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能够帮助双方避免交易风险和纠纷。以下是一些经过法律专家审核的合同协议样本,供您参考。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一
甲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乙方出资美元委托甲方通过smi投资理财平台代乙方操作,以求获得较好利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的投资资金只能在smi平台代乙方操作,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保底方案一:乙方委托投资期限为两年,在两年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利润不低于《最低年利润回报表》所列明的利润比例(详见附表)。如果年利润率高于最低利润时,对超出利润部分乙方须按20%比例付给甲方作为佣金和管理费用,该费用在付款时由甲方直接扣除。在委托期限到期后14天内,甲方负责将本金和所得利润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2、本金保底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在收回本金及年利润后产生额外利润,乙方须将额外利润的50%付给甲方作为佣金和管理费用。如果亏损,则由甲方承担乙方的亏损。
(二)、委托投资期限为两年,如果乙方提前撤资,甲方有权享有合同中规定的分红,并不承担亏损的责任。对帐户中乙方的资金,甲方将按该帐户资金总额的65%返还给乙方。
(三)、结算规定:甲方根据股票行情不定期的进行交易,对所得收益,按期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负责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资金在smi平台自主操作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操作买卖股票和动用帐户上的资金,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不承担乙方的亏损责任。同时享有分得利益的权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帐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操作产生的利润要按时转入乙方的帐户,并有义务将最新投入资金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股东网上注册所需一切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乙方的操作平台和资金帐户,乙方享有查询权,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操作买卖股票和动用帐户上的资金。
3、、对甲方的操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应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操作。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平台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投资报告书、交易记录、研发资料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合同期限内,因甲方操作原因导致乙方亏损大于1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期满后的结算方式结算。但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亏损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享受收益,并不承担乙方亏损的责任。
4、如因发生战争、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有效期限自二零零八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月日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八年月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理财热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________年,起始日期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0.25
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签定此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理财金额为:_________元。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理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此理财期间内,还必须保证在乙方帐户上达到与理财本金同等或以上的存款额。否则,乙方将取消为甲方的理财服务,退还甲方理财本金。甲方不享受任何理财收益,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理财方式以购买境外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合作。理财金由甲方帐户划转到乙方的综合理财帐户上进行具体的理财操作,甲方所买入的外汇有价证券由乙方统一保管,待理财期满日止,乙方所持有的外汇有价证券划给甲方,乙方将甲方之理财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划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上。
四、理财期限为_________,收益率为(年率)_________。
五、在理财期间,甲方在以下情况不享有上述第四条款中确定的收益率,并且自行承担因中途终止理财协议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1)理财期未满,甲方自行要求终止理财服务的;
(2)甲方不能满足乙方上述第二项条件时,由乙方终止理财服务的。
六、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权取消,修改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上述理财服务内容,并按市场原则对甲方进行清偿。
七、理财协议遵循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八、理财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二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四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五
住所地:xx市南城区蛤地大新路129号。
委托代理人:xxx,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xxxxxxxxxx8。
