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一
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不折不扣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停工排查、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工人集中居住管理、强化核酸检测、全面应用‘场所码’、推进疫苗接种、强化场地消杀、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追责问责”等十项措施,慎终如始、毫不松懈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设工地在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因生病等原因确需离开的,应经工地防控小组批准并不得再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同时场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工地,后勤保障及生产物资运输应设立物资配送交接的专用场所,接收物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加强接收物品的消杀,减少病毒输入风险。各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健全全面、真实、准确的“实名制”管理,作好动态维护;要切实负起人员管控责任,凡存在人员擅自进入或者离开等失管、脱管情况的,一律严格追究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尤其是要做好工人日常管理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各建设、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人员管控要求传达至每个建设工地,并组织监管力量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逐一核查工地停工情况,跟踪每天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十项措施》落地落细。对经查实责任落实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停工期间,请各成员单位、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每天17时前向市住建局报告在建工地停工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建设工地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提出以下十项措施,请结合《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紧急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实行防疫分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层级防控责任。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将疫情防控检查作为必检内容。项目负责人每天开展一次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班组长负责跟踪落实班组人员行程记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措施。项目健康管理员负责每天对工地的出入口、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食堂、公共卫生间、临时隔离场所等防疫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建立“一人一档”和每天防疫检查台账。3月15日前将各项目签订的责任书提交一份给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从即日起全市所有建设工地全部停工3天,工地全员(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实行“3天3检”。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满足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有序复工。没有出现疫情的镇街前期已实施封闭、工人集中居住管理的项目,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可停工1天整顿后复工,并连续3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因施工工艺或特殊原因不能停止施工的项目,可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继续施工,但必须连续3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各建设工地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进入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工地。工地工人一律不得外出,工地食堂暂停堂食,实行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全面清理整治未设立集中居住点或者部分工种、专业承包单位在外租房散居的现象。即日起未实行集中居住管理的工地不得开工,整改后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主管部门必须到集中居住场所现场查验),满足安全生产以及集中居住条件后方可有序复工。未纳入集中居住管理的人员不得进入工地。集中居住场所不在工地围墙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必须落实工人住所、作业点“两点一线”保障措施并实行分组管理,每一组不超过20人,由组长负责管理组内人员的往返,实行“包组到人”,确保住所与作业点往返过程中不接触项目以外人员。集中居住点人员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本轮本土疫情结束前,复工的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一律执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
各建设工地要配备专职人员监督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先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工地。
项目参建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应100%完成全程接种,应接未接的,不得进入工地。
做好建设工地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开展定时消毒。每天消毒频率,食堂不少于3次/天(闭餐期间),其他场所及设施不少于2次/天。
各项目应配备14天的应急物资需求,特别是出现本土疫情情况下的防护、消杀用品的储备。各项目结合实际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于3月20日前将演练图片、视频报送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的项目,实行全面停工;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上级部门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联防联控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一年内所有承建项目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参加东莞建筑市场投标。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设单位统筹负责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第三方进场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实行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项目复(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开)工准备和复(开)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工地专(分)包企业按分包专业(标段)各自负责。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按总包企业要求执行。
(三)监理单位负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负责工地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组织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采取停工措施;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负责工地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组织检查,督促工地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施工现场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并负责本单位在工地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五)施工企业要设置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向属地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工地疫情防控情况。
施工企业要在复(开)工前对需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假期流向,排查复(开)工人员进工地前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要重点对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作精准排查,询问、核实、掌握相关人员流动情况,并分类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一)对14天内去过湖北、途经湖北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尚未返回的员工,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二)已返回工地的,要求其主动向单位(企业)疫情防控专员报告,并按规定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员工,要求其及时向单位(企业)疫情防控专员报告,并由单位(企业)联系防疫部门按规定隔离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对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各施工企业既要积极组织并创造条件按规定时间要求尽快全面复(开)工,又要严格落实以下项目复(开)工条件:
(一)成立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工地为单位,实施全封闭管理,做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与外界全封闭。
(三)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在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体温监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监测设备。工地要准备足够的医用口罩,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并确保其他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五)在工地设置了隔离观察室,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六)对工地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同时做好工地环境清洁、清理卫生死角工作。
