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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一
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以下是豆花问答网整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资料,提供参阅,欢迎你的阅读。
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并每月按期将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表上报集团公司。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如不听劝阻将实行待岗安全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突出专业安全检查作用,重点对、电气、机械及外来施工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各责任部门对所查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务)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公司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狠抓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公司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2)企业定期安全大检查。
(6)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8)职工代表安全检查。
(9)工地巡回安全检查。
(10)工地“达标”安全检查。
(1)班组安全检查记录(2)专职安全员检查记录(3)项目安全值班记录。
(1)检查要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除工地上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其他的各种安全检查都必须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特别是组织的大检查,更为必要。
(2)建立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
(4)检查中重点要突出。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某某地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某某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持某某地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三、
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其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按照某某地区驻区单位abcd四级等级划分,对d级单位每月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查;c级单位每季度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检查;b级单位每半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a级单位每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查阅资料。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资料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会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设施场所检测检验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对作业场所安全状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安全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员工安全操作、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20xx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党管安全”的思想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继续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两个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推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遏制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组织开展大检查、部门抓专项督查、企业做好自检自查的手段和方式,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真正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
(三)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机构和人员、装备等基础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安全科技得到有效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明显增多,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提升,全州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含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民航、教育、旅游等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2.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落实“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情况。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春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查情况,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档案和台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检查各县政府落实云政办发〔2021〕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属地负责的原则,将改善安监部门工作条件和配备安全监管装备经费(即:州(市)政府拿出不低于60万元、县政府拿出不低于40万元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落实情况(以下达预算经费文件为准)。
7.州政府综合督查组还要负责检查各县、各部门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8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动态考核和年终量化考核。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二)检查方式:在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雨季、“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庆、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采取企业自检自查、部门专项督查和州、县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等方式,由各组长单位和牵头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监、水务、农业、旅游等部门务必认真按照文政发〔2021〕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专业督查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本部门、本行业所辖的重点县、乡镇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五、检查分组情况。
(一)州政府综合督查组。
州人民政府从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__县、__县。
组长单位:州建设局。
成员单位:州环保局、州安监局。
第二组负责督查__县、__县。
组长单位:州公安局。
成员单位:州国。
土局、州安监局。
第三组负责督查__县、__县。
组长单位:州安监局。
成员单位:州交通局、州质监局。
第四组负责督查__县、__县。
组长单位:州安监局。
成员单位:州交警支队、州经委。
(二)专项督查组。
按照文政发〔2021〕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成专项督查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1.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冶金、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并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3.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安全、公路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道路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检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审查和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等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4.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5.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6.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防汛抗旱、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等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水务系统管理的城镇供水、城市防洪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7.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农村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等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8.由旅游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节假日旅游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9.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大型。
教学。
活动、教学设施设备、学校危房、师生住宿楼和食品安全教育管理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政发〔2021〕106号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开展好重要节庆、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发挥好各级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关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关。要认真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特别要对州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如年产80万吨氧化铝、云桂铁路、普炭一级公路、三条二级公路等)的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必要时,还应当州、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各督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由督查检查组长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四)请各县、各部门和各组长单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以及每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用电子文档及时报州安委会办公室,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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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精神,针对工贸企业涉及面广、领域宽、数量多、差异大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项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总体推进,为全面开展“两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5月,全国工贸行业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09家,二、三级达标企业共计33136家,正在评审的一级企业45家、二级和三级企业17930家(见附件)。主要工作情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摸清工贸行业底数。围绕工贸行业“两项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国工贸企业现状,提出了“两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据统计,全国工贸行业共有法人单位320.4万家,从业人员12071.4万人,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占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直接监管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28万多家。
