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成长轨迹的回顾和总结,它能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的成长过程。下面是一些心得体会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一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二
第四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三
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四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五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七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更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让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小学生模仿力很强,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行为举止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在提醒我自己,在教学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此,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作为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学生是个不成熟的人,正在快速成长的人,学生犯错在所难免,面对学生的不足,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持正面引导,让学生自觉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改正。多开展集体活动,让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培养集体荣誉感和自信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课堂中有所收获,有所成长。就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地向优秀教师吸取教学经验,时刻进行教学反思。
有人说,是“忙”还是“忘”,关键取决于心的位置。只有把全身心的爱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才能更好地关注学生、关注教学,提升自己。
作为教育工作者,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教师法》为我们规定了方向和标准,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八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九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一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二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饱经战争沧桑与落后苦难的中国人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中国像一只巨龙一样,以一个大国的身份重新屹立于世界东方!那时的中国,民不聊生,经济严重落后,国家事业百废待兴,政府和人民面对一个满目疮痍的中国面孔,并没有畏缩,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恢复了国民经济。
为了争取形成有力的国家建设环境,按照党中央毛主席提出的“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原则,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开展外交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为了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国政府开始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执行,它成为我国工业化的起点。1953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从帝国的沉沦到黑暗中的探索,从寻求阳光,到为光明而战,革命前辈做出了多少努力,甚至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然而,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迎来了最初的曙光!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重视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果鼓舞斗志,明确方向,以党的荣耀传统和优秀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以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发智慧,鼓励品格。毛泽东同志说:不明确党的历史,不明确党在历史上走的路,就不能更好地工作。邓小平先生说:各党、各国都有自己的历史,以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和总结是有好处的。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学习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现代历史和党的历史,通过这样的学习把握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党的优秀传统。胡锦涛同志说:通过开展各种纪念教育活动,促进许多中青年干部进一步学习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深刻理解党的优秀传统和作风,增强党的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党的事业奋斗。历届主席的这些话充分证明了党史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习共产党人为理想信念奋斗的历史,嘉兴南湖承载革命火种的一叶扁舟,铸造了信仰的灵魂。这种信仰是砍头不重要,只要主义真实的坚定执着,也是对可爱的中国的深刻呼吁,是惊天动地,隐姓埋名的名人的无怨无悔……学习党史是唤醒红色基因理想信念的精神磨练。催人泪下的故事,充满辛苦的奋斗历史,共产党人本来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心里有信,可以走得很远。要走新时代的长征之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奋斗。
学习共产党人心系人民,造福人民历史,负责人民的责任。人心是政治,人民是基础。我党之所以能获得最多人民的支持和支持,是因为总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位置上,为人民寻求幸福的初心。这是张思德牺牲人民利益的大公无私,焦裕禄心里装着全民,只有他没有自己的公仆精神,是孔繁森热血洒在高原上的默默支付,廖俊波甘作为人民樵夫的实践风格……百年奋斗,赤子的心没有改变。党史的字里行间,深深地回答着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永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新时代共产党人重任在肩,一刻也不能懈怠。
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以往思考,知史奋进的党史学习给人带来了无尽的精神力量,深思熟虑的党史学习促进了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党史学习,深入学习将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业绩!
