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职责之一是确保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了更好地写一篇会计总结,让我们来看看以下范文的写作结构和思路。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财政厅会计处是一个由专业会计师组成的机构,负责管理并监督财政厅的财务事务。进入会计处工作已有一段时间,我深刻体会到这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独特性。在这个岗位上,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锻炼了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能力。下面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我在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准确性与细致度(250字)。
在会计处的工作中,准确性和细致度是至关重要的。我深刻认识到一个小的差错可能会对整个财务系统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养成了一丝不苟的工作习惯。在处理财务数据时,我会一遍又一遍地核对以确保准确性。同时,我注重细节,注意每一次数字的输入和记录。尽管有时候这样的工作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我坚信,只有准确和细致的工作才能让财务事务运转得更加顺利。
第三段:注重团队合作与沟通(250字)。
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涉及到很多人员和部门,因此团队合作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必不可少的。我学会了与不同背景、不同专业的人共事,并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在团队合作中,我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我也积极主动地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协调和处理财务事务。
第四段:灵活应对变化与压力(250字)。
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环境常常面临变化和压力。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到财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财务人员,我必须具备灵活应对变化的能力。我始终保持警觉,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做出调整。同时,我也能够在压力面前保持冷静和沉着,利用合适的方法和策略来解决问题。这些经验不仅对我的职业发展有益,也让我更加坚定地面对挑战。
第五段:不断学习与提升(300字)。
在财政厅会计处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除了进行日常工作之外,我还主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通过这些学习机会,我拓宽了自己的知识广度,了解了新的财务法规和会计准则。此外,我也主动请教和向经验丰富的前辈学习,从他们身上汲取宝贵的经验和智慧。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我相信自己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挑战,并为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200字)。
在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准确性和细致度的重要性,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的必要性,灵活应对变化和压力的必要性,以及不断学习和提升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财政厅会计处的发展和改进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期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和个人价值。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二
根据《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报名公告》获悉,安徽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
2. 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按照《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财会〔2016〕1203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
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勾选“符合本省报考条件”选项,再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三
财政厅会计处是一个负责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的重要部门,在国家财政改革和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财政系统的核心单位,会计处负责财政收支的核算、账务管理、财务报告等工作,对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计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特点。
财政厅会计处的工作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挑战。首先,会计处面临着大量的财政数据和信息处理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计算和分析能力。其次,会计处需要熟悉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流程,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此外,会计处还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财政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财政厅会计处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计工作的细致和复杂。财政处的数据庞杂,我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核算和录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我意识到仅凭个人的精力是无法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我积极与同事合作,充分利用办公软件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与同事的讨论和学习,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深入了解会计法规和财政政策,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四段:谈论自己在会计处工作中的困惑和挑战(250字)。
在会计处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困惑和挑战。首先,数据处理的速度要求较高,因为会计处需要及时提供准确的财政数据给上级部门和单位,这需要我提高自己的计算和分析能力。此外,财政系统的改革和政策的变化不断,我必须要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这对我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政厅会计处是财政系统的重要部门,承担着重要的会计管理工作。我在这里工作的时间里,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培养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沟通能力。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财政厅会计处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也希望能够与同事们一起合作,共同推动财政部门的改革与发展,为促进财政工作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四