(二)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编制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初步形成了“两项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并公告了工贸企业27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还有6项评定标准正在起草。这些评定标准基本覆盖了工贸行业中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重点行业,为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150条隐患查报标准进行了梳理汇总,为各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四)建立考评管理体系。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4家一级评审单位、348名一级企业评审员和590名评审专家。各地区确定了843家二、三级评审单位和11613名评审人员,初步建立了专家库和评审队伍。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评审受理、公告发布、证书管理等基本功能,实现一、二、三级考评的网上申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开发完成,并正在试运行。这两个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隐患信息的同步和共享。
(六)创建试点示范地区和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宁波市、广州市、沈阳市、北京市顺义区、山东省诸城市等5个示范城市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24家典型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树立样板,并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现场推进会、座谈会,进行“两项建设”的经验交流、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统一思想,全力推进“两项建设”工作。目前,各地区基本确定了本地区“两项建设”的试点样板地区和企业。
(七)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组织开展了21期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班,培训了近3000名安全监管人员、省级师资和评审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专刊,在政府网站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栏,宣传“两项建设”的法规标准和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两项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总结了大量可学、可用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全面铺开“两项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大部分省(区、市)高度重视“两项建设”工作,北京、辽宁、湖南、福建、宁夏等地成立以省(区、市)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黑龙江、陕西等地成立以省政府领导同志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两项建设”工作作为当地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部署。各省(区、市)都制定了“两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指导和推进工作。北京、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上海、安徽、浙江、山东、江苏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吉林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和黑龙江等省(区、市)以省级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利用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各类培训班、到样板示范地区学习调研等方式,提高对“两项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辽宁省组织专家制定了《辽宁省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自评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已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企业2224家、自评人员5000余人。山东省诸城市对320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轮训,为3408家企业培训员工16万余人次。
(四)强化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吉林、辽宁、山东、湖南等省(区、市)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印发了有关的责任考核文件或者明确了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比重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北京市顺义区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两项建设”工作实施量化考核。
(五)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地区分别确定了“两项建设”试点样板地区,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创新工作,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顺义区创建了区县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模式,探索解决隐患排查标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无缝衔接问题;结合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确定小微企业以开展现场达标、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思路,要求20完成50%的小微企业达标任务。辽宁省沈阳市实施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授权各区、县(市)协调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相关工作。
(六)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体系。部分省(市)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评定标准,使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山东省制定了日用玻璃制品、食品发酵、皮革皮件加工、塑料制品等10余个门类的考评标准。湖北省制定了葡萄酒、食品食用油加工、纸质包装印刷、空调安装维修、家具制造等地方考评标准。湖南省出台金属粉末生产、室内装修装饰等评定标准。四川省制定了通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甘蔗制糖企业评定标准等。
(七)完善考评体系,加强评审管理。大部分省(区、市)规范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了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建立了评审队伍,明确了评审工作程序,并对评审单位进行了管理和监督。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确定了18家工矿商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省诸城市创新评审管理,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基金,免费为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工作。广东省广州市以专家组考评的方式,免费为中小企业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组对达标企业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八)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保障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部分省(市)设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吉林省每年列支300多万元,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黑龙江省设立2500万元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制定激励政策。辽宁省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沈政发〔2011〕45号),从企业担保和信贷融资、纳税抵免、工伤保险缴纳优惠、专项资金申请、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25个方面,实施联动的激励约束政策,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山东省诸城市制定了《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办法》等文件,出台了有关工作考核、保险费率浮动、现金奖励、评先挂钩等综合性激励政策措施。三是与行业部门联合推动。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协商,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晋安监管四字〔2012〕14号)。四是通过班组活动促达标。河北省通过班组岗前宣誓、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评选出一批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班组,为企业整体达标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五是探索小微企业达标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六是探索关联企业达标。吉林省以一汽集团、长春轨道客车、通钢集团为突破口,指导3家企业以集团文件形式印发文件,要求关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准化标建设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各地区“两项建设”工作已经起步,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无合力、无抓手、无资金、无人才、无办法”的问题,但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区将“两项建设”当作一项活动、一种运动,缺乏长远的打算和考虑,或者视为企业的自愿行为,或者认为只是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缺乏政府的统一领导,出现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一些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当作简单的对标行为,缺乏持续改进的认识,达标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和应付的思想。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评审管理矛盾突出。一是各地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北京、辽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等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云南等地工作进展缓慢,达标企业类型和数量差距也较大。二是评审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的不足与企业数量、特别是中小企业数量巨大之间存在矛盾。一些地区未能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而是等政策、要办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迟缓。
(三)缺乏有力抓手,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在“两项建设”工作中,法规政策措施不够有力,全国性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地区感到没有法律支撑,工作中抓手不多,人员和资金缺乏,出现畏难情绪。对于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制约手段不健全。
(四)分级分类基础差,信息系统不完善。一些地区尚未摸清本地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无法有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欠缺。一些地区虽然出台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但还没有真正建立信息系统。
