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紫薇儿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

规章制度是一种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其中包括学校的课堂纪律规章制度、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组织的公共场所管理规章制度等。通过学习和借鉴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自己所在领域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和生活的有序进行。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一

为做好公司保密工作,保证我公司保密工作的经费需要,根据上级有关保密经费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密经费分为保密工作经费和涉密人员的保密补贴。保密工作经费又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4.1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保密教育宣传、专(兼)职保密干部培训、保密活动及相关业务咨询和每年度的保密工作奖励等。

4.2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包括安装防盗设施、报警和监控装置、购置密码保险柜和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

4.3对经审查合格的涉密人员,在涉密期内.享受一定的保密补贴待遇;对从事军工科研生产、管理、服务但未被确定为涉密人员的我公司其他员工,可酌情给予低于涉密人员的适当补贴。

5.1保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事前有计划”、“先批准再使用”以及“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每年年初,公司保密办公室应按实际需要编报本年度的保密经费使用计划,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单独列入我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的经费使用计划即为本年度的保密工作用款依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经费的,可以申请新增用款指标。

5.2.1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下列标准计算保密工作管理经费应满足保密工作的需要,低于3万元的以3万元为保证基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二

为达保密目的而采取一定手段和防范措施等。大部分的保密工作都在政府重要机关中进行,各种资料,文献都有一定的保密级别这些并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随便知道的,级别越高,能够阅读的难度就越大,一般来说没有保密级别的文件是可以被查阅的,而那些关于干部升迁,就需要一定的权限了,比如一些上级部门,而更高级别的保密文件就需要更加高级别的官员才可以阅读。一般来说一些重要的,涉及国家稳定的事件都要做好保密工作,比如建国初期的天安门重建工作,在当时就是保密工作。

这些保密工作都有保密的年限,一般来说超过年限以后就会解除保密的限制,可以被公众所知。辨析:在很多情况下,涉及国家安全,领土完整,主权,社会稳定的事情都要做好保密工作。

一般来说,为了实施保密工作,可能会采取禁闭,软禁,暗杀知情者和烧毁资料,自杀,等等极端手段。但是为了保密工作的进行,这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历史资料显示,前苏联克克勃特工和日本忍者,对于保密工作非常敬业。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三

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岳府办函〔2xx〕101号)文件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工作人员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治理和文件的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治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到目前止,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四

公司的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密工作档案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始材料的集结,包括文件、资料、原始记录资料等,也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终结反映。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记载,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档案要按标准分类立卷、标注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条适用的原则。

第六条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工作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保密工作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保管等均按保密管理制保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着规范、及时、完整。

(一)保密教育;(二)涉密人员管理;(三)定密管理;(四)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五)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七)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八)宣传报道管理;(九)涉密会议管理;(十)协作配套管理;(十一)涉外活动管理;(十二)保密监督检查;(十三)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十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坚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保管本单位文书及其它专门档案,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渍、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

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第十一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第十二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第十三条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

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的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

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十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第十八条

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九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保密办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第二十条

不需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第二十二条

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年度保密工作经费的预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的数额,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规定执行,保证基数为5万元,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每年由保密办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财务部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由保密办根据具体专项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经费预算,经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专项保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

第四条、保密工作经费的使用,由保密办提出申请,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保密工作经费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财务部指定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所和公司保密办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支,主要用于:

一、组织保密教育、培训。

二、进行保密业务咨询。

三、开展保密方面的'有关活动。

四、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

五、进行保密工作奖励。

第六条、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员依照其涉密等级享受保密补贴,保密补贴在脱离涉密岗位后停发。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六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专项管理。

第二章、经费用途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划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与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不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等。主要用于组织保密教育、培训,进行保密业务咨询,开展有关保密活动,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和保密工作奖励等。

第四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设备的配备。物理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门窗,配备密码文件柜、密码保险柜等;技术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会议保密机、文件粉碎机以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等。

第三章、经费预算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按照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和人数确定预算标准。一般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合计高于5万元,以5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2万元以2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第六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按照实际需要,根据公司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发展计划安排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在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下年度保密工作经费分项开支计划报公司批准。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项目建设,保密防护措施应同步预算。

第八条、财务部根据公司批准的保密经费计划,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时,单独列入公司预算中。

第九条、日常工作中的有关保密工作的开支费用,在转财务部门报销时,须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条、涉密人员的保密津贴每月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需单独列示,并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一条、进行保密奖励时,奖金随当年12月份工资一同发放,并单独列示。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七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机关保密工作责任书范本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