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简史》这本书,书中内容涉及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奋斗中前行、在挫折中拼搏,不断发展奋进,带领中国人民经历了抗日战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该书共10章,70节,忠实记录了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充分反映了我们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的历史功绩,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集中彰显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淬炼锻造的伟大精神。
党史中涌现了一批批“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奋斗者、开拓者、拼搏者,如毛泽东、朱德、陈毅等革命领袖、革命先驱、革命先辈,他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爱国精神、革命精神、首创精神值得每一位中国人学习。
学史明理,在学习党史中明白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建党初期,先辈们经过了一系列的探索,从一次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从一次次革命运动中发展壮大,革命先烈们“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样的铮铮誓言深深感动着我,这些伟大的英雄牺牲了小我,推动中国解放事业的发展,才有了今天人们幸福安稳的生活。
作为一名新时代普通的交通运输工作人员,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奉献,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最难得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之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水平、锤炼扎实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新时代青年,更应当主动作为,在历史中感悟为民服务的初心、体会“半条被子”的情义,从中汲取克难攻坚的力量,激发勇往直前的力量。
历史的回音很厚重,余音绕梁而不绝于耳。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从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小小红船起航,到如今成为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巍巍巨轮,中国共产党从弱小到强大的发展史,也是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强起来、富起来的进步史,更是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屹立的历程史。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吃透、学透、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组织一次实地教育培训、拍摄献党宣传片、参观党史教育学习馆、走访革命老党员、知识竞答比赛、红色故事演讲等形式,让学习在基层不走样,真正和实际工作融会贯通,在全社会掀起爱党敬党的热潮。
历史的回音很嘹亮,铿锵有力且充满希望。抗日战争、人民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每一次的转身,都有冲锋在前的党员;灭虫灾、抗洪水、战非典、赢疫情,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有党员活跃的身影;“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每一个战略部署,都有党员与群众心手相连的跳动。正是对于历史的崇敬,让每一个时期都涌现出可歌可泣的榜样人物。方志敏、杨靖宇、江姐、黄继光等革命先烈,坚定信念、坚守秘密,不惜以身报国,“虽九死其犹未悔”;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邓中夏等人,为救国求存而四处奔走,探索时代发展路径,建设自信自强的新中国。英雄从历史中走来,又将在新时代接轨。我们要扎实推进大数据、智能化与数字化,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让信仰之心熊熊燃烧,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汤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增强对于自身身份的认同感、信念感,从党史中汲取经验和力量,感悟前人的精神品质,又要守正创新,坚守初心和使命,劈波斩浪、砥砺前行,在新时代书写青春华章!
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了28年艰苦卓绝的奋斗,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并经过了七年的努力,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通过学习,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中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伊始,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在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工业化起步,抗美援朝,建立社会主义政治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个有一个的伟大胜利。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发展非常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顺利完成了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难能可贵的。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也有缺点和偏差,主要表现为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抚今追昔,更加觉得如今的幸福安定的生活来之不易,是老一代共产党人用自己的生命和智慧作出的巨大贡献。
读习历史使人明智,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是要时刻提醒自己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我们作为新一代共产党人,一定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留下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牢记历史、重视历史,不忘前人、激励今人,做党的事业的坚定追随者和政治上的永远合格者,坚定信念,深信笃行,为党的事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学习原文,读原作,理解原理。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简史》这本书,书中的内容涉及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奋斗中前进,在挫折中奋斗,不断发展奋进,带领中国人民经历抗日战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该书共10章,70节,忠实记录了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程,充分反映了我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的历史功绩,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集中体现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淬炼锻造的伟大精神。
党史上出现了为了牺牲很多志向,敢于改变日月的奋斗者、开拓者、奋斗者,如毛泽东、朱德、陈毅等革命领袖、革命先驱、革命先驱,他们开辟了天地,敢于成为先驱的爱国精神、革命精神、先驱精神值得所有中国人学习。
作为新时代的普通交通运输人员,我必须指导习近平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献身,加强民间服务的宗旨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提出令人满意的新时代答案。
通过参加本次“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活动,我更加深刻地学习了党对中国的重要性,没有党的努力奋斗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时代我们美好的生活。
100年的历史,就是为中华民族的解放、繁荣、富强,为中国人民的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这100年,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100年;是中国结束近代饱受屈辱的历史和长年战乱的局面、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顽强奋进的100年;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命运、意气风发地建设新生活的100年;是我们党经受住各种风浪考验、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的100年。
100年前,一艘小船上开展的却是开天辟地的一次会议,中国近代的屈辱历史从此开始转变。从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到1949年10月1日的新中国成立,让中国从此站起来了。而1949年到1978年,党一步步带领着中国人民探索曲折而漫长的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让中国强起来了。而到现在,中国不仅强起来了而且还富起来了,就在去年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并且在疫情让世界陷入混乱之际,只有中国经济正面发展,在党的带领下中国必将战胜疫情,还能帮助其他国家度过难关,让世界听到中国雄狮的吼声震撼世界!
