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是一种可以使我们更加自由和轻松的方式,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平衡生活和工作。这是一份针对不同场景的代理指南,希望能为您提供关于代理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实操技巧。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一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
合同。
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3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
证明书。
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权和保密。
11.1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税费。
13.1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3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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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设备名称)。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设备名称)。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设备名称),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台。
第三条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价格。
1.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第五条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保密。
1.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月,自至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四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详见技术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五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smt设备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为合法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3、甲方对提出代理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对合同约定的产品拥有代理经营权。
二、代理产品。
代理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代理诺斯达smt生产设备产品。
三、代理区域。
经甲方考察合格,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代理区域为:
四、代理政策。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选配部分按照定单选配价格收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察,其中产品公司形象维护,价格体系维护及售后服务等。
3、甲方可代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对乙方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帮助乙方提高销售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进行考评,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最低提货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5、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涨跌,市场要求等原因,变更产品价格,但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新价格从通知后的第5日开始执行。
6、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本区域的代理商进行监督管理,但不介入乙方与代理商之间的纠纷,争议,违约责任等。
7、甲方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核实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将委派技术人员进行解决。
8、甲方对本合同条款负保密责任,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基本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甲方的销售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如若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应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制,有责任代表甲方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产品声誉和甲方企业形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销售,不得弄虚作假,蒙骗客户。
5、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政策、技术、销售数据、营销方案及其他商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体系。
7、合同期满,乙方拥有延续代理的优先权。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提供合理的建议及意见,以便于甲方进行不断的完善及改进。
9、乙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规定退出甲方的代理网络,但必需提前30天提出。
七、付款/结算方式。
1、实行按合同订货,按合同收款和发货,乙方可采用支票、电汇或自带现金等形式支付货款。
2、乙方货款必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见附件1)。
3、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超过代理价格,超出部分要补税点)并以快递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八、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由运输公司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九、代理级别。
a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50万人民币。
b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20万元人民币。
十、合同终止。
1、双方发生重大困难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经营的。
代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六
委 托 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 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 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 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 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 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 %收取外贸代理费。
3. 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 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 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 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 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 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 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 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 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 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 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 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4. 负责进口设备的清关、商检等事宜。
5. 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 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 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 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八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九
进口代理是进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在操作过程中收取佣金,但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口商品的所有权。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进口设备代理。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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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
签字地点: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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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一
立约人:。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权利和义务。
第1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4.销售定额:。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万元人民币每年。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第5章代理商资格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地区代理商之资格(加盖甲方公章的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
3,甲方以甲方提供附件《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第一条.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所有甲方的产品代理商都应交纳贰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项目顺利实施后甲方以设备款的方式返还乙方.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85%.
第二条.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第三条.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第6章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1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7章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第8章承诺与违约。
第1条甲方承诺:。
1.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第2条乙方承诺:。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3.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4.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3条违约条款:。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9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第10章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第11章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以附件一(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注明,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权书。
附件2:产品价格单。
立约人(甲方):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立约人(乙方):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二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标代理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三
致: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或“本所”)接受贵司代理邀请,就贵司拟提请诉讼的与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进行分析论证。下面就我所针对该案的代理方案及代理费用作简要介绍,供贵司领导决策时参考。
一、出具本分析报告的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6号)
二、本案的基本事实
根据贵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 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等相关资料以及贵司的陈述,我们归纳了本案的基本事实线条:
1、2017年8、9月期间,贵司与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贵司作为投资方,参与开发公司作为开发建设主体的 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
2、2017年10月27日,贵司向开发公司转账支付 万元
首期投资资金,根据合作协议第二十七条之约定,合作协议生效。此后开发公司未再贵司通知支付任何投资费用,亦未向贵司明确解除或终止合同。
3、开发公司并未根据合同约定基本进度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为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土地,直至2017年下半年才开始案涉项目的土地供应。
4、经过贵司以及本所律师发函催讨,开发公司于2017年 月日向贵司退还 万元投资本金,尚剩余 万元投资本金未予退还。
三、法律分析
(一)贵司主要诉求
通过贵司陈述,贵司的主要诉求为:
1、要求退还剩余 万元投资款本金;
2、最大限度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财务成本损失等),并要求开发公司按照现行资金市场一般的融资成本承担违约责任。
(二)诉讼风险
1、本所律师分析认为,本案进入诉讼后,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主要抗辩理由为:
而终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公司甚至可能会以贵司仅支付了第一期投资款后未支付后期投资款而抗辩终止了合作协议,又或者开发公司直接承认单方终止合作协议,由此而根据合作协议第二十四条之约定,仅承担贵司实际投资额5%违约金。
(3)开发公司可能会根据合作协议第20.1条所约定的贵司应当承担土地成交价低于65万元部分的补足责任(根据贵司陈述,案涉合作范围土地成交价低于65万元),提出扣除贵司应补足的款项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贵司,开发公司甚至可能据此提出反诉。虽然根据贵司陈述,开发公司在土地挂牌出让过程中并未通知贵司,但纵观整份合作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开发公司有义务另行书面通知贵司,仅在第七条约定开发公司“鼓励”贵司参与案涉“净商住用地”的公开出让。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发公司并不能作为土地出让方,其仅有义务将整理后的土地交给地方政府,并由地方政府择机进行挂牌出让。从该角度分析,开发公司也没有义务就土地挂牌出让事宜特别地书面通知贵司。第三,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出让方,在土地挂牌出让前一般都会通过报纸、网站进行公告,此方式也可以认定为通知的一种方式。
第11条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而本案中,贵司无法举证(或很难举证并被法院采信)证明由于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给贵司造成了较大损失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足以弥补贵司的损失。其次,即使认为合同就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支持按照民间借贷资金成本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至多只会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案的诉讼策略
(一)、针对关于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或反诉),积极收集案涉土地挂牌出让的时间以及成交时间,确认案涉土地出让时间系在2017年之后,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案涉土地应当出让时间,错过了最佳出让时间、错过了最有利市场条件,对此贵司不应当承担差价的补足义务,为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甚至反诉)做好准备。
《案件代理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四
当你搞定了团队的信念,接下来你就要提升他们的能力。他们已经相信跟你干可以赚到米,有前途,那么接下来你就得提升他们的能力。不然光有信心,没有方法,也拿不到成果!
