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车主姓名 车辆颜色 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
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20__年正规车位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二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私家车位 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 元整 )/月,支付方式为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三
乙方:
一、包月使用:
1、使用期限 壹 年,自 20__ 年 07 月 02日起至 20__年 07月 02日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2、使用期限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
3、使用期满,甲方决定提前收回所出租车位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乙方,保持车位的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二、包月费、押金及支付方式;
1、包月费用标准为160 元/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一年付 。
2、包月费用每 壹年 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用日 10天前支付下一次包月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月费用不予调整。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全部包月费用共计8064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4、包月使用期内每个车位蓝牙卡押金为100元/车,由甲方开具卡押金收据,使用期满后如不继续使用则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备注:如蓝牙卡丢失,押金概不退还。)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车位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包月费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达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期间包月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需提前收回该车位的,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按实际日期计收使用费用。
3、在使用期间,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人为损坏(包括乙方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4、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泊车辆使用地的场地,甲方对乙方的车辆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除将所使用车位用于停车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乙方已交的包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同时签订,并自行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人: 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 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 宅 单 元: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署 日 期: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五
乙方:
一、包月使用:
1、使用期限 壹 年,自 20-- 年 07 月 02日起至 20--年 07月 02日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2、使用期限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
3、使用期满,甲方决定提前收回所出租车位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乙方,保持车位的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二、包月费、押金及支付方式;
1、包月费用标准为160 元/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一年付 。
2、包月费用每 壹年 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用日 10天前支付下一次包月费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月费用不予调整。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全部包月费用共计8064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4、包月使用期内每个车位蓝牙卡押金为100元/车,由甲方开具卡押金收据,使用期满后如不继续使用则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备注:如蓝牙卡丢失,押金概不退还。)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车位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包月费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达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期间包月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需提前收回该车位的,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按实际日期计收使用费用。
3、在使用期间,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人为损坏(包括乙方损坏)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4、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停泊车辆使用地的场地,甲方对乙方的车辆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除将所使用车位用于停车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乙方已交的包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包该车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与甲方同时签订,并自行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人: 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将 (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不含车位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八条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该车位的,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卖该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将未履行租期的租金退回给乙方,并补偿1个月的租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小区停车位购买合同通用篇七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