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也是对他人有益的分享。在这里分享一些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一
团队活动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环节,而团费则是团队活动的资金保障。作为一名团干,要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要保障资金的安全,还要让每位团员们理解团队活动的意义,鼓励积极参与,这既是对团队的负责,也是对未来的责任。
为了让团费收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在团员入团时就明确告知各项团费的用途,让每位团员都清楚所交团费的目的,这样有利于协调好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同时,我们也设立了团队经费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核团队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地反馈团队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的安全可靠。
在团费收缴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团员都会对于团费的缴纳表示出困难。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说明,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在考虑到团员个人的财务状况后,我们会遵循“一视同仁”的原则,在保障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给予团员较为灵活的团费缴纳周期。同时,我们也会通过群发邮件等方式不断对团员们进行团队活动意义的传达和解释,激励团员们认识到团队活动的重要性,自愿参与团队活动,积极缴纳团费。
四、团费领用的安排及管理。
团费的领用、使用同样是一个要事,必须合理安排执行。在团员缴纳团费后,“负责收费人员”应该及时的记录,并告知“团队经费清理小组”及“负责领款人员”,在“负责领款人员”领款的过程中,要核对领款人员的身份,并向其验收清单,以确保资金的流通处理安全有效。
五、总结。
团队经费的支出和收入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需要科学的管理和细致的把握。在很多场合,团体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不得已会有疏漏,但是要尽一切可能避免经费的浪费,把每一分团费都用在刀刃上,起到更加有效地“发展团队”作用,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参与度。我相信,只要每位团干心怀责任,遇事冷静处理,对于团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定能恰到好处。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二
党费是党员交纳的一种经济负担,是党组织经费的重要来源。作为一名党员,我参与了党费的收缴工作,并从中获取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以连贯的五段式来分享这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费收缴是一项重要的党务工作。党费的收缴不仅仅是一种党员义务,更是一种积极参与党组织事务的表现。通过参与党费收缴工作,可以加深对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的理解和遵守,同时也能够更好地践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党费的收缴工作是党员为党组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支持的重要方式。
其次,党费收缴是一项锻炼党员组织能力的过程。参与党费收缴工作,需要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积极的联系和沟通。这要求党员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在收缴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党员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学会了如何合理分派工作任务和监督工作进展。通过这些锻炼,我逐渐提升了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为以后更好地服务党组织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三,党费收缴是加强党组织联络的重要途径。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和信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广泛联系党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党员的积极参与和发展党员的凝聚力。在收缴过程中,我积极与党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支持。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加强了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联系,也促进了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互动和共同进步。
第四,党费收缴是一项提高党员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机会。作为党员,要求我们不仅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用好党费,主动上交党费,并及时了解党费的使用情况。参与党费收缴工作,要求我们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思维能力。通过仔细核对党费收缴记录和党费使用情况,我学会了如何合理安排财务收支,如何进行财务记录和报表整理。这不仅提高了我的财务管理能力,更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要更加慎重地对待管理党费这一重要任务。
最后,党费收缴是一项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与党员交流和宣传,我深刻体会到党费收缴工作可以有效加深党员对党的组织和纪律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向党员宣传党费的收缴意义和用途,党员能够更加加深对党的事业和组织的认同和信任。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宣传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让党员更加直观地了解党费的运用和效益,从而引导党员增强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和责任感。
总之,党费的收缴不仅仅是一项党务工作,更是一种锻炼和加强党员自身能力的机会。通过参与党费收缴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党费收缴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努力,为党费的收缴工作贡献更多力量,为党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三
团费是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经费来源,也是团员履行组织义务的一种方式。作为一名团干部,我有幸参与了团费的收缴工作,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从团费收缴的重要性、团费收缴的困难与挑战、团费收缴的策略与技巧、团费收缴的效果以及团费收缴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探讨与总结。
团费的收缴对于团支部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团费作为一种自愿义务的缴纳方式,能够检验团员的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对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团费收缴直接关系到团支部经费的使用和活动的开展,是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团费的收缴也对团支部的财务管理和透明度起到监督作用,有助于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提高团支部的管理水平。
然而,团费收缴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首先,团费收缴工作受到团员的个人经济状况的影响,有些团员可能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团费。其次,由于团员分布广泛,联系不便,导致信息传递和收缴工作的效率较低。再者,有的团员对团费缴纳意义不明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给团费收缴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困难与挑战,我总结了一些团费收缴的策略与技巧。首先,我建议在收缴团费之前,及时与团员进行沟通和宣传,让团员明确团费的用途和意义,激发其缴纳团费的主动性。其次,我建议团支部加强与家庭的联系,积极了解团员的家庭情况,以便采取合适的帮助措施。此外,我还建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微信等工具进行收费提醒和信息发布,提高团费收缴的效率和及时性。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团费收缴的效果是显著的。首先,团员的交纳率得到了提高,团支部的经费有了保障,各项工作也能更好地开展。其次,团员对团费缴纳的意识也有所增强,团费成为了一种自觉义务,团员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团支部的建设和活动。此外,团费收缴的效果也受到了团支部其他工作的影响,团员的信任度和认同感也随之提高。
