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和理解,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和可执行性。掌握了合同协议的基本要素和编写技巧,您就可以自信地起草一份完美的合同了。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一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持有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协议,以便日后遵守执行。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二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人或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受托人或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a、乙、丙方均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邦公司”)员工;
c、乙、丙方均为甲方股东,其中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为隐名股东,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为显名股东。
基于上述,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丙方持有甲方股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授权事项。
1、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自愿并不可撤销的委托丙方代为持有乙方在甲方的[]%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且丙方同意接受委托。
2、虽然乙方已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但乙方作为甲方股东的任何实质股东权利和义务仍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3、为便于甲方正常运作和提高效率,乙方自愿并不可撤销的委托丙方按丙方自已的意愿行使代持股权在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38条第一款第1至5项时的表决权,除非乙方另有书面指示。
4、丙方代为行使代持股权(1)应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转让、赠与或质押;(3)接受与放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等4项权利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需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通过事项时需经甲方另外书面授权。乙方疏于指示或授权、指示或授权不明时丙方应将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投弃权票,除非丙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投弃权票将严重损害乙方利益。
5、丙方在代表乙方行使与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时,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对乙方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事先通过合理的方式充分告知乙方将要行使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丙方不得隐瞒信息或故意误导,不得越权行使权利和额外承担义务。
6、乙方作为隐名股东,其持有甲方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为本委托持股协议、甲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及认缴注册资本的原始缴款凭证三者共同证明。出资证明书必须与委托持股协议一致并一起使用,单独的出资证明书或原始缴款凭证均不构成持有甲方股权的充分证明文件。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合理时间内,尽快制作甲方公司股东名册并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
2、积极配合包括乙丙方在内的所有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所需进行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注销旧的出资证明书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给股权受让方。
3、确保公司资本金入股都邦公司并取得合法股权证明文件。
4、应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使作为都邦公司股东所应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3、依法享有和承担《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依法享有和承担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5、及时向丙方发出代行代持股权有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所需的指示和授权,并承担因疏于指示或授权、指示或授权不明所造成丙方虽然尽责但仍未能适当行事所造成的损失。
6、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代持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给甲方公司的股东或都邦公司的其他员工,乙方不得向甲方公司的股东或都邦公司的其他员工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
7、在发生转让代持股权行为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所需的委托持股协议修订、股东名册修订、注销旧的出资证明书及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给股权受让方等必要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乙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占或截留乙方应得的分红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
2、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甲方公司、乙方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解除、终止和承继。
(一)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本协议虽未约定但丙方行为结果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给乙方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危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非因本协议约定的原因,各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协议的终止。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甲方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乙方利益。
(三)协议的承继。
1、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甲方推荐并经乙方同意的新的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受托人与甲、乙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当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离开都邦公司、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经乙方推荐并经甲丙方同意的人承继或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的委托人与甲、丙方重新签署,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四、税费承担和保密义务。
1、丙方因为其代持乙方股权而额外缴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2、各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已经公开或法律法规或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他方损失的,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丙方违反本协议或因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方索赔的权利。
4、乙、丙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利给甲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由于对其适用的法律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本协议各方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新的条款,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原有条款的意图。
3、本协议构成各方就委托持股相关事宜达成的合意,本协议将取代此前各方就委托持股相关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本协议各方在签署前已充分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并确认签署本协议均系真实意思表示。
4、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三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以下称“乙方”)
见证人:(公司注册登记的另外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公司股东会召集;
(b)公司章程修改;
(c)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
见证人:()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四
丙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按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学制为3年。
二、甲方(或甲方和丙方协商)应向乙方交纳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共元。培养经费分3次支付,每次支付元,在丙方报到入学或学年注册前交清。若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付清培养经费,乙方有权不为丙方办理入学报到或注册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他奖助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毕业后丙方应回甲方工作。
四、丙方的户口、人事档案不转至乙方,仍由甲方负责管理。
五、丙方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校规校纪。丙方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被取消学籍的,乙方一律不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培养经费。丙方仍退回甲方工作。
六、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如甲丙双方解除工作关系或委托培养关系,丙方培养经费由其个人自筹解决,但录取性质不能变更。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非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或者非因法定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九、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签字)代表签字(盖章)。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五
关于我公司以合同签订为准的总面积抽出%,付给居间人员劳务费用。本公司将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不可更改的慎重态度对您做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对居间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我公司顺利与项目方签订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后,我公司自愿兑现支付的居间酬金是合理合法的。
二、我公司承诺及时支付给居间人业务劳务费。(工程总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期支付居间费、劳动费元,后期。
三、在签订上述项目红头文件后,如若本公司不履行本承诺,居间人可凭《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向我公司追索全部酬金,并向任何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我公司不能进行任何抗辩和申诉。
四、我方和总承包方签订合同后,提供我单位和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资料及我方和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居间人向我方索要本居间合同费用的法律依据。
五、酬金支付成立的条件是以我公司最终与总承包方签订的上述项目承建的合法合同文件为准,以方拿到进场通知书后,则居间人责任完成。我公司将按照与您签订的居间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将居间业务费汇入您指定的银行帐号内,如果逾期,则每天按居间费总款的5%支付滞纳金。
六、如我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不及时支付给居间费用,居间人可申请业主或总承包方代扣居间费用和申请合同终止。并要求业主或总承包方处以居间费总款的20%的违约金向居间人支付。
