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合同薪资和谈的不一样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车间生产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率,保障员工薪资待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下参加生产,甲方货源每月满22天生产情况下,甲方将不用执行此协议,甲方货源不满25天时则启动该协议,计算方法:
货源不满当天保底待遇=参加生产总产值/参加生产天数
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6个月以上,方可提出离职,如果中途提出离职,甲方将不同意,则按自离,自离不发放工资。
四、乙方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工作听从一切安排,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厂规厂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如:无故旷工,请假超过5天等,将不能享受保底工资待遇。
五、乙方辞职当月不享受甲方保底待遇。
六、协议由公司人事部保存,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由20xx年xx月xx号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合同薪资和谈的不一样篇二
工资、养老保险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税法和会计法都规定是税前死去的财务科目,你问问每个会计都知道。所以,你们这合同本身就有问题了。
不过,按我的理解,你说的“税”应该是指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后实发的工资额,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工资。那就不是财务上的“列支”问题了,而代缴税。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就应当将已经扣缴的纳税额还原入工资后再行计算。
不过,补偿后你个人就有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了。
另外,你这案子的程序也有问题。你这是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应当是“仲裁前置”,即必须先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只有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凭仲裁书向法院起诉。
如果这一审法院坚持这样审理和判决,你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内可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法规只规定是按工资标准补偿,并未明确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不过,一般工资约定是按税前约定的比较多也比较规范,毕竟扣税是按国家标准处理的事,而相关规定中并未明确是税前还是税后标准补偿,也未规定要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征税,这样的话,正常理解应该理解为税前工资标准补偿。
至于你的案子,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你在仲裁时未自己按税前标准主张补偿,法院也没太注意,直接按合同中的标准计算了。如果是这样,在判决未生效的情况下,你可以考虑上诉。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由于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是税前还是税后,所以,有些地方有地方性规定明确是按税前,而有些明确是按税后,如果你所在地明确按税后,那一般就没办法了。
找当地律师或劳动部门问清楚,或直接向法官询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上规定,经济补偿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超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一 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签合同薪资和谈的不一样篇三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xxx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参照当地政府颁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并考虑本地区、同行业其他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提出如下方案。
1、企业以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全体劳动者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根据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年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平均增长 %。平均工资达到 元,平均增长 %。
3、本企业实行以 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其中:对 职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对 职工实行结构工资制;对 职工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对 职工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对 职工实行 工资制。
4、本企业实行以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定额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形式。其中:对 职工实行计时工资;对 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对 职工实行浮动工资;对 职工实行定额工资;对 职工实行 工资;对 职工实行 工资。
5、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最低标准为 元。
6、本企业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和发放办法为xx。
二、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标准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以及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期间,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支付工资。职工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同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三、职工保险、福利办理办法。
1、本企业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根据企业效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
四、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约定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
3、企业根据对员工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合同薪资和谈的不一样篇四
第十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由用工单位或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乙方享受的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在其所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及其补贴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其所在的用工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乙方认可下列安排:
1.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无工作岗位期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乙方在甲方待岗期间,不再享受原用工单位的任何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可以依据生产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业绩、岗位变化情况等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乙方发生工伤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无法通知时除外),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及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乙方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乙方工作地有关生育政策执行;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且不违反国家和乙方工作地的相关政策的,应按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发放方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1.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需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
3.乙方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欠款;
4.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垫付的费用;
5.甲方因操作失误等原因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6.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款项。
签合同薪资和谈的不一样篇五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机构):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发本公司派遣人员工资,本协议所指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派遣人员的详细开户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由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派遣人员开立 支付凭证。甲方在开户完成领取储蓄卡后应及时将卡发放到乙方派遣人员本人手中,并做好签收记录,同时通知领 卡人修改初始密码。甲方在领卡人签收完毕后应将签收清单交回乙方。由于甲方工作 失误导致乙方派遣人员工资卡被冒领等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应在每月 _日前将工资发放明细表(明细表需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交乙方 核实确认,经确认无误后 —日前将工资汇入到乙方派遣人员储蓄卡中。乙方最终确认 甲方实发工资总额以银行回单为准。如遇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当月工资不 能按时发放,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一致。由于甲方失误造成代发工资出现差错 而引起的经济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就代发乙方派遣人员工资相关事宜未能和乙方达成一 致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涂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