安徽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2016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为。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相关考生: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6]16号)精神,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凡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将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有效期至2018年底。
二、凡通过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考生,2016年11月25日后可在所属市财政局领取考试合格证。
三、经研究,设定我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为50分,凡达到50-59.5分省线合格标准的人员,符合我省《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财会〔2016〕1203号)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评审时由申报人员提供网上查分截屏并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即可),成绩只在本省本年度评审中一次有效。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提供省标合格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在经济日益发展的现代社会,各行各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大量新兴的行业和岗位冲击着人们的眼球,但是为何人们对会计方面的相关工作热度却是居高不下?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会计的就业前景。
需要会计的地方很多,首先,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次,各个企业、再其次,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掌握的是一个团体的经济命脉,所以,每一个团体都需要他们。且每年新增的'企业数以万计,有企业产生,就有对会计的需求,所以,会计是一个永不衰退的产业。
会计部门在企业里绝对是一个核心部门,无论是职工日常工资的下发、年度奖金的发放、出差人员差旅费的报销等等都得经过会计的手。所以可想而知,企业的每一份奖金都会有你会计部门的一份,也不难保证你在企业里永远不会被边缘化,所谓的那些裁员、待岗你永远不会担心。
会计其实是一门技术,也可以说是一门手艺。会计学培养人才的方式是纵向培养,从初级会计到中级再到高级财务会计,是浑然天成的一条线,每个阶段都是技能和知识的积累,当你掌握了这些技能之后,在任何单位都能很快的上手。
学工科的女生都知道,由于行业的关系,会受到很严重的性别歧视。由于会计学历来都是女生占主导地位,或者说这就是一门女生的学科。所以在就业的过程中,女生不会像学工科的女生那样遭到很严重的性别歧视。
与此同时,男生学这个专业具有的便是性别优势,物以稀为贵,很多单位在招聘的时候,都是能要男生就要男生的。所以,如果男生选择这个专业,那么他的就业情况和机遇,肯定好于很多学工科的男生。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五
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小题1分,共计40分)。
a.单位负责人?
b.总分计师?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考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项目是按照资产【a】顺序排列的。?
a.流动性大小?
b.求偿权先后?
c.偿还期长短?
d.盈利能力强弱。
【考点】资产负债表的填列?
【答案解析】:资产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3.将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应根据【b】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支出栏。?
a.现金收款凭证?
b.现金付款凭证?
c.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d.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考点】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方法?
【答案解析】:现金日记账通常是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款、付款凭证逐日逐笔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进行登记的。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的收、付款业务,为避免重复记账,只填付款凭证而不填收款凭证。故将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应根据现金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支出栏。
a.2。
b.4。
c.5。
d.8。
【考点】记账凭证的附件?
【答案解析】:凡是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原始凭证,都应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有一张算一张。原始凭证是记录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凡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材料请购单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即也不能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因此本题中此项业务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包括发票1张,银行结算凭证1张,收料单3张,共5张。
a.其他应收款?
b.待处理财产损溢?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付款。
【考点】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答案解析】:本题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库存现金2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80。
6.在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中,登记总账的依据是【c】。?
a.记账凭证?
b.原始凭证?
c.汇总记账凭证?
d.科目汇总表。
【考点】总分类账的登记依据和方法?
【答案解析】:总分类账的登记依据和方法主要取决于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它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逐笔登记,也可以先把记账凭证按照一定方式进行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等,然后,据以登记。
7.下列会计科目中,属于损益类科e1的是【a】。?
a.管理费用?
b.生产成本?
c.应收账款?
d.本年利润。
【考点】损益类科目的内容?
【答案解析】:损益类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8.下列项目中,属于销售费用的是【a】。?
a.支付的广告费?
b.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c.固定资产盘亏?
d.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
【考点】销售费用的内容?
【答案解析】:销售费用是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产品自销费用、产品促销与售后费用、销售部门的费用、委托代销费用等,其中广告费属于产品促销费用。
9.按账簿的用途分类,“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属于【c】。?
a.序时账薄?
b.总分类账簿?
c.备查账簿?
d.明细分类账簿。
【考点】备查账簿的定义?
10.下列经济业务中,能够使企业资产总额减少的是【c】。?
a.向银行借款存入开户银行?
b.以银行存款购入固定资产?
c.以银行存款偿还借款?
d.接受投资者投入的现金。
【考点】账务处理?
