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组织和机构中,规章制度起到统一行为标准、维护公平公正的作用。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示范,希望能对大家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一
一、总则。
为规范科研管理,激励科研人员,将科研工作引向企业的总体目标,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特制订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扬长避短,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和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2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程;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研发辅助人员,即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计划应包括立项项目及其目的、核心技术及创新点、阶段分配及其计划、费用预算等内容;4科研计划应编制完善。
五、考核公司科研发展战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科研计划,由公司研发考核委员会负责进行常规考核与专项考核:
1)常规考核,以为单位,对研发人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专项考核,以项目阶段为考核时段,根据项目立项计划进行考核。
六、奖励。
好,其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公司总销售收入10%以上的,给予记功、晋级奖励,授予“先进技术人员”荣誉称号,并配送2%公司股份。在科研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完成研发任务做出了较大贡献的,给予表扬、记功,并适当发放奖金。所有受到记功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在专业进修、攻读学位时,公司给予全额费用报销,同时优先享受出席科研活动、考察旅游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七、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1年1月15日。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二
1、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上岗证,质检员必需参加过市站组织的上岗培训,并有注册证书。
2、项目部的施工员、质检员不能相互兼任,质检员原则上不得兼任其它职务。
3、各专业班组的`选择必须经多方考核,优胜劣汰。
4、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和工程处(分公司)填报管理人员登记表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网络审核、备案。
5、专业技能差、操作水平低、质量意识薄弱、有劣迹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班组由质检员向项目部经理及时提出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或承担的业务。
6、对倡导、纵容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人员,质检员有权对其作出批评、警告,终止其在项目部的工作。
7、项目部应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人员培训活动。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三
一、护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不管会见何人,要用文明语言。
二、若有外来人员,首先问他有什么事,找什么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并登记方可决定放行。
三、找校长,校长办公室,总务处必须先用内部电话联系后再决定同意,并且做好登记记录。
四、学生家长进校时,首先问他事由,看他本人证件并登记,做好进出的时间记录。
五、外来车辆在学校有关领导同意进校,在出校时,首先要严格要求检查车上的物品,如果有学校的其它物品,要见学校有关领导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六、护卫必须对当天的工作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时用双方签字,方可下班。
七、护卫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他人进入学校,严禁非工作人员留宿,否则严肃处理。
八、公司有关管理人员进校必须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停放。
十、护校员必须严格按照会客登记制度,必须服从甲,乙双方的管理制度。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四
第一条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工程中心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研究开发机构,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独立科研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条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经委负责指导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性质。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质素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展。
第六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五)参与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为本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持;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组建省级工程中心要符合省级工程中心建设指南、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布局原则。
第八条申请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吸收和吸引研究开发人员的能力,与科技界、产业界有密切的联系。
第九条工程中心的组建采取分批审理的办法,每年三月、九月接受申报。
第十条工程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经由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委、计委和经委,分别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二)省科委、计委、经委在收到《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初步确定拟同意组建项目。
(三)省科委通知拟同意组建工程中心的申请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四)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批复,授予"广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获批准的项目列入当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
(六)省科委与获批准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企业等签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合同各方按《组建计划任务书》履行职责。
(七)依托单位向当地计划部门申办工程中心基本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工程中心项目建设期限为二至三年,各有关单位按计划要求安排资金。
第十二条省财政对每个工程中心的资助主要用于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必要的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工程中心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等。
第十四条工程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与原计划有重大偏离,经过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论证,可以调整建设计划,直至撤消原立项。