(五)“两项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对滞后。“两项建设”工作涉及的行业门类多、企业情况复杂、现场工艺装备差异大,目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尚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全国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要于和20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并于底前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两项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一)实施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全面推进“两项建设”工作。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一是争取“两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方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并制定出台地方政策措施;二是将“两项建设”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三是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以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对中小企业“两项建设”工作,制定地方性通用标准、考评办法及隐患查报标准,简化工作程序,注重效果,减轻负担,把重点放在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上。
(二)完善标准体系和评审管理,加强评审队伍建设,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探索、制定地方性评定标准。要在北京市顺义区制定的6000多项隐患查报标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体系,并积极探索和妥善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与隐患查报标准的衔接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严格控制评审质量,严禁乱收费,确保正常的评审秩序。要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建立专家库,培养评审人员,不断提升评审业务水平。
(三)抓示范、树典型,发挥基层的创造力。各地区要从“等、靠、要”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广州、沈阳、宁波、顺义、诸城等先行示范地区和有关典型企业在“两项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抓好本辖区内“两项建设”示范样板地区、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两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各地区要在把握总体原则的前提下,实行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推动“两项建设”工作。
(四)加快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信息化系统现状,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区要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责任,深入开展“两项建设”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大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具体操作等问题。各地区可借鉴辽宁省沈阳市等地充分利用工伤保险机制开展安全培训的做法,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培训措施,为“两项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附件: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年7月13日。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三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学校考核一票否决,甚至可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四
2、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
3、各单位要认真管理维护好各种消防器材,一旦火灾出现时能正常投入使用。
4、对于建筑物内存在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清除。
5、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拆除保持良好的安全环境。
6、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防火安全素质,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7、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本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共同检查。被检部门应当主动提供情况。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整改指令书,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上级发出《整改书》,也可以口头发出整改通知。被通知单位应当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告知监督职能部门。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五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1)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六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学校考核一票否决,甚至可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七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根据黄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2号)要求,现就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黄安〔2016〕2号),将活动总体要求、整治范围、主要内容、整治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细化,将任务层层落实、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四专”制度,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专项制度、要建立专项台账、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要按照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4月28日,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孔晓宏市长在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对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通报了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再次强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提升生产单位的本质安全。
(二)市直部门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23家市直单位制定印发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市商务局还制定印发了《黄山市商务领域和粮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市直部门统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695家次,共排查隐患1050项,已整改750项,整改率71.4%。
(三)直报企业情况。
上半年根据直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119家次,共排查隐患298项,已整改253项,整改率84.9%。
(四)区县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区县、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均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徽州区开展了循环经济园“保安全”专项整治和专家检查会诊暨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并启动循环园化工(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安全预警。休宁县集中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稳定。黟县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木竹加工、古民居消防、职业卫生、重点时段及重要节假日等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问诊”。祁门县还成立了县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专刊,且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林茶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各乡镇均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月建月销制度。从各地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家次,共排查隐患3328项,已整改3182项,整改率95.6%。目前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已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半年工作总结,屯溪区对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未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专项档案。
(二)企业隐患自查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情况落实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全面,部分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隐患报表上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零报现象。
(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部分上报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
(二)建立基础台账。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建册,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以及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按时报送信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直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报企业每月25号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各区县安监部门每季度末月25号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对于上报隐患中当月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将后续整改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黄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年7月18日。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八
为进一步实践和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九
(一)时间: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唐荣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利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第三战役重点工作内容。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小组。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夏晓天任组长,谢国祥、陈三平、鲁超、俞三海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13】92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部。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一
是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小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安办xx号文件安排,我镇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范文top100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镇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教育,群众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增强消防意识,确保生活用电安全;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确保公共财物安全。。
