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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质量提升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方主体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重点强化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托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项目经理实行量化考核。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xx〕57号)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是否按要求到岗履职。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按规定责令整改或认定上报施工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红、黄牌警示或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对未履行质量责任的相关参建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大力推行标准设计,建立配套齐全的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推荐参选省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勘察设计大师,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深入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样板引路作用。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xx〕44号),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推动施工现场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要以点带面,督促企业积极创建在建项目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示范工地,逐步全面推广到每个在建项目。
4、提升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素质。要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组织开展建筑技能工人比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和优秀项目经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
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
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请求当地政府支持,加强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新机制,完善初步设计审批制度,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依法依标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建筑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岁末年初、汛期雨季、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补齐监管能力短板,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和具备能力的专业机构等作为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辅助力量,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4、健全监管范围。针对当前我市配套附属工程质量群众投诉多、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质量安全监管杜绝“盲区”、“特区”,要从源头把住宅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从设计、报建、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上把关,切实消除任何质量安全隐患。要把城区拆除工程纳入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报批、安全监管手续,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到位。
5、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强协调和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突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实施,组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树立标准权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5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会议、微信公众号、墙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局质安股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真正把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改革监管方式,推进企业减负工作,鼓励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三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相结合,构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质量管理标准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三)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课堂质量提升篇二
转眼一年的时间又过去了、检验员年总结又开始要思考了。一份年终的工作总结、即是对自己的总结、也是对公司的交代、更是为明年的工作做一个铺垫、虽然我是今年刚刚加入这个集体中的、但是领导与同事对我如同手足、让我感受到一个大家庭的温暖。
1、在现场管理上能积极服从现场管理要求去做。把自己的卫生区搞的很好、进车间之前把帽子都戴上了。在车间内不打闹。
2、本人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考勤上本人出满勤干满点。按时上下班、九点上班就是九点、宁可早去半个小时、也绝不晚去一分钟。在工作中不离岗、不脱岗、不睡岗。
3、本人在废品控制上能严格按公司规定的要求去做、但同时能节约的就自己想办法节约、比如原材料废品可以用来做检验。在废品统计方面数据都很真实。
4、在交接班时能认真检查工具、交清班里所出现的问题、提醒下个班注意。
5、在工作中能向老员工请教自己所不懂的、不过他们都很热情的帮助我、特别是我的师傅和部长、对我的影响很大。
6、能和公司里的员工打成一片、如同一家人一样。
在工作中不足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质检上面的知识还是太浅薄了、还须加强。就比如说刚刚进入公司的上夜班时有一批罐子由于我对质量上面的知识知道的太过浅薄、造成了很多的返工、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2、有时在工作中自己太情绪化了、把握不住自己、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有时加班太晚、有很多的不满、自己太情绪化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1、严把质量关、争取减少客户投诉。对于质检方面的知识我一定要加强学习、多向老员工们请教。
2、尽自己的能力为公司尽一份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福新员工。在20xx年中表现好的方面我会继续、在不好的方面我会改进。
以上是我在近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对20xx年的工作目标、在总结中有没有总结到的望公司领导给予指出、我会在20xx年工作中任重道远把握机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一年里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明年会有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在等着我、我心里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劲。要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我也会向其它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课堂质量提升篇三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民经济投资效益,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精神,《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xx〕260号)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建函〔20xx〕1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基本建立起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工程实体质量平稳向好,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突出重点,突破重点,使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终身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合法选择参建队伍,供应合格建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勘察单位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强化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过程控制作用,认真审查进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坚决不予审查通过。质量检测机构要客观、公正出具检验报告,建材生产供应单位不得提供不合格建材。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项目负责人与质量监督机构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相关股室应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4.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相关股室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不管责任人是否已经退休,还是离开原单位,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在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其他执业人员、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各类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对参与建设的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按《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做出处罚。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监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不予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2.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普查。在全县开展针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xx〕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跟踪检查,差异化管理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项目开工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防治目标,并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设计文件要单设防治专篇,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施工过程各阶段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桩基施工、混凝土浇筑、防水作业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负总责。要积极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力争基本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吸引外地优秀的监理企业进入我县监理市场,带动我县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形成一批在全县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