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建成后,由省科委、计委、经委或委托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挂牌。工程中心名称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不得用于工商登记。
第十六条对不能按计划验收的工程中心,省科委、计委、经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协调解决问题。如确实不能继续进行建设的,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撤消原项目。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在建设期内被撤消项目的,依托单位要偿还省财政补助的投资。偿还的投资继续用于支持其他工程中心的建设。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引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建立富有活力的内部管理机制。
工程中心的管理形式可因组建模式不同而不同,一般采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由依托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领导组成,管委会主要职责是:定期听取并审定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协调工程中心成员单位的技术合作和经济事务等重大问题。
中心主任由管委会按依托单位执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中心主任的职责是根据管委会的决定,主持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内部组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由中心主任确定。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建设,原则上要充分利用依托单位和成员单位的现有基础和条件。依托单位是工程中心的技术和经济后盾,要为工程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条件,为工程中心提供主要建设经费,并负责工程中心组建计划的实施。第二十条工程中心的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保险制度、奖惩制度、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等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工程中心实行财政部制定的《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
第二十一条工程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依托单位、中心、个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要广辟资金渠道,建立技术研究开发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依托单位按规定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的技术研究开发资金、新产品减免税、中试产品和技术贸易减免税、科技开发风险准备金、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新产品试制资金、国家扶持出口产品开发的经费、工程中心的创收及其它资金。
第二十三条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负责组织编制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建设指南,并定期公布建设指南;研究有关工程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批工程中心组建项目,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工程中心项目计划;组织工程中心的验收;工程中心的考核。省科委负责工程中心的综合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可委托主管部门或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进行指导、帮助、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主管部门和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负责根据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对申报工程中心项目进行审查。协助依托单位实施,协助检查工程中心的计划执行情况,配合对工程中心进行工作评议和考核。第二十五条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有关专家为工程中心的建设方针、政策措施、组建规划、项目选择、技术评估、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应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省、市科委、计委、经委及主管部门提交一年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七条工程中心应按要求完成有关统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省科委、计委、经委每两年一次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联合对已建成的工程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考核评议,并根据科技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对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新的建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责成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撤销其工程中心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合并、撤销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科委会同计委、经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粤科字99号)同时废止。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五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六
1)、部门职工每日上班前五分钟需打扫自己办公区域卫生,保持办公桌清洁。办公区公共卫生由部门人员轮流值日,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必须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墙壁无污迹。
2)、值日人员下班后在确保办公室门窗锁好、一切电源切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3)、每日在岗人数不少于两人,准时签到、签退,不得补签及代签。
4)、爱护办公室内所有办公设施,如人为损坏,照原价赔偿。
2、技术研发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需及时汇报。
2)、负责制定实验计划,并组织对计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3)、及时指导并处理实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试验的正常进行。
4)、做好与王台铺矿、天地公司的对接工作,使双方最大限度实现数据互通、优势互补。
5)、考核每天的试验结果,从而决定次日充填的材料配比,并向王台铺矿出具料浆合格证书。
6)、审核每批次原材料的化验结果,确保原材料的.合格后联系安全调度部进行充填。
7)、每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成果及经济效益的评价工作,并对技术员的每月工作进行考评。
8)、负责编制项目部技术开发计划,并有计划的引进、培养技术人员,从而进一步搞好技术研发部的工作。
9)、积极与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技术交流,做好技术对接工作。
10)、按时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七
第1条为了提高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改工程等研发项目。
第3条研发小组。
公司的研发计划,须以公司整体战略为基准。
由技术研发部经理组织来自本部门的人员、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研发小组”,开展研发计划具体拟定工作,具体的撰写工作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
研发计划要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开始,通过分析外部的市场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竞争对手的情况、公司自身的技术和运营资源,明确公司未来研发方向、重要研发和技改项目。