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镇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务业、烟花爆竹销售、个体工商户等。从检查情况看,群众的安全意识普。
片有所增强。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镇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镇安全稳定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以上就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小结》的范文全部内容,涉及到安全生产、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责任、加强、落实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二
1.1为建立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xx]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在建项目公司和运行管理期的电力生产单位。
2.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2.2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第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以及各专业管理组成员组成。
2.3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挂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委会建设管理专业组(设在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管理专业组(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专业组(设在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检查组组长由主管电力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安全委会相应专业组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安全网络成员组成。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4.1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督促协调,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在建项目公司的检查组组长负责督促协调工程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管辖区域的人员、设备、场地、工器具、货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项目监理部对排查出来的所有危险点进行汇总、确认、组织讨论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期限,并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4.2各在建项目工程监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项整改,需整改的单位或部门月底前把整改项目结果以整改报告形式反馈至项目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核专业监理、总监签字后报送在建项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主管领导签审后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与履职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细化;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具体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强调;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否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是否尽职、到位;安全专项资金是否合理安排,划拨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责任界面是否清晰,运转是否协调顺畅。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是否严格、有效。
5.1.1.3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与执行情况。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覆盖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技术规程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能否满足生产需要(每年底应组织修订一次,遇到大的技术整改项目验收合格三个月完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5.1.1.4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情况。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参建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1.1.5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迟报、瞒报不安全事件行为;发生事故后,是否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
5.1.1.6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5.1.2设备与环境安全方面。
5.1.2.1设备运行维护与消缺情况。重要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日常维护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一时难以处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措施并制定了处理计划。
5.1.2.2技术监督与危险源监控情况。技术监督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重要监测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重要施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执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5.1.2.3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有无装置性违章现象;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是否定期进行试验与维护,摆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检定是否按期进行,荷载保护、行程保护等重要保护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台、防冰与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情况。防汛防台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坚持每年汛前认真开展防汛检查、整改,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落实,“人员、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编防汛手册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审批。
5.1.3.2防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防汛备用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测报是否完好,预报准确率、畅通率是否满足要求。
5.1.3.3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冻融冰预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当。防冰物资是否齐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驾驶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现象;对违反规定者,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
5.1.4.2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养护;是否存在超龄服役车辆、报废车辆以及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情况。
5.2专项检查内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上级文件具体规定要求内容进行。
6.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6.2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表可参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格。
6.3对各项整改实行二级验收,在建项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进行验收,然后再由工程监理部进行二级验收;运行管理期整改项目由运行维护部门组织初次验收,各单位公司安委会在月度大检查时进行二次验收。安全监察人员及时对整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整改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整改项目应集中进行讨论并重新调整整改计划。对不符合项的整改坚持“五落实三不准”原则,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个人不推给专业组;专业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
6.4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
6.5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7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年度“双措”计划内容。
6.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
6.9对较大、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实行挂牌管理。
6.10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设备评价,结合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梳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开展设备隐患排查。
6.10.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6.10.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
6.10.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7.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经逐级审核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各安全管理专业组,各安全管理专业组汇总后统一报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并对外报送。
8.对各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公示。对各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现重大隐患,公司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9.1各在建项目工程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程监理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参建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各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相关安全管理专业组要跟踪督办,直至销号。
9.2各单位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9.3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或部门应向工程监理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工程部和工程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同时由在建项目工程部报送公司建设管理部备案。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排查经各单位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专业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9.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及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三
根据住建管[2013]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所属在建工程的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1、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住建管[2013]53号文件精神,认真汲取冯井杭庙中学食堂工程事故的教训,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对我公司所有在建的项目制定了了详尽细化的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重点针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进行了梳理排查,并落实责任人员,并予以张榜公布。
