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通用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通用篇二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 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通用篇三
一、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二、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三、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四、每月订单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六、付款条件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七、双方责任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八、协议终止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九、协议期限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年__月__日
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通用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______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_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位,姓名与住址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__________;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________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_____三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成员一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_____三年。监事在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股东盖章及签字(注:自然人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贸易公司之间的合同通用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