《研发计划书》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撰写。
撰写的过程中,研发研发小组须定期召开例会,对计划的内容进行讨论确定。
《研发计划书》草案编制结束后,报技术研发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
《研发计划书》草案出台后,由公司高层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部经理、研发小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议小组对《研发计划书》草案进行审议。
研发计划的审议采用质询会的形式进行。
质询会先由研发小组负责人介绍《研发计划书》的内容,然后由审议小组的成员对计划的内容进行提问,技术研发部经理及研发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解释。
技术研发部经理牵头,研发小组组织根据审议小组的审议意见,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并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审批。
第9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研发项目配合部门的进度控制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10条根据立项研发项目,技术研发部经理编制《项目研发流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控制表》,对整个研发项目的每个计划阶段进行有效控制。
第11条研发小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研发流程》组织研发小组成员进行研发工作,每周定期编制《项目研发小组阶段进度报告》,报技术部经理审议之后,再报送公司分管副总。
第12条技术研发部牵头,分管副总、生产部、采购部、物料部、财务部等部门参加“研发项目实施讨论会”,总结阶段性实施过程,提出难点及改进方案,明确下阶段实施过程计划。
第13条研发项目实施过程结束后,技术研发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及时编制《研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报送公司总经办审议、鉴定、评价。
第14条研发项目技术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研发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水平,并在具体研发项目中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15条技术标准化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减少研发项目的总体成本,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
第16条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规范化技术文件。
第17条为了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18条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技术部应协同财务部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研发项目成本核算对象,进行研发项目成本编码,并将成本测算结果即目标成本报技术委员会审批。
第19条研发项目计划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技术部经理应组织核心小组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设计方面、市场方面、采购方面、生产方面、质量方面等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
第20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阶段成本计划。
第21条各项目的计划成本预算应报送财务部,作为研发经费的依据。
(1)人工费: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其它福利补贴等;
(2)材料费: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元器件、设备等;
(3)其他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研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通过对项目文档进行很好的管理,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统一公司文档格式、要求,有利于项目技术知识的传承和保存,以及对项目进行很好的评价。
第24条项目文档内容。
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阶段计划、会议纪要、项目过程中的记录文档、技术工艺说明等一切与研发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研发小组负责编制项目研发过程中的文档资料,技术部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理研发项目文档资料,并在研发项目完结验收之后,由技术部及时送交公司技术档案室入档。
第26条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鼓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公司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第27条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研发成果: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试验数据、阶段成果、鉴定文献等;
著作权(的科技成果权利。
(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在此适用范围内)。
第28条公司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的归口部门是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对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所拥有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工作:
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理及与律师事务所的协调;
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有关手续;
组织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工作。
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的产生过程中,技术部应对市场动态随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对因知识产权状况而需调整开发方向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技术部应对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阶段性及最终成果中属于专利法规定申请范围的,应当进行专利申请,或者以技术秘密方式及其他知识产权方式保护。
技术部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某项知识产权不申请专利,而是以技术秘密处理的,应当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项目参与者和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须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
第29条知识产权的取得:
公司员工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职务性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以公司名义做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受命执行本职工作之外的工作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30条职务性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不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等而转移,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在保证发明人或设计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处理所持有的知识产权。