党的成立是顺应历史洪流的发展,是民心的选择,因为党训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民心者得天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党的领导让我们得到了希望,给予了我们时代所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其所传承、发展的精神是我们应学习与实践的。
进入新时代,我们应该把握历史机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布局,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我国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们的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大学生要在思想教育的过程中,坚持用实践成就激励自己,通过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和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尤其是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让我们充分感受坚决拥护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我们的理想信念与党和国家的历史命运融为一体,增强我们的主人翁意识,培养责任担当精神,引导大学生始终自觉拥护党的领导,以其实际行动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无愧于青春的时代新人。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党的未来就是中国人民的未来。党的历史轨迹不是我区区千字所能够涵盖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详细学习党的历史,这样能使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跟着党的领导前进,创新争优,红心向党。
中国是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今年已成立100周年,为了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每一代共产党人都为之奋斗,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年的历史里内容丰富多彩,浩如烟海。
图片。
在《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大章节里,我对"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一篇章印象尤为深刻。读到的字里行间,彷佛也将我带回了那个年代。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呈现出人们完全没有想到的一番景象:与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的倒行逆施相呼应,思想界掀起一股尊孔读经的逆流;从西方学来的多党制、议会制,成为各派军阀、官僚、政客借以争权夺利的工具;1915年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再次记录下中国的奇耻大辱;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成直系、皖系、奉系三大派系,各自割据一方,并以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争夺为背景,相互之间展开愈演愈烈的军阀混战,使国家陷于长期的分裂和动乱之中。面对残酷的现实,资产阶级革命派并不甘于失败。孙中山高举民主革命的大旗,继续为实现真正的民主共和而斗争,但屡遭失败,陷入困境。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满怀着对实行议会制的真诚和期望而奔走呼号,惨遭北洋军阀的卑鄙暗杀。革命党人发动的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等,换来的是反动军阀的疯狂镇压。这样那样的救国方案都试过了,但沉重的失望代替了原先的希望,国家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
要救国必须寻找新的出路。中国的先进分子从消沉、苦闷和彷徨中走出来,再次在心中燃起热切的期待,一场巨大的革命风暴在孕育之中。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的《青年》(后改为《新青年》)杂志,犹如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掀起一场空前的新文化运动的狂飆。这场运动,正是新的革命风暴到来的前奏。
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五四运动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将其定义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并以此运动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水岭。更重要的是五四运动前后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先进分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启准备了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新时代,我们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宣传与践行扎扎实实地接续传承下去,使社会主义中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作为一名青年民警,正确的价值观念能指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平安。当然在思想上一定要时刻牢记使命,永葆忠诚,才能让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当年无数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挺身而出,如今时代将我们新一代的青年推向了社会的最前沿,从革命先辈手中接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火炬,今年更是建党100周年,我们更应该准确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目标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将书中的精神谱写在新时代,挥洒青春为铁路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中写道,“新中国初期的中国城市里,由于对中共的不断增长的信任,是一片欢欣鼓舞。”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简毕巨?为什么社会主义中国能打破学者福山“历史终结论”的判断?而且还闪耀了新的辉煌,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能够在“四史”学习中找到答案。为更高效地推进“四史”学习教育,也要讲求方法,具体来说,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不要就“学”论“学”,要系统谋划。东汉思想家王充指出,“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即了解古代不了解现在是愚昧无知的,了解现在不了解古代和瞎子无二,他提倡的“古今法”在如今依旧值得借鉴。从“四史”内容本身来看,百年党史、七十年新中国史、四十年改革开放史、五百年社会主义发展史,这并非是四段历史的简单接续,而是各时间段的包含交错,因此不能简单断代,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注意时间上的纵向延伸,厘清发展脉络,把握历史规律,做到“胸有丘壑”。要注意内容上的横向拓展,明晰历史事件和实践逻辑的上密切关联,做到“胸有成竹”。
不要千人一面,要尊崇差异。“四史”学习教育的推进过程中,规定动作要整齐划一,以体现严肃性、标准性和仪式感。比如对学习贯彻新思想这一工作重点的把握,对《中国共产党史》等规定书目的学习,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对照”,从而加深对初心使命的感悟。但除了共同科目、规定动作,还是要鼓励每类主体、每个单位有自己的特色,用百花齐放的成效让党员群众看到“我们不一样”。比如针对主体的不同,领导干部要示范引领,结合中心组学习、在线学习、讲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群众要自觉践行,积极参与主题党日、主题宣讲、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单位不同,对于广大村居、“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打造一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学习载体;对于青少年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青少年进一步树立正确历史观,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不要“坐而论学”,要“起而行之”。古人强调学习和实践的联系,宋代理学家张栻认为“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恩格斯也说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透过“四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可以为我们提供哪些科学的方法论遵循?譬如,整体化的历史意识能让我们在现实反思中坚定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信心;在具体工作中,克服狭隘的部门利益掣肘,破除本位主义的羁绊。再譬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论,能让我们在厘清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时条分缕析,提高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本领。
“辨方位而正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身处大变革的中国社会,我们既要看得见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也要寻得着一路走来的历史根脉;既要涵养世界眼光“阅尽人间春色”,也要对既有理论、行动逻辑继续坚定和创造。节点易找,轨迹难寻,太阳底下其实没什么新鲜事,熟知历史才能正视当下面向未来,才能不忧不惧举重若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是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党面临的内外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对全党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回顾党的历史,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勇于推动自我革命,不断进取,就是这个新时代使命要求。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简史编写组编制,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一书。目的就是要以案传道,用叙事的方式呈现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揭示百年大党风华正茂的保鲜秘方和不竭动力。该书为党史党建知名学者专家共同完成,通过把学术性成果与历史事实相结合的方式,用学术讲政治、讲历史,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