为切实做好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加强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保密基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文件资料保密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科长是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管好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对科室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负总责。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广东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参与广东省公安厅-30电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2143fg043j)工作的单位必须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对涉密计算机必须重点监管,严禁涉密电脑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或出入公共场所及出境、出国。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采取与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三、局机关各科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局领导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几年来,我局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共有20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十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必要的处理,情节轻微的,在办公室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市国保发[20xx]52号文件要求,抓好文件资料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严禁将文件资料及待签阅的文件资料存放在无人的办公桌上,必须放入保密文件柜中。

处理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统一收存,并将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经领导签字后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进行统一销毁。

4、严禁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与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实行专线、专机、专人管理,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严禁处理和传递内部涉密电子文件和信息。我局需上网公布的信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做好登记方能发布。

责任人签字:

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需要销毁的机、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政府办公室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一切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各科室必须妥善保管。涉密纸质文件的起草、制作、分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将涉密纸质文件随意丢放、携带出差、带回家中、擅自扩大阅知范围、向无关人员透露等现象。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等,移交给接替工作的同志,并妥善处理交接手续。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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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八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九

为规范学校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终止合同手续。

1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2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本校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2)学校审核。

3)校长批准。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学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2 请销假制度 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制度 7 值班管理制度 9 财务管理制度 10 卫生管理制度 12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4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6 公文处理制度 18 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20 党组会议制度 26 党组议事规则 28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31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3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35 党费收缴公示制度 36 党务公开制度 37 局务会议制度 39 政务公开制度 41 “三重一大”制度 44 信访工作制度 47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49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51

为加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住建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住建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政治思想建设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政治坚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不传谣、不信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住建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教育、管理,搞好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第二条 职业道德建设

(一)严格遵守县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顾全大局。

(三)熟练掌握住建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我县住建系统工作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组织纪律建设

(一)县住建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二)自觉维护住建局形象,保证政令畅通,严守工作秘密。

(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反映情况、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条 规范办公秩序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外出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岗、串岗、拖岗、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严禁酗酒影响工作、影响住建局形象。

(四)要遵守工作纪律。办公期间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淘宝、炒股、玩电脑、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照明、电脑、桌椅、饮水器等)应精心使用和维护,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节约办公资源。

(六)做到热情接待。严禁发生顶撞、训斥和争执现象。在任何场合应文明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礼貌待人,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进取的精神对待工作。

(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律已的品格做好工作。

(四)工作讲程序,事事有回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五)依法行政,禁止违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为难办事人员。

(六)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妄议***,不准背后诋毁、议论他人。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做到勤勉尽责、克己奉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10分和下午3点10分前。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考勤包括病事假、旷工情况汇总公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因学习、开会、下乡等外勤原因不能到单位签到的,使用微信工作群进行外勤打卡签到,向单位办公室通报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做好ab岗交接,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局办登记。

第六条  全体职工请事、病假不足1天的向股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1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主要领导请事、病假按县委、政府规定报告批准。

第八天  职工当年请事假一律以当年的公休假冲抵。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

第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不计入公休假。

第十条  按规定,职工年公休假分别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工龄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职工的公休假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公休假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可适当分期休完。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假期。若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时间轮休的,按县委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实行“ab”岗设置,ab岗不得同时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工作,并按批准权限销假;无故旷工的,将视为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或续聘依据重要内容。

一、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使用或保管人等具体要求,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提交班子讨论决定。同意购买后,由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程序采购。

四、需购置办公用品的股室自行填写《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局办审批,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局办按照《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购置需求,电话通知相关店面送货至局办,由局办指定人员验货并签字记账(股室人员不得自行签单,否则该笔账单由签单人自行负责)。再由股室派员到局办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六、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报废年限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到文体店、电脑店等签字购买办公耗材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一、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确定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地点。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表及值班任务和要求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

五、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与本单位其他人员调换。

六、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民主有序,做到量入为出,增收节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四条 局机关借款、付款、购物、接待及其他公款开支,事先由用款人和相关股室提出开支计划,财务室审核,按审批权限由批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工作人员擅自购物、接待及其他开支,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积累,谁经办谁报销,不得代替。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经财务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准人批准。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需先填写申请单,经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批准。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出差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凭参会通知或主办单位认可的会议统一收据,及时结报。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在报销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贴费用,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第七条 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论是日常开支还是工程款使用事项,需要提前两天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参加,并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纪检组阅览。

第八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财务室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经费开支要严格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局机关各股室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局大院卫生按照股室轮流制度负责,每周一上午8:30为大院保洁时间;走廊卫生由该层办公室轮流负责。

二、职工卫生行为准则

(二)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不乱堆杂物;

(三)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随意蹬踏墙壁;

(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办公区卫生管理制度。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物品设备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外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废弃张贴物、无脚印等污渍;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及其他暴露垃圾;

(四)窗明几净,无浮尘污物;

(五)洗手盆、杂物篓、烟缸等经常清理,不堆积污物;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局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各项要求达标情况进行评比。95分以上为最清洁,80—95分为清洁,80分以下为不清洁。