【答案解析】:向银行借款存入开户银行、以银行存款购入固定资产会使资产总额不变;以银行存款偿还借款会使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资产总额减少;接受投资者投入的现金会使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总额增加。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六
导读: 2017年安徽省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4月28日。注册会计师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那么关于2017年安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具体是什么呢?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应为免冠、白底、清晰、完整的证件照,像素:178像素×220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8×98点,jpg或jpeg文件格式)。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各市考办(详见网报系统中安徽省考区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省注协查询办理。
1.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各市考办(见网报系统中安徽省考区信息)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5〕179号)规定执行,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务费和支付机考公司的机考服务费)。
3.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七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界定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的会计基本前提是()。
a.会计职能。
b.会计主体。
c.会计内容。
d.会计对象。
2.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的是()。
a.生产成本。
b.主营业务成本。
c.管理费用。
d.财务费用。
3.下列关于所有者权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本年利润等。
b.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c.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
d.所有者权益金额等于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4.费用类账户贷方登记的是期末结转入()账户的数额。
a.“生产成本”
b.“主营业务成本”
c.“本年利润”
d.“主营业务收入”
5.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80万元,该企业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万元。
a.855。
b.867。
c.870。
d.874。
6.会计凭证按其()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a.填制人员和程序。
b.填制程序和方法。
c.填制格式和手续。
d.填制程序和用途。
7.某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已经验收入库,货款3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根据这项业务所填制的会计凭证是()。
a.现金收款凭证。
b.现金付款凭证。
c.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d.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8.已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
a.借记“管理费用”账户。
b.贷记“管理费用”账户。
c.借记“坏账准备”账户。
d.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
9.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货款收到8500元,其余3200元未收,该项业务引起()。
a.收入增加8500元。
b.收入增加11700元。
c.收入增加10000元。
d.资产增加8500元。
10.关于现金的清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清查小组盘点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b.“现金盘点报告表”需要清查人员和出纳人员共同签字盖章。
c.要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进行账务处理。
d.不必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进行账务处理。
11.现金收款凭证上的日期应当是()。
a.编制收款凭证的日期
b.收取现金的日期
c.所附原始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d.登记现金总账的日期
12.某公司用现金发放工资80000元,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记科目、借贷方向无误,但金额误记为8000元。更正该错误的正确方法是()。
13.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查时,应采用的方法是()。
a.抽查法。
b.发函询证法。
c.实地盘点法。
d.技术推算法。
1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费用的是()。
a.销售商品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成本。
b.预计产品质量保修费用。
c.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
d.因违约支付的赔偿款。
15.企业收到包装物退回的押金,已存人银行,则应()。
a.借记“管理费用”账户。
b.贷记“管理费用”账户。
c.借记“银行存款”账户。
d.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16.关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可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账簿。
b.“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c.“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的余额是企业可以运用的实际存款数。
d.“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平衡后,说明企业与银行双方记账均为错误。
17.“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期末()。
a.可能有借方余额。
b.可能有贷方余额。
c.无余额。
d.以上都不对。
18.提取盈余公积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a.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
b.借:本年利润。
贷:盈余公积。
c.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d.借: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19.将账簿划分为序时账、分类账、备查账的依据是()。
a.账簿的登记方式。
b.账簿的用途。
c.账簿的登记内容。
d.账簿的外表形式。
20.可以跨年度继续使用而不必每年更换的账簿是()。
a.原材料总账。
b.现金日记账。
c.生产成本明细账。
d.固定资产明细账。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不选、错选、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2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方法的有()。
a.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
b.复式记账。
c.成本计算。
d.财产清查。
22.资金运动的内容包括()。
a.资金的投入。
b.资金的循环与周转。
c.资金的退出。
d.资金的积累。
23.下列项目中,属于流动资产的有()。
a.库存现金。
b.存货。
c.银行存款。
d.交易性金融资产。
24.下列关于总分类会计科目与明细分类会计科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总分类会计科目详细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
b.总分类会计科目对明细分类会计科目具有控制作用。
c.明细分类会计科目概括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
d.明细分类会计科目是对总分类会计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25.会计科目设置原则包括()。
a.合法性。
b.相关性。
c.实用性。
d.统一性。
26.经济业务的类型包括()。
a.引起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的业务。
b.引起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的业务。
c.引起资产内部项目有增有减,总额不变的业务。
d.引起权益内部项目有增有减,总额不变的业务。
27.试算平衡表中,试算平衡的公式有()。
a.借方科目金额=贷方科目金额。
b.借方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c.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d.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28.下列各项中,属于自制原始凭证的有()。
a.借款单。
b.领料单。
c.工资结算汇总表。
d.材料请购单。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八
1.【答案】d。解析:事中监督是指对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核算资料进行审查。
2.【答案】a。解析:选项bcd都属于成本类科目。
3.【答案】c。解析: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权益”,选项c说法正确。
5.【答案】b。解析: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是指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题目中所述属于对原始凭证合理性的审核。
6.【答案】c。解析: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采取分数编号法。
7.【答案】b。解析:多栏式账页是将属于同一个总账科目的各个明细科目合并在一张账页上进行登记,即在这种格式账页的借方或贷方金额栏内按照明细项目设若干专栏。这种格式适用于收入、成本、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
8.【答案】a。解析: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人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9.【答案】b。解析: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1)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的记账错误。(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题中的表述属于第一种情形。
10.【答案】b。解析: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再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11.【答案】b。
12.【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步骤。
13.【答案】c。解析: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指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
