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通用5篇)

时间:2024-11-22 作者:JQ文豪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员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厂应当履行的职责,至12月30日已对各部门员工进行了培训,共向其发放试卷进行考试。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方法等。

通过职业健康培训,使我们的员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卫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广大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平安的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公司在2017年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2017年12月26日

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基本情况我镇现有企业家,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中木质家具制造工人。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家,纺织家,危险化学品家,其家,涉及在岗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阳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刘军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辖区企业相应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提高各级对开展职业-1-健康工作的认识、目的和意义,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部署,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x年年6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使“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人心,6月13日至6月20日,该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先锋网、远程教育、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青少年防溺水知识等。据统计整个宣传周期间全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在各主干道及相关单位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张贴发放宣传画65张。

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图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为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企业,交流座谈在宣传周期间,镇安全生产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5次深入辖区内1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宣传。

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共培训劳动者300余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根据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安排,我镇安办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或加工场所的特点,指导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台账。今年6月以来,我镇集中力量对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企业业主必须与生产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业危害的职责、义务。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认真检查,强化监管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副镇长刘军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逐一严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在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中,镇安监办人员认真负责,在每次隐患排查中,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的企业,都不定期回访复查,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了5次检查,出动车辆5台次,出动人员20人次,排查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36项,现场整改36条,整改率100%。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虽配备了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但劳动者不习惯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购买、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在全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20xx]42号)要求,我区于20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20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20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二、主要经验和教训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大宣教”工作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树牢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一)加强自身学习。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我除了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外,还着重学习了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特别是参加全省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班,受益匪浅,切实提高了安全生产理论水平。

(二)推动乡镇和部门学习。今年9月,县委、县政府特邀了省安监局李大剑副局长来县委学习中心组讲课,进一步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上,我适时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增强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

(三)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企业督查开展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安全技术培训活动情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主流媒体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强化人们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

把依法行政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一)严格依法行政。一年来,依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嘉禾实际,出台了有关通知、办法,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排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坚持科学决策。一年来,先后组织国土资源、安监、煤炭等部门就制止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以及如何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并及时下发纪要。对煤矿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多次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多次召集安监、煤炭等主要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确保了技改方案和兼并重组方案的缜密性、可操作性;对煤矿停产整顿工作,按照整顿标准、要求,召开整顿领导组会议,就整顿的方法、程序等进行分析、讨论;对加油站的规范整顿工作,多次与市安监部门衔接协调,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征求意见和建议,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做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了因决策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针对煤矿从业人员和特工种人员流动性大,给煤矿安全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调研,把解决煤矿“两堂一舍”、提高企业文化品位,做为整顿内容严格进行要求;为提高办矿业主对采煤新技术、新工艺的认知度,组织部分煤矿业主赴先进地区煤矿实地观摩,通过现场观摩,消除思想顾虑,调动办矿业主投身技改工作的积极性。

(三)坚持服务企业。争做民营企业家的知心朋友,及时就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缺乏,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

(一)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出台了《xx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制,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着力完善以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核心的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全县所有副科级以上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全覆盖。为落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合力,坚持每两个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建立完善了县安委会联席会议、情况交流通报、联合执法检查、通报警示、督导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7项工作制度。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6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12次,预警、约谈单位3个,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9个。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和规程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格加强现场管理,依法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全县高危行业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制度1300余万元、安全生产责任险万元。四是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依法调查处理事故6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人。

(二)狠抓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科技推先与运用。全县有17个煤矿实现正规壁式开采,8个煤矿推行机械化装岩,并在县罗卜安煤矿进行了机械化采煤试点,第一个普采工作面有望到年底建成。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了卫星定位装置。二是加强技术改造。有序推进煤矿井下 “六大系统”建设。组织实施了国补资金扶持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引导烟花爆竹企业推进机械化生产,达到厂房建设标准化、监测监控电子化、整体流程机械化、危险工序自动化,实现人药分离、人机分离和淘汰禁用药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三是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抓好13个乡镇安监站安全装备配备,县安监局监管装备建设纳入了全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笼子。全县13个乡镇成立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立了庞大的交通安全联络员队伍,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矿井职业卫生验收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又到了写年度工作总结的时候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19]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9-2019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9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9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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