猴子光相信树上有香蕉,天天想着爬树,但不会爬树、没有爬树的方法,也永远得不到香蕉。
那怎么提升能力呢?招数非常多。作为微商团队、创业团队来讲,我教你最简单的一招,就是培训!
招不需要多,要狠!懂1万招不如把1招练1万遍!
这个我已经讲过很多次。
培训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通过培训,你可以快速的把你的方法、还有你学到的方法复制给你的团队。这样他们的能力就可以迅速得到提升!
每周1次培训会,每周1次管理会,放在不同的时间。比如你每周一晚8点是培训会,每周六晚8点是管理会。这样就很好玩了,培训会与管理会,要有一套流程、一套会议模板!这样才好复制,篇幅原因,我就不在这里详细分享,或者后续关注新的文章。
记住,固定时间很重要,只有固定时间,不断重复,才能建立心锚,让客户对你养成习惯!
就好像每天晚上7点,你都会想起有个节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
方向我简单点一下,培训会每周固定一次,就是分享干货,复制方法给你的团队。关键是持续,不能断气!
管理会,就是团队代理一起,总结下最近这周的工作、商量如何改善、计划下周工作。
这样点一下,你已经可以去做了,如果你想更快速达到效果,当然有模板最好。那怎么办呢?关键还是之后的执行,执行一定要到位!
二、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就是做销售的精髓,做销售就是做概率,量变会产生质变!这10年来,关于这点我已经讲过无数次,实践过无数次!
当你团队信念已经搞定,能力也有了。接下来就是大量的行动,而不是在那里等着天上掉馅饼,或者想来想去,那都是浪费时间。
三、
你需要做的.很简单,就是告诉团队3句话:
1、心态比能力重要。
2、执行比思路重要。
3、懂1万招不如把1招练1万遍。
这样就ok了,接下来就是团队大量行动。也只有大量行动的人才会最快拿到结果,一拿到结果就会有信心,有信心后行动量会更大,于是拿到结果更多,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其实我上面讲的都很值钱,现在讲出来就几句话,很轻松。但这是我花了好多年实践与学习总结出来的,光学费就几十万了,更不用说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
四、
这个刚刚也提过了,大量行动之后自然会拿到结果,信心更大,形成良性循环。这样走下来4个步骤,就是一个非常简单有效的团队管理四步曲!
当然还有很多复杂的步骤,但我天生喜欢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因为在我看来,只有非常简单、容易理解后,才更能帮到更多普罗大众!
首先,搞定你团队的信念,让他们相信跟你干可以赚到钱、可以实现梦想,这一步最重要、也最难。
这步ok后,就要提升他们的能力,让他们有方法去做!因为,方向对了,努力才有意义。方法对了,努力才有效果!
提升能力后,就得让他们大量行动,因为:唯有行动,才能拿到结果!
这是一个必然的概率,因为量变产生质变,做销售就是一个数字游戏,业绩=基数*概率,所以得有很大的基数,业绩自然高。
再之后,就是拿到结果,拿到结果又会更加巩固信念,如此形成一个生生不息的良性循环!