最后,团费收缴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规范性。首先,团支部应制定相关的收费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团费收缴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团费的使用和管理具有合法性和透明度。其次,团支部应加强对团费收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团费收缴全程的合规性和诚信性。团支部也应定期公开团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团员的监督和建议,提高团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团费收缴的工作虽然存在困难与挑战,但只要团干部们能够合理应对,采取合适的策略和技巧,团费收缴的效果是会有所提高的。同时,团支部也应该加强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规范与管理,确保团费收缴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团费收缴才能更好地促进团支部的发展和团员的成长。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四
班费是指班级集体成员为了共同的活动和需要而筹集的资金。作为一名中学生,在学习之余,还有许多活动需要班费的支持,如班级聚餐、纪念品购置和社会实践等。因此,班费的收缴是我们每个班级成员都需要面对的事情。在这样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组织,确保准时收缴。
班费的收缴是一项需要认真组织的任务。我担心大部分同学对班费收缴缺乏重视,因此我提前向同学们解释了班费的用途和收缴方式,并且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以确保准时进行班费收缴。我还利用班级微信群发布了班费收缴的通知,提醒同学们要按时缴纳。通过这些措施,班费收缴的工作进展顺利,同学们也都按时交纳了班费。
第三段:合理安排,透明公开。
班费的收缴需要能够给同学们一个合理的交代,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钱被用在了正确的地方上。为了完成这一点,我在班级微信群中公开了班费使用情况,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进行了清晰的记录,以方便同学们知晓。同时,我还制定了班费使用的规则和程序,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经过了多人审核。通过这种透明公开的方式,同学们对我的管理工作也更加信任,积极参与到班级活动中。
第四段:建立档案,以备查证。
班费的使用应该是有据可查的,以备查证。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我在收缴班费时,每一位同学都填写了缴费记录表,并签字确认,确保有明确的证据来追溯每一笔收入。而在花费班费时,我也要求负责的同学出具购物发票,并保留好备查。通过建立这样的档案,不仅能够防止班费的滥用,还能够让同学们有权利了解班费的去向,提高班费使用的透明度。
第五段:总结收获,个人成长。
通过参与班费的收缴工作,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与同学们的交流中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人际交往经验。我在安排时间、与同学的沟通和处理纠纷等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升。此外,我还培养了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学会了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避免了班费的浪费和滥用。通过这一系列的经历,我不仅更加懂得了责任,也获得了人生的一份宝贵财富。
总结:
班费的收缴是我们每个班级成员都需要面对的事情,同时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通过认真组织、合理安排、透明公开和建立档案等措施,我们能够顺利完成班费的收缴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能够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培养财务管理的概念,并收获宝贵的人际交往经验。班费收缴虽然是一项细小的工作,却能够为我们今后的发展积累更多的经验和能力。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五
团费是学生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来源,也是培养学生团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作为团支部的一员,我曾在团费收缴工作中有过不少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团费收缴工作的必要性、团费收缴中遇到的问题、有效的团费收缴方式、团费收缴对学生的积极影响以及自我反思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够对大家对团费收缴工作有更全面的认识。
首先,团费收缴是一个学生团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环节。团组织作为校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各项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团费就是来自团员的主要经费来源。没有团费的支持,团组织将无法开展各类活动,也无法保障团员的权益和福利。因此,团费的收缴是确保学生团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一环。
其次,团费收缴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同学对团费的作用不够了解,对团费收缴产生抵触情绪;有的同学将团费看做是义务捐款,缺乏交纳的意识;还有一些同学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团费,导致收缴工作不顺利。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团费收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挑战,也需要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想办法解决。
然后,合理有效的团费收缴方式是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团费收缴过程中,我们可以尝试使用线上支付的方式,方便同学们及时缴纳团费。另外,可以结合团课、团日等集体活动,通过集中收缴的方式提高缴纳率。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团费的用途和意义,增加交纳团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团费收缴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活动,更是一种培养团员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的手段。在团费收缴工作中,同学们需要学会主动参与,主动了解和分析团费的用途,明确交纳团费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这样的过程,同学们才能够在实践中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提高组织纪律性,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
最后,对于个人来说,团费收缴工作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反思的过程。每一次收缴工作都是一次经验的积累,每一次问题的解决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通过参与团费收缴工作,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团组织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努力学习和进步的方向。我相信,在今后的团费收缴工作中,我会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团费收缴工作不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次锻炼和学习的机会。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培养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同时,团费收缴的顺利进行也是学生团组织正常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保障。因此,作为团组织的一员,我们应当时刻关注团费收缴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平台。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六
每个班级都有一个班费账户,用于管理班级日常开销。作为一名班级负责人,我负责班费的收缴和使用,近期刚刚完成了一轮班费的收缴工作。收缴班费是一项重要的责任,除了需要细心管理资金,还要与同学们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整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详细描述收缴班费的工作流程。
