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标语可以通过简洁有力的文字表达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爱国标语应该具备感人肺腑的力量,让人们记忆深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富有创意的爱国标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宇,今年27岁,家住安徽省明光市,20__年6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外语专业,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在马鞍山建材网有限公司工作单位工作一年,20__年6月考取安徽明光市公务员,现任____职务。现申请续接20__年__月――20__年__月一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20__年__月__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二
尊敬的领导:
我叫__,性别_,出生于20__年__月,20__年__月毕业于____大学____专业,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在____工作单位工作一年,20__年__月考取____地区编制,现任______职务。
现申请续接20__年__月――20__年__月一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三
__市__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___,女,汉族,__年__月出生,身份证号:__,因今年__月参加__市__区__考试,现通过考核及审查后被录用于__岗位。在此之前,本人于__年__月至__年__月就职于__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其按月缴纳社保。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__年 月 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四
__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___,男,侗族,20__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现是__县______在职职工,我通过参加___省___考试,于20__年__月被分配到__县____工作。
到___县____工作前,曾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到_____;20__年__月至20__年3月参加____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___乡___村服务;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年 月 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五
__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___,男,侗族,20__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现是__县______在职职工,我通过参加___省___考试,于20__年__月被分配到__县____工作。
到___县____工作前,曾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到_____;20__年__月至20__年3月参加____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___乡___村服务;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六
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为老农村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通20xx〕75号)文件精神,在上级业务部门及贵局的统一部署下,分局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人员专门迅速开展对符合农民代表工条件的人员进行身份和工龄认证。
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初步认证62人;第二批已做好一人一卷并报到贵局待定人员50人;还有53人卷已做好(但证据不全或无证据,无法认定身份及工龄年限)。根据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对证据不全或无证据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江形成调查结论”之规定,特请贵局派一专人指导调查工作,妥否,请批示。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七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男,汉族,20__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我通过参加__县20__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于20__年4月被分配到_____工作。
工作前,曾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于总参三部服役;20__年3月至20__年6月于___路政支队工作(购买社保);20__年7月至20__年4月于___政法委员会工作(服务基层),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八
台江县人事局:
我是台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杨晓辉。20xx年10月考取台江县事业单位并参加工作。20xx年7月大学毕业后,我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到台江县南宫乡中心卫生院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一年期,服务期为20xx年7月—20xx年7月),主要从事医疗工作,为当地的医疗卫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20xx年7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到20xx年7月。
服务期期间,我踏踏实实立足于本职,积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认认真真做好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小事和实事,获得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20xx年9月,我报考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成为一名光荣的计生工作人员.20xx年10月被分配到台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根据服务期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服务期计入正式工龄。特向县人事局申请认定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期间(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的工龄,望领导批准为盼!
请示人:xxx。
20xx年12月15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九
本学期我担任x班的语文教学工作,随着期末的临近,各项工作接近尾声,现将这本学期语文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本期我主要担任五年级x班的语文科教学工作。我班共有学生x人。其中男生x人,女生x人。虽然女生比男生少得多,但女生的学习习惯与态度要比男生好得多。部分学生勤学活泼,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课堂上积极思考问题,大胆说出自己的见解,有丰富的课外知识。大部分同学能友好相处,能遵守学校纪律,喜欢各种有趣的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向上。但也有少部分学生因基础较差,思想波动较大,学习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课堂上没有集中精力学习,没有很好的完成家庭作业,学习习惯较差。如x、x同学,学习态度也不端正。
本学期上级组织了“国培计划”,通过听里面老师的讲解,使我学到了不关于教学方面的知识,使的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借鉴优秀的教学经验引申到自己的教育教学中,改进常规的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这是我下一段阶的目标。
每一次学情考试,我都认真对班级x名同学进行分析,分类把握,分阶段性设定目标,解决各类学生存在的问题。为了上好每一节课,我课前认真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特点,采用分层的教学形式,激发各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设轻松民主的教学氛围,鼓励学生踊跃发言。在学情分析时,我能够分析学生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因材施教。到目前为止,学生的学习成绩更上了一个台阶,学生的学习能力增加了不少。
积极激发学生自己主学习的能力,结合教材里面的综合实践,引导学生搜集相关的资料,进行自主的'学习,以提高学生的知识积累。