五、
提升能力后,就得让他们大量行动,因为:唯有行动,才能拿到结果!这是一个必然的概率,因为量变产生质变,做销售就是一个数字游戏,业绩=基数*概率,所以得有很大的基数,业绩自然高。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五
山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收到***(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关于滨州****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项目的执行代理邀请函后,经广泛的调查分析,研究确定参与该项目的诉讼代理竟聘活动。下面就我所针对该项目的调查分析、代理方案及代理优势作简要介绍。并在此郑重承诺,我所在调查、阅读及代理该项目时所接触到的关于该项目的及与该项目相关的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正 文
第一部分 代理协议文本及代理费用报价
(一)关于代理文本
我所完全接受贵公司所提供的代理协议文本。
(二)代理费报价:
1、代理费用按照代理期间回收债权的标的额 ,采用超额累减的方式按以下比例计提:
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计提比例为20%;
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含5000万元)的部分,计提比例为 5% ;
2、代理费的支付:回收资产到达贵公司帐户后 七 日内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比例向我所支付全部代理费。
3、重组情形的处理: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如贵公司对我所代 2
理案件进行重组(包括调解、和解),无须征得我所同意。此时代理费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债务重组额为计提基数,按本协议约定计提比例的 80 %支付。
4、权利、义务的转让: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如贵公司将本合同项下债权项目转让的,我所 不 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债权买受人承继。代理费的计算标准按重组情形。
第二部分 法律责任分析及律师调查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中国*****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政府项目享有债权129.58万元,其中本金76万元,利息53.5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998年11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惠民县支行(以下简称惠民支行)与惠民县陈集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陈集乡政府)签订了借款合同,陈集乡政府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使用期间为一年,月利率为6.3525‰,同日惠民支行与惠民县财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惠民县财源劳动服务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使用期满后,该乡人民政府仅支付部分借款利息。至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45422.41元。
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使用期满后,**人民政府仅支付部分借款利息。至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36万元、利息73166.63元.
2000年8月10日、2001年5月21日惠民支行分别向**政府和惠民县第二棉纺织厂催收贷款。
注:2001年3月27日,中共惠民决定,将陈集乡政府并归**政府,其人、财、物及债权和债务同时移交给**政府。
二、项目诉讼情况
本项目所涉的两个借款合同项下76万元借款到期后,**政府逾期未还,惠民支行将其诉至滨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于2002年1月7日作出(2001)滨中经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惠民县**政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惠民支行欠款本金76万元及利息118589.04元。二、被告惠民财源劳动服务公司对前款判决中的40万元借款及利息45422.41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惠民县第二棉纺织厂对其中36万元借款及利息73166.63元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5042元、原告惠民支行负担1542元,由被告惠民县**政府承担13500元。
三、法律责任分析
(一)主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分析
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上述债权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1)滨中经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因此,在主债务人**政府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借款数额还清借款的情况下,仍然应当承担其所负的债务。
(二)对担保人债权实现的法律责任分析
1、1998年11月27日签订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即惠民县***公司,惠民支行与其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惠民县****公司应依约对其担保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1998年6月3日签订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即惠民县***纺织厂,惠民支行与其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惠民县****纺织厂应依约对其担保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律师调查情况
(一)主债务人**政府基本情况
惠民县**政府,机构类型为机关法人,管辖地域面积137平方公里,距惠民县城26.5公里。
(二) 担保人的情况
工商登记情况
1、惠民县财源劳动服务公司,未查询的工商登记,情况不详。
月17号,注册资金:1000 万元,法人代表:*** 。
第三部分 代理方案
(一)代理目标
恢复执行,回收债权。