(四)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xx〕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要建立建筑工人培训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的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5月下旬,县住建局召开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局属相关股室、下属单位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巩固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月)。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认识,高度重视和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工程质量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我们建设行业的生命线工程来抓紧抓实。要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建筑市场整顿和施工现场质量监管紧紧结合起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局监察室要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股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要把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抓紧计划安排,突出时间节点、环环相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大舆论宣传,注重社会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营造有利于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大舆论氛围。
课堂质量提升篇四
20xx年武陵源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拓新的管理模式、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理念、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为核心、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全面夯实质量安全基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总的工作目标是:消除监管盲区、全区报建工程受监率1%、受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监管工程均积极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争取创建省优质工程1项;全区力保安全生产零死亡、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一是是强化层级监管力度、严格监督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以规范化监督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以省总站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为范本、以抽查监督人员项目监督记录的及时、真实、完整性为主要手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切实提高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重点解决监管信息录入不全、监督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等问题。
二是对考核发现的不认真履职的一线监督人员组织到市站跟班学习、全面提高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管水平。
明确目标、认真执行《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规定、将阶段性达标验收作为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将达标验收落到实处、力争全区施工现场达标验收率达1%。全区要力争创省级“示范工地”2个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信息录入工作、确保监督信息内容录入及时、准确、真实。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查询功能、及时查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或一人多岗的违规行为。
二是继续推进在建工程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规模以上城区工程积极推行远程视频监控、一线监督工程师严格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加强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提高对项目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考勤制度、要求全区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每周到质安站进行指纹及影像考勤、并简报本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者到岗不履职的积难问题。
(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1)强化工程结构质量控制。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结构抗震措施以及钢筋连接和砌体结构组砌方法、构造柱等重要环节的监管、有效提升混凝土、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及观感水平。
(2)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11〕274号)要求、一要加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程序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监测管理和工序质量控制、认真落实分户验收、竣工备案、工程质量保修等制度的执行;三要强化行为监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公示制度、施工过程质量责任公示制度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四要引导施工企业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先争优活动。
(3)强化建筑节能质量控制。
重点把好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质量检测和控制、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关、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确保外墙外保温结构安全。
(4)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
重点监督预应力工程、桥梁、高危边坡挡土墙的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对市政道路软基处理、路基填筑、主体结构混凝土以及主要功能的抽查和抽测、着力消除市政工程质量通病。
(5)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市场的监管、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质量检测试验机构的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二是强化对工程项目检测试验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的监管。
(6)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依法履职的监管;
二是加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1)细化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逐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台账管理、巡查检查等监控机制;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要强化支模架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差别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督查和抽查力度;对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有检必查、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2)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
一是要贯彻执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二是要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使用单位、施工作业程序的督查力度。
三是要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群塔作业防碰撞的安全监管。
(3)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要严把五个环节的关口。
一是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时是否有消防措施方案。
二是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火源电源管理。
三是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四是督促按规定配备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和水源。
五是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和消防通道。
(4)强化稽查执法。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重点解决未报先建、违规建设等问题、坚持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六)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为实现我区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的目标、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强力推进、通过严把开工前条件审查关、强化日常巡查力度、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实行严管重罚、着力提升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到位。
(七)落实安全生产教育、打造高素质从业队伍
20xx年度开展的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项目标准化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对于我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好的经验应该继续发扬、今年、我们将扩大教育面、让安全生产教育不仅仅局限于管理层面、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争取让一般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受到系统、正规的教育。同时、今年继续开展项目标准化竞赛活动、并且要细分奖项、指出每个项目的优缺点、使每个项目能看到自身的优点、学习他人的长处、进一步提升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促进作用。
(八)加强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树立监督执法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度、要求监督人员向每个受监项目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就监督工作程序和廉洁自律“十不准”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确保规范监管行为、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严格依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队伍廉政建设、质量安全两条“底线”、努力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作风优良的监督执法队伍。
课堂质量提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24号)、《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湘发[20xx]9号)精神,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工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到20xx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市的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单位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9%。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和《湖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xx】151号)文件要求,严格监督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规定。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继续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全面开展项目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三)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整合政府公共检验检测资源,大力发展“互联网+检验检测”,实现全市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实时上传及项目的不合格检测信息及时预警,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的供给质量和水平。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和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项目的设计变更行为。全面督促和落实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情况的'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
2.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适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快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8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质监站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质监站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课堂质量提升篇六
