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填写国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国网上章程》和国x个人网上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二
甲方(网上__________客户):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必须填写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网上__________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网上__________章程》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网上__________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__________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__________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__________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__________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_______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_______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_______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_______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__________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_______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_______"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_______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三
编号:__________
甲方(网上电信客户):__________
乙方(中国电信电信):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电信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填写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章程》和电信国电信电信个人网上电信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电信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电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电信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电信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电信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电信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电信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电信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电信x"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电信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电信盖章)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四
甲方(网上客户):
乙方: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填写国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国网上章程》和国x个人网上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五
讯框传送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六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
(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
(3)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 正确并合法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二)乙方义务
1.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2.履行保密义务,除下列情况情形之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取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的行政复议,
(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
(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依法调取;
(7)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免责事由
(一)如本约定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约定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根据程度应予中止或终止。
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书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
(二)基于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对此申明表示理解并同意。
五、违约责任兑现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约定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事项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在 期限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 %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六、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费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整(¥)。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50 %;其余费用在乙方提交业务报告后 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七条第1款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空白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业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执业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业务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拥有所有权,乙方可自主决定允许甲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乙方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条款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合伙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七
讯框传送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_____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_____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_____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_____、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八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市县(区/市)
委托方
(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鉴于系统在实施的需要,甲方与乙方作为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甲方指
1.2乙方指
1.3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1.4合同各方指甲方和乙方
1.5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
1.6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技术参数、手册、专有信息以及其他与合同系统运行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7服务指按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技术支持。如:合同系统的系统实施、试运行、技术培训、系统维保和合同中要求乙方承担的其他有关义务
1.8现场指甲方指定的安装合同系统的场所。
1.9安装指由乙方负责实施的应用软件安装部署工作
1.10测试指系统安装完成后,乙方技术人员按本合同系统的设计要求对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
1.11合同系统指甲方委托乙方部署实施的系统
1.12初验指在乙方进行的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对合同系统的功能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果合同系统的功能达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甲方和乙方将签署初验报告
1.13试运行指签署初验报告第二天起合同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内,合同系统应持续满足合同规定的所有要求
1.14终验指甲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对合同系统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验合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
1.15系统实施终验报告指终验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验收确认书
1.16紧急处理指出现紧急情况时,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遺专家赴甲方现场给予的技术支持。在甲方的合理要求下,乙方应当进行紧急处理
1.17软件更新指根据甲方和乙方的故障报告和要求对应用软件所作的程序修改和更正。软件更新对程序指标不进行重大改变且不含版本升级。软件更新须经软件著作权人书面许可。
1.18版本升级指乙方对合同系统所作的重大改进。该等重大改进是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并保留原程序的设计用途来扩大、更改和加强合同系统。版本升级须经软件著作权人书面许可。
1.19日,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日历日。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2.1.1技术服务的对象
2.1.2技术服务的目标
2.1.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包括: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标准
(2)系统维护服务标准安装调试标准定期检查保养标准软硬件升级改造标准技术咨询标准
(7)故障诊断,故障排除标准数据的备份与删除标准
2.1.4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如下:
2.2乙方应按下列时间进度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1)准备阶段: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乙方应当立即制定提供项目技术服务的计划,完成并提交《技术服务计划书》(或技术服务方案),计划书(或技术服务方案)须经过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视为完成。