《中国共产党简史》讲述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征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党为公、严以修身,制度治党、常抓不懈,依靠学习、走向未来等五个方面阐述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及新时代开展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汇集了党的自我革命史上具有典型性的100多个故事,用叙事的方式呈现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辉煌历程和伟大成就。
《中国共产党简史》分为十章,每张分为若干小节,每节设置一个主题性党史,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精神源头、丰富内涵、生动历程和实践路径,内容生动直观,每个党史故事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以客观的分析和评论,帮助读者梳理历史线路,理清价值脉络。另外,该书依据并引用大量历史史实,其中涵盖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等,富有丰厚的党史党建知识,这对于学习党史、加强党性教育有着一定参考价值。
以自我革命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极为重要、极具标志意义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简史》共分十章,分别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和投身大革命的洪流”“掀起土地革命的风暴”“全民族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面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曲折发展”“伟大历史转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以上十个方面,既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的深入总结,也是新时代开展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在喜迎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波澜壮阔,创造辉煌的一百年。对《中国共产党简史》的学习,有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开启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同时启示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解放思想,保持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正确党史观,是当前党史学习的重要参考读物。
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简史》这本书,书中内容涉及到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奋斗中前行、在挫折中拼搏,不断发展奋进,带领中国人民经历了抗日战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该书共10章,70节,忠实记录了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充分反映了我们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的历史功绩,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集中彰显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淬炼锻造的伟大精神。
党史中涌现了一批批“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奋斗者、开拓者、拼搏者,如毛泽东、朱德、陈毅等革命领袖、革命先驱、革命先辈,他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爱国精神、革命精神、首创精神值得每一位中国人学习。
学史明理,在学习党史中明白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建党初期,先辈们经过了一系列的探索,从一次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从一次次革命运动中发展壮大,革命先烈们“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样的铮铮誓言深深感动着我,这些伟大的英雄牺牲了小我,推动中国解放事业的发展,才有了今天人们幸福安稳的生活。
作为一名新时代普通的交通运输工作人员,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奉献,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中国是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今年已成立100周年,为了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每一代共产党人都为之奋斗,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年的历史里内容丰富多彩,浩如烟海。
图片。
在《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大章节里,我对"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一篇章印象尤为深刻。读到的字里行间,彷佛也将我带回了那个年代。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呈现出人们完全没有想到的一番景象:与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的倒行逆施相呼应,思想界掀起一股尊孔读经的逆流;从西方学来的多党制、议会制,成为各派军阀、官僚、政客借以争权夺利的工具;1915年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再次记录下中国的奇耻大辱;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成直系、皖系、奉系三大派系,各自割据一方,并以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争夺为背景,相互之间展开愈演愈烈的军阀混战,使国家陷于长期的分裂和动乱之中。面对残酷的现实,资产阶级革命派并不甘于失败。孙中山高举民主革命的大旗,继续为实现真正的民主共和而斗争,但屡遭失败,陷入困境。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满怀着对实行议会制的真诚和期望而奔走呼号,惨遭北洋军阀的卑鄙暗杀。革命党人发动的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等,换来的是反动军阀的疯狂镇压。这样那样的救国方案都试过了,但沉重的失望代替了原先的希望,国家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
要救国必须寻找新的出路。中国的先进分子从消沉、苦闷和彷徨中走出来,再次在心中燃起热切的期待,一场巨大的革命风暴在孕育之中。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的《青年》(后改为《新青年》)杂志,犹如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掀起一场空前的新文化运动的狂飆。这场运动,正是新的革命风暴到来的前奏。
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五四运动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将其定义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并以此运动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水岭。更重要的是五四运动前后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先进分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启准备了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新时代,我们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宣传与践行扎扎实实地接续传承下去,使社会主义中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作为一名青年民警,正确的价值观念能指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平安。当然在思想上一定要时刻牢记使命,永葆忠诚,才能让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当年无数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挺身而出,如今时代将我们新一代的青年推向了社会的最前沿,从革命先辈手中接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火炬,今年更是建党100周年,我们更应该准确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目标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将书中的精神谱写在新时代,挥洒青春为铁路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市委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以来的第三次集中学习,市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并强调,学习改革开放史,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难啃的骨头,更好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以敢闯敢试的精神状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闯关夺隘、攻坚克难,力争形成不一般的改革开放成果,为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史是一部当代史,我们都是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正是由于改革开放,新中国迎来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正是由于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战胜了各种风险挑战,不断与时俱进,永葆生机活力;也正是由于改革开放,我们在世界上把社会主义的旗帜举住了、举稳了。