2、严查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强化落实。
3、强化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器具进行了检修和更换。重点对“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排查整改。
4、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定了“五一”假期值班表,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检查了各在建工程现场安全标志、标识的悬挂张贴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意识警钟长鸣。
8、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保证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确保了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工程每天能安全生产。
9、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期整改隐患公示表。
通过此次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排查整改情况看,各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均有了明显进步,各项目部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体形势较好;各项目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住建局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安全督查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施工用电、方案审批以及“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仍然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此次检查督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继续严查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销号。同时,对检查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和分析,找出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重点突破,不断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皖西合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四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修理厂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修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举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修车、试车、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生产。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修理厂领导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五
第一条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企业和企业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企业有关部门报告。
(五)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企业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一)企业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部门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企业有关部门对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三)应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隐患治理措施和方案。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召开会议,公司主要负责人跟踪督促整改。
(四)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本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应每月、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或者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对每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每季度总结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所监管的各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一)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企业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深入现场,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部门或责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企业及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企业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账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班组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按照企业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办理。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六
对师市安委字[20xx]29号文件通报的三起事故,我团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按照《事故通报》中所提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抓好落实,对全团重点部位、场所进行了督查检查,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对师市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团安字[20xx]24号)文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全团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结合团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强化了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各自单位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团安全科。
二、接到通知后,团安委会立即组织力量对农业连队及棉花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对棉场的安全管理情况,仔细检查进出棉场的车辆的管理、籽棉堆上有无睡人、消防、干部带班及警卫巡逻、车间机器运行、叉车作业等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比较到位的,并无隐患。
三、团安全科联合派出所、工交建商科、政法办等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市安委办字[20xx]49号)要求,对我团的非煤矿山(砖厂)、危化品储存、经营、建筑施工等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单位都加强了各自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合法。
总的来看,全团上下对安全生产工作都是足够重视的,切实加强了隐患排查力度,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得以遏制。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上,我们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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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七
根据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安全建设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已经成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立即对所有驾驶人员资质、安全教育、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配套设施、gps安装及应用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1、我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后,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排查治理小组,统一领导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带领有关部门责任人对排查现场进行督导,全面部署,督促、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明确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任务、步骤、程序、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和监控制度,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协调沟通制度,以会代训制度和督查制度,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把隐患排查与整改紧密结合,以边排查边整改为原则,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然后复查,直至合格。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讲正气、树新风”真抓实干,确保成效,不能流于形式。
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深化、抓巩固、抓规范、抓提高。对所有参运车辆综合检查,都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落实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测;应急手锤无丢失,消防设备、应急出口标志清晰,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对所有驾驶员的资质进行考查,必须有从事营运的资格,受过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恶劣天气(冰雪雨雾)生产时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安全会议的形式,让驾驶员们互相交流安全行驶的经验、心得,使所有驾驶员处理复杂路况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3、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累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充分发挥gps行驶记录仪的监控作用,每天对车辆行驶随时随地跟踪监控,及时掌握车辆信息,有效的操控车辆运行安全。
4、加强包车管理,如果有包车,就选派技术好,作风硬的驾驶员担任包车任务,在行驶中要求驾驶员做到“中速驾驶,谨慎驾驶”,保持和单位的联系,有效的的保证行车安全。
5、做好“三品”检查和杜绝超员现象。在工作中广泛宣传“三品”的危害性,认真检查监督,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如有超员现象,驾驶员要马上停止运营,向领导报告,申请换大车或者增加车辆运输。对不采取措施的驾驶员要严肃处理。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每辆运营车辆驾驶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使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都能落到实处。对所有车辆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尽管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别驾驶员素质偏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有时存在侥幸心理;。
3、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够全面,不能覆盖所有内容,存在一定的漏洞。