(二)代理思路
1、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申请恢复执行。
本项目所涉债权,业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1)滨中经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生效,并且原债权人惠民支行已经申请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三项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贵公司可以通过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从变更执行申请人入手,并提请恢复执行以推动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
2、主债务人为当地政府机关,执行难度大。
首先**政府作为地方行政机关,地方保护势力较强,执行难度很大。其次,**政府财力不强,税源也少,镇政府财力增长缓慢,如要求查封户头没有实际意义。
3、和执行法院建立的良好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收。
第四部分 代理案件的优势
(一)我所是以研究、代理商事、金融业务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律师事务所,在全省商事法律等民事业务领域里成绩显赫,与鲁商集团、鲁信集团、省内工行、建行、招行、兴业、民生、华夏银行等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建立了常年的法律服务合作关系。
(二)本所律师代理本项目的优势还在于本所从2000起处理不良资产包,涉及企业近千家,金额近百亿元,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对如何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有较深见解,代理本案能做到有的放矢,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较明显的执行效果,这将为本案的顺利进行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第五部分 保密承诺
我所再次重申,我所在调查、阅读及代理该案时所接触到的关于该案的及与该案相关的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事务所
二0一**年*月**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六
二、确定分销渠道:
(1) 以拉动终端市场为导向的小区拦截营销方案
(3)网络、电视、报纸销售结合的广告式营销方案
三、销售方案
(1)拉动终端市场方案目标
打造恋尔热水器强势品牌,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电热水器电热水龙头取代传统热水器的市场速度,提升经销商现有的销量从而为经销商创造更多的利润,巩固恋尔热水器在本地市场的领军地位。
方案主题:拉动终端零售市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活动地点:高、中档住宅小区
方案大纲:
a、 建立专职小区推广队伍;
b、进行小区普查、建立楼盘档案、制作楼盘分布图;
c、进行楼盘分类、评估开发价值,确定进驻方式;
d、特物业管理处进行公关,争取以较低的成本进驻;
e、进驻前的准备;
f、正式进驻及接待与介绍产品;
g、扫楼;
g、参观预约登记、确认;
i、展厅接待;
j、接受预订;
k、举行团购;
l、小区回访、口碑宣传。
(2)以经销商为导向的方案。
寻找经销商,
a、实地考察寻找,直接到终端销售点或分销商给你推荐
b、黄页寻找:
就是通过一些工商目录,确定一些客户。不过这部分选出的客户一般实力都比较大,否则不会上工商目录的。
c、介绍法:
通过熟人或市场管理人员,甚至对你不感兴趣的经销商,如果你的态度好,他们或许可以给你介绍。)
(3)以网络、电视、报纸销售结合的广告式营销方案
c、团购销售,结合现状流行的微博销售,积攒人气,通过广告,实行提升销量
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一、建立专职小区推广队伍:小区推广部一般由2-6人组成,最少2人,设一名经理或主管,下设小组,一般以2-3人为一组,以组为单位来进行小区开发。
一、代理经销行业环境分析
随着国内零售、批发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今的郑州市场真可谓是风起云涌,国内、国际大型连锁超市(量贩)集团纷纷进驻郑州,目前已有丹尼斯、世纪联华、北京华联、家世界、中环百货(家中福) 、易初莲花、思达连锁、九头崖连锁(左右间便利店)等在同台竞技,随后家乐福和沃尔玛也将先后加入竞争行列。
这就使得郑州零售行业的渠道高度集中。过量、无序、恶性扩张的连锁超市竞争,严重影响了代理经销行业的利益,特别是以大型商超为主要渠道的代理经销公司的利益。“店庆费” 、“进店费” 、 “节庆费” 、 “商品损耗” 、“年终反利”,超市往往把由于自身竞争产生的费用、亏损以各种方式转嫁到经销商头上。使得代理经销商与大型超市之间的关系演化为矛盾的焦点。由于大型超市都有帐期,使超市可以紧握货款这一“尚方宝剑”挟制经销商,致使代理经销商的发展空间日渐窘迫。同时许多大型连锁超市与品牌厂方的“直供”,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代理经销商感到生存空间的减少。 面对快速消费品市场“两头大”(厂家、商超)的“哑铃型”流通格局,代理经销行业不但要面对厂方的销量任务和渠道调整,同时必须面对大型终端卖场的“不平等条约”,成本增加、利润大幅减少,各类公司之间无序竞争,代理经销公司苦苦支撑的同时却基本仍在延续着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观念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应该说中国经销行业的最大困扰是对自身的创新和变革。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我们海沛公司的领导,因为公司的很多经营观念和对自身的变革都走在了代理经销行业的最前端,特别是公司允许业务员到地市去自己做的“大区承包制”更是走在了代理经销行业的前沿。
二、代理经销行业的发展方向
鉴于以上的环境分析,我认为中国的代理经销商尤其是省级的代理经销商必须进行如下方面的改革并向着“大网络、大配送、大代理”的方向发展,才有可能保留住现有产品的省级代理权,也才有进一步获取省级代理的实力。
(一)、全方位:摆脱单品牌、单品类的代理经销格局,即代理休闲食品也代理保健品、调味品和饮品,充分发挥自身的渠道、网络优势。
(二)、规模化:摆脱小规模经营,家族化的格局,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迅速走上规模化发展的道路。
(三)、大配送:面对强大的超市风潮,经销商必须建立大联合、大配送的机制,发挥快速消费品代理经销行业的最大优势,真正在流通环节形成“高速公路”。
(四)、优化网络:销售网络是代理经销商的基础,是经销商生存的本钱,尽可能建立最大化的销售网络,是代理经销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化的网络不仅可以扩大经销商的销售业绩,缩短销售通路,对品牌厂方而言也是最节约、最快捷的营销手段,品牌厂方才有可能选择代理经销的方式。