被上诉人:xx市利贝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xx,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xx市麻涌镇华阳村西环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第一人民法院(xxxx)东一法民二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三、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称:“从qq聊天记录、录音音频可知,原告并未明确向被告说明费用计算方式,被告有重大误解,而该重大误解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原告存在过错,在充分考虑本案案情,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本院酌定由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76875元。”
一审判决之中所表述的案件事实认定与判决所显示出来的司法推理,明显错误,明显违法。首先,认定事实不清;其次,司法推理逻辑混乱,导致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判决显失公平。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双方经办人员的qq聊天记录结合庭审过程之中双方提供的其它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之中已经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了代理费用计算方式;而且,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国际通用标准和惯例,符合国际货运代理规范。更何况,被上诉人本身是一家长期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企业,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他们不了解相关国际惯例,和与国际货运相关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更何况,任何运输,不管国内、国际,陆运、水运、海运、还是航空运输,一概如此——泡货按体积算,重货按重量算。古今中外,一概如此,乃运输通则之一。被上诉人以不知道要按照体积计算代理费而拒付代理费显属狡辩,耍赖,撒泼,有戏弄与蔑视法庭之嫌疑。
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可能是被上诉人生产方式、或者与英国客户的合作方式的调整,导致他们暂时不急需涉案货物作为制造样品了,因此找借口拒收货品,企图赖账。
更加重要的是,如今让案涉代理所产生的代理费很有可能成为一种损失的原因,与上诉人没有关系——上诉人按照双方约定已经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被上诉人迄今不肯收货,而不肯收货的唯一原因是:不想足额支付代理费。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被上诉人迄今仍然否认与我们有委托合同关系,谈判过程之中拒收一切文件,自始迄今,被告谎话连篇,极端不诚信,才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第二,录音音频是事发之后双方处理争议过程之中形成的,不能证明上诉人未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费用计算方式,更加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对报价有重大误解,从被上诉人在整个一审诉讼过程之中那否认一切事实、所有文件一概不收、一概不签的极端不诚实的表现可知,被上诉人方所有诉讼参与人他们所说的一切均不足以采信。
第三,如果被上诉人确实存在重大误解,应该主动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依法撤销委托合同,通过司法路径依法处理双方争议;在被告没有依法提出重大误解诉讼的情况之下,法院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并且据此作出判决,很显然,程序根本违法。
第四,即使被告对运价确有误解,也不能够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等法律规范。因为,双方就合同的订立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长达三个月之久,被告有足够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研究;更何况,原告的确在双方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这个长达三个月之久的交易、交往过程之中,多次说明了相关问题,根本不可能发生所谓重大误解。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迄今而未止,被告从来没有说过他们有误解,即使被告对相关问题了解得不够清楚,也未必“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涉案交易是否需要如此进行,主要取决于被上诉人的生产方式——按照样板生产,还是按照客户要求先打样,双方确认样板之后,按照打样生产;更加重要的是,委托人在发出委托指令之前和委托、配合过程之中,自身确有对所需费用进行明确的义务,上诉人作为受委托人确有告知的义务,而上诉人已经完成告知义务。
他们在上诉人向xx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之前,只是有个托词说,他们只有五万元的预算。即使所谓只有五万元的预算的说法是真实可信的,那也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就一定存在重大误解,生意人计算的是投入产出比例,为了赶时间不惜加大投入——空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最大优势是时间短很多,明显缺点就是费用高出许多。如前所述,被告作为一个长期专业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的企业,即使不能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也不至于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对航空货运代理相关事务发生重大误解。这,显然过于牵强,显然说不通嘛。
被上诉人在双方谈判期间的确说过,他们不清楚运输费用按照材积计算,可是前面已经分析,再议过程之中的这一说法显然不成立,不足信。更加重要的是,诉讼过程之中,被上诉人自始至终彻底否认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在法理上相当于,企图解除双方的委托合同,可是,合同已经履行,不存在解除的可能。
第五,即使存在所谓“重大误解”,该判决仍然明显不妥、不公。首先,被上诉人没有依法提起重大误解之诉,法院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直接按照“重大误解”进行裁判;其次,从实体处理方面来看,更加明显不公,上诉人已经依约完成委托事项,于情于理于法,被上诉人均应该如数支付代理费,绝对不可以“各打五十大板”,将代理费五五对开,判令被上诉人支付50%的代理费。如此判决,显失公平。
综上,原审判决,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代书人:xxx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电话:xxxxxxxxx。
xxxx年8月21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六
欢迎来到本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委托。
合同。
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69号a座五楼××号。