(2)技术服务实施和初验期:《《技术服务计划书》经甲方认可后进入实施阶段,乙方完成技术服务或阶段性技术服务之后,向甲方提请初验申请报告,甲方按照初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的技术服务初验报告》视为该阶段的完成。时间要求
(3)试运行期:经过初验之后的第二日作为试运行期的起点,试运期时间为个月
(4)终验:试运行期结束,由乙方向甲方提请终验申请,甲方按照终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报告》,则视为该阶段完成
(5)维保期: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经甲方终验合格后,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如后期还需要有关跟进服务,进入维保期,维保期时间为个月,自终验合格之后的第二日起算。
第三章乙方的责任
3.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甲方可派相关人员参加
3.2乙方应为承担本技术服务项目指定熟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总体协调和领导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3.3项目组中人员应总体固定,如项目组组成人员需要调整,乙方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3.4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项目组组成人员
3.5向甲方提供操作指南、检测维护手册及其他与服务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以下称为技术文件)
3.6乙方保证:为支持合同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
3.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8其他责任
第四章甲方协作事项
4.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协助或技术资料:
4.1.1技术服务标准及技术资料清单
4.1.2提供时间和方式:
4.2选派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合同的实施
4.3参与项目全过程,为乙方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提供条件与支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阶段验收。
4.4其他协作事项
第五章价格
5.1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总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系统维护费、税费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损失费,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变更。
5.3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六章付款条款
6.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额由以下付款人按第6.2条约定的付款分摊额共同支付。各付款人名单如下(下称各付款人):各付款人的付款分摊额约定如下
3付款进度
3.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其他单据
6.3.2《技术服务计划书》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项目的技术服务计划书》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3项目的技术服务完成并经初验合格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目的技术服务初验报告》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4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合格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报告》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5项目的技术服务维护期满后,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清余款
(1)与各付款人余款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
明服务名称。
(2)由甲方签署的《付清余款通知》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4各付款人的发票应分别开具
6.5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款项,由各付款人共同分期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6.6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独自或指令各付款人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6.7合同各方承担各自的税务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前述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无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技术指导与培训
7.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约定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的,适用本章规定。
7.2乙方应在系统实施、初验、试运行、终验及验收合格后的免费维护期内,根据甲方的请求,免费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与使用该合同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技术指导和培训地点
7.3其他培训服务约定:
第八章系统维护服务
8.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约定乙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的适用本章规定
8.2双方同意:本合同系统终验合格后进入系统维护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个月,维护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3系统维护服务的服务对象为:本合同第2.1.1条约定的服务对象
8.4系统维护期内,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提供以下维护服务:
(1)故障排除服务:当系统故障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对合同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以保证合同系统的正常
(2)系统故障诊断服务:当合同系统故障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响应甲方的要求,负责诊断系统故障,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
(2)系统应用指导:指导客户进行系统设置、功能操作,提升客户系统应用能力。
(3)日常维护服务:提供保证合同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日常性维护,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现场例行维护。
(4)数据备份支持服务
(5)技术咨询服务:向甲方提供合同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他相关新技术和新业务日常技术咨询服务。
(6)根据甲方的环境变化需求,免费提供系统重新部署的数据迁移等的相关服务,以及乙方最新成熟版本软件产品更换和升级服务
(⑦)远程或现场对系统数据添加、删除和功能修改
8)根据软件著作权人书面授权(签订本合同不构成授权)提供软件更新及版本升级服务
(9)其他:
8.5免费维护期间,对乙方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如下:乙方应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果合同系统出现系统故障时且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的工程师应在分钟内予以答复。如果甲方要求紧急处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小时内赶到现场,小时内赶到地市公司现场(交通条件允许下)
8.6其他免费服务约定
第九章保密约定
9.1双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资料、经营信息、业务流程、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技术信息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严守其秘密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保持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甲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终止时,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含电子文件等)完整无缺地交还给甲方。不能返还的予以销
9.4其他:
第十章知识产权
10.1甲乙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资料和信息做任何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提供给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0.3其他: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支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章所提供的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的,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
1.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时间进度,完成约定项目技术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单个阶段逾期日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项目组组成人员未经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人元人民币支付,同时乙方应充实甲方认可的技术人员。
(3)乙方服务响应不满足本合同第8.5条约定的,每发生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出现次的或累计出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服务响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损失扩大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应做好甲方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对
于维保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丢失,乙方应负责全力恢复数据,不能恢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数据丢失而产生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其他约定
(7)上述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的异议期为七天。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的服务义务,不能免除乙方对系统进行安装实施并使系统运行达到合格标准的责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如果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决合同履行问题的协议
12.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的免除其迟延履行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恢复本合同的履行。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13.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13.2.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通知与联系方式