第31条对确定为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研发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职前,须将在全部技术资料、试验材料、试验设备、产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交回,由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擅自离职,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32条知识产权的分级管理。
(1)资料保管。
与技术、产品有关的资料由技术部保管,其他部门和人员配合技术部进行专利权申请工作。
(2)分级查阅。
对于知识产权资料的使用,需分不同的部门、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权限。
第33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奖惩:
为了鼓励员工多为公司创造并保护知识产权,公司对员工的以下行为加以奖励:
(2)成功申请到专利或公司认为有价值但不应以专利方式保护的技术,经公司批准,可获得5000—0元的现金奖励。
第34条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35条本管理制度由技术部草拟和修订,公司经营办公会审议,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36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费用的预算、支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合理利用研发经费;
(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一)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
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和研发场地的购置费,以及设备、仪器的折旧和维修费用;
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
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费用,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
7.用于其他方面的研发费用。
(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并按上述分类详细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写明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价格不明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有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会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
(二)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的支出,外包和外单位合作研发费用的支出必须先申请,财务部接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如在预算范围内,财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所申请的支出先行在对应的预算中扣除,费用实际发生时在予冲抵;如不在预算范围内,财务部不予通过,并提醒研发部需要走追加预算流程。
(三)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折旧、场地租赁等固定费用由财务部按结算周期直接从预算中扣除。
(四)其他类别的研发费用发生之后,研发部参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财务部据研发项目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支出在预算之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总监及总经理签字后可以报销;支出在预算之外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核后才能报销,并应进行追加预算。
(五)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回收处理,交由车间生产回锅并办理相关手续,减少研发损失,避免环境污染。
第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九
为使公司研究开发(以下简称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调度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研发成果的产出率和成果转化率,特制定管理办法。
原则上公司部设立基础研究项目。研发项目的重点放在符合市场需要。能很快转化成产品,或对现有生产工艺或技术、产品质量或产量的提高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主要包括根据公司发展资助开发的项目,与公司外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或技术转让的项目,公司享有稀罕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1.立项程序:
1.1研发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公司提出,项目提出要有立项申请书。
1.2公司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对项目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可聘请公司外专家参与项目的论证。
1.3项目经过初步论证、筛选后,重大研发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信息,并就项目的前瞻性、市场需求等做出可行性分析,写出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包括:
1)总论;
2)技术可行性分析;
4)市场需求情况;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考核指标及进度计划;
8)总论。
2.立项批准:
经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列入公司年度研发计划。提高董事会讨论,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效益的情况、技术储备需求等决定是否开展研发项目并对研发经费投入额度进行批准。
研发中心是实施研发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公司研发项目的年度计划及预算,监督、协调研发项目的进展,以及研发项目的考核验收、成果的申报等。为便于研发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厂房、设备、人员等科研资源,一些研发项目可由相关部门进行主管,或根据需要单独建立项目研究组。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拟定技术路线项目技术进度,撰写研究小结或总结,整理新品申报资料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研发项目的日常管理,保证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准备性。
3.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度,经费使用,人员安排,设备使用等进行监督、协调。研发项目每月要有一个小结,年终总结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交研究开发部。
4.为研发项目购置的一些设备,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研发项目结束后,由公司根据生产、研发的需要进行调配。
5.加强对研发项目的文件、资料的管理。项目的原始记录、研究总结、申报资料等各种文件或资料均统一保存在项目主管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借阅需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借。上述各种文件和资料不能由个人保存。项目参与人员不得擅自将所有参与研发项目的热门和形式的文件及资料给无关人员和单位,在离开本岗位时将所有相关文件交付给项目负责人。研发项目结束后,所有文件归入公司档案室保存。
6.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验收制度。研发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严格按照项目签订合同或项目研发计划中约定的技术参数、考核指标、研发期限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要撰写项目技术报告书,并附各种研究数据的原始记录及整理分析的数据和结论。
研发项目的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研发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出详细的预算,每年的12月10日前报研发中心,列入公司研发年度计划,由财务部列入财务预算。所有款项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计划,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财务部核准使用。