法定代表人:马某,系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男,x年11月11日生,汉族,云南省玉溪市人,住玉溪市玉川县大街镇下营社区××巷××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324××。
上诉人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红塔区人民法院()玉红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所做判决,现特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如下:
二、请求判决驳回被上诉人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李××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本案二审诉讼标的:60570元)。
事实与理由。
一、关键证据未经当庭出示和质证便作为定案依据,属于程序违法。
本案中,被上诉人作为原审原告,并未就其关于被告(上诉人)违约的主张进行举证,在判决书中称“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先后前往玉溪市移动公司和云南省公司调取上述资料,但玉溪分公司的回复意见为……云南公司的回复意见为……”(见原审判决第七页)。这些都成了一审法院认定本案举证责任和案件事实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据必须当庭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由当事人进行质证。而一审法院所“调取”的上述证据并未经庭审出示,也未以任何形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上诉人及其代理人也是在收到原审判决后才得知此“法院调取”的证据一说。一审法院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审判程序和法律的规定,属于典型的程序违法。
首先,关于《一级代理协议》的由来,被上诉人李××已当庭承认双方是在一份先打印并盖好上诉人公司印章的合同上签字而订立的合同,至于格式合同后面手写的“补充协议”部分是当天添加上去的。这就说明,手写的“补充条款”内容和形成过程都存在严重瑕疵,其效力待定。
其次,虽然李某平系上诉人的员工,但其同公司只建立了短期的劳动用工关系(从20xx年3月至11月),同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并且争议的主要内容是提成奖金(双方均举证的昆明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已证实),这就说明其为了自己的一已私利,采用故意修改原已固定的格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加重公司负担(额外支付网点开发费、每个县十万元的违约金)的方式,实现同被上诉人签约的目的,这已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再次,关于被上诉人声称李某平的行为是上诉人公司的内部管理行为,对此只能由公司承担的辩解。上诉人认为,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具体得结合案件的实际,作具体分析。如果被上诉人有充足的理由并且出于善意而认为李某平可以在格式合同外做出大幅度让步(额外支付网点开发费、每个县十万元的违约金)的话,则可以认定上述所说的大幅度让步而签订的“补充条款”有效。但是,本案中被上诉人并没有对此进行举证,与此相反,其所举证据却是:上诉人同云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移动空中充值业务代理合同》(其声称是上诉人复印给他的),该合同从全部条款看,双方的“代理业务”的合作是有比较严格和严谨的规定,并无上诉人承担网点开发费和每个县十万元违约金的约定,双方约定支付网点开办费和每个县十万元违约金的约定不合情理。毕竟这是委托代理手机充值这一移动通信公司业务的基础,被上诉人所签订的一级、二级或其他代理及加盟协议,都是在此范围内(而不是超出此范围)进行,这是合同的大前提,也是本案案件事实中的常识。这就说明,不仅仅只是李某平,还有被上诉人本人也是出于恶意,两人共同签订所谓的补充协议来擅自变更公司认可(遵守)的格式合同条款,从而加重公司负担,达到牟取私利目的(李某平获取的是其仲裁和诉讼主张的提成款,被上诉人则是本案的诉讼)。
此外,从“补充条款”的内容看,除了网点开发费的补助外,就是所谓“每个县十万元的违约金”,而这“违约金”并不是约束双方的,竟然只是约束上诉人(甲方)一方的,内容上也无具体明确的内容,而是“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则甲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每个县拾万元。”说明约定显失公平,约定金额过高,不应得到支持。毕竟10元的补助费与10万元违约金相比差距过大,二者相差一万倍。
这就说明,一审法院回避了《补充协议》签订的上述情形和所存在的诸多严重瑕疵,对上诉人的合事辩解武断地不作任何评判或答复,从而认定条款有效,这是错误的,直接导致了案件的错判。
首先,对关键事实的认定和对证据的评判混为一体,属于事实不清和错误。本案中,有关租金的金额和支付、结算是一个核心事实,即上诉人是否欠对方佣金,如果尚欠,那么总金额是多少,已支付了多少,还欠多少应当清楚明确。但在被上诉人未进行举证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在认定的事实部分中表述和认定为“根据原告尚存的记录的手机短信显示……”(见原判决第7页第9行)。此为将对证据的评判代替事实的认定,如果认定了证据可以直截了当地采纳,如果是认定了该事实,则应直接表述为佣金是多少,支付了多少,尚欠多少,而不应作此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地认定,这导致了事实不清。
其次,只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而忽视对约定内容的履行也属于事实不清。本案中,原判决只认定了所谓双方做了如何约定(暂不谈认定正确与否),而回避了是如何履行的及履行了没有,又是如何履行的等内容,特别是有关开发网点、充值站的建立运行情况、所谓佣金的情况、现在网点的运营情况等均未做任何认定,导致仅凭被上诉人这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便认为对方当事人(上诉人)违约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巨额违约金的情形。这显然是荒唐的,也是错误的。
一是效力存疑的“补充条款”约定“不论违反任一条款”,即不论是根本性条款还是一般性条款,一律按“每个县十万元”计算违约金,这种约定属于约定不明。二是条文中涉及到的其他数据只有一个“10元”(所谓的网点开发补助),10元与10万元,可不是一般的差别,根本无可比性,说明就算约定成立的话,也属显失公平。三是确定违约金得结合“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金额,而原告对此方面的金额是多少,其并未举证。故在本案,原告所称的违约金,不是多少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应得到支持。
当然,一审法院也认为“10万元/县的违约金确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予以调整,此外还正确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这就说明,违约金应以此为标准。所以,就算按一审法院认定的被上诉人的损失39710元+860元=40570元,再除以2(两个县)计算的话,那么,损失只是40570/2=20xx5元,该“损失金额”的30%也只是:20xx5x30%=6085.50元。不知一审法院的10000元是如何计算得来!