(七)对工人开展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工人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
(八)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保障措施达到复(开)工要求。
(一)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强化进、出工地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前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室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室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进入工地的车辆一律进行登记。配送材料、物资和拉运渣土等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对车上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货物、物资和渣土由施工单位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卸装。
(三)工地食堂要加强食品、原料的管理。要对炊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要实施分餐、错时用餐制度。同时,要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盥洗的必要清洁设施和洗手液,确保饮食安全。
(四)工地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卫生间地面要硬化、门窗要齐全并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洗手液(肥皂)、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并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
(五)工地要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土方开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六)工地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置、清运工作。特别要对口罩等防疫垃圾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进行单独收集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建筑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疫情况,配合防疫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工地防疫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报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二)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负责人在岗在位。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工地要立即送其到属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三)发现工地人员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防疫部门要求开展疫情防治,同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四
(一)实行“一企一策”。一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各企业(工地)恢复生产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可直接对口向工信、住建、交通、商务部门和经济开发区、镇(街道办)等多种渠道反映,专班汇总后,由县防疫办统一研判,制定细化方案,逐项逐条尽快解决。二是尽量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比如部分企业技术人才还留滞在县外,直接影响企业生产,通过一人一策,回岗复工。三是加大周边无疫情的县(市、区)沟通协调力度,特别是蠡县、清苑两个县(区),尽快使涉及重点企业员工复工,实行回厂封闭式管理,解决部分重点企业用工问题,县工信局负责协调。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做好消防、线路、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了解市场和原料价格,根据市场循序渐进、不盲目生产,确保健康安全发展。
(一)人员管控
人员县内流动,两点一线上下班,不扎堆、不聚集,特殊情况需出县的,经县防疫办研判处置。
(二)车辆及货物管控
1.办理通行证件。一是办理范围。企业(工地)车辆县内流动不再办理出行手续,涉及重点物资需出入县界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内车辆不予办理。二是需提供的资料。需提供《重点物资运输申请表》、司机本人身份证、行车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三是办理流程。
①工业企业车辆,先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办)签订《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办理《车辆通行证》,再到县防疫办办理相关手续(县工信局到防疫办联合办公,依次是县工信局审核盖章、防疫办盖章生效);
②施工工地车辆,先持相关资料和《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到县住建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再到县防疫办盖章生效;
③物流企业车辆,先持相关资料和《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到县交通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再到县防疫办盖章生效;
④商贸流通(批、零、住、餐)企业持相关资料和《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到县商务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再到县防疫办盖章生效。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每天将办证情况报县企业专班备案。
2.落实监督责任。所有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实行点对点通行,落实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县外车辆来企业(工地)管控措施操作规范》(附件3)执行。一是落实措施。车辆到达企业后,负责落实管控措施的单位派专人全程监控司乘人员,不予许和任何人接触,货物装卸完毕实施全方位消杀后离厂,同时注意搜集车辆入县界贴封条、到厂、离厂时的影像资料。本县车辆(主要是物流和商贸企业)出县返回后,负责落实管控措施的单位监督司乘人员实行单间隔离,车辆全方位消杀。二是分工负责。工业企业车辆及货物由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办)按辖区范围负责落实管控措施;物流企业车辆及货物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管控措施;施工工地车辆及货物由县住建局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商贸流通车辆及货物由县商务局负责落实管控措施。三是严控货物。涉国外和国内重点疫区的货物,实行最严格的消杀制度,多点位采集核酸样本,检测阴性后再进入县界,核酸检测由疾控中心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负责监管联络。
(三)企业厂区管控
1.分区管理。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尽量保持通风、减少人员流动、保持合理间距,企业食堂实行分散错峰就餐。
2.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剂、洗手液(肥皂)、温度计、防护服等,安排专人每天核查防护用品消耗量和库存量,做到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3.严格消杀。厂区内所有人员流动场所,每天坚持消杀三次以上。
4.依法报备。各企业法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不按要求上报,故意隐瞒返厂和涉疫人员行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肃处理,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五
建筑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街道社区、属地街道或卫生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要求的,应积极配合,组织相关人员接受调查,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建设单位牵头对在建工程开展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摸排统计。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
继续坚持人员进出登记、测温制度。对进入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卡)。
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行程史的人员,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不得进入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企业、项目部应立即向防疫部门、所在街道和工程监管部门报告。
严格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要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
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距离较远的,需集中出发、返回,避免人员分散行动。
建筑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服从属地统一调度管理,建立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疫情防控管理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卫生宣传,落实群防群控,引导和督促工作人员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应对各类疾病的自我防范能力。
在建工程参建单位须统一为现场从业人员配发口罩,按规定佩戴,注意保持距离。
在建工程项目部需每日对进场人员注意测量体温,建立登记台账,发热人员不得参与施工作业,并安排及时就医。
配备必要的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和设备,设置专门隔离观察室,对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和通风处理。加强生活区、办公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定期进行环境消毒并建立台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安排工作人员分时就餐,实行分餐制,就餐时应保持距离,不要相互交谈。
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接到防疫相关要求或遇到突发情况要立即传达、上报。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安排员工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做到“五个立即”:
立即报告:向工程监管部门报告;
立即封闭:工地人员暂时不得进出;
立即隔离:对异常人员同宿舍人员、同班组作业人员暂时进行隔离;