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提供临时试验和证书申报所需的制品及资料,并参加审评答辩;相关部门负责生产文号所需的样品,并提供相关资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临时试验、证书、生产文号的申报工作。
公司引进的项目其知识产权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按合同执行。公司立项开发的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如有专利申请,其专利发明均属职务发明,专利为公司所有。参与研发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按协议约定负有保密义务。在调离本公司时,必须将所有研发项目相关文件、资料上交项目主管部门。
研发成果的申报由研发中心部门组织进行,根据成果的类型、大小、性质申报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
按照研发项目合同或计划的有关规定,如期完成研发项目,按照公司《研发项目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事宜由研发中心部门负责。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
1.本办法所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是指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面向研究开发的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的项目和课题(以下简称项目),即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的项目。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战略性软科学项目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是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投入本课题研究工作的时间在其实际工作时间25%以上的项目组其他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项。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足够时间投入科研工作,其在主持的项目上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应达到自身实际工作量的50%以上。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若因特殊原因,如项目有重大创新且国内又无其他合适承担者,或国家急需的某些特殊领域和特殊人才等,经计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以申请主持两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对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请立项。
5.三大主体计划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与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相配套衔接的科技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研究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等国家其他研究开发计划项目,不得超过一项,且只能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研究内容上应相互衔接,不得重复。
6.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人员,若有多项研究任务或其他横向科研任务时,其实际工作时间应合理分配,在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时应实事求是做出必要的说明,并在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时如实填写年投入的工作量。
7.承担在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或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新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也不得因申请新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退出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前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
8.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计划管理部门批准。
二、各有关方面主要职责
(一)计划管理部门的职责
3.严格审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递交的有关材料,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及时进行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职责
1.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提供必要的研究开发条件;
3.如发生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人员变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计划管理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职责
1.按照课题制等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精干的科研队伍,进行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
3.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所参加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三、关于违规的处理
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科技人员,一经发现并核实后,计划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承担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当年度申报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
2.对在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材料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计划管理部门将中止其在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其3~5年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列入专家信用系统备案。
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因非不可抗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者,计划管理部门有权追回专项拨款,中止其继续申报或承担国家项目资格,并公开通报,列入专家信用系统备案。
4.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或出国超过半年以上的,计划管理部门有权中止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1~5年国家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5.对报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材料审查不严格,或弄虚作假的承担单位,一经发现并核实后,计划管理部门将取消其项目申报或承担资格,并进行公开通报。
四、其他
1.对已经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启动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请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查,并合理安排好已承担项目的工作时间。若有与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应报计划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如必要可进行调整。各计划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一人承担多个项目的重点检查和跟踪,确保项目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