五、被上诉人并未就其主张进行充分举证,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在本案中,被上诉人提起的本案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但是本案中,被上诉人不仅对未续期的合同是否还在继续履行,又是如何履行,“履行”中的过程、状况、情形是什么,相关网点的运营状况怎样等进行举证;也没有对其“开发”和掌控的营业网点特别是销量进行举证;甚至对其主张的佣金的计算也属含混不清更不用说是举证;还有连其自己记录的“短信”的来源等也未进行举证。在此情形下,一审法院却错误地认为“被告(上诉人)未向法庭提供其掌握的数据来推翻原告主张的佣金额……对原告主张的金额推定成立。”
1、关于继续履行协议的第一项请求。本案中,就算被上诉人提供的“一级代理商管理实施办法协议”真实合法有效的话,那么,该“协议”第四条已明确约定了协议期限只有3个月试用期,之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一年”(最多只是1年,并不是原告主张的3个月+1年)。这就说明,在被上诉人无证据证实双方有再次延续合约的情形下,双方的合约早就期满,早就不存在合同关系,现也就没有被上诉人所诉求的“继续履行”合同的说法,况且上诉人同云南移动公司之间的代理合同早就已经届满。再退一步说,在无明确的合同履行有效期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也得双方自愿,只要有一方不愿意(上诉人坚决不同意再延续过去的合同),何况合同第五条已明确规定“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因此,本案中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之说,被上诉人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2、关于支付佣金的请求,被上诉人并未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进行举证,支付佣金得有双方合约存续及履行这一前提,并且更主要的是“手机充值站业务系统完成的各项业务的充值金额作为标准向乙方(原告)支付佣金”(合同第三条),而不是被上诉人主张的不定期十个月所得代理费金额的平均数值计算。在此还要重点补充和强调的一点是,其所称十个月的手机短信。也仅仅只是一个其单方面制作的记录而已,是否就是手机(且系其本人收到)停息内容,又是何人何时所发,目的是什么等从来源性和同本案的关联性方面等都无法证实,更不用说真实性了。故一审法院的认定是错误的。
3、关于网点开发费的主张也无依据。被上诉人称20xx年前的网点开发名单是从上诉人网站上下载无什么证据证实,只能认为是其单方陈述。一审法院以86份未经证实的合同,连该86份合同履行了没有都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便认定其开发了86个网点显然证据不足。
六、本案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的诉讼时效期。
根据“一级代理实施办法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双方履行的协议最长期限只有一年,被上诉人也没有证据证实一年的期限届满后又进行了续期或实际延续了合同。实际上,上诉人在20xx年11月李某平离职后便无人管理和负责同被上诉人所签订的该协议,之后便未履行,被上诉讼人也未主张要求延续履行。故在被上诉人未举证的情况下,本案中其以合同的履行而提出的各项请求均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其已丧失了胜诉权。
综上,一审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判决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庭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李××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oxx年九月二十日。
上诉人:xx市亚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波,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xx市南城区蛤地大新路129号。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x8。
被上诉人:xx市利贝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xx市麻涌镇华阳村西环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第一人民法院()东一法民二初字第406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三、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称:“从qq聊天记录、录音音频可知,原告并未明确向被告说明费用计算方式,被告有重大误解,而该重大误解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原告存在过错,在充分考虑本案案情,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本院酌定由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76875元。”
一审判决之中所表述的案件事实认定与判决所显示出来的司法推理,明显错误,明显违法。首先,认定事实不清;其次,司法推理逻辑混乱,导致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判决显失公平。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双方经办人员的qq聊天记录结合庭审过程之中双方提供的其它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之中已经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了代理费用计算方式;而且,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国际通用标准和惯例,符合国际货运代理规范。更何况,被上诉人本身是一家长期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企业,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他们不了解相关国际惯例,和与国际货运相关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更何况,任何运输,不管国内、国际,陆运、水运、海运、还是航空运输,一概如此——泡货按体积算,重货按重量算。古今中外,一概如此,乃运输通则之一。被上诉人以不知道要按照体积计算代理费而拒付代理费显属狡辩,耍赖,撒泼,有戏弄与蔑视法庭之嫌疑。
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可能是被上诉人生产方式、或者与英国客户的合作方式的调整,导致他们暂时不急需涉案货物作为制造样品了,因此找借口拒收货品,企图赖账。
更加重要的是,如今让案涉代理所产生的代理费很有可能成为一种损失的原因,与上诉人没有关系——上诉人按照双方约定已经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被上诉人迄今不肯收货,而不肯收货的唯一原因是:不想足额支付代理费。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被上诉人迄今仍然否认与我们有委托合同关系,谈判过程之中拒收一切文件,自始迄今,被告谎话连篇,极端不诚信,才是导致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第二,录音音频是事发之后双方处理争议过程之中形成的,不能证明上诉人未明确向被上诉人说明费用计算方式,更加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对报价有重大误解,从被上诉人在整个一审诉讼过程之中那否认一切事实、所有文件一概不收、一概不签的极端不诚实的表现可知,被上诉人方所有诉讼参与人他们所说的一切均不足以采信。
