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纺织品合同(5篇)篇一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供货价格:按市场价执行,但要保证每升低于市场价元。如柴油价格随行情升跌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书面汇报,并调整相应价格。
三、卸货地点及要求:在甲方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为施工机械加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四、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柴油质量不合格,引起甲方延误生产、甚至停产等损失,其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乙方每月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上月加油的总量和总金额数及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形成结算单,并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然后根据情况转通过账支票或电汇进行付款。
六、其他责任事项: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送油时间,并确保卸油区的安全。
2、甲方需提供储备油罐,并保证基地道路畅通。
3、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柴油0#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因乙方无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生产、停产等,其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移交当地人民法院调解。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纺织品合同(5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一、单价及数量:
金额合计(大写):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23年纺织品合同(5篇)篇三
承包快递公司合同范文【1】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民法典》 、 《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 甲、乙双方的协议经营范围和协作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 方的协作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 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协作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 并按相关公司要求 12:00 前送达 ,22:00 前送达 。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 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法》的部分相 关法律组织派送、 揽收业务, 必须服从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 服从甲方上级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 由于快件存在延误、 遗失等相关风险, 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 合同期结束,不再续约凭相关收据一次性退回。发票由公司统一代开、代购。严禁购买、使用违规票据,否则违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协 作经营区提供各种支出票据上缴公司做账的开据同等票额的按 按 %征收营业税、所得税。% 征收营业税,不能提供的. 元为其承担风险。
五、协作期限:于年日至年日,合同期满无条件归还区域经营权。次年续约,甲乙双方再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注: 快件理赔:为更好的服务客户,甲方有权利在客户理赔与乙方无果后,先行赔付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投诉处理:公司按规定受理投诉,一经有效受理,按 元次先行处罚,后再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____日期:____日期:承包快递公司合同范文【2】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 承包方: 现将经营权在本合同期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合同。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合同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1、承包期内年日至年日止。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发包方为此付承包方人民币每个月 元,在每个月的25号前付清。
2、承包期间,房屋租金、电费、水费等均由发包方承担。
3、承包期间,承包方有权决定公司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奖惩。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求置新设置和资产,正常损坏部件、维修费用由双方承担,发包方承担费用70%,承包方承担费用30%,人为损坏,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到的合法收入。
5、发包方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承包期间,当月有客户投诉次数达次。发包方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本公司有权账务监督。
6、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利益。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2023年纺织品合同(5篇)篇四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在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需方所需的由供方提供。
二、供方提供的材料及其单位价格: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需方根据工程的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
2、供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送货至指定的地点。
3、需方验收合格后签发送货单。
四、质量标准
本产品符合国家指定的标准,并有产品的质保单和合格证。
五、需方如遇市场价格波动上浮或下跌应及时通知供方,进行磋商确定新价。
六、结算付款方式:_________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在货款结清之日起自行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供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纺织品合同(5篇)篇五
纺织纤维经过加工织造而成的产品称之为纺织品。纺织品买卖合同又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纺织品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
卖方: 签订日期:
一、 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数量:
二、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以确认样品为准。
三、 检验方式及标准
1、 检验方式 买方或其授权代表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 检验标准:按货物描述单和合同要求;货物描述单和合同未尽事项,按部颁标准;无部颁标准的,按国家标准。
四、 货款结算方式:
卖方凭增值税发票、或盖有买方公章的收货单、专用缴款书、商检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五、 违反合同的责任:
1、 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的,均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违约金。
2、 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在宽限期内仍未能交货的,或者境外客户因此不再要货的,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等)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如卖方逾期交货,致使买方改变外销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如海运改为空运),由此增加的运费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 纠纷解决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特别约定事项:
1、 鉴于本合同项下货物系出口货物,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当境外客户收到货物发现货物质量有瑕疵并提出索赔或退货时,由卖方与境外客户协商处理并承担协商结果。
2、 如属分批交货的合同,卖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货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货的限制。
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符合上述形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出卖人: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 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 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买受人:
第一条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买受人。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