2.对正在立项或拟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3.科技部主管的产业化类科技计划,如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新产品计划、成果推广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成果转化基金等,各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严禁重复申报和立项,一经发现,不得在任一计划进行立项。各计划管理部门要加强计划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严格把关。
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需要调动多种资源共同完成,其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具有创造性的资源就是人力资源。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内、外资企业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的人力资源成本呈现逐步上升趋势。我国企业以往靠较低的生产要素价格优势抢占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力逐渐被削弱。因此,将国际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由原来的纯劳动力密集型资源转化为技术、管理密集型资源,成为提高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竞争力的关键,也就是说,必须从依靠劳动力的数量优势转向依靠劳动力的质量优势。
国际工程项目中的人力资源大体可分为一线直接操作的作业人员和从事技术性、管理性工作的管理人员两大类。由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国际性特点,企业难免要在项目所在国当地雇佣人员参与项目的建设。因此按人力资源的来源不同,又可将其分为本国雇员和非本国雇员两类。
各种类型的人力资源分别具有如下的特点:
1、作业人员。从目前我国建筑工人的队伍来看,其主要构成还是来自农村和较贫困地区的民工。他们的家乡往往经济落后,缺乏就业机会,更无条件致富。这类人员的目标一般都比较明确,基本上都是为了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而参与项目的。
2、管理人员,又可称为知识型雇员。由于他们年龄、阅历、从事的专业等不同,参与项目的目的差异较大。有的为了薪酬的提升,有的为了丰富自身的工作经历,有的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有的为了能有机会到国外开眼界长见识,还有的只是为了改换一下工作环境,等等。知识型雇员大多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有较高学历,掌握一定的专业特长,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他们往往把工作成果作为自身目标,而单纯的物质报酬目标则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
3、来自本国的雇员。他们虽然都是我国国内派出的人员,但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可能分别来自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性格、价值取向都不尽相同,各有各的个性特点,虽然都使用汉语,也会有各种方言的差别。出门在外,语言不通、水土不服、饮食不惯、思乡之情等等均在所难免。本国雇员往往面临语言、饮食等方面的障碍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带来的风险。
4、来自项目所在国的雇员。他们可能是项目所在国的国民,也可能是来自其他国家的外来打工者。因此,他们的成分十分复杂,语言、文化、信仰、生活习惯、工作作风各异。相对我国国内派出的人员而言,他们大都比较适应项目所在国的生活环境,熟悉各项法规和办事程序,基本具备在当地自立生活的能力。
这些特点的存在,无疑增大了管理者的管理难度。根据上述特点,对不同类型人力资源的管理,应从多方面、多层次着手进行。
1、设定多样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于目标较单一的作业层人员,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物质报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应仅限于工资总量的增加或减少,可适当以增加补贴、改善劳动条件、建立长期雇佣关系等目标进行诱导,但要防止效率增长速度跟不上报酬提高速度和项目人力成本增加过大的现象。
对于目标各异的管理层人员,首先应采用谈心交流等方式了解不同人员的目标,区分各个目标分别设定激励、约束方式,给予他们充分实现个人价值的发展空间,充分授权、委以重任,发挥其聪明才智与创造性潜能,尽可能少地使用物化条件的约束。注重项目部文化氛围的形成,加强交流,使各领域、各层次的员工求同存异、共同发展。如:对青年员工,适当调换工作角色,扩展其实践机会以丰富其阅历,并逐步增加其工作担子;对为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采取开会表彰等公开方式使其感到自身价值实现、获得他人的认同;在工作之余适当安排周边观光旅行,开阔其视野,帮助其熟悉周围环境,促进人际交流;对非本国雇员可采用中国式的会餐等文化活动使成员加强了解促进融合等等。尽量避免激励约束方式的单一化造成的低效率,建立对外有市场竞争力的、对内公平公正的有目标导向的激励约束体系。
2、加强培训、培养、锻炼,提高人员素质
对作业人员,应通过观察,将其中部分成绩突出、能力较强的选拔出来,通过培养锻炼使其具备更强的带动、组织一般人员的能力,逐步将其转化为技术型、管理型的工人、工长,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对于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他们自身的文化优势和学习能力,努力安排培训机会,让他们学习掌握当地法律、法规、制度、做法,取得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当地或国际标准的认证证书,加强与项目所在国本地语言、文化的融合,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更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化解和避免许多矛盾,降低国外经营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需要懂管理、会语言、了解当地文化、熟悉当地法律、能进行财务控制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很多国际承包企业已经开始重视这类人才的培育。但是这类人才往往培养难度大也容易流失,如将追求复合型人才的培育转变为注重培养由多种专业人才构成的项目部的复合型能力,则不失为较快解决人才需求、避免流失损失的良策。
3、保证当地雇员高效工作
鉴于项目所在国与我国文化传统、劳动法制等方面的差异,当地雇员工作方式的不同不仅可能带来本身工作的低效率,也可能对本国派出雇员的工作形成不良影响。一方面,应遵守项目所在国的劳动法律和制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另一方面,应力图建立完善的适合项目建设需要的项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有效的绩效评价和奖罚标准,在雇用时即谈定合同条件,明确具体要求,并在实施中严格落实执行,尽力争取在管理上处于主动地位。
4、促进各种人力资源之间的协同合作
长期以来,我国人力资源普遍具有的一个特点是,单一个体的素质较高,独立应对和克服困难、寻求问题解决方案相对于其他民族和种族往往更有心智和韧性,但在多人合作的情况下,却往往难以实现较高的效率,甚至出现效率降低的情形。相对而言,其他国家的工程项目管理更为注重团队精神,他们认为团队合作的效率应该高于每个成员自身效率的总和。
工程项目的实施非常复杂漫长,无论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项目的。项目的管理者应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团队思想,促进各成员之间的协同合作,要鼓励竞争和成绩,但更应遏制和避免排他的“英雄主义”思想和行为。
5、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势
国内派出的人员往往是根据其以往的经历和能力进行选拔的,是基于一定条件做出的价值判断。作业人员在选拔时可能条件相仿,劳动技能水平相当;管理人员可能适应他们以前所处的环境,能胜任各岗位的职责。但在国外不同的社会、自然条件下,在各种不同激励约束条件下,人的吃苦能力、劳动效率和创新精神却不一定相同,部分人往往会逐渐显现出特有的各种才能,部分人也可能无法胜任新环境下相应的工作。因此,应努力发掘各人的特长,根据情况合理调整岗位安排,把他们放置到能发挥他们最大优势的位置上,或让他们离开使他们陷于最大劣势的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在项目管理中,人是最具创造力和灵活性的因素,项目和人的关系形同舟水,水能载舟亦可覆舟。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人力资源的管理犹如将帅带兵,如何能使全体将士人尽其才,同仇敌忾,的确并非易事。仅靠军事体制下的等级制度和层层命令执行的传统管理模式往往是难以成功的,必须结合科学的管理来实现。笔者认为,在项目资源投入基本既定的情形下,识别不同类型人力资源的动机和目标,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优势,分类进行管理、培养、灵活使用,是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从而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一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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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二
