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阶段,我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相信这对我的未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和思考能力。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一
党纪廉政建设,是维护党的性质,保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条件,同时又对党的性质有着十分重要深远的影响。只有坚持加强党风建设,才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运用手中的权力,忠实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群血肉联系。
加强党纪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顺利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作为党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需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而党纪廉政建设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想,党纪廉政建设对于我这个新入职的公职人员而言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去学习、了解党纪廉政相关的知识。
二、加强党纪学习,提高党纪认识。
我如今作为一名公职干部,首要任务是放在这个“公”字上,思想为“公”,工作为“公”,全身心的投入到公众事业当中,而“公”的前提就是学习。
虽然我还没有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但是我时刻为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而准备着。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令条例,我会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准。
同时党纪的学习,也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是增强党员党性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为党员日后发展、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效力的坚实基础,也是个人认识提高的有效途径。
三、遵守党纪章程,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在历史的长河中,各项事物一再的向世人昭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党的建设来看,一些知法违法,知纪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最初的腐败就是从吃、喝、玩、乐等小事开始,以为吃吃、喝喝、玩玩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殊不知勿以恶小而为之,善小而不为之。平时疏之小节,终将失之大义。特别是在新的时期里,各种思想上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这就更要求广大党员将党纪章程牢记于心,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广泛深入的去学习党的宗旨、理想、纪律和优良作风等,提高党员对于党纪党风以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自我认识和防腐拒变能力,促进党员进一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党员抵御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为党纪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最终才能使自己在党员生活、党建中拥有自己独立而正直的思想,拥有更加强悍的防腐拒变能力。
我作为新时代的年轻公职人员,公职之路处于萌芽阶段,关于党纪章程的学习,防腐拒变的能力更要时刻牢记于心,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在与时俱进的同时更要保持自己的本心。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俗话说得好,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正确的对待监督,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和考察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并将之视为一项光荣而坚决的任务去完成,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时常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加以改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益处。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些古语良药无不时刻提醒着我们,作为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接受监督,密切与群众联系,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扬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传统。
我作为一名刚刚入职的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自律准则,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每月认真做好思想总结,时刻做好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和审视。
通过此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使我自身的政治思想有了明显的进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法纪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自我认识也稳步提升,同时,我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切实把党纪党风学习建设成果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把自我工作能力和生活作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二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作为教师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作为党员要服务群众,作为教师要服务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三
新的《准则》和《条例》,突出“负面清单”、“政治规矩”、“家风建设”等,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心得体会。
20xx,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学习这两个规定,有以下几点肤浅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全面,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
二是内容更加详实,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更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万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处分章节,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
四是规定更加严格,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
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沉下身去,与基层员工一起踏实工作,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以后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坐的直,行的端,走的正,才能配得起自己的职责。
二要踏踏实实做事。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
三要认认真真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万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把《准则》和《条例》做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但如此还要把我们二公司的班子带好把队伍建设好把总公司交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1920xx年9月,蔡和森给毛泽东同志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信中说,“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伴随着党的诞生及成长壮大,党的纪律也从无到有,逐步形成了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党的纪律体系,从而确保全党意志统一、行动一致、步调一致,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最新成果,一个树立了全体党员干部的道德高标,一个划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一个侧重道德自律,一个侧重制度他律,两者相辅相成、互为配套,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就要以《准则》《条例》为纲,树牢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践行《准则》道德高线和行为高标,做到内圣外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决定性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践行《准则》道德高线和行为高标,就要以党章为准绳,坚定理想信念,树牢为民宗旨,廉字打底做到“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远离《条列》行为底线和“负面清单”,见微知著,防范未然。新《条例》被称为改革以来“最严党纪”,明确了6类“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什么线不能踩。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就要学好用好《条例》,对照“负面清单”,反躬自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同志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就是新时期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遵守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体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以《准则》为准绳,以《条例》为戒尺,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责,取信于民、凝聚党心民心,从而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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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四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
第一,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纪律处分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第二,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第三,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第四,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五
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的以来从严治党创新实践成果的固化和升华,是党员干部远离不正之风的思想与行为航标,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准则》《条例》内涵实质。
《准则》是内化于心的道德自律,为党员干部确立了道德高标准;《条例》是外化于形的刚性约束,划明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其深刻内涵着重体现为三个“有机统一”。一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准则》侧重正面倡导,分别向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两部党内法规刚柔相济、相互配合,很好地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二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补充,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若干具体化的纪律底线,体现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具有高效实用的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三是抓常抓长和落细落小的有机统一。《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为党员干部树立起一个长期践行、经常检视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从方方面面规范了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总体来看,两部党内法规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实现了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进一步扎紧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必须全面理解把握、不折不扣对标落实。
二、认真履职,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以责无旁贷的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做到贯彻落实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好全县党员这个绝大多数,发挥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凤县大讲堂、纪委书记说纪律等平台作用,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例子,加强两部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新常态,自觉回归共产党员的本真和宗旨;继续高举“全面争先创优,重振凤县雄风”的大旗,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目标考核、问责问效等方式,着力整治“太平官”“混事官”“享乐官”,焕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以正风肃纪的务实举措加强执纪监督问责。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反映出的“不严不实”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创新执纪方式,从严从快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完善和落实联组督查工作机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在八小时之内着重查工作纪律和为民服务情况,在八小时之外着重查处党员干部聚众赌博、同城吃请和公车私用情况。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和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充分运用警示训诫手段,通过开展百姓问政及《政风行风热线》、百姓评议科股长、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违纪党员重温党章和。
入党誓词。
等活动,及时提醒、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与公检法部门合作,严格案件审核复查,快查快办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三、严格自律,树立向我看齐的模范标杆。