4.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第15约定的联系方式地址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联系人
1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3联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14.4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时即为送
(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14.5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条款及合同生效
15.1.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金于合同终止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15.1.2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5.2当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特别条款效力优于其他条款。
15.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先前的谈判内容、陈述以及双方签订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与本合同不符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5.4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其他
15.5合同各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5.6如需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各方另行签署。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文件(如果有)
(4)招标文件(如果有)
(5)其他:
15.8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2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
有权人签字:
日期: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
甲方:_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_住所:_邮编:_联系电话: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最小为每秒16,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128、192、256、384、512、768、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____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____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
(二)通信埠月租费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xx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____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____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____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____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____日以上、三____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
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前项
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____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返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一
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二
编号:_________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_________信用卡、_________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_________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_________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_________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_____机构提请_____。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增值信息服务问题,签定如下合同。
一、服务项目及收费:
订阅栏目:_________;
资费标准:_________。
二、服务与责任
(1)甲方加入_________网所获得的服务:
(2)甲方入网后,可以在_________网推荐企业中做企业站点链接;
(3)甲方享有查询_________网栏目信息的权利;
(4)乙方保证每日信息更新,《_________》每个工作日更新量不少于15条。
(5)如发生计算机病毒攻击,火灾,水灾,暴动,骚乱,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事故,因所不能控制之事件而影响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如乙方不履行上述服务承诺,乙方负责退还甲方相应的入网费用。
三、甲方加入_________网后甲方所应尽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帐号及密码只提供甲方使用,用户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帐号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并重新设置新密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评论的编辑,编制,传播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全部由乙方拥有,未得乙方事先以书面表示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该等商品信息;
(3)甲方如违反甲方责任1、2条规定,乙方有权取消其_________网帐号的使用权。
四、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_________周内甲方可选择现金,支票,汇款,转帐方式支付。乙方确认汇款后,为甲方出据正规发票。
五、开户
乙方在收到入网费的当天为甲方开户,并及时将用户名及密码告知甲方;甲方帐号在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底单之日起开通,有效期为乙方收到汇款底单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四
甲乙双方就甲方服务器维护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协议内容
为保障甲方服务器正常使用,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甲方服务器,授权范围包含:服务器软硬件的更换;服务器内部环境的调试;服务器上传下载及程序升级调试;服务器的安全等服务。
第二条:甲方服务器情况
2.1甲方选择服务类别为:□套餐服务 □ 单次服务计费服务
2.2服务器维护费用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
第三条:服务器维护框架内容
3.1服务器维护时间: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共计 月。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费用总额;
4.2每次服务器维护,甲方应提前将要更新的资料以电子邮件或移动u盘方式交给我公司,明确清晰的指明更新或维护项目,乙方指定邮箱为;
4.3甲方自正式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需将服务器详细资料提供给乙方 (附件:《客户服务器信息资料表》)。
4.4甲方对服务器上所有软件的版权负责,乙方不承担因服务器软件版权纠纷产生的一切责任。
4.5甲方认为乙方实力不足以达到甲方要求,有权终止服务并向乙方索取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在不改变甲方服务器源程序的前提下为甲方进行服务器维护;
5.2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器设置,如甲方提交更新量较大时间往后延迟。
5.3乙方在每次维护服务器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次维护报告;
5.4乙方以甲方提供的电子邮件通知为依据进行更新、维护服务器。
5.5甲方在发现服务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检查甲方服务器找出原因,以及时让甲方正常使用服务器。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甲方认可因服务器受到cc或ddos等网络攻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甲方明确知晓安全源于内部管理,乙方无法保障服务器时刻安全,甲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 6.4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或运营商规定而被迫终止服务,甲方所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件
7.1因电信部门检修或运营商机房大面积瘫痪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含附件一份,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 乙方名称: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五
编号:_________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_____机构提请_____。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六
编号:_________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乙方(银行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
租赁
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只 18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套 3000元/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台 20__/天 预定
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台 500元/天 预定
天
□订制领导座次牌 每个5元 预定
个
□大型鲜花若干盆 1500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印)
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 150元/天 预定
天
□无忧医保纪念卡大卡+小卡 制作设计
元
□红地毯 20__平方 预定
天
□高级文房四宝租用 20__天 预定
天
(二)制作设计费用:
□ppt制作(标准:首页、内页、尾页、板式) 1500元
□flash电视动画演示 150-500元/秒 预定
秒
□文化墙设计 20__-3000元
□活动全程后期剪辑制作: 1000元/5分钟 预定
分钟
(三)服务费用:
□活动前期服务: 1000元
包含场地测量,人员交通餐补,预演人员到位
□活动期间服务: 5000元
包含模特聘请,摄影师聘请,摄像师聘请,现场调控人员劳务
□活动后清洁服务 500元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八
技术业务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十九
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是通过_________网络中心为客户提供的一项服务。客户须完全同意此服务条款并完成业务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为_________网用户。为维护客户及_________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权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客户在交纳相应费用后,可享受服务;