三、局大院卫生

卫生从一楼至五楼,每个办公室按照顺序每周轮换。

(一)公务接待费是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

(二)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准突破。公务接待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三)对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根据接待对象公函(含电话纪录)中告知的内容,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费用标准等内容。

(四)需安排住宿的,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宾馆。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人(不含早餐);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四单合一”报销相关费用。

(六)严格执行差旅、接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七)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招待费;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招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为规范和加强住建局公章管理,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负责拟定的重要文件、对外书面材料、报告、合同、协议、承诺及其他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应当报请局长签字批准或签发,未经局长批准或签发的,不准用章。

二、局内部人员身份证明、介绍信以及其他客观性证明需要使用公章的,由局长授权办公室签批用章。股室专业性报表、工作汇报和事务性的答复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批后用章。

三、用公章必须登记。办公室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由公章使用人员负责填写。公章使用人员如实登记用章事由、种类、日期、材料份数、批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后,办公室方给予用印。

四、公章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五、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的,可先电话请示局长允许后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六、公章禁止带出局外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携带前往,管章和办事人员共同见证用后立即带回。

七、公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表格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呈送局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提出初办意见。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县住建局阅办的批件,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阅批。

(四)相关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件,由主管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

(五)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5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

(七)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批。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局领导阅知的,签发前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八)涉及县直其他部门业务的文稿,主办股室要先同有关单位商洽,统一意见后,由局领导审签,再由主办股室送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会签,县直其他部门送本局会签的文稿,须由有关股室阅后无异议并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请局领导会签。

(九)公文的收发、催办、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以及社会发展新赋予的职能,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就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应、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本股室、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时办结。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局机关或二级机构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认真交待清楚,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经办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经办股室无人办公时,应告知经办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如果经办人当时不在,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告知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条 服务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到位、程序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材料齐全、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限时办结;缩短中转签批时间,不压不拖,无特殊情况当天签批。

第六条 根据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等要素,编印服务指南或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府网公示。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第二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股室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到期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再次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各股室、各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给予答复,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各股室、各单位应公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给予受理告知单的,要填写《受理事项告知单》,详细写明受理时间、承办股室或单位、办结时间等内容,送达服务对象。

第六条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场告知服务对象,其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或不一次性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第七条 无故拖延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原因等。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不完备暂时不能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理;如补办的材料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股室或单位的,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咨询或请求,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离岗告知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岗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第二条 临时性离岗超过30分钟的,对股室ab岗进行告知;因事离岗半天及以上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三条 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向本股室、单位其他同志交待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指定专人顶岗,做好交接手续,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离岗人员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拖延或不办。股室只有一人的,离岗前,要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离岗告示,告知服务对象离岗原因,回岗时间,联系电话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岗,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面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回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建议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相关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3、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更好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二、议事形式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以举行(讨论干部人事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局党组成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充分准备。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准备好会议资料。

(三)提前告知。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向党组成员预先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四)民主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汇报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然后各位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表决。党组会议议题提前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按规定存档备查。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做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三)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除党组决定可公开的以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党组会议讨论情况。

五、决策实施

(一)党组会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织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承办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大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督办和落实。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方针

党组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基本内容

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准备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3、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党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度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就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4、局办公室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处置不合适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支部需要提交全体党员讨论的事项。

3、支委会,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分析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检查各党小组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修改意见,研究完成临时有关事项。

4、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学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各种会议情况的记录,以此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5、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6、每次会议或党课必须先将有关事项、内容、时间通知清楚,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组、(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馈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1、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去凡是少交、漏交、未按时缴纳者,要在党内生活会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和及时补交。

2、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量按中组部的规定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以便考核党员的组织观念。

4、因公出差或病休,要委托他人按时代交党费,不得拖欠误交。

5、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交纳党费情况。

6、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党风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重要任务、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有关事项尚处于保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发布、公文通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应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九条 局党组和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局党组织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务会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局长委派的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2、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审议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3、局党组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及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

5、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管理的重要业务工作;

6、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者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股室、单位建议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主办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确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局班子成员,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4、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一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不予公开的事项处,其他工作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住建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二)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

(三)住建系统城市发展和棚改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五)住建系统服务的程序和时限;

(六)住建系统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

(七)住建系统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九)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政务信息要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 下列事务和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及以上等级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事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 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一)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自编刊物、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服务系统。

第十条 要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为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度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制度

1、决策范围

(1)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决策,包括财务预决算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信访稳定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

(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局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及股室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向局长提出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在集体决策前,要向县纪委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三重一大”会议。

3、组织实施

(1)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具体承办。

(2)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股室必须按照决议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