三、代理经销行业的出路
面临存亡抉择的中国代理商,变革是唯一的出路,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对流通行业的迫切要求,是制造厂商和下级客户的需要。
大自身的经营区域和销售网络。同时要注意自身实力(优秀人才的管理体系、良好的后勤支持系统和独立的市场运作能力)与规模的匹配,稳步扩张,防止管理失控。
要扩大规模和经营区域,就必须扩大经营产品的范围。这里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1)直接找上游厂家,选择产品并获得省级代理权;(2)与其他省级代理商资源共享,做他们的二批商;凭着这些大量的经过市场检验的产品种类,来吸引终端,我们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赚取微薄的配送费用,而是为了摊薄物流成本并依此建立完善的终端网络。通过对零售终端的整合去吸引厂家,反过来,通过生产厂家的整合再去角逐终端。 我比较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因为,通过对华中食品城中资源的整合,我们就能很快获得很多的优秀资源(经过市场检验的好的产品种类)。这样做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产品迅速建立网络,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引进新品所带来的库存风险,随时需要随时去华中进行小批量进货,不用占压我们的库存。
试想,当一个代理商能为其下级客户提供30%以上的优质货源(休闲食品、调味品、保健品、饮品等),他肯定将在其区域内获得垄断优势。
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必须进行产品优化,充分利用80/20原则和“品类管理”的方法来经营成千上万种商品,代理商应在知名品牌和高利润产品中找到平衡点,以此来保证自己和下级客户的利润。
四、根据所经营产品的市场表现情况,适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一些超级卖场对于不同的供货商采取了不同的“国民待遇”。其中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就是:看其手中所握有品牌的分量。当然,这里的“分量”包含了品牌消费号召力、利润率、可替代性、竞争性等诸多方面。这个道理,亦相应的适宜于超级卖场外的渠道资源。
供货商要想更好的从渠道资源着手弱化超级终端影响力,也必须得加强自己的品牌淘汰意识,维系和提升自己所掌握产品的品牌价值。在进行品牌淘汰时,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其一,利润率是否已濒临低限,也就是说是否还有赢利或关联赢利能力。在销量已稳定在一定额度的时候,这往往意味着渠道各成员所获得利益的趋小。为商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连这个基本要求都保证不了的话,那你的渠道成员就很难与你站在一起了。当然,如果这个产品目前还具有很强的品牌号召力,还是进行搭货销售,带动其它高赢利产品销售的极佳工具的.话,那它还可以保持一段时间。
其二,定位准、市场较大、竞争较小,是选择一个产品时所必须参照的标准。如果自己手上的某个产品,随着市场形式的变化,已完全的违背了上述标准,那这个产品就早该下课了。
其三,制造商研发及推陈出新的能力,制造商生存及发展的现状和走势,制造商的实力和市场运营、营销支持能力,等等等等,也都是淘汰品牌时所需考虑的东西。
五、海沛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从地域来看,海沛公司目前的业务主要集中郑州市内和外埠(安阳、濮阳、洛阳、南阳、三门峡、许昌、漯河等几个地级市)。
空白,市场潜力巨大。在这里,我可以大胆的预言,在未来3-5年外埠市场的销量将重新超过市内,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海沛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及市场运作的几点建议
(一)、对于利基市场(郑州市),建议用两种思路来运作:高低结合与点面结合。高地结合是指:做核心市场(市区)与做区域市场(郊县)相结合,抓形象也要抓销量,吸引市区高消费群的同时向郊县高消费群分销;点面结合是指:做大终端的同时做小终端,用几个核心卖场结合大量的社区小店。
(二)、对于外埠(几个重要的地级市),我想先分析一下地级市目前的市场环境及供需情况: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原城市群的崛起,在河南的很多地级市作为现代流通渠道的大中型超市已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其中也不乏一些上规模的连锁超市,但大部分是一些独立经营的单体超市,他们想快速发展但苦于没有超市的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人士的指导,这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机会,我们作为省级代理,在和郑州各个大中型超市的业务往来中,积累了不少有关超市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我们在和他们合作时,可以对他们的管理进行指导,对他们的理货员进行培训,这些都是当地的经销商所不具备的。
在地级市,由于目前的消费能力有限,作为中高档产品来说,大部分的销量(80%)都集中在当地有领导地位的卖场。以漯河为例,就主要集中在小胖量贩、胖德荭、天地顺、金阳光、乐乐等超市。
从漯河的情况来看,以上销售比较好的超市,有很大一部分商品都是从华中食品城采购而来,他们都不定期到郑州进行采购,这说明当地的经销商所经营的商品根本不能满足当地的市场需求。问题出来了:
u 另一方面,u 华中食品城中大量的省级代理却苦于在地级市的销量上不u 去,u 自己去做地市成本又太高(海沛公司也遇到了同u 样的发展瓶颈)。这中间就出现了供需的断层,u 从而u 也就蕴含了极大的商机。谁抓住了这个机会,u 谁就能在新的市场环境中领先一步。
根据地市目前的市场环境和需求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公司采取跟随策略:即随着丹尼斯向地市的扩张,我们也随着把我们的供货重心下沉到该地市,在该市设立办事处,以丹尼斯(或以当地的强势商超)为主(进行点面结合)顺势把该市的市场做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公司在地级市设立办事处,成立市场开发专案小组,专门负责当地前期的市场开发及维护,形成固定的网络及市场操作方案,迅速提升销量。
对终端网络进行建设:终端网络并不意味着你认识几个当地的大客户。仅靠利润差价和酒肉之交维系的客户也不能称之为网络,有奶就是娘,是他们对经销商的回报。网络形成靠我们对网点详细背景资料的充分熟悉,靠我们纯熟的销售管理技术,靠我们的信誉和服务创造的客户忠诚度。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与这些售点的长期交易、服务中逐渐掌握他们的销售情况、进货周期、信誉情况、付款能力等相关信息。 建立海沛公司在各售点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创出自己的品牌: 这家公司的产品质量有保证,偶尔出现什么问题他们也会负责 更换赔偿。 这家公司的价钱很公道,没有欺生客,宰人现象。 这家公司的服务很好,经常帮我们整库存、做陈列、下订单、送货上门,根据他们的建议订货还不占压我们的库存,和他们合作,我们卖货收钱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 这家公司的老板很有眼光,他们推的新产品一般都能卖起来,偶尔个别产品滞销,他们也能帮忙退货或促销消化,很让人放心。