为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工作在我县工程建设行业的深入有效开展,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科学评估、定期公布全县工程建设质量现状,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在领导决策、行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基本建立全县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办法、措施,定期上报工程施工质量总体状况;今年底建立完善质量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质量报告信息,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在行业管理和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明显作用;20xx年,总结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工程质量分析报告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工程质量总体状况信息。
三、工作机构
为做好该项工作,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安排部署全县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建设工程参与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今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县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明确报告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组织实施方法等。各建设参与主管部门按季度统计分析、上报本地工程质量总体状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形成全县工程质量分析报告。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对本县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完成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各项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该项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对工作的沟通协调及配合。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督促、跟踪、分析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要始终坚持严标准、严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一。每年督查次数不少于2次,年终通报年度考核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并通报批评。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要重点研究、及时反映、加强督导,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要在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实施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的重点内容、工作措施等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课堂质量提升篇七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一轮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市“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观能动作用,抓学习提能力、抓创新提标准、抓规范提效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为推进全市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真正把活动效果落实到促进工作、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上。
(二)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工作,又着眼长远发展;既着力解决问题,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既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又注重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带头作用,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效果,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三)坚持分类推进。依据不同工作岗位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确定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衡量标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努力实现活动效果最大化。
(四)坚持群众参与。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市广大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形势发展需要,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有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落实。
一是发展理念得到新转变。立足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新战略,进一步强化“第一要务”意识、“好字当头”意识、以人为本意识,使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能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攻坚克难、推动落实的能力。
三是发展定位得到新提高。围绕打造“京冀晋蒙四省市交界地带教育高地”的发展定位,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以先进为标杆,瞄准一流查找差距找不足,在更高的起点上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发展新跨越。
四是发展难题得到新破解。把握关键,统筹力量,合力攻坚,切实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在城镇教育、初中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五是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围绕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六是发展机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完善,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教育事业
发展的新成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把学习贯穿始终。
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在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信息技术等新知识以及专业所需的政策、法律,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教育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将学习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动员会后,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少于1周时间的集中学习。
二是搞活学习方式。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培训基地和业余党校主阵地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普遍轮训,提高培训层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邀请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主动“走出去”,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借鉴经验。
三是树立学习导向。在领导干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内学王永利、外学王彦生”活动,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科技攻关学赵治海、干事创业学郭建仁”活动,通过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学科带头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学习的榜样、创新的表率、实干的典型、廉洁的模范、服务的标兵。年底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课堂质量提升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决定开展20xx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争创中国质量奖”目标要求,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管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评定等不规范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五)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排查整治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质量问题等。根据工作计划,委托质量检测单位对钢筋母材及接头、止水母材及接头、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回填土压实度等主要原材料和工程关键部位进行飞检。
各市、县水利(水务)局及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所使用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飞检。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一)组织形式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由水利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建设处)牵头,农村水利水电处(以下简称农水处)、监督处、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基建局)分工协作,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承担具体工作。
(二)排查范围
省水利厅结合质量工作考核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见附件1)开展排查整治全覆盖,并视情对各市、县水利(水务)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6月份、10-11月份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对全省主要支流、易涝区排涝泵站、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新建小水库等重点工程开展排查整治,原则上每个市不少于2个工程,质量飞检工作同步进行。
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建设管理的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各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对本地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各县水利(水务)局负责对本地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排查整治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省水利厅印发实施方案,各市水利(水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11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3)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2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向省水利厅报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省水利厅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三)加强防护,科学安排实施
在组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中,科学实施,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
各市水利(水务)局和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省级组织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和质量飞检相关工作,分别于20xx年3月25日将配合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的联系部门及联系人、12月10日前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电子版和纸质扫描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