积极配合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物业部门配合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摸排。
安监办: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
司法所:负责指导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宣传解释,指导、监督做好涉出租房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各社区: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社区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大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形成排查整治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综合施策。要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要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强化督查机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月和季度对社区的考核中。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4、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和社区要注重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和整改工作台账。要加强情况报送,每周一以表格的形式汇报上周的工作成效,各部门和社区建立联络员机制,对阶段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效及时报送。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二
我县已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xx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房屋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南城县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为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1、由于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房屋且鉴定为c、d级房屋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2、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5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落实各村(居)农村房屋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关口”。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各村(居)委员会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各村(居)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镇国土城建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分镇、村两级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各村(居)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于20xx年12月7日前,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自20xx年12月起,每月10号和24号分别报送一次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各村(居)委员会具体负责排查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镇属各部门落实好具体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和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社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国土城建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利办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社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qq群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及所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和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统计摸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辖区内房屋责任主体及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等。(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排查重点。统筹街道、村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人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重点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坚持“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督办推进。各街道、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排查。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四)强化监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xxx、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大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截止12月底,我县共排查农村房屋1364户,其中经营性农房1081户,全县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15户(其中卓筒井镇7户、蓬莱镇5户、河边镇1户、隆盛镇1户、盐井街道1户)。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开展了全覆盖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卓筒井镇潘代春d级、钱林兴c级,蓬莱镇尹献祥c级、陈云喜c级,隆盛镇熊华高c级,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
1月13日县政府下发《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大府办函〔2021〕4号),要求扎实开展“回头看”、“立即改”工作,对于前期漏排的立即开展排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应排尽排,确保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到户。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及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全覆盖鉴定,以第三方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制定《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房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样表附后),并组织专人逐户督查整改进度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推进的时间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鉴定为危房的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督查镇(街道)落实整改。
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开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更加快速推进。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建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山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由分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街道、村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推进会,邀请市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测站专家组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页、“大喇叭小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彩页20xx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
突出重点,对照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分类处置、动态销号,从严从实整治问题隐患。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建筑建立台账,进行存档。对鉴定为c、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张贴封条,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对c级能够加固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c级房屋建筑和d级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未鉴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建筑,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确定安全性等级。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告知书4个,组织人员撤离4户,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1处。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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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九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标准,全面部署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建立工作台账,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各单位要结合深化“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工作以社区(居)为基本单元,统一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实现不漏房、不漏人。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出租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具体部署和安排;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司法所及各社区(居)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司法所负责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集中整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具体岗位,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格的问责、追责。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一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二
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xx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公园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力度,加强消防基础建设,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确保了20xx年全区园林系统的消防安全稳定。现将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全区园林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调整xx区园林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忠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蔡颖副局长、吴汛舟科长、柳琛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园林局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园林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区属公园;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一)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台帐的检查
1、成立了区属公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2、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人抓;
3、设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责任,做到处处有人管;
4、制订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5、做好内业资料存档,做好详细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隐患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形成闭合管理。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全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消防安全“不放心”单位(场所)汇总表、福州市a级旅游景区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表。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组织对公园内的绿化带、卫生间、公共设施、商家、建筑物进行仔细认真的安全排查工作,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全,有无过期与坏损,以及商家的用水用电检查,包括商家的消防水泵房、给水管道、储水设施检查、防烟排烟系统检查、灭火器检查、消防控制室检查、防火分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同时要求商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不得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提升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水平。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2、在台风、暴雨等各种自然灾害来临前,工作人员和公园电工队伍等人员对区属公园内路灯、灯箱、景观灯、高压配电房、管理房、厕所等用电、供电设备进行全面巡检工作,对路灯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对线路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公园用电供电正常运行。
3、绿化管理科加强对区管绿地及绿化景观工程的巡查,及时发现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今年我局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认真开展群防群治,持续提升园区防控火灾能力
1、我局利用区属公园园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在公园重点地段悬挂警示牌,强调园内严禁明火、抽烟及携带火种入园。20xx年10月,在区消防大队的指导下,我局通过景观提升、造型小品、宣传栏制作、现场模拟体验、彩绘等多种方式在牛岗山儿童乐园打造全省第一个户外消防主题公园,传播消防安全常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3、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位干部员工普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懂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4、加强区属公园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处理涉及园区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
20xx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执〔xx〕14号)要求,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进一步强化我校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按照教育局文件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火灾隐患,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动态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5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陈校长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并在行政会议、教师大会上进行工作布置。
2、开展全面排查,以教学楼为单元,逐一明确责任人员,逐个楼层开展排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梳理没有纳入监管视线的区域和场所,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消除消防栓损坏、灭火器喷雾剂过期、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堵塞等火灾隐患。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火灾隐患的,每月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1—2次的排查,对学校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彻底负起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4、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排查长效措施,明确岗位任务,落实管理职责,努力实现校园“零火灾”的目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5、利用早会、班会、宣传栏等,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6、假日期间,由学校行政带队值班,加强节日火灾安全隐患的检查,确保节假日校园的安全。
7、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学校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四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文峰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峰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李渝淼副区长为指挥长的文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宝莲寺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6月22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7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107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51座,非自建房3020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人员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各类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五
为了迎接卫生厅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工作,配合地区卫生系统火灾隐患工作,根据[20xx]68号《转发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防火灾隐患,提高公共安全水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我院开展年底全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我院于20xx年12乐十五日成立了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科室普查整治工作及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了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开展人民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落实追究到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及消防安全重点科室,督促各科室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发现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科室和人员,现场批评,限期责令整改。并在医院印发的字[20xx]68号文件里明确规定: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各科室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加强自查力度。各科室深知火灾的破坏性,在不耽误医疗工作的同时,由科室相应人员组成专门普查小组,加强普查力度,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当前存在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普查,加强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消除。
(三)及时上报普查结果整改措施。各科室于12月19日前上报整改措施,对普查整治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无重大问题存在。
按照卫生局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医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建筑、场所、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此次排查的重点是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等方面,详细如下:
1、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经检查消火栓压力充足、配件齐全,灭火器数量、型号均达到标准。
2、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经过普查整改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现均无封堵、分隔、占用、锁闭现象,应急照明全可正常运行。
3、区域方面:在领导小组的监督和督办下,药品库房、一次性耗材存储点、配电室、锅炉房、食堂、集体职工宿舍、供应室、住院部、氧气房、医疗废物焚烧炉等建筑群可存在火患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医疗安全创造了优良环境。
4、设备方面:对电路、电器、120急救车、夜间照明灯线路等进行了自检和维修,目前均无火灾隐患。
医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作用,确保了我院火灾普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为医疗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六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热门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通用17篇)篇十七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xx〕2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质安〔20xx〕208号)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房居住安全。
长垣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长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长垣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