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这一创造性的伟大实践,深刻改变了中国经济社会的面貌,使国家走向了富强,人民实现了富裕。从1978年到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3624亿元提高到超过10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gop从226美元上升到10000美元,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基本为零,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8岁。所以,40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使我们的国家富强起来了,踏入中等发达国家的门槛,使我们的人民生活水平达到了小康水平,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如果说,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历史新纪元,那么,我们党领导的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则开辟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国情,在逐步摆脱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这期间改革开放每前进和深入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明确和清晰一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逐渐形成,这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理论结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当然,改革开放也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没有不付出成本的改革。改革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从长期看改革会让所有人受益,但短期可能会让一部分人承担代价。改革是一场试验,凡试验都可能有对有错,有成功有失败。每一阶段改革都是为了解决当时突出的矛盾,但同时可能引出新的矛盾,因此,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中国改革开放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失误、与时俱进的过程。
实践证明,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把改革开放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就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所以,通过学习改革开放史,我们要敢于迎难而上,突破攻坚,掀起深化改革开放的新热潮,奋力创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奇迹。
如果你想知道大道,你必须先知道历史。以历史为基础,你可以知道兴替。在党支部的组织下,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这本书,通过学习,我认为学习党史、国史是所有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党员,要了解新中国的历史,爱国爱党必须有成为党员的资格,思想上必须遵循党的思想。因此,所有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党史国史,成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新中国史,有助于增强党员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党史、国史、党员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学习了成功的历史经验,还学习了历史人物的优秀品质,对提高党员素质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当今中国在世界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担当,中国责任,中国效率受到世界的称赞,新中国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站起来,富裕起来,强大起来的奋斗史,物资不足,技术落后,军事弱等情况,经过艰苦的奋斗,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坚定信仰,团结群众,不断进行制度,经济改革,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奔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学习新中国史,是要从奋斗史中汲取继续奋进的力量,也是找到“一面镜子”,让我们定决心,知不足,求进步。
现在的我们面对新时代的挑战,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更加复杂的国际形势,更要不忘历史,并且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前行。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在党支部的组织下,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这本书,通过学习,我认为学习党史、国史,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了解新中国史,一定要爱国爱党才具备做一名党员的资格,思想上要紧跟党的思想走。所以,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将学习党史国史,作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学习新中国史,有助于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党史、国史,党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既学习到了一些成功的历史经验,同时也从历史人物中学习到了他们的优秀品质,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今天的中国在世界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担当、中国责任、中国效率被世界称赞,新中国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史,是在物资匮乏、技术落后、军事薄弱等境地,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发展史。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坚定信仰,团结群众,不断进行制度、经济改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带领着全国各族人民奔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学习新中国史,是要从奋斗史中汲取继续奋进的力量,也是找到“一面镜子”,让我们定决心,知不足,求进步。
现在的我们面对新时代的挑战,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更加复杂的国际形势,更要不忘历史,并且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前行。
中国是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今年已成立100周年,为了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
每一代共产党人都为之奋斗,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一百年的历史里内容丰富多彩,浩如烟海。
在《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大章节里,我对"五四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一篇章印象尤为深刻。读到的字里行间,彷佛也将我带回了那个年代。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呈现出人们完全没有想到的一番景象:与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的倒行逆施相呼应,思想界掀起一股尊孔读经的逆流;从西方学来的多党制、议会制,成为各派军阀、官僚、政客借以争权夺利的工具;1915年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再次记录下中国的奇耻大辱;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成直系、皖系、奉系三大派系,各自割据一方,并以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争夺为背景,相互之间展开愈演愈烈的军阀混战,使国家陷于长期的分裂和动乱之中。面对残酷的现实,资产阶级革命派并不甘于失败。孙中山高举民主革命的大旗,继续为实现真正的民主共和而斗争,但屡遭失败,陷入困境。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满怀着对实行议会制的真诚和期望而奔走呼号,惨遭北洋军阀的卑鄙暗杀。革命党人发动的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等,换来的是反动军阀的疯狂镇压。这样那样的救国方案都试过了,但沉重的失望代替了原先的希望,国家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
要救国必须寻找新的出路。中国的先进分子从消沉、苦闷和彷徨中走出来,再次在心中燃起热切的期待,一场巨大的革命风暴在孕育之中。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的《青年》(后改为《新青年》)杂志,犹如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掀起一场空前的新文化运动的狂飆。这场运动,正是新的革命风暴到来的前奏。