“写熟悉的人、事、景、物,做到说真话,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这就要求同学们在写作的时候有事可写,有事实可写。我鼓励学生走进大自然,走进社会,注意观察周围的人、事、景、物,自主选择兴趣的题材写,写真实的事。
经过一学期的语文教学工作,我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课堂教学方面也有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在教学过程中,对新教材理解、运用不够深刻。对教材内容有时把握不够,没能充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教学中,有时候没有把学生放在学习的主体地位。
3、个别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不高,还没有养成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后进生的进步不是很明显。
1、加大科研促教的力度,能积极撰写一些质量较高的教学论文。
2、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以适应新形式下教学发展的需要。
3、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课文的重点、难点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4、多组织一些班级活动,使那些思想落后,集体荣誉感差的同学受到启发教育,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表扬鼓励,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5、重视优生的培养和差生的转化工作。
6、在指导学生学好语文,提高语文素养的同时,要加强德育工作,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继续努力,攀登高峰。争做一名让学生喜欢,同事称赞的好老师。
认真倾听了学校领导所宣读的评优条件后,再结合我这个学期的工作表现,我在此申报优秀教师这一荣誉称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
为了保证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认定工作中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三、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20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一
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担保合同内容分类。
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
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保证担保承诺书效力纠纷案例【2】。
【案情】。
被告李某以自己拥有的位于县农业局老家属房的房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被告李某同时向原告出具了抵押担保承诺书,在签订该抵押担保合同时,被告林乙也向原告出具了保证担保承诺书,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后被告林甲未归还此笔借款本息,经原告催促,被告林甲、李某、林乙均在原告催款通知书签名,之后三被告仍未还款。
【分歧】。
对该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不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该承诺书不是被告林甲贷款担保的正式保证文书,而是被告林甲贷款之前向原告出具的他人愿意担保的意向书,不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系被告林乙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保证担保的法律效力。
因为在被告林甲、李某与原告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时,被告林乙又向原告出具了保证担保承诺书,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该保证担保承诺书是被告林乙在被告李某与原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时出具的,并且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保证合同的书面性、要式性、从属性特征。
我国《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因此,该保证担保承诺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我国《物权法》第176条中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林甲、被告李某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在借款申请书中就约定了被告林乙是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在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签订时被告林乙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向原告出具了保证担保承诺书,依该保证担保承诺书约定,该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等同于正式保证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款时,被告林乙又自愿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名。
因此该保证担保承诺书符合这一法律规定,也合法有效。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二
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和双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负的债务等等。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所清偿的债务。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和清偿,4月修正后的《婚姻法》只在第19条、第41条分别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该规定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可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三
承诺书法律性质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承诺书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是合 法有效的,应当具有约束力。
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主张权利。
从分类来看, 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 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 全的自由处分权。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 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 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
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 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 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 所以说, 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 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 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 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
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 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 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 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 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 效。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四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
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承诺书法律性质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承诺书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具有约束力。
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主张权利。