首先,我提前制定了详细的班费收缴计划,并将计划通知到全班同学。在收缴的前一天,我准备好收据和清单,确保能够正确记录每位同学的缴费情况。接着,在收缴当天,我提前到教室,将收据和清单摆在桌子上,方便同学们交费并且得到清晰的记录。在整个过程中,我尽量保持高效和井然有序,确保每位同学都及时缴费,并且留下准确的记录。
第三段:探讨班费收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在班费收缴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有部分同学忘记携带班费而无法及时缴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提前通过微信群、班级公告等多种方式提醒同学们交费,并且在收缴当天再次进行口头提醒。其次,有些同学对于缴费的用途产生了疑问,需要我一一解答。为此,我提前准备了相关的解释材料,并向同学们详细说明了班费使用的目的,增加了他们的参与感。
通过这次班费收缴的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班级负责人的责任重大。在面对困难时,及时沟通和提醒同学们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我学会了预见问题,并提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另一方面,我也学会了倾听同学们的意见和需求,将他们的意见综合考虑进去。通过与同学们的互动交流,我收获了很多珍贵的经验,并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五段:谈及未来的改进和展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改进班费收缴工作。首先,我会进一步加强与同学们之间的沟通,更加关注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其次,我会改进收缴班费的方式,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缴费方式,以减少同学们忘记携带班费的情况发生。最后,我会在班费的使用上更加注重创新和公平,确保每位同学都能从中受益。
总结:
通过这次班费收缴的过程,我不仅积累了经验,也提高了自己的管理能力。班费收缴不仅仅是一项责任,更是一种锻炼和成长的机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班级负责人职责,为班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七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推行电费自助缴费,不仅节约了时间和人工成本,还能提高管理效率,为不同的用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电费收缴是每一个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多年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教训,逐渐地了解到电费收缴的重要性,并形成了一套成功的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与大家分享我的电费收缴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改变传统缴费方式,提高收费效率。
经过多年的物业管理工作,我深刻认识到电费收缴无论是对小区业主还是管理员都非常重要。以往的电费收费方式多为人工收费,这种方式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而且容易出现漏收、错收等问题,让业主和管理者都感到很不满意。而自助缴费机的出现极大地改善了这种状况,用户不仅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自助缴费,而且可以自行查询缴费明细,避免了漏缴、错缴等问题的发生。
第二段:保障收费数据的安全,防止恶意攻击。
在电费收缴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非常重要,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可以避免恶意攻击和非法分析。同时,我们应该制作高品质的电费收款单,并设置不同种类的密码,以防止电费金额被修改或伪造。此外,管理员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电费收缴过程中,坚决杜绝自己描多收,严格按规定收取合法费用,做到透明公正。
第三段: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
电费收缴不仅仅是一项实现接电费的收入来源,更是一项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的服务。在电费收缴过程中,管理员除了必须具有管理员的技能,更应该有高素质的服务意识,用优秀的服务态度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管理员应该及时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让业主感到满意和安心。
第四段: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能力。
通过电费收缴的工作过程,我们不仅可以学习到业务的知识和技巧,还可以掌握管理的方法和技术。电费收缴不仅让我学到了技能,也让我学习到管理的方法和思路。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完成管理工作。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总之,电费收缴是物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要做好电费收缴工作,管理员们不仅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高素质的服务意识,更要掌握一整套科学管理的方法,不断创新,提高质量和效率。电费收缴工作虽然看似单调,但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不细心,不认真,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时刻警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电费收缴这项工作,为业主和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就是我在电费收缴工作中的心得和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警惕,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让小区的自助缴费服务更加便捷和高效,提高广大业主的生活体验和满意度,让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八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入党时便了解到党费的重要性,而党费的实际收缴更是体现了一个党员的责任和担当。本文主要分享我的收缴党费的心得体会,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
第二段: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作为一名党支部委员,我深刻认识到党费收缴的重要性。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如果收缴不到位,会严重影响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地执行这项任务。
第三段:细致入微,严格把关。
在党费收缴的过程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细致入微,严格把关。我们需要对每位党员逐一核实缴费情况,确保党费的收缴工作准确无误。同时,为了方便党员,我们也会采取多种收费方式,努力为党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缴费方式。
第四段: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增强党员对党费的意识。我们可以通过组织党内宣传,为党员讲解党费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意识到缴纳党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党费的管理,严格追究出现问题的责任。
第五段:总结。
在党费收缴的过程中,作为一名党员,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做到细致入微,严格把关。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党员的宣传,让他们意识到党费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积极履行我们的责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九
党费是其中一种专属于中国共产党的收入来源。作为党员,交纳党费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的一种无声支持。然而,由于工作繁忙、时间紧迫等原因,许多党员对党费收缴不够重视,甚至出现拖欠情况。因此,本文旨在分享我收缴党费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广大党员的重视,树立起党员的认识和责任感。
党费是一份特殊的支出,对于每一个党员而言,党费缴纳需要遵循一系列要求。首先,在每一次缴纳党费前,我们应当清楚自己所在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的具体规定和标准,以更好地完成党费缴纳工作。其次,在发生拖欠情况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向党支部汇报,并找出原因,尽快完成缴纳。最后,我们需要时时刻刻保持着党费的纯洁性,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避免违规行为。