一、护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不管会见何人,要用文明语言。
二、若有外来人员,首先问他有什么事,找什么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并登记方可决定放行。
三、找校长,校长办公室,总务处必须先用内部电话联系后再决定同意,并且做好登记记录。
四、学生家长进校时,首先问他事由,看他本人证件并登记,做好进出的时间记录。
五、外来车辆在学校有关领导同意进校,在出校时,首先要严格要求检查车上的物品,如果有学校的其它物品,要见学校有关领导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六、护卫必须对当天的工作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时用双方签字,方可下班。
七、护卫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他人进入学校,严禁非工作人员留宿,否则严肃处理。
八、公司有关管理人员进校必须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停放。
十、护校员必须严格按照会客登记制度,必须服从甲,乙双方的管理制度。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
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即技术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七条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十条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小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小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小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四
为全面落实建筑项目总承包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责任到人,根据施工组织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项目经理要认真负责和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严格组织执行施工部署。检查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组织技术、安全、计划集体审核各项计划。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项目工程师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对项目施工流向,施工技术,施工段的技术划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安全施工及技术资料负全责。并且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进场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术资料准备和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不因技术错误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计划员。
项目计划员要根据施工部署来编排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安排各工种、分项单元工程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作业人员,每月作好各工种的施工前的任务书的下发,严把数量关并且签发限额领料卡。
四、预算统计员。
项目预算统计员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在开工前编制施工预算书及材料预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工程量的‘两算’对比,提供可行的资料报项目经理,每月作好外劳工的工资结算,当月工作量必须算清不得预留,做到“月结月清”,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作好实施作业步骤的总体规划。
五、质量检查员。
项目质量检查员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图质量标准要求,严格对施工产品认真检查验收,评定每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要有书面整改联系单,并须操作队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队或班组有权拒绝在质量评定表上签字,同时对工作量不予验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负责材料报验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报验。
六、材料保管员。
项目材料员要根据施工进度,保证按计划组织各种材料及时进场,作好材料进场的“三证”收集工作。材料进场后,库房保管员必须作好每种材料分类计量,做好单价和时间台账记录、做好对应工程量的材料消耗报表。每月25日前报项目经理。
七、环境、安全员。
项目环境、安全员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队的进场前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项目搞好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扰民。每周五根据施工现场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组织学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三宝”利用等学习。在施工现场要勤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根除,并记录在案,不得延误,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七项管理人员各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把好各工作的质量关,认真极积的把项目工作提高到运转机制良好的程序上来。坚决杜绝不良倾向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各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精神,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而努力工作。
实用项目研发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5篇)篇十五
1.遵守国家法令、严守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工作形象。
2.组织主持公司日常全面工作,编制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
3.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工作指令,熟悉了解本部门各项工作质量。
4.组织对日常工作的检查、检验工作,一丝不苟地组织完成公司工作。5.组织部门下属人员认真检验工作情况,严把工作质量关,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并存档。
6.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总结会议,掌握各项工作进程,检测工作质量,做好质量分析记录并存档。
7.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完成的工作要负责监督完成或整改,做到全面工作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及时性。
8.协助上级主管领导对各项工作的审查及检验,对不合理的管理及安排有义务建议并修改。
9.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问题要随时展开检查与完善,严格控制问题的发生与发展。
10.每日主动向公司领导发送工作日志,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响应公司领导的决定,虚心接受工作指正。
11.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认真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及时正确领导工作路线。12.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