1、重大项目范围

县住建局制度的涉及全县住建行业的重大决定和重大建设项目等。

2、项目方面的决策程序

(1)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1、管理范围

(1)局属机构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向县委推荐正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副股级干部、人事编制调整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2、主要程序

分管人事的领导拿出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1、管理范围

大宗物资、设备的购置和大额资金的新建或维修项目。

2、管理程序

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较大金额的修缮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五、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4、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

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依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落实责任。局信访工作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登记、收阅、审阅、批转、处理、承办(相关股室共同办理)。设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日常接访确定专人。

三、耐心接待。对来访群众职工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反映和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悉心做好解释,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规范操作。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要熟悉政策,按政策给予答复,掌握不准,不了解事情背景的不要随意答复,要先报告,调查核实后,经允许方给答复。

五、及时处理。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信访办说明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后做好结案登记,将资料交信访办由联络员网上回复后存档。

六、搞好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七、拓宽信息。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八、提高效率。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局党组、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对局机关及局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党组(支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

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严防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八、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及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是“三大一重”、“三提醒”、“季报告”、“双反馈”、记实台账和记实手册等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政策、服务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履职尽责,严禁推诿扯皮,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十一、认真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党***、国务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倡导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六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被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二、不准索取和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须在受礼一个月内向组织汇报或交组织处理。

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六、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无偿占用企业钱物;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七、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二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3)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让小编为大家做一个介绍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

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

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四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由于新时期对保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保密人员的不断变动,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摆上重要日程,对保密干部的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保密员培训作为保密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保密人员的培训,或推荐保密员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培训,使保密员懂得更多保密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对保密员的培训,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培训制度。

3、单位在开展培训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短期培训方法,如开展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会或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辅导等方法进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工作。

一、对“三密”文件请及时阅处,当天交还保密员保管,不自行存留过夜。

二、阅件后,勿忘签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内容。

四、不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办“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电话中传达“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三密”文件内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准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参加社交和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经上级保密部门审批确定,并须具有严紧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能谈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十、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不准自行复制翻印。如确需复制翻印时,必须执行制发文机关的规定,经制发文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进行复制翻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五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二)馆长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带头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分管副馆长对保密工作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馆保密员对保密工作负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安排、检查、督办、落实。

(一)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涉密人员须签定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涉密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复制。确需复制的,需经馆长签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四)传阅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归还。

(五)定期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逐件清点,及时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一)馆长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随意定密。

(二)确定、变更和解除本馆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三)定密应明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应标注“馆内资料,妥善保管”等字样,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六、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一)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二)涉密信息系统应在显眼位置张贴保密提示信息,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将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优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四)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登录和屏幕保护密码。

(五)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

(六)严禁私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硬盘等,由单位统一送保密局处理。

(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信息和馆内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qq、邮箱、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应用中存储、传递或转发国家秘密和馆内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

(四)不要点击陌生帐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帐号的邮件应与对方确认内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点击阅读。

(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涉密计算机台帐,并与计算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

(六)发现受到不明攻击等异常现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资料,请第一时间与单位保密员联系,然后向州保密局报告。

(一)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不发布、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实行审查、审批和登记备案。

(三)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删节、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审定。

(一)涉密载体须由机要或保密人员统一管理,收发、传递、借阅等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销毁涉密载体,须认真登记并经馆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州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馆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参加会议或活动等带回的涉密载体应及时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一)涉密活动应当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

(二)涉密活动须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三)涉密活动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涉密信息。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馆内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更换的设备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术处理。

(四)复印机应有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一)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加强管理。

(四)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台帐清楚,去向明确。

根据本制度和责任书,违反保密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6篇)篇十六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确定一名保密检查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各处室均须确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本处室保密工作。

三、各处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确定密级的,须经局办公室依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发文范围。所有标定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在局机关文印室、省委机关文印中心、省政府机关文印中心以及局领导批准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厂印刷。

四、严格文件收发、分送、借阅、清退登记制度。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件的传阅和管理。各处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责成专人负责,严防泄密。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级的文件须通过机要通信传递。不得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非机要信件传递内容。标有密级文件的复制,要从严控制,确需复制的',须经局办公室批准。凡绝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制和抄录。汇编秘密文件,要按照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进行管理。严禁携带文件、资料和笔记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工作确实需要的,应经局领导批准,并且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阅文书档案、人事档案,须经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复制档案须经局领导批准。

七、向新闻单位提供数据资料、投发稿件、出版书籍、通过非机要通信渠道邮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项。

八、需要销毁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盘以及报纸杂志等,都必须定期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凡有密级的文件,要认真登记,经处室负责人审查签字。拟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经局保密检查员检查,至少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

九、各处室使用的微机,凡存储有内容的,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十、机要室、档案室、信息库、文印室均属保密工作关键部位,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时间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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