在自己的公司内部操练出一支出色的售点拜访、售后服务及客户管理队伍,通过长期的实践总结,不 断学习摸索自己的人员培训、人员管理、销售结算、售点配送等体系化的市场运作方法。
终端建设,从开发到管理到形成固定的网络需要很大的投入和较长时间,这个过程中也许经济效益不佳,但这是对公司未来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一种投资,是一个必然经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勇气、需要恒心、更需理智和决心——因为这是市场环境发展的要求,无法回避。未来的市场谁真正拥有了稳定的销售网络,谁就掌握了通路,谁就是赢家。
寻找当地的合作伙伴做固定的下线分销商,帮我们代为管理当地市场,这样公司可以减少资金风险和管理成本。(预售制)
自己的业务员(办事处抽调或在当地培养)对该市场形成固定拜访,进行市场运作,协助该下线分销商管理市场,牢牢控制住终端网络。当地该下线分销商的主要任务就是仓储、运输配货、回款和售后服务(终端日常维护及退换货)。
对该市县各渠道重点客户熟悉,并建立客户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区域位置、店面大小、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从业经历、家庭成员情况、生日、喜好、性格)、联系方式、月实际销售量、结账方式、结账信誉等详细情况,以便对销售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减少因销售人员离职带来的市场波动。
经销商面对生存环境的变化,我认为动比不动好,早动比晚动好,主动比被动好。 地市渠道管理改革建议和步骤:
按照传统的渠道操作方法,市场是完全被渠道中的代理商所操作和控制,市场的好坏取决于代理商的能力和实力,因此,要想把市场做好,要想市场在有秩序的环境中健康发展,公司就必须费尽所有精力去寻找、培养优秀的地市代理商合作伙伴。要寻找到合适的渠道合作伙伴对公司来说实在是太困难,实力小的代理商无法操作起整个市场,实力大、能力强的代理商又对我们的产品不重视,或者精力比较分散,无法提高其忠诚度。
的弱点——市场的管理则由我们来完成,这样就实现了公司和二级代理商的优势互补,达成了渠道的完美力量组合。
组织架构及分工
地市二级代理商的职责:调货、仓储备货、运输配货、回款和售后服务;
公司业务代表的职责:在市场比较小或者成立办事处成本高的市场派驻公司业务代表,业务代表的主要职责和办事处相同。
省级代理:公司只负责对代理商的货款管理和业务办事处或派驻的业务代表的管理。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对渠道中的二级代理商货款管理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交纳品牌经营保证金(视情况而定),金额大小视市场大小而定;
现款现货的原则,先打款后进货;
对重点零售客户实行销售年终奖励政策,通过年度奖励的方式返还重点终端一定的利润;
成本费用分摊
a、业务办事处的管理费用主要有房租、基本的办公用品、水电费和其他物业管理费,所占增加的渠道管理成本的比例不到20%(300元),可由公司全部承担。
b、业务办事处的业务代表的工资成本占整个渠道增加成本的70%,这项成本应由二级代理商和公司共同分摊,公司负责办事处业务代表的基本工资,代理商负责办事处业务代表的补贴和奖金。举例:安阳市场需要2个业务员来维护和管理市场,其中一个业务主管的月薪资以1500元计,业务代表以600元计,按新的渠道管理方案操作来看,业务主管的基本工资以800元/月计,业务代表的基本工资以400元/月计,公司要承担1200元/月的业务薪资开支,二级代理商只需承担500~900元的奖金即可,所以这个分摊方案地市代理商完全能够接受。
c、公司业务办事处的实际增加成本大概为1500元/月,18000元/年的成本该如何弥补呢?设定建立办事处的最低销售额标准,以年营业额50万元为最低建立办事处的标准计算,公司只要提高3%的毛利率就基本能弥补额外增加的渠道管理成本;假如公司的毛利率为20%,则通过这种渠道专业分工之后只要提高9万的营业额(平均每月7500元)就基本能弥补公司增加的渠道管理费用开支。
d、对于不能设立业务办事处的区域,市场一般比较小,所需的业务人员也比较少,一般不超过两个,普遍为一个;所以不需要单独设立业务办事处,只需直接派驻业务员到二级代理商的公司,业务办事处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完全可以免除,只需和代理商共同分摊增加的业务人员投入成本。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服装事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项目名称。
【工作服】。
第二条工作计划。
2.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提出项目的主要要求,包括服装的用途、着装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特点;以及甲方的特殊性要求等。
结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进行初步设计。必要时,乙方可要求进行实地情况调查,包括对甲方服装适用环境的了解、对着装人员作业方式的了解等,甲方应予安排配合。
乙方于甲方提出设计具体要求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同类服装的介绍、对本项目的设计倾向、风格建议、设计初稿。
甲方于乙方提交方案后日内确定乙方提交的初步设计。
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反馈意见、或是不予确定方案,均视为甲方无意见、无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2.2第二阶段:深化设计。
乙方按双方确定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
乙方于初步设计确定后日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的第一稿;甲方应于收到方案后日内反馈具体的意见。
双方就第一稿的修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后,由乙方于日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的第二稿,甲方应于收到方案后日内反馈具体的意见。
双方在甲方意见的基础上,达成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