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五四运动直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将其定义为"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并以此运动作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水岭。更重要的是五四运动前后以李大钊为代表的中国先进分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启准备了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新时代,我们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宣传与践行扎扎实实地接续传承下去,使社会主义中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作为一名青年民警,正确的价值观念能指导我们做正确的事情,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平安。当然在思想上一定要时刻牢记使命,永葆忠诚,才能让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当年无数青年为了国家和民族挺身而出,如今时代将我们新一代的青年推向了社会的最前沿,从革命先辈手中接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火炬,今年更是建党100周年,我们更应该准确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目标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将书中的精神谱写在新时代,挥洒青春为铁路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抚今追昔,鉴往知来,方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中国不仅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开展了大规模建设,而且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在当时,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发展非常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恢复国民经济并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多么的难能可贵。重温“1949-1956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这段历史,我们再一次确认,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就没有如今繁荣昌盛的中国。
回顾新中国建立初期的艰难发展历程,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人民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和工作作风,自强不息,为中国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中国共产党人经过了28年艰苦卓绝的奋斗,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并经过了七年的努力,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通过学习,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中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伊始,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在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工业化起步,抗美援朝,建立社会主义政治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个有一个的伟大胜利。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发展非常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顺利完成了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难能可贵的。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也有缺点和偏差,主要表现为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抚今追昔,更加觉得如今的幸福安定的生活来之不易,是老一代共产党人用自己的生命和智慧作出的巨大贡献。
读习历史使人明智,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是要时刻提醒自己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我们作为新一代共产党人,一定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留下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牢记历史、重视历史,不忘前人、激励今人,做党的事业的坚定追随者和政治上的永远合格者,坚定信念,深信笃行,为党的事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在党支部的组织下,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这本书,通过学习,我认为学习党史、国史,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了解新中国史,一定要爱国爱党才具备做一名党员的资格,思想上要紧跟党的思想走。所以,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将学习党史国史,作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学习新中国史,有助于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党史、国史,党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既学习到了一些成功的历史经验,同时也从历史人物中学习到了他们的优秀品质,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今天的中国在世界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担当、中国责任、中国效率被世界称赞,新中国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史,是在物资匮乏、技术落后、军事薄弱等境地,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发展史。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坚定信仰,团结群众,不断进行制度、经济改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带领着全国各族人民奔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学习新中国史,是要从奋斗史中汲取继续奋进的力量,也是找到“一面镜子”,让我们定决心,知不足,求进步。
现在的我们面对新时代的挑战,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更加复杂的国际形势,更要不忘历史,并且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前行。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三
“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四
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对高等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高等学校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本法所称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本法有关高等学校的规定适用于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但是对高等学校专门适用的规定除外。
第六十九条本法自1月1日起施行。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五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不仅仅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传授,更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学习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护法律的威严。近期对于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更加详尽的理解了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就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因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去优化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而拥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够时刻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的工作状态就是一种浅层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会缺乏激情,当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体验。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一个教师有了高度的责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个性魅力。让我们做一个责任感的教师,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但其中却又孕育着伟大。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阴的。”当教师就要培养这种从平凡中见伟大的绿叶精神。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地位和权力,没有显赫一时的声名和财富,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这一点在《教师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的确,教师是普通人。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住房,也要赡养老人和扶养子女;教师也有追求生活的权利,也有博取名誉、地位的权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权利。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更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这就是教师的“平凡”。