立即停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所在班组的施工工序实施局部停工;
立即消毒:按规定程序对患者活动场所、使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六
为有效应对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全力做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要任务来抓。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有效采取安全应急预防措施,保障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平安返校,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全校安全稳定秩序。
成立开学返校安全保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布置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
(一)加强进出校园人员管控
1.严控临时性到校人员。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原则上谢绝各类来访参观。
2.严格凭证进出校园。学生、教职工和外聘职工凭证进出校园。在校的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服务人员由后勤处、到安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校园。
3.送生家长的进校限制。除师生员工外,校外人员严控入校,由学生处提前告知送生家长送到校门外后即返回。
4.住校学生封闭式管理。解除之前,上课期间无出门手续者严禁学生外出。
(二)严格进校管理
1.师生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每日晨检,凭证进出校门。
2.外来人员由相关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程序后入校。体温异常者严禁入校。
(三)加强车辆管理
1.严控进校车辆。师生员工车辆、后勤保障车辆凭证进出校园。严禁出租车、网约车等社会车辆进入校园。
2.加强临时车辆管控。临时进校车辆及人员按照体温测量、进出登记、消杀灭菌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停放。
3.禁止送生车辆进校。联系属地交管部门,预备校外临时停车位,指挥停放学生家长车辆。
(一)严格场所管理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训基地等场地场所,停止对外开放使用。
(二)加强校园巡查加强校园内巡查,及时制止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必要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密切关注学校师生及其周围人员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配合治安稳维等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严格落实防扩散措施。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七
截至目前,全国现有本土确诊病例连续19天上升,我国面临短时间内多源多点发生疫情的复杂局面。”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针对当前疫情形势,要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外防输入,落实高风险人员封闭管理、高风险环境和物品消杀等措施,加强风险人群区域协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坚决彻底做好重点人员的集中隔离,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全国层面发生大规模的疫情风险较小。”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介绍,截至12日24时,全国18个省份48个市发生了本土疫情,其中,36个市超过5天没有新增的感染者报告。除扬州、武汉、张家界外,其他仅有零星的病例报告,从这个情况看,全国疫情风险总体可控。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疫情发生地区要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集中隔离和社区管控,防止疫情向外扩散;相关省份要加大对涉疫风险人群的排查;要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口岸城市、机场、港口、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高风险场所的防控漏洞;加强宣传教育,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防线,社区防控对严控疫情至关重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司副司长高光明说,社区防控要把相关措施落实落小落细,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总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五个到位:组织动员到位、社区封控到位、综合服务到位、集中隔离规范到位、健康监测规范到位。
对于传染性强的德尔塔变异株,高光明表示,疫情防控措施更要突出一个“快”字,提高各项防控措施的速度和效率,保证高质量的防控,一定要在疫情扩散之前筑好社区的防控墙。
米锋提示,个人要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通过共同努力,控制疫情影响范围、缩短疫情持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八
各网吧、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吧、娱乐行业疫情防控指南(详见附件),加强对消费者和员工的教育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具体复工时间由经营单位自主决定。
各网吧、文化娱乐业经营单位要按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准备,做好员工返岗前摸排工作和健康登记,配备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加强对设施设备消杀防疫,确保复工前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向本局及市文化执法大队报备复工时间。
各经营场所要根据包(房)间情况科学安排消费者人数,网吧应实行隔位就坐,ktv包间坐具保持距离,游戏游艺场所在每台游艺机前设置1米线,各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总接待量的50%。应采取预约,网上预订、错峰消费等形式,减少人员在入口处聚集。
各经营场所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科学设计疫情突发情况处置流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与员工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进入网吧、娱乐场所的客人要佩戴口罩,拒绝未戴口罩者入内,并进行防控检测,做好人员入场管理,场所入口处须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入场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xxxx。
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毒措施并做好登记并保存备查,做好每日场所清洁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公共空间、卫生间、电梯等部位需每日进行消毒,接触类设备如电脑、键盘,鼠标、手持话筒、点歌系统及桌椅等做到一客一消毒,话筒建议采用一次性防护罩,一客一换,场所须按要求保持通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空调系统按要求规范使用。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九
据悉,为巩固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近日,市教体局结合我市实际,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恢复测量体温等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执行测量体温等措施,同时坚持“四个持续”,早筹划、早部署,努力保障秋冬季师生的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深刻吸取个别地区疫情反弹教训,思想上一刻不放松,措施上一点不松懈,持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师生及学生家长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及学生家长尽量不出市、不外出、不聚集,尤其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去、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各中小学校要对逐人建立的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每日(含暑期)根据师生健康、活动变化情况对健康档案进行更新,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及出行、校外人员接触情况。紧盯“重点人”和“重点单位”,紧盯假期及双休日外出人员、学校临时员工、发热等身体不适人员,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紧盯人数较多、师生来源广泛的学校和幼儿园,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在防控措施上从严要求。
开学后,持续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恢复校门口测量体温措施,体温正常的方可入校园,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开学前15天持续落实学生居家健康状况摸排,开学后持续落实上午、下午师生进入校园和教室的健康监测制度。坚持学校晨午晚检制度,持续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持续落实缺课、缺勤、早退登记与追踪制度,人数较多的学校持续落实“错峰”制度,持续落实物资保障制度,持续落实校园卫生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的人员时,立即转至学校隔离观察室,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属跟进。对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到核酸检测无遗漏。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区教体局要切实落实教育主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纳入整体防控工作体系中,持续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幼儿园持续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级领导包抓年级、中层干部包抓班级、班主任包抓学生的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暗访形式督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作落实。
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严格落实好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时刻保持应战状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做好秋冬季常态化防控,全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篇十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