(2)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户不得利用为其提供的服务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2.本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2)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包括由于线路问题导致的虚拟主机无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3)一经发现客户利用其网站,信箱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其网站的使用。
二、服务费用及期限
1.本服务为收费服务,客户必须为其使用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2.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标准或服务内容,无须对任何人或第三方负责;
3.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受理费为年费用;
4.本业务适合单位及个人,单位办理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需本人执身份证前来,并留下复印件一份。
三、业务续费
1.客户必须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续交费用。若客户在服务期满后30日内仍未续费,则暂停对其服务;_________日内仍未续费的,将进行销户,并有权删除客户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
2.本中心有权判定客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此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客户违背了此服务条款的规定,本中心有权中断对客户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四、违约责任
1.客户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的行为给本中心造成损失,客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2.客户在其主页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如发生纠纷,后果均由客户自己负责,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通过其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须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因停止运行而给客户造成损失,本中向客户按本协议规定的年服务费折算出的每天的数额给予赔偿。
五、协议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修改,完善此服务条款。客户有必要对最新的_________业务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六、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本协议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其他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网络中心所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中心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网络中心(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二十
甲方:
乙方:
目录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计费和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广西移动云【 】业务免费体验协议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开通广西移动云【 】业务的用途为【 】等方面,乙方有能力并愿意向甲方提供广西移动云【 】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业务的使用、法律法规、各方保有权利、应尽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 定义
1. “【 】业务”:是一项利用广西移动云资源满足集团客户在【□基础通信 □办公管理 □营销服务 □生产控制 □其他 】的通信和信息化需求,帮助集团客户提升效率和效益的业务。
2. “【 】业务”部署方式:广西移动云平台是一个立足本区、覆盖全国,致力于帮助集团客户信息化提升的企业应用服务云平台,是一个面向集团客户提供行业应用的试用、咨询、订购、使用、客服等一站式服务的政企窗口。
3. “【 】业务”网络通信:业务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必须使用广西移动的通信网络。若应用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下辖的专业公司、研发机构或其他省公司提供,则应用的语音、短彩信、流量等网络通信能力可扩展到中国移动的通信网络网络通信能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通过免费体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业务包含【 】等功能,免费体验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免收甲方使用【 】的功能费。
2. 【 】业务【 □具备 □不具备】集团短信功能,乙方向甲方提供专有服务代码【 】供甲方使用。短信功能可用于2方面:①在用户注册和需要验证等情况下,系统自动向用户发送一次性的服务短信,该用途的短信不收费;②甲方可自行编辑发送短信,该用途的短信统一以0.05元/条标准计费,由甲方支付。上述2种用途的短信,短信签名统一显示为【 】(3-8个汉字)。同时,短信条数的计算标准为每70字计算一条短信。
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本业务,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4. 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付费银行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5.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信息,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不得传播封建迷信信息,不得提供博彩有奖、赌博游戏服务及其他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6. 甲方不得向其用户倾倒、散布不受欢迎或者未经同意接收的电子邮件、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内容。
7.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关于信息安全之各项规定,与乙方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
8. 甲方使用业务期间,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安全的网络环境使用,妥善保管账户名、密码等账户信息,加强账户管理不得外借,定期更新登录密码(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在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进行日常平台检测和软件升级;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对平台进行检测和软件升级。如因乙方网络系统升级或改造,可能影响甲方业务正常使用的,乙方将提前通过官网公告、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 如果发生网络故障,乙方应会同甲方进行相关调查。如因乙方网络或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甲方业务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早排除故障。
5. 如甲方利用本业务从事了给乙方及中国移动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上不良影响的活动时,乙方将依法保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不欲公开的:
ü 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
ü 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
ü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3.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4. 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ü 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ü 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ü 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ü 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7.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8. 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2.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5.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 】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市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5.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6.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涂改无效)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当业务免费体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若甲方未明确将继续使用甲方应用【 】业务,且未按【 】业务相应的资费套餐正式订购【 】业务及支付【 】业务使用费,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3. 【 】业务免费体验期满之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业务正式合作协议。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5.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篇二十一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 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 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 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 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 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 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 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 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 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 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 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 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 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 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 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 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 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