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反馈意见;或是在确定修改方案中,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确定的,均视为甲方无意见、无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甲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当限于针对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当甲方的意见超出初步设计方案的范畴,应视为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需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2.3第三阶段:最终版本提交。
乙方按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进行修改,于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
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尾款之同时,乙方提供依据最终版本制作的纸版一份;样衣一套。
第三条设计费用。
3.1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元。
3.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剩余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第一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该部分费用扣除已付定金,余款人民币元于第一阶段完成时,即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同时支付。
第二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于第二阶段完成时,即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确定同时支付。
第三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于第三阶段完。
成时,即甲方向乙方提交最终版本通过验收之日。
尾款:合同总费用的10%,即人民币元;于甲方收到纸版、样衣之同时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应及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有关设计的具体要求、安排乙方实地调查、反馈修改意见、支付设计费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义务将影响乙方设计工作的开展,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顺延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4.2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合同解除时已完成之设计工作,支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用。
4.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通讯联络。
5.1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甲方项目联络人为:;乙方项目联络人为:。
5.2双方的联络沟通均可由项目联系人通过网络、进行。项目联系人对设计方案的意见、或方案确认,均视为合同方的意见、或方案确认。
5.3联络信息如果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交收件人签收后即视为送达。
5.4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八
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注册成立的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公司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面向全国,奉行“服务创新,融入企业,共同成长”的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构建人力资源供应、培训、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代理招聘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个性化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全面解决方案,做最了解客户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代理招聘。服务热线——400-7777-911。
一、什么是代理招聘?
代理招聘就是为企业提供招聘流程中的全面解决方案,即整合所有招聘渠道,既可以为客户提供企业所需要的简历,也可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招聘服务。尤其当企业有大批量招聘需求,职位分布广泛,项目时间紧而企业内部招聘人员短缺时,代理招聘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代理招聘服务价值
1、节省大量搜集简历的时间,使hr摆脱繁杂重复的简历筛选工作,在降低hr的劳动强度的同时,提高hr的工作效率。
2、凭借广东招才通公司的专业经验,帮企业用最经济的价格完成最有效的招聘。
三、代理招聘解决什么问题?
1、企业耗费了很多成本发布招聘广告,效果不佳。
2、企业收到如“山”的简历,质量不高。
3、企业花费巨大的人力成本做了大量筛选和面试初中级职位的工作,收效却未必满意。
4、短时间内的批量招聘,无法最优的整合各种招聘渠道,无法使招聘的成本最小化。
三、代理招聘的.服务内容是什么?
1、为企业提供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简历;
2、为企业提供和实施一次性的整体招聘方案;
3、为企业建立和维护动态人力资源库。
四、代理招聘的服务优势是什么?
1、降低风险。
选择委托招聘,有效避免人才因不适合企业发展而被辞退,专业人事服务吸取国内外丰富经验,帮助企业实现人事工作的标准化和流程化,提高工作效率。
2、人才再生。
避免新员工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企业要重新招聘人才,我们将为企业提供后备人才,供企业再次选择。
五、代理招聘服务流程:
1、客户向招才通提出代理服务需求。
2、由广东招才通代理招聘部经理向客户介绍我们对需求的理解、作业程序及服务报价。
3、然后招才通根据客户需求做代理招聘方案。
4、双方谈判合作的细节,并签订合同。
5、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候选人接受面试,并协助客户完成后续的工作。
一、岗位需求分析与协议
1.审核确认对方企业合法资质,进行岗位需求分析,服务能力评估。
2.筛选简历人才库选取后选人员名单并分析采集简历渠道。
3.提供岗位需求与招聘流程;
4.客户提供企业资质证明与双方签订协议书,缴纳部分服务费。
5.确定执行时间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6.执行时间:
二、信息发布与简历采集
1.依据需求人数分析所需简历基数,人才基本要求以及相关专业等信息.