第三,如果被上诉人确实存在重大误解,应该主动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依法撤销委托合同,通过司法路径依法处理双方争议;在被告没有依法提出重大误解诉讼的情况之下,法院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并且据此作出判决,很显然,程序根本违法。
第四,即使被告对运价确有误解,也不能够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等法律规范。因为,双方就合同的订立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长达三个月之久,被告有足够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研究;更何况,原告的确在双方的协商、协调过程和合同履行这个长达三个月之久的交易、交往过程之中,多次说明了相关问题,根本不可能发生所谓重大误解。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迄今而未止,被告从来没有说过他们有误解,即使被告对相关问题了解得不够清楚,也未必“足以决定双方是否进行交易”。涉案交易是否需要如此进行,主要取决于被上诉人的生产方式——按照样板生产,还是按照客户要求先打样,双方确认样板之后,按照打样生产;更加重要的是,委托人在发出委托指令之前和委托、配合过程之中,自身确有对所需费用进行明确的义务,上诉人作为受委托人确有告知的义务,而上诉人已经完成告知义务。
他们在上诉人向xx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之前,只是有个托词说,他们只有五万元的预算。即使所谓只有五万元的预算的说法是真实可信的,那也不能说明被上诉人就一定存在重大误解,生意人计算的是投入产出比例,为了赶时间不惜加大投入——空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最大优势是时间短很多,明显缺点就是费用高出许多。如前所述,被告作为一个长期专业从事对外加工的与国际贸易有密切关系的的企业,即使不能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也不至于对相关问题一无所知,对航空货运代理相关事务发生重大误解。这,显然过于牵强,显然说不通嘛。
被上诉人在双方谈判期间的确说过,他们不清楚运输费用按照材积计算,可是前面已经分析,再议过程之中的这一说法显然不成立,不足信。更加重要的是,诉讼过程之中,被上诉人自始至终彻底否认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在法理上相当于,企图解除双方的委托合同,可是,合同已经履行,不存在解除的可能。
第五,即使存在所谓“重大误解”,该判决仍然明显不妥、不公。首先,被上诉人没有依法提起重大误解之诉,法院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启动“重大误解”诉讼程序,直接按照“重大误解”进行裁判;其次,从实体处理方面来看,更加明显不公,上诉人已经依约完成委托事项,于情于理于法,被上诉人均应该如数支付代理费,绝对不可以“各打五十大板”,将代理费五五对开,判令被上诉人支付50%的代理费。如此判决,显失公平。
综上,原审判决,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市亚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书人: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电话:
x年8月21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七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八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可根据实际案情增加减少授权项目)。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
受委托人。
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在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
受托人:__分公司。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
2、向该职工出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后);。
3、就该职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并办理涉及法律纠纷事务。
授权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
(盖章)。
20__年6月25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一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一般代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二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协议签署后,如对其中内容需要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签字。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相关条款,对乙方提示的投资风险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甲方保证填写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正确性。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电话:
鉴于:
1、甲方需要对中国境内公司所拥有的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
2、乙方愿意协助甲方运作相关投资事宜,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运作相关投资事宜。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投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事宜及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委托乙方对于中国境内____公司进行资金投资,投资金额最高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之内将资金以合理方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将在资金到账后_____天内合理将资金汇入甲方提供公司账号。
3、甲方要求(或同意)对项目公司的投资由乙方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形式对其进行投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鉴于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行为期间必然发生相关费用,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补偿,该款项应于时支付给乙方,除非乙方严重违约,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若该款项不足以补偿乙方在代理期间的支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该款项,但应当提供相关支出证明。
二、投资收益及风险分配。
1、甲方享有对于投资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相应的,对于投资目标公司的所有投资风险及相关经营风险均应由实际出资人即甲方最终承担。
2、双方同意,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甲方应履行或行使作为实际投资人的权利及对于投资产生的相关义务,需由乙方承担的作为外商投资者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均由甲方最终实际承担。