第三段:党费缴纳中体验到的收获。
在党费的缴纳中,不仅仅是在完成一项义务而已。实际上,缴纳党费还可以给我们带来诸多的收获。首先,完成党费缴纳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党组织、思想路线的认识,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化意义。其次,党费缴纳也可以让我们发挥自身的作用和能力,充分调动我们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此外,缴纳党费还能够增强我们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段:党费收缴过程中的反思与总结。
在完成党费缴纳后,我意识到自己还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首先,在党费缴纳过程中,我面临着时间和任务安排方面的难题,需要更加主动地与工作部门协商和沟通,以更好地保证党费的及时交纳。其次,我深刻认识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们要保持警觉,严格遵守党费常规,防止违规行为。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在党费收缴的整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发现了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在未来,我将更加重视党费收缴,更好地履行我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会不断地提升自己,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服务。同样,我也希望身为党员的每一位同志都能够从党费收缴中汲取力量,并在奉献的路上不断前行。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
假币的存在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一种威胁,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人们支付方式日益多样化,假币的危害也越来越大。因此,为了保障金融秩序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收缴假币成为了各个行业的一项必要任务。
第二段:相关政策。
我国法律对收缴假币有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各个行业也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收缴假币进行详细规范。在收缴假币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遵守相应的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第三段:如何识别假币。
在进行收缴假币工作时,最关键的是如何正确鉴别假币。假币虽然外观与真币有些相似,但是在字体、图案、颜色等方面会有所不同,可以通过观察来发现。另外,在触摸、折叠、磨擦等方面也会有区别,比如假币的手感比较滑,易折断,磨擦时容易掉色等。要正确鉴别假币,需要大量的实践和观察,也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四段:危害与应对。
收缴假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及时、不正确地进行收缴,假币就会进入流通市场,给商家和消费者造成很大的损失。一旦发现有假币,我们需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尽快将其收缴。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警惕假币的存在,不要轻易接受带有疑点的钞票,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第五段:结语。
收缴假币是一项细致而必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关注和重视。我们应该加强对假币的识别和处理能力,遵守相关规定,正确处理假币问题,增强公众对金融秩序的信任度。假币问题不仅仅是每个人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大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一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为了做好各支部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促使团员青年及时、足额交纳团费,团组织用好、管好团费,特制定了《团费交纳办法》。
第一条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足额交纳团费是每个共青团员的义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一次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条共青团员每学期同一交纳该学期全部团费,由各团支部组织部负责收取。
共青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第四条共青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本标准为每学期0.6元/人。
共青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共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五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动物生物技术102团支部。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二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三
1、交纳团费的目和意义: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经常对团员进行团员应有的团费收缴意识教育,使团费交纳成为每个团员的自愿行为。
2、收缴团费的标准:
(1)有稳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按以下标准执行:月工资岗位技能与效益工资之和,在400元以上者,交纳的比例是1%;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交纳的比例是0.5%。
(2)待岗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每月每人3元。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3、收缴团费的办法:
(1)团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2)由团支部书记每季度第一个月收取团费,半年一次性上交公司团委,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中旬和次年的一月中旬之前。
(3)收缴团费手续应健全,严格实行签字等手续。
(1)公司团委对团费进行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集团公司团委外,主要用于返回团支部使用和留作公司团委专项使用。
(2)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奖励和订阅资料等方面的开支。不得挪做它用。
(3)团委将对团费严格管理、建立账目,定期予以公布和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五条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六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第九条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第十二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第十五条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第十六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八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九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二十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上交和留存党费的比例:以党员全年实交的党费总额为基数,各省辖市党委,每年上交省委2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消防部队、警卫局党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上缴省委的党费应于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第二十二条县(市、区)委和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县(市、区)委留存党费比例、可以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辖市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三条基层党组织及有党费留成单位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应通过银行汇入上级党费账户,不要直接缴纳现金。