2.依据人才要求与简历基数,现有资源分析确认,初步制定简历来源与周期。
3.简历来源渠道依据现有资源大致分为:自主信息发布渠道为彩信报,微信公众平台,12580语音平台,移动高校通,惠生活,10086/12580短信群发。
4.外部渠道开发:根据职位性质,专业要求,年龄要求,技术性要求等可利用其他渠道:例如太原其他人才市场发布,招聘网站注册账号发布信息并收集投递简历,各园bbs,本地人才或招聘社区,相关技术培训学校与培训机构等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统一发至公司统一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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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发布排期制定:
三、人员筛选
1.面试人数确定按照基本比例1:8进行,即每8份简历筛选一份邀约面试并到场。
2.简历筛选条件:工作经验,求职动机,普通话情况,反应能力,新资待遇,学历要求。
3.筛选项目
四、初试
(一)、与客户洽谈确认初试项目与形式,基本分为面试与电话面试,笔试三种类型
(1)面试形式:电话邀约应聘人员分批面试,面试内容为通用能力与素质测试。并填写面试登记表与结果,面试官可内部担任,客户派遣,或邀请专业面试官。依据合作情况执行。
(2)面试批次依据要求人数与邀约人数分批次进行。总体以面试人数复试人数5:1进行。简历数量不足应及时通过渠道进行补充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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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试方式为电话面试
(1)电话面试考核项目与面试基本相同,并作登记
(2).电话面试及初试话术:
b:(有)
a:好的,祝您工作愉快!再见 b:(没有),
a:完善个人信息,了解对方相关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相关技能。 我看您应聘岗位是xxx,现在有一个比较适合您的工作,介绍服务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工作内容等。
初步判断是否合适,并登记。
备注:打电话前提前熟悉岗位的基本情况,比如工作时间呀,单体还是双休,工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福利待遇等,打电话要灵活运用已有的给求职解答问题,同时依据招聘需求对求职者进行电话面试。筛选人员。
五、复试
1.复试为面试,复试主要内容为试岗能力测试与操作能力测试等。 2.与客户沟通确认复试时间,地点,人员数量。
3.与用人企业共同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在候选人与企业作出进一步的沟通与
判断后,由企业确定最终的录取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要记录面试情况和最后结果情况。
4.复试题目:复试题目由客户方面提供。执行部门可推荐相关通用能力测试服务。
5.复试过程要求客户派驻面试官全程参与,但不做评价,并对最终推荐结果确认。
六、人员输送
1.复试结束后,确认通过人员并向客户提交推荐表。客户签字确认。 2.人才推荐表
七、应急与后续服务
1.复试后人员严重不足,未达到推荐人数的50%,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第三方合作寻找,或协议变更。
2.向被录用的候选人和企业提供人事咨询与帮助,保持不间断跟进联系。 3.不合格推荐人员的补充服务,洽谈确认时间与周期,补充人数等。 4.企业客户最终评价与结款。
八、建立推荐人员管理档案
1.推荐人员简历信息和人才推荐表的整理归档。
首图科技客服部
2017年7月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十九
甲方:郑州众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守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为实现双方共同利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作内容
甲方为在 扩大宣传信息力度和提高效率,拓宽市场的发展渠道特别委托 为本区域宣传代理,代为甲方宣传招工企业招收寒假勤工俭学学生。
二、合作时限
2012 年 月 日---- 2017 年 月 日。
三、双方责任
1、 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限内,负责宣传资料的供应和宣传方法技巧的指导。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在河南各大高校进行发布推广。
2、 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返校后叁拾个工作日内结算代理费用给乙方,必须有甲方开的`人员接收手续方为有效,乙方推荐的人员之中在岗不满叁拾天的人员甲方不予以结算该人员代理费用。(注:代理本人去工作者,不列为结算代理费人员名单中)
3、 代理费用按照乙方正常工作人员数量计算,甲方依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乙方推荐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若不服从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截至结算日期,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甲方除必须付清代理费用外,还须支付总代理费用百分之二的滞纳金给乙方。
5、 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收费标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价,
否则造成的市场损失将由乙方个人承担。
6、 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招工协议书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如若拒绝履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7、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宣传资料为其他公司招人和把甲方的相关信息或资料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如若发现,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将追究由其带来的名誉、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壹万元整。
8、 乙方私自利用甲公司协议及授权为其他公司招人,导致协议内容无法与实际相符,所产生后果一概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 甲方保证安排进厂,若无法安排,往返路费由甲方承担。
(进厂后乙方要协助甲方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对于学生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予以解决,带头闹-事给厂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担)
10、 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乱收乙方所招学生费用,乱扣乙方所招学生工资,甲方保证乙方学生工资由厂家直接发放给学生并准确准时到账。
四、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开始至贰零壹叁年肆月壹日止。
2、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二十
产品更新能力
品牌组合能力
质量保障能力
品牌项目独立授权
2、如何更有效借助各项优势?
建立互信:信任能使双方合作的更融洽、效率更高
及时沟通:经销商能是我们更精准的把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模式复制:运作模式、盈利模式、企业文化及形象
注重培训:产品卖点、项目运作、产品、应用技术
研究、分析市场特点很重要。
每个区域市场的特点不同、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市政投资方向
地产开发特点、工业企业性质、单位自建开发情况等分析出运作重点。
精准的市场定位
精准的客户定位
精准的产品定位
根据市场对营销方向定位
项目运作思路
需要正确认识工程运作中常见的几个误区: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实用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