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10-10 作者:翰墨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实用5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xxx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二

(1)认真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积极适应服务业统计改革的需要,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与服务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体系和制度,以全面、系统、及时地实施对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准确反映全区服务业发展规模、构、效益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切实解决服务业统计缺乏统一管理、统计方法滞后以及统计力量薄弱等问题,为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管理提供基础保证。

(2)认真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能耗的抽样调查,认真评估能源统计数据,努力提高准确可靠度。依法加强能源统计的督查监审工作,对能源统计的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对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促其整改,依法查处统计的违法行为,以促进全区能源统计规范有序运行。加强能源统计调研分析工作,如实反映能源消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抓好节能工作当好参谋。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三

1、配合省局开展《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2、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3、探索开展县、乡政府统计事务委托代理试点。

4、制订《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统计规范化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四

1、按照“群众有举报的必查、弄虚作假的必查、拒绝配合的必查”的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反映发展成果。

2、加强对源头数据监督核查,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做好三季度国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3、结合统计双基建设,以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基层统计部门服务、为统计各专业服务,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为出发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行政指导。

4、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果。开展乡镇分片执法试点,尝试建立统计执法条块结合考核模式。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计划篇五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紧密围绕省统计“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及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以学习宣传贯彻《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服从服务于统计改革大局,为全市统计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1、配合省局开展《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2、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3、探索开展县、乡政府统计事务委托代理试点。

4、制订《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统计规范化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二、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统计法影响力

1、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在线学习、送法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

2、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将《条例》纳入地方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3、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继续做好经济普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做好统计普法考试、登记,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

三、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1、按照“群众有举报的必查、弄虚作假的必查、拒绝配合的必查”的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反映发展成果。

2、加强对源头数据监督核查,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做好三季度国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3、结合统计双基建设,以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基层统计部门服务、为统计各专业服务,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为出发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行政指导。

4、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果。开展乡镇分片执法试点,尝试建立统计执法条块结合考核模式。

为做好xx年度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统计能力,优化知识结构,促进改革创新,根据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统计改革创新年”总体要求,以统计队伍思想道德水平提升、统计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升为根本出发点,以厉行节约、精简高效为原则,以提质、扩面、整合为要求,合理安排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的xx大报告、xx届三中全会文件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的部署要求,学习规定读本,开展“普读系列书籍、精读专题书籍、写好心得体会”读书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组织统计法制系列培训。

以《省统计条例》出台为契机,开展《省统计条例》专题宣讲培训、统计检查员培训、乡级统计人员的普法培训,讲解《省统计条例》、统计检查工作新变化和新要求、统计检查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和查案办案质量,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自觉性。

(三)组织参与技能培训。

一是组织中层干部系列培训。根据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参加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是组织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根据人社局要求,组织公务员参加网上在线教育培训和考试。

三是组织参加“青年公务员成长计划”,强化见习期实践锻炼,安排新录用公务员信访局实习,进行多岗位锻炼。

四是组织参加国家局举办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班、统计专业知识技能研修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增进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拓宽知识视野。

(四)积极开办主体培训班。

一是组织全市统计站长培训班,对全市统计站长进行首轮直接培训。

二是组织全市统计业务骨干培训班,结合统计青年先锋队建设,加强统计业务骨干的统计知识强化培训。

三是组织实施统计业务技能培训,根据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和专业年定报要求,组织全市相关专业人员统计业务培训,传达新理论、新知识,增长新技能。

(五)统筹组织事务类培训。

组织参加财务、业务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等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参加编制、人事、工资、党员等年报统计培训。组织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网上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组织绩效管理、统计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培训。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

局办公室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统统计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协助计划实施和督查工作,组织参加上级和市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选送任务,搞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任务。

(二)统筹培训项目。

各责任主体要根据预定的时间,妥善安排好教育培训项目,并将培训通知、参培人员信息等内容报办公室(人事)备案,出省学习考察的一律形成学习考察心得(报告)报办公室(人事)备案。

(三)确保培训效果。

本局各编制性质人员及新招录人员均需按照教育培训要求,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主题实践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每名统计职工在参加市外学习考察教育培训以后,都要形成书面心得体会,并在适当时机汇报交流情况,让学到的成果和收获惠及他人,把学习培训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去,资源共享、提高素质、促进工作。

(四)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根据中央关于“治四风”的要求和厉行节约的规定,从严从紧安排教育培训任务,严禁借教育培训之名,*旅游;严禁借教育培训之义,铺张浪费;严禁借教育培训之机,相互宴请。参与培训的干部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庄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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