教师,顾名思义是知识的传授者。要想真正地启迪学生的心灵,就必须要有丰厚的学养作为基础。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你对于学科的钟爱,你面对书本时陶醉的眼神,你对学科知识的熟稔和游刃有余的驾驭,你身上所散发的自信,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是他们看到科学文化知识对人精神的滋养,对人境界的提升,从而心向往之,投入到积极主动的学习中。作为教师,要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学习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阅读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论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规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弯路,快速成长。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教师除了知识的传授外,还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教师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是伟大的,他们对教师的言行举止,观察最细,感受最强,而且不加选择地模仿教师的言行。教师成为了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们。因此,教师时时处处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在积极的师生的互动中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为了不给孩子们树立不正确的形象,就更要注重小事、注重细节、注重无处不在的“小眼睛”。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六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四、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举发展、相互融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七、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八、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修改为:“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九、将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将第一款改为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教育信息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
十、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支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国际教育服务,培养国际化人才。”
十一、将第七十六条改为第七十七条,修改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应招生资格1年至3年,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条,修改为:“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的机器材、抄袭夹带、由他人冒名顶替等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应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组织作弊,或者通过提供考试作弊的机器材、替人代替他人考试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或者有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等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本款规定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将第八十条改为第八十一条,修改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年至3年,直至撤销相关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前款规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造、销售、颁发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购买、使用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修正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七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由原单位推荐,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同意,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三条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六条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第十八条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第十九条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十九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们首先要尊崇和执行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要不断确保宪法,在新时代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将新时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写进宪法,具有重大的显示意义和历史意义。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二十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二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一)《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政府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六)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七)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1)制定法规和严格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评价制度、检查。
(2)降低燃料对空气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质含量的烟气,采取稀释、喷雾等处理方法降低烟尘的有害物质含量;其次,要改进工艺方法,通过改进铁口炮泥质量,减少高炉炉况的变化,以“稳”为基础的操作管理思路,减少烟气意外超标排放;其三,除尘和排烟净化,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责任划分清楚,对除尘阀门、加湿机等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
总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由于各种人为因素给空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得蓝天变的暗淡,使人们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减少空气污染,再现蓝天,还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从了解空气污染的相关知识开始,从自己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二十二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优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心得体会范文(23篇)篇二十三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不仅仅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传授,更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学习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护法律的威严。对于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更加详尽的理解了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教师法学习心得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就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因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去优化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而拥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一个教师有了高度的责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个性魅力。让我们做一个责任感的教师,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但其中却又孕育着伟大。当教师就要培养这种从平凡中见伟大的绿叶精神。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地位和权力,没有显赫一时的声名和财富,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更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这就是教师的“平凡”。
教师,顾名思义是知识的传授者。要想真正地启迪学生的心灵,就必须要有丰厚的学养作为基础。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作为教师,要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学习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阅读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论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规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弯路,快速成长。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教师除了知识的传授外,还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教师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是伟大的,他们对教师的言行举止,观察最细,感受最强,而且不加选择地模仿教师的言行。教师成为了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们。因此,教师时时处处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幼儿树立正确榜样,在积极的师生的互动中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