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种规范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要求,以下是一些范文参考,供大家学习与借鉴。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一
保 证 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 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 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 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二
保证人:住所:电话:
保证人:住所:电话:
被保证人:住所:电话: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编号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被保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三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担保法》有关规定,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元。
二、贷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贷款利率:(月)‰。
四、贷款方按上述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金额和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与逾期贷款罚息相同。
五、借款人应按期还本付息,否则,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违约金额日万分之计算。
六、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列借款提供保证,各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如下:上列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包括保证金额本金及利息,罚息以及贷款人因催收(包括通过诉讼途径追索借款)借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各保证人对自己保证的借款份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保证人对自己保证的部分负有无条件还本付息的义务。
八、本合同各保证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至各保证人保证的借款本息、罚息全部清偿时止。
九、到期后,借款人分期还款的,除保证人明示系自己催促还款的以外,按比例减少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份额。
十、借款人、保证人住所,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贷款人。
十一,借款人、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贷款人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贷款:(一)住所发生重大变化或将发生重大变化。(二)家庭关系恶化。将丧失还款或保证能力。(三)患有严重疾病。将丧失还款或保证能力。(四)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五)丧失信用。保证人发生上列情形,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证人的,可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四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担保人: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借款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五
保 证 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 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 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 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六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七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住所地: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利率、利息。
2.1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2.2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其他。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八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丙方(保证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2、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3、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4、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
5、(公司)。
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日,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的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银行转账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日息为。逾期还款,按双方约定利率的200%计收利息,直至借款结清为止。
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应转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债权金额5%的律师费、催收费、执行费、公证费、拍卖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为: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时偿还借款的,则丙方保证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通知后____日内清偿乙方应付的款项。
4、丙方承诺,无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九、特别条款。
在乙方未还清上述欠款前或还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损失负责,同时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4、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事项。
十、违约责任。
乙方或丙方如违约,应按未还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有权根据担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关款项、费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经营情况等,单方面决定是否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给乙方以及具体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担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为甲方文书送达地址,甲方各种文书一经以该地址寄出即视为送达。乙方更改地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4、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九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现金实际转帐汇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为。
2、乙方承诺,在日前将借款本金全部偿还给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条约定及时偿还借款,除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应按照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丙方自愿为乙方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不及时按照约定还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时,丙方均自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担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月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1)(2)(3)。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一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签订的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二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二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
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
________,期限为______。
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
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
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损害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保证期间为______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
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院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三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
2、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借款期限内利率为,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天数结算。
5、借款的交接:全部借款由当事人办理完一切手续当日,凭借据乙方支付给甲方。
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债务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明文件交还甲方,合同终止。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3、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如甲方变更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丙方对上述所列条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应于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丙方所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4、保证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保证不再向其他方提供财务信用担保。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合同期内未如约还款,丙方也未代替甲方承担全部债务,丙方自愿无条件承担永久保证义务,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6、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7、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1、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借款本金。
3、本合同生效开始至终止前,乙方可自行将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债务、抵押权等)向任意其他方转让,其他方受让后享有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乙方不再享有。借款人及抵押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人应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义务(乙方同其他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得变更影响本合同条款,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权益,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他人。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偿还利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和要求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2、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同时按所欠款额每日百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罚息,原定利息照常计收。
3、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本息、违约金、诉讼费、强行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房屋所有权过户费、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费、过渡安置费及其它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2、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作为甲方按时还本付息的依据应该为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还本还息的收据。乙方认为甲方违约时,根据甲方及保证方留下的有效联系方式(见下表)与其联系,甲方应及时提供还本付息的依据,甲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凭证或是连续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甲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事实存在。由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还款义务,自愿接受乙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机关及诉讼所在地由乙方指定。
有关中介服务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在当事人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由当事人签章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四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叁,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日起至年04月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贷款人:
日期:日期:
实用借款合同保证条款范文(15篇)篇十五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____市金磐____区康xx厂贷款人:浙江xx公司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