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处室工作计划 内部工作计划篇一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防控机关事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内部约束机制,加强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以落实好权责一致、有效制衡为核心,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保证政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以推进机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政务管理紧密联系,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保证机关、事业干部(bu)队伍廉洁高效。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2.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3.权责对等原则。各部门的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4.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反馈,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三、工作目标
1.推进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各单位内部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深入梳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决策机制等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抓住重要环节和控制节点,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控。
2.推进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建立公平有效的内部控制考评机制。科学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和标准,将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操作规程当中的风险进行量化,设定合理的分值,将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情况、风险事件应对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和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检查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部门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将部门和个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与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等挂钩,全面提升管理成效。
3.加强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局布署,逐步将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内部控制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等固化融入各类业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通过信息采集、风险预警等技术手段,强化流程控制,对机关资金运行全过程等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控,对机关内部控制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实现机关各部门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四、工作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制度、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各部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是开展内控建设的基础和架构,应界定内部控制的概念,明确内控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控制目标,提出内部控制的主要要素和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种类,确定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明确内部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对内部控制职责进行分工,并要做好内部控制检查和结果运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设计,明确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将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分类,研究制定各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为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打好基础。
(二)制定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1.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配合、有效制衡、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使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
2.结合行政绩效管理要求进行研究设计,理顺和细化管理流程,将每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入程序节点,从程序上进行控制。
3.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业务和流程,找出关键节点,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效防控。
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研究提出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环节和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制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要求,与各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相互交融、有机结合,覆盖本部门所有业务流程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1.明确本单位及岗位职责。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厘清单位及各岗位职责,不缺位、不越位,达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
2.梳理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划分责任边界。厘清单位和岗位职责后,各单位应梳理出本单位各项业务流程,把业务流程细化到岗位,将每项业务流程上下游的岗位职责、科室职责、领导职责及其责任边界归纳、表述清楚。单位内部操作规程重在分清每个岗位和环节的责任,明确工作流程中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的责任边界。每一项业务上下游各个环节的责任应有效衔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责任缺位的情况。
3.查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各单位应根据各业务流程的特点,查找并列明每项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确定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流程节点,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不同岗位可按不同风险类型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对重点业务环节,要将已制定的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中的相关措施与本单位的特色措施有机融合。同时,应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将每个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纳入操作规程。
4.科学绘制业务流程图。对于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应采用一个流程说明加一个流程图的形式予以规范说明,以图的形式对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反映,展示本单位各岗位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或外部门在业务上的衔接关系。内部操作规程应以操作手册的形式编写,高度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初次接触此项工作或轮换岗位的人员在阅读后便能直观、精确地了解业务流程,特别是流程中的重点控制环节,能尽快进入角色。
处室工作计划 内部工作计划篇二
1、企业发展史、关联企业产业性质、主营业务、投资规模、相关税种等。
2、公司及关联企业相互之间股权控制情况,股权结构。
3、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科学有效。
4、会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符合企业核算要求;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有因会计处理错误导致管理失职现象;测量税务风险;存货管理是否安全、进出货品的流程是否科学无漏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料用品的管理是否规范;债权债务等往来科目的使用是否谨慎并及时处理;成本及费用核算是否合理等。
5、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切合实际;核定依据是什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便于考核总现;实际执行情况。
6、费用预算的报审依据是否合理,执行情况。
7、大项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预算的审核情况;工程实施过程的了解;合同的签订是否严谨;审批权限了解;工程决算是否严格把关等。
8、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核算是否清晰;了解核算办法是否合理;
第二步:计划从以下4方面体现和实施审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处室工作计划 内部工作计划篇三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按照《xx年省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事业费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结合我市统计系统财务工作实际,特制订xx年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xx年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准绳和依据,以规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为前提,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为理念,以促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为目的,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充实审计力量,改进审计方式,增加审计频率,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推进全市统计部门内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xx年,要继续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审计和检查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资产管理等相关情况。在内审中,着重以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为基础,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问题。
(三)强化对县区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xx年,省统计局将对四县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审计内容为:一是xx年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二是中央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三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四是纳入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省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级统计部门在配备和明确内部审计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充实、补齐因工作需要而变动的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已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根据我市统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市局整体工作部署,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于六月份开始,全部审计任务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做好迎接内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处室工作计划 内部工作计划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处室工作计划 内部工作计划篇五
审计工作围绕街道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街道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围绕街道全面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内审工作,继续做好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在建项目审计,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审计工作内容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由街道内审工作站牵头,至少组织一次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及相关领导人的集中培训,主要就财经纪律、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开展财务审计,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
3、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审计。
根据农村财务三年一轮审的内审工作要求,结合今年街道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情况,按照街道20__年内审工作计划,重点对芦花、施家岙、吴家岙等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近3年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同时,针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换届离任情况,适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建立审计结果情况通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整改,切实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实效。
4、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20__年各项内审工作的开展,要在街道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街道纪工委的协调组织下,坚持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加大后续整改力度,不断创新新经济常态下的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和问责工作机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要切实抓好内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开展审计案例分析调研,落实审计项目调研课题,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市各级内审业务培训,提升内审业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街道内审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