14.【答案】a。解析:按照清查时间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1)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在财产物资或库存现金的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对其经管的财产进行清查;(2)上级或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本单位会计或业务进行审查时,根据审查的要求和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其目的往往是验证该单位会计资料的可靠性;(3)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其目的是摸清企业的家底;(4)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事件时,对受损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目的是查清损失情况。
15.【答案】b。解析: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因此营业外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
16.【答案】b。
17.【答案】a。解析:“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该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8.【答案】c。解析:其他货币资金指除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本题中,银行汇票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19.【答案】c。解析:销售商品应结转的商品成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0.【答案】b。解析:该企业盈余公积年末余额=50+(60(0150)×(10%+5%)=117.5(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bcd。解析: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会计监督就失去了依据。
22.【答案】abd。解析:选项c属于资金的退出。
23.【答案】abcd。解析:会计期间是指会计核算工作中为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规定的起讫日期,通常为一年。称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具体划分为月度、季度和半年度。
24.【答案】abcd。解析: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库存商品是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科目,销售费用是在销售环节涉及的科目。
25.【答案】bcd。解析: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26.【答案】ac。解析: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7.【答案】bcd。解析: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主要有:(1)准确完整;(2)注明记账符号;(3)书写留空;(4)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5)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6)顺序连续登记;(7)结出余额;(8)过次承前;(9)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28.【答案】bd。解析:选项bd属于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的情形,应调整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
29.【答案】ad。解析: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1)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的记账错误。(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的记账错误。选项b中的情况,应重新填制会计凭证,选项c中的情况,适用于划线更正法。
30.【答案】bd。
31.【答案】abcd。
32.【答案】abcd。解析: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33.【答案】bc。解析:选项ad属于能使银行对账单大于企业银行存款et记账的情形。
34.【答案】abcd。
35.【答案】bcd。解析: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流动资产盘亏或毁损数,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36.【答案】abd。
37.【答案】bcd。解析:“预收账款”属于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项目。
38.【答案】ac。解析:“库存现金”的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
39.【答案】bd。解析:“坏账准备”属于资产类备抵科目,其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
40.【答案】cd。解析:“股本”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三、判断题。
41.【答案】b。解析: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但其最基本的职能是会计核算。
42.【答案】b。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43.【答案】b。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44.【答案】a。解析: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缺点是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并且按每一贷方账户编制汇总转账凭证,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
45.【答案】b。解析: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
46.【答案】a。解析: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减少预收账款等;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47.【答案】b。解析: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48.【答案】a。解析: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
49.【答案】b。解析: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
50.【答案】a。
51.【答案】b。解析: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52.【答案】b。解析: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53.【答案】b。解析:填制记账凭证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54.【答案】b。解析:“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
55.【答案】b。解析:汇总收款凭证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进行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是在对各账户对应的贷方分类之后,进行汇总编制。
56.【答案】b。解析: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会计核算中最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其他账务处理程序都是在这种账务处理程序的基础上发展、演变形成的。
57.【答案】b。解析: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58.【答案】b。解析: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的,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
59.【答案】b。解析: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60.【答案】a。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九
第三十三条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六条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三十七条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四)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现场综合查验。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综合查验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将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等予以公示,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就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四十二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四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由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综合查验合格后60日内负责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中对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在地面以上,便于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第四十五条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会所、幼儿园等的归属,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四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八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园林施工图纸及树种清单;。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影响业主正常工作、生活的,业主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提取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提取的比例与管理使用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业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及其环境、相关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用;。
(三)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
(四)选聘专营企业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第五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履行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基本情况;。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
(四)公共绿化的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相关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三)其他事项。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