七、本《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由居间受益人持一份。
八、若本居间劳动费兑现完毕,或不能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本居间协议书自动失效。
协议签订地:
法人承诺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承诺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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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六
委托持股协议书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鉴于:
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委托给乙方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如下:第一条本次委托持股的标的1.1本次委托持股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对应公司出资元。
2.1本次委托持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甲方转让标的股权之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以及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法律和章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委托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
3.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4.2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转交给甲方。若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
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委托持股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委托期间,乙方有权收取委托手续费。
元,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
4.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7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5.1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以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方式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2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保密。
6.1除根据法律法规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使甲方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7.3甲方和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9.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署日期:年月日受托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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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资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占共同出资总额%。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不得拖欠。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
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2、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占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3、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4、在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5、在委托持股协议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若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须经共同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资人同意方可接受新入出资人,否则按退出对待。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7、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9、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10、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11、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臵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五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按退出对待。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4、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
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九、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一页签章栏,无正文)。
受托方:
协议签订地:
日日。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八
委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姓名)(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七、争议解决条款。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九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第二十一条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乙方:b。
签字: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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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师在代理期间按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了职责。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费,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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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以下称“乙方”)。
见证人:(公司注册登记的另外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公司股东会召集;。
(b)公司章程修改;。
(c)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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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_________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___年___月___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师不予退还。
三、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即终止代理关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代持股份协议书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诉讼委托协议书
仲裁检测委托协议书
代理贷款委托协议书
2022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模板大全
仲裁检验委托协议书
注销公司委托协议书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十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公司持股占总股本的%(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其中占总股本的%(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为乙方所有,占总股本的%(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为乙方自愿代甲方持有(下称“代持股份)。
第二条乙方对占总股本的%的自有股份依法享有各项股东权利,对于代持的占总股本的%的甲方实际出资的股份依本协议下述约定执行。
第三条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甲方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乙方行使前述权利时,应征询并接受甲方指示。
第五条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受托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过户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代持期间,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等。
第八条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份及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签署办理。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恶意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共2页,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月日。
签订地点:长春市。
年月日年日期: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十五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代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甲方所有的江苏恒盛航空座椅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乙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代持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乙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乙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代持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代持股权的性质,确保代持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评估、中介、律师、诉讼等费用。
(3)乙方对外行使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股权转让、质押、抵押、担保等股东享有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并乙方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行使上述权利。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甲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
3、委托期限内,若甲方转让代持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甲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乙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甲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甲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乙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代持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乙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代持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甲方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代持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甲方拟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日期: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热解除委托持股协议书大全(17篇)篇十七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和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