第三章党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二十五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六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可按50%比例,定期下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给非公经济党组织,作为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九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第三十条每项党费支出,都要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批件齐全,手续完备。要有书面使用申请报告或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经主管党费的处(科)室审查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是代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党费。各级组织部门、有留成党费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党费工作,分管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领导责任,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对党费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三十四条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帐薄、凭证、报表等党费会计资料要按规定立卷建档,妥善保管。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和党组织设置调整中党费档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组织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原则并懂得一定财务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要保持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新接管党费管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七条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党费帐薄移交手续,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监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新接管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连续记帐,不得自立新帐。
第三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
第三十九条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五
本标准的制订在于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收、用、管好团费,充分、合理地发挥团费的作用。适用于上汽通用五菱团委、各二级团组织、各团员青年。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编写,解释权归上汽通用五菱公司团委,团委有权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做适应性的修改。
一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1
全体团员。
2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团费收缴标准并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公司团委决定以团员岗位划分团费收缴基数档次,经过与人力资源部核算团员的基本工资,决定按照操作工、班组长、工段长、工程师(专员)、主管这五类岗位收缴团费,现将公司团员团费收缴标准做如下调整。
不同岗位应缴纳团费标准如下:
3
3)本年度年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费收缴至生日当月;
5)对于经济负担特别重的团员,经过团支部(总支)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二
团组织费用的留用和上缴。
2017年各二级团组织所收缴团费按照公司团委规定比例上缴,留存团费交给公司团委托管。其中50%(青岛、宝骏、重庆为25%)为上缴公司团委比例;其余50%(青岛、宝骏、重庆为75%)为交公司团委托管比例,各二级团组织可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和流程申请使用此部分团费。公司团委对所收缴的团费将按照团章要求上缴团费至上级团组织,其余部分作为留存团费转入公司党委对公账户进行托管,并根据团费使用标准及流程申请使用。
三
各二级团团组织在公司团委指导下,每年一次集中收取团费,一般在每年12月份统一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和团费收缴。
四
团费的日常管理。
严格做好团费的'日常管理控制,合理使用;各级团组织要按要求做好团费的管理台账;严禁将团费用于请客送礼、工作福利等与团组织无关的活动,团费支出只能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购或购买用于展开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五
团支部(总支)应建立团费专管、记账制度。
2、团费应与行政支持的团组织活动费用分开使用、分别做账;
3、团费收入和支出需要凭证,并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六
公司团委每年对二级团委、团支部(总支)进行一次团费清查,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组织,视情况轻重批评、处分。
团费收缴的心得体会(专业16篇)篇十六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五条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第六条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第七条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八条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流入地团组织出具收据。
第九条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第十条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团费,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转交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一条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第十二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上缴团中央的团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第十五条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二、团费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七条使用团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
第十八条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团干部;(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条请求下拨团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团组织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本级留存的团费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十四条团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团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团委和上级团委组织部门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团组织通报。团支部应当每年向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团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团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参照省级党委确定的各级党费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省级团委确定的留存比例须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中央企业团工委组织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团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八条各级团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抄送: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团中央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