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如需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按照业主大会规定的程序确认变更合同。
前款规定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五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十六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材料;。
(三)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移交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移交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和财物移交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物业服务费进行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第六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直接为业主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市容、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市容卫生、房屋使用等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配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五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和城市管理执法、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未依法换届;。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退出和办理交接手续;。
(四)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十
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下文是关于安徽省最新会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规范》和公司的工作特点分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出纳、审计。请认真执行。
第二条财务总监岗位责任制度(。
散文。
阅读:)。
(一)在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审计、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
规章制度。
(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六)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核算,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及时反馈经济运行动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协调好与银行、税务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不断地修订、完善、督促执行。
(四)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增收节支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加强对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组织财会人员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确保计划内生产经营资金的供应,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搞好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清晰、账实、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各核算环节不出漏洞。按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财务状况。
说明书。
和税务申报表。
(六)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成本计划、资金计划和利润计划完成情况,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七)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重要经济。
合同。
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拟定,加强事前监督,减少经济损失。
(八)负责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九)建立财务会计例会制度,总结布置财务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为会计人员职称考试创造条件。
(十)完成财务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办理现金出纳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制作,并经过复核的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
库存现金(下班时),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现金空白支票。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如因情况确实特殊,必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转帐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开户行办理挂失,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负责人自负。
领用空白转帐支票时,必须持有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一般一次只发一张,情况确实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张,并限十日内报销。凡是领用空白支票尚未报销(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发给空白转帐支票。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办完的收付款凭证,要每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清理。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实际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法远期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三)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公章和有关人员私章要分开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领用或交接时要认真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负责编制报送资金收支日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好同银行的工作关系。
第四条审计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积极的开展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向处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熟悉有关财经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四)掌握会计、审计及其相关专业知识。
(五)负责处内办公室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六)具体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专项调查。
(七)负责招标采购日常事务、收费立项、经济合同管理及所有审计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认真学习会计、审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九)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预算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指标分解,责任到人的原则;提高效益,增收节支的原则。
第二条财务预算的依据:
(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二)依据董事局确定的总体经营目标,经营策略和经营发展规划。
(三)依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的预算中的变化因素。(公司设备设施改变或扩大,经营规模调整、面积增减,经营品种增减变化,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增减变化,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条财务预算的权限:
(一)各经营单位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要求,认真编制财务预算,由综合业务部统一汇总报董事局批准。
(二)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应遵照公司的审批预算执行。
(三)各部门如超预算开支,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财务预算的范围:经营预算;费用支出预算;利润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第五条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一)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进法:先求出该指标的平均数,再用公式:(先进数+平均数)/2,这类指标即大于平均数,又小于先进数,较为适用。
2、定率法:即用费用率指标控制经营单位变动费用支出的方法。
3、定额法:即用费用预算定额控制经营单位、管理部室费用支出的方法。
(二)财务预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各项指标的预算,要以经营计划为基础,费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编制,采取“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测算综合平衡。
1、营业收入:在上年预计营业总额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国家政策市场形势变化,参照公司总体方案及本部门经营目标制定。
2、毛利率:依据上年本部门毛利率实现水平,参照市场变化以及国家确定的物价指数和公司总体方案确定的收益水平。
3、费用率:依据上年本部门费用率实际水平,参照公司总体确定的费用水平制定。
4、税金:依据上年本部门实际纳税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经营预计变化制定。
5、利润:依据上年本部门实现利润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项预算指标变化和实际情况制定。
6、人数:按上年平均人数结合本年任务所需人数计算。
7、人均劳效:用含税营业收入额除以平均人数。
8、人均利税:用利润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除以平均人数。
9、资金定额:由财务部根据各经营单位的任务,从实际出发给予核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财务部要设专人负责对财务预算的控制及检查。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财务预算从当年10月份开始编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统一布置上报的各种表格。
(二)各经营单位会计部根据财务部统一的布置和要求,组织本部门编制各项预算,11月中旬,将预算草案(费用预算细目草案)上报。
(三)11月30日前财务部汇总平衡,写出编制预算的文字说明,报公司高层审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将预算安排情况及实现预算的措施报集团董事局批准。
