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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饮水报告篇一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非常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主要做法是: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15—2015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6.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36%,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8.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239.8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65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67.64%,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15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31.3%;锰超标22处,占34.4%;色度超标8处,占12.5%;浊度超标14处占21.9%。
法是就地打深井取地下水,经必要的处理后饮用。但有的地方打深井也找不到水源,石道河镇大场院村打了三口井,三岔村打了两口井都没有找到水源。石道河每年出现季节性缺水时间都在6个月左右,地下水位逐年下降使部分水井出现干枯缺水等现象。杉松岗镇岗后屯,由于煤矿采煤,人为将该村地下水抽降至地面300米以下,导致该村断水,多年来饮用三井供的井下水,遇有三井停产,该屯500多口人就只好买水吃。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作无法开展,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致使农村饮用水水质缺乏相关部门的水质评估,对是否达到饮用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总体情况无法掌握。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一般由受益乡镇水利所或村屯进行管理,收取的水费也只是当年的运行成本费用,没有计提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设备出了问题,没有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近年安装的供水设施,里面有一些精密设备,我县又缺乏专业维修人员,一旦损坏维修困难。辉南镇反映供水没有享受到农村自来水电价政策,电价过高,运行成本高,而水费相对较低,经营困难。
工程量巨大,给供水改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7、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供水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这一主渠道。由于我县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多数村集体又无资金积累,县乡财力极为有限,不但无力进行自主改造,甚至连改水配套资金都无法到位。2015至2015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县、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270万元,而实际配套资金121.8万元,尚有148.2万元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其中县里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仅配套资金21.8万元。2015年项目县、乡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步伐。
8、有些村屯农民改水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进不进行供水改造无所谓。甚至有的农民觉得花钱改水没必要,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存在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如2015年在团林镇潘家街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村民把已打完的水源井用土和石头进行填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程度。
三、几点建议
确保水质达标。对距城镇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已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对人口较多,水源水量充沛,条件适宜的地方,可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有良好的山泉水、浅层地下水,农户居住分散的地方,在保证饮水环境和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村一井或一户一井的灵活方式,建造分散式供水设施。
2、保护环境,管好水源。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除三统河外,争取将我县其他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比如辉南镇水源)划为保护区,加强监管。二是大力防治产业污染。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要不断提高供水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要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农村水价标准。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要紧紧抓住确定我县201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机遇,争取重新