从分类来看,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
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全的自由处分权。
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
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所以说,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
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效。
电脑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在本公司购买相关商品,为了使您对我们的服务更加满意,在您购买本公司相关商品后,本公司向您承诺以下几点:
1、商品品质:xxxx电脑公司所售商品绝无假货。
2、硬件质保:xxxx电脑公司向您承诺,凡在本公司购买的组装电脑,均享受国家电子类产品三包服务。
3、专业组装:xxxx电脑公司严格按照组装程序及流程进行操作,以保证电脑的装机质量。
4、诚实守信:xxxx电脑公司坚持“以诚信为本、以品质为先”的宗旨。
如在商品的售后服务过程中本公司职员有欺骗顾客的行为发生,顾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投诉,保证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5、技术支持:凡是在本公司购买组装电脑的客户,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本公司将为顾客提供正确的问题解决方案。
6、售后服务:a、市区内:硬件提供第一年(工作日内)上门服务,后两年(工作日内)送修服务;软件提供五次(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b、市区外(含郊区):硬件提供第一年(工作日内)上门服务,后两年(工作日内)送修服务;软件提供五次(工作日内)上门服务,只收取来回车费。
热门工龄认定承诺书(汇总15篇)篇十五
债权人对债务人到期债务的书面还款承诺无异议,该承诺如果变更了原借款合同的内容,则该书面承诺的性质依法应认定为原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如果债务人未按该承诺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按原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依法不予支持。
案情。
被告何某为购买液压挖掘机,于1月27日与原告严某签订借款合同后,向严某借款20元。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当年1月27日至4月25日,借款月利率为8‰,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即当年2月25日、3月25日各归还本金73000元及其相应利息,4月25日归还本金74000元及其利息592元(本息共223528元),若何某连续或累计两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某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何某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向严某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
严某已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何某支付借款220000元。
203月24日,双方又到公证处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
至本纠纷诉至法院,何某均未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严某亦未根据公证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4月11日,严某向何某索要借款时,何某亲笔向严某写下一份《承诺书》承诺,其于年1月27日向严某所借人民币220000元,因其资金困难,未能按合同约定在当年4月25日归还,目前尚欠严某223528元,为此,承诺将于204月12日归还严某借款20000元,剩余借款从年6月开始,每月归还10000元,直到还清为止,如其不按承诺还款,将自愿接受合同约定的强制执行。
因何某未按承诺向严某履行义务,9月10日,严某向巧家县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归还其借款本息合计223528元,并承担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出的违约金118941.04元,两项共计342469.04元。
何某辩称,其向成都一家销售公司购买挖机,首付280000元后还欠220000元,就向该公司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款220000元,至于严某与这家公司是什么关系,其不清楚。
挖机购回后存在故障,其向销售公司反映后,该公司一直未派人修理。
之后,该公司找到巧家县向其索要借款时,其再次要求该公司修理故障机器,并表示挖机修好就付款,但该公司仍未派人修理,还在向其索要借款时扣了其挖机,并绑架了其看挖机的人。
如果该公司不更换挖机,不同意付款。
严某则称,其与何某购买挖机的公司无任何关系。
裁判。
巧家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的相关陈述和原告严某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何某与原告严某个人形成民间借贷关系。
因此,何某要求更换挖机,否则不同意归还借款的辩解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严某向何某索要借款时,何某向严某出具承诺书承诺,截止写该承诺书时止,其尚欠严某223528元,愿在2011年6月起分期还款,直至清偿。
严某未对该《承诺书》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故该《承诺书》依法属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从合同,该从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于《承诺书》对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作了变更,因此,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即何某依法只就223528元对严某承担还款义务,严某超过223528元的主张不予支持。
遂判决由何某在该判决生效后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严某借款本息合计223528元,驳回严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18.50元,由被告何某承担。
宣判后,严某不服,依法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昭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严某起诉时,尚在何某承诺的还款期内,其主张的违约金依法不应获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于3月27日判决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债权人无异议的还款承诺书的法律性质认定;二是该还款承诺书的法律后果。
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其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只要从合同的订立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且对主合同权利、义务内容作了变更,该从合同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予以履行。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依法属于主合同,且合法有效,债务人何某未按该主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在债权人严某要求其履行主合同义务时,亲笔向严某书写了还款承诺书,该承诺书载明,截止写承诺书,其尚欠严某223528元。
可见,该承诺内容已明显变更了主合同的内容,即对主合同的标的额及其利息、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违约的处理作了变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主合同主体一方的严某对该变更内容未提出异议,因此,依法应视为严某对该变更内容的默认,该承诺书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是双方对《借款合同》的从属约定,且符合《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故其法律性质属于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
2.还款承诺书对双方产生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何某作出的书面还款承诺,双方一致认可,因此,双方必须依承诺分别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由于承诺书对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之权利、义务作了变更,故法院依法只能依照承诺书的相关内容作出判决。
另外,由于严某起诉时,尚在何某承诺的还款期内,故法院不予支持严某主张由何某依主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处理是合法、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