(五)12月中旬前财务部将董事局批准的预算下达到各经营单位,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成月指标落实到最小核算单位,上报财务部,同时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执行。
(一)各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工作,要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各项预算指标,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并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经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超支,对超支预算的项目,需写追加预算报告,说明超支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予以调整预算。
(三)各经营单位的各项费用要严格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检查。
(一)月审核,费用会计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不仅审核其合理性,还要审核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对超预算开支一律不得报账。根据各经营单位的经营成果及费用对照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上报公司财务部。
(二)季分析,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简要、全面地分析,或做专题分析。
(三)年度终了,要对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第四章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财产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全面清查;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每月同银行的核对;各种债权、债务,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时,进行的清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的财产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1、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对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
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方法,首先将材料物资账簿上的数量、金额填在存货清查表上,然后根据账存数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帐实差额作为盘盈、盘亏,对盘盈、盘亏金额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做出单独说明。
3、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在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
4、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三)财产清查的方法。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实地盘点法,抽样盘存法,核对帐目法,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质量检查,就是根据各种财产的技术、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检查的方法。
(四)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认真分析财产清查发生问题的原因,并确定处理办法。
财产清查出现帐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益;。
(2)量、计算、检验不准而发生的差错;。
(3)计算登记账簿时的错误;。
(5)盗窃、营私舞弊造成的损失;。
(6)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
(7)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
(8)虽然账实相符,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财产物资使用的毁损。对于定额内的损耗,多属自然原因,非人为因素,一般可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超定额损耗,应详细分析产生原因并行处理。由于工作失职,个人造成的损失,应区分不同情况,严肃处理、如果属于玩忽职守或贪污盗窃的则应由过失人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要积极处理多余物资和清理长期不清的债权。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超储积压物资、呆滞和不需用物资,应积极组织调剂或改装,做到物尽其用,并积极向外推销或报请有关部门组织调拨。对于长期不清的结算账款,应指定专人,主动与对方单位研究解决。
根据领导批准调整帐簿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二)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三)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第四条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养保管。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三)会计科目列帐原则: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四)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机械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五)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六)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细列清办理移交。
(七)增减报告: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八)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另外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九)增置、营造、修缮处理: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十)受赠处理: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十一)登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十二)保险: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十三)资产转移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十四)资产送修处理: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十五)出租或外借处理: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十六)减损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十七)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2、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3、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十八)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安徽会计财政厅: 了解安徽财政政策和经济情况大全(14篇)篇十一
(12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身份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
第九条?业主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三)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四)要求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
业主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配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业主大会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关系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相关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前款规定的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权外,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二)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四条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遵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其不合法、不适当的行为予以制止。
第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第十八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45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公告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方式;。
(三)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
(四)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益;。
(五)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
(六)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七)物业的使用、装饰装修、维护和管理;。
(八)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九)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
(十)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三)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刑事追究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不当利益或者报酬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前款规定的费用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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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会计信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浙江宁波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考前10天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或“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打印准考证,初级职称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10天开始。
宁波财税――会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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