今年以来,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我镇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设工作。目前,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础工作扎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的问题。但离市、区的要求,我镇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由于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组织,受到组织、财力、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至使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增大。现就谈谈我镇当前在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是自然条件差异,基础薄弱。我镇地处山区,安全生产基层设施十分薄弱。特别是山区农村道路坡陡、路窄、边坡高、基本无防护设施,村社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工厂、石场、石料加工厂等企业达10家,分布广泛,管理落后。由于经济不发达,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不能同步进行,安全监管难度大。
二是乡镇财力有限,安全隐患整治难。由于我镇财力主要来源于区级财政支付,只能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所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安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条件艰难,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力度逐年加大,安全工作人员思想压力大,“不愿干”的情绪存在,同时,多数镇、村两级安全工作人员多数是兼任,安全监管知识和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镇、村两级安全管理基础很薄弱。
四是群众安全知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由于农村多数群众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和教育的机会少,安全知识严重缺乏,基本应急和急救知识了解和掌握的少,自我保护意识差。
(一)依托村组基层组织,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组组织建设,建立以村主任和组长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使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日程。当前,由于安全工作人员有限,深入到村组一级的次数不多,而村组一级组织为了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处理各种矛盾,长期与群众和企业业主联系的时间多,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因此,建立健全村社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能使镇级在查处非法采矿等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发挥作用,才能提高企业的自我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目标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举报奖励、档案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方面的工作制度,及时与村组等各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纳入我镇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特别是要通过村组组织加强摩托车驾驶员、登高作业和乡镇建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目标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
(三)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落实安全生产“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方针,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才能营造良好安全氛围,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各种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等海南省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摩托车驾驶员、建筑工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强化教育。二是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有计划地协助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采取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人群密集场所、村务公开栏等地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群众自觉遵守安全,防范事故。
(四)深化我镇规范化建设成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落实一套好的安全生产小组工作人员,挑选责任心强、工作踏实、作风过硬的干部担任,才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能抓好。
二是要落实好工作经费和装备,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均是实报实销,随意性较大,因此,应根据年初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拟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按计划落实要配备电脑、照像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和执法装备。
三是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和基本情况表,档案收集的好坏基本可以划定一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混乱,是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基本情况表现,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补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到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责任事故倒查。
四是制定实用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好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和救援人员,保证有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救援队伍。五是建立起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要在各村、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员,及时掌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保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能按时上报和及时处置。
(五)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治。
我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当前,我镇村社道路达632公里,其中硬化176公里,硬化率28%。有厂矿企业10家,是当前我镇安全监管的重点和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方面。
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模板18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汽车客运站、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
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市)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管理机构举报。
第八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内容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附件一)。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章工作的职责。
第十条企业必须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并落实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各个层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责任制。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治理本企业营运、动态监控系统、维修作业、驾驶培训等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从业人员招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十二条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家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提请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四)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保证事故隐患整改所必需的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被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治理整改的同时,及时向该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对于各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或者各级管理机构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评估、论证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当向下达责令停产停业监察指令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经该部门审查同意后,并办理挂牌督办的销号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将整改结果报属地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逐条登记、建档,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月1日前向属地管理机构报送《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情况表》(附件二)。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各级道路管理机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及本制度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建档、整改治理、落实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级管理机构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查处,并下达《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三)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或整改指令的,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对治理整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整改情况,改期限届满或企业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复查,形成整改验收报告并填写《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帐,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监督检查记录或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贵州省道路运输安全生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对非企业原因造成的无法靠企业自身能力完全排除的,或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以及企业久拖或拒不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提请挂牌督办。
第二十五条各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受理事故隐患举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管理机构在组织开展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对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事故隐患,即交有关责任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市(州、地)管理机构应当每月3日前将属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和《贵州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道路运输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暂行制度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省道路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暂行规定自20__年4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