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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一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2对旷工的处理。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二
1、所有请假条都由学生科专人管理,发放到班主任。休息日发放到值班人员。
2、所有请假条都必须加盖学生科印章方有效。
3、请假条所有栏目须填写完整。
4、学生回校后请假条交-班主任处消假。
5、请假条用完后,班主任须把请假条连同存根到学生科换取。
6、学生请假回家或离校一天以上须事先取得家长同意。
1、早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在每天的上午第一节课前(7:30 ? 7:40),课间操的请假应在每天的课间操前(10:00 ? 10:10)的时间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请。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条现象,假条每条一人,相同情况请假可一条两人,不许一条多人,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没有编号的请假条一律作废。
5、早操假条应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管理处,一份交宿舍办公室存档以便查对,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办公室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交宿舍办公室,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班长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并到学生处签字说情明况,事后班长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班长请假开据请假条并到学生处签字说情明况,事后班长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情明况,没有假条一律不与放行。没有编号的请假条一律作废,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在每天的上午第一节课前(7:30 ? 7:40),课间操的检查应在每天的下课间操后,将检查记录单送交学生管理处存档以便查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交检查记录单以便通告。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学生管理处,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青岛五十八中学生处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三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1.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2.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1.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2.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3.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1.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2.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3.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上海加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四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请假说明:
1、学生须先经家长同意再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凭该请假条才能请假。
2、学生请假只限病假和事假两种。病假:学生因伤、病不能上课等须凭医生签发的.诊断证明;事假:在校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审批。
3、学生因故不能上课者,应当事先请假获得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2-3天,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年级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一律以旷课论,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返校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将作请假未归处理。
5、此条一式两联,分别作为存根(存根联:班主任)及学生进出校门的凭证(学生联:门卫室)。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五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六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七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三.婚假。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婚假含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5.慰唁假。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8.产假。
9.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请保留此标记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10.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四.公伤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五.调休假。
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流程:
假期审批-----职责-----执行。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八
1、早操、早自习、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在每天的上午第一节课前(7:30 ?7:40),课间操的请假应在每天的课间操前(10:00 ? 10:10)的时间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请。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条现象,假条每条一人,相同情况请假可一条两人,不许一条多人,一条多人者只记一人,没有编号的请假条一律作废。
5、早操假条应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管理处,一份交宿舍办公室存档以便查对,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办公室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交宿舍办公室,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班长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并到学生处签字说情明况,事后班长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班长请假开据请假条并到学生处签字说情明况,事后班长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情明况,没有假条一律不与放行。没有编号的请假条一律作废,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在每天的上午第一节课前(7:30 ?7:40),课间操的检查应在每天的下课间操后,将检查记录单送交学生管理处存档以便查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交检查记录单以便通告。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学生管理处,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1、所有请假条都由学生科专人管理,发放到班主任。休息日发放到值班人员。
2、所有请假条都必须加盖学生科印章方有效。
3、请假条所有栏目须填写完整。
4、学生回校后请假条交-班主任处消假。
5、请假条用完后,班主任须把请假条连同存根到学生科换取。
6、学生请假回家或离校一天以上须事先取得家长同意。
1、早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及时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清。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
5给寝室管理老师(住宿生交,非住宿生不交,班主任掌握),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管-理-员处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上交-班主任。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报给学校政教处。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
学校,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阜阳市颍河中学
2012-8-20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九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一
为保证公司员工应有的休息、休假权利,同时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休假。
(一)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再增加12天。
(二)丧假: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3天,并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三)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要有请假条。
(四)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确有特殊原因,可酌情准假。
(五)产假:产假期90天,难产(医院证明)或双胞胎增加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二十四周岁及以后生育)另加15天;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若确因身体不适,须提供医院证明。
第二条假期审批。
(一)婚假、丧假、产假须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部门经理同意,经公司领导批准,事后及时销假。
(二)病假1天(含1天)以上3天以内必须书面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可先口头请假,次日补请假条);3天以上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五)、在职参加各类进修,除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外,凡需占用工作时间,仍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办理请假手续。
(六)、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假期待遇。
(一)、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月绩效工资按天减半发放。
(二)、病事假期间:5天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月绩效工资按天减发;5―10天,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10―15天,基本工资按80%计发,当月绩效工资停发;15天以上,基本工资按70%计发,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三)、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停发。
(四)、旷工一天,当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50%计发,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予以除名。
(五)、因病、事、生育、学习而影响出勤或旷工者,绩效薪金按比例扣减。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二
1、严格履行请假批准程序,连续请假两个以下工作日的需经站长批准;站长、副站长请两个以下工作日可彼此协商同意;例会、值班等事项的请假直接报站长或副站长批准。
2、有请假必须有请假手续,要说明理由,不得随意请假、续假、补假,秘书如实记录备案。
3、所有广播人员正常请假后,要作好交班、调班、替班手续,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4、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早退、旷岗的,严格按照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处理。
5、请假应当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凡临时请假并且没有办理好交接手续的,视为未请假;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按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6、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不齐全、请假程序不规范等不当行为或该行为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分别给予撤职、取消评先表优资格、除名等处分。
7、以上关于请假的规定,是对所有站内人员进行考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望互相监督,严格要遵照执行。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三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必须到岗,必须遵守学校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请假必须凭书面材料,病假要有医院证明(病假单和病历卡),其它假应有书面申请,负责人签字后交人秘处备案:请假不到半天,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记录;请假半天,需部门主任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
二、有关假的具体情况和待遇。
1.病、事假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方案》。
2.婚、丧、产、探亲假、产前假、工伤(1)按国家有关规定天数享受,不影响考勤。
(2)婚假需提早一周提出申请,原则上经学校同意,方可休假。
女教工婚假也可和生育假连休,但需在结婚时书面申请,且不再单独享受婚假。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爹婆死亡,假3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假1天。
(4)女方生育假,按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办理,享受98天产假,晚育加30天,剖腹产再加15天。
(晚育是指女方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的)男方护理假3天。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四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2对旷工的处理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五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七
适用于公司员工的请假操作流程。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2对旷工的处理。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请假条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八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假别及准许期限。
婚假。
本人婚假,天。
儿女婚假,天。
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事假。
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假期的工资核算。
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