3、双方同意,乙方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运作,但有权代甲方了解公司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承诺和保证。
1、甲方是依照法律依法注册并在境内合法存续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为此,乙方有权为达到本协议目的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甲方保证对于其投资的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无违约经营项目。若由于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在乙方代理投资期间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信誉上的任何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出资时,乙方应保证实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的资金安全,一旦资金到账,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汇入甲方指定的资金账户。
四、保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订立,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承担因其行为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2、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4、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中文正本),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为正本,自双方有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三
2003年4月5日,江西省吉水县某临街小百货店的老板张某准备回家吃午饭,刚刚迈出店门,突然就有一个东西砸在他的头上,张某当即倒地昏迷。他的妻子急忙上前扶住,发现其头部砸伤。同时发现,“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张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张某妻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张妻报警,至今未能查明真.张某在医院,至尽昏迷不醒.张妻表示,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承担责任,如果无人承认,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当然是动物。但是,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前者是无过错责任,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更为复杂的是,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确定侵权责任,笔者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不论怎样,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是动物,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自主加害于他人。而本案则不然,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尽管如此,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是有道理的。因此,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构成侵权责任。
2.但是,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这就是,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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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四
被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本人与_______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五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挥和干扰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为________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期初资产。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30%作为佣金。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且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a;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期初资产30%的那部分亏损由甲方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佣金10万30%3万元,如果到期亏损30万以内,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
如果亏损超过30万,假设亏损了40万,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30万那部分为10万,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而乙方自己承担亏损37万。
在结算日或委托期满时,未平仓的单子不能参与利润或亏损的计算,未平仓的单子是赢是亏都不拿来参加核算利润和亏损,只用平仓后的单子的赢亏情况来核算。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终止协议的,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3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为负数,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亏损。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协议期内如果亏损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
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再次委托视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结算后,账户期初资产值应变更为结算后重新委托时的资金量,相当于结算后的再次委托视为新的一次委托,其赢利与亏损都与结算前的金额无关,新的账户资金量作为该次的期初资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请仔细阅读后,请确认完全认可时方可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优秀16篇)篇十六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账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