一是当好学习的先行者。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学懂弄通其精髓和实质,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以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实际,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解读《准则》和《条例》,帮助同志们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自律要求和纪律底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县党员干部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
二是做好守纪的示范者。以“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以“三严三实”为准心校正人生坐标,自觉用党纪条规规范和约束自己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带头执行《凤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纪律规定》,扎实推进公职人员带头“遵法纪守公德转作风”活动,大力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三是勇为党纪的捍卫者。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以寸步不退让、丝毫不含糊、时刻不放松的态度,推动两项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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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六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今年10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精神,就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近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本人认为《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准确把握了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准则》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二是突出了纪律约束的严肃性。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三是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的现状,《条例》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这方面的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党纪的刚性特征更加明显。
那么作为执纪监督者,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分应用《廉政准则》及《条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呢?我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准则》和《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武器。纪检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让学习成为自己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准则》和《条例》烂熟于心,完全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在工作中信手拈来;通过学习,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问题的有力武器,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二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是纪检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总认为自己是执纪者,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难免会犯大错误。纪检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中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纪检干部想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我们纪检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纪检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三要做落实监督责任的表率。作为纪检干部,要借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东风,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表率。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牢记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昝,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必先正己,律人必先律己。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努力维护纪检干部的形象;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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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七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八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强化学习教育。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我们要切实承担起执行《条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率先垂范。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应带头遵守《条例》、落实《条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九
20xx年10月18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志军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十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一、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二、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比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
三、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让我们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比如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使巡视巡察的利剑越擦越亮。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中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提出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比如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行为的处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把《条例》放在心里,坚持以《条例》律己律人,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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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十一
在“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中央同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的重要步伐,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依规治党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吸收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既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要求,实现了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协调、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既言简意赅、内涵深刻,又务实管用、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航标灯”、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线”,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中央同时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一个重在立德,一个重在立规;一个标注“道德高地”,一个开列“负面清单”;一个注重自我提升,一个注重惩戒约束,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根本和关键就是做到真刀真枪、实管严管。必须把从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具体行动,切实扛在肩上,着力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必须突出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着力形成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不重视和贯彻不坚决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的强大推动力。必须突出执纪刚性。
坚持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发现就抓,露头就打,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开“天窗”,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法不责众,让《准则》和《条例》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必须突出重点环节。立足当前治党管党实际、干部队伍实际,把落实纪律要求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整治“四风”、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把政治纪律突出出来。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铁的要求,必须挺在最前面。要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做到对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必须突出抓早抓小。强化《准则》和《条例》宣传教育,要求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及时予以提醒告诫、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不致“疽痈”缠身。必须突出持之以恒。要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态度,做到坚持抓、始终抓、常态抓。要结合党建工作形势任务要求,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融入到作风建设之中、干部管理之中、党风廉政建设之中,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约束也是导向,严管方为厚爱。《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也带上了“护身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廉洁自律中干事担当,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要明规矩。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准则》和《条例》,在熟悉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君子检身,常若有过”。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敢向自己开刀,善医未病之病,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成自觉。把严守党纪作为从政为官的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自己,作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真心诚意地接受各方面监督,用监督固本培元、增强自身免疫力。在自身模范遵守纪律的同时,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十二
贯彻落实好《条例》,不仅是提升自己自律意识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
一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党多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重要结晶,也是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结合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查摆问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远离“七个有之”,坚决杜绝“八种典型”,逐条对照22种高压线不断提升自我修养。
二要结合生产经营认真贯彻实践《条例》精神。当公司在大力推行环保改造、技术升级改造时,期间容易发生重经营发展,忽视从严治党、廉洁从政教育,《条例》教育我们强化风险防控,预防和杜绝微腐败滋生等问题,永远是我们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要加强自我修养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作为公司负责人,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切实当好公司科学跨越发展的领路人,做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清廉为官,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勇于担当,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
四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作为党委书记,要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不单自己学,更要带领大家一起学,要把自己摆进去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实效性、针对性、广泛性,形成上下守纪律、重约束、严监督的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十三
今年上半年,我按照市局和区局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国税干部。
2023年廉洁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案例14篇)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改。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内容;在对违反群众、工作、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中,新《条例》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纪律保障,增写了相关的处分规定;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作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新《条例》的修订,增强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和把握《条例》精神的实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上学会用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上坚持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困、顺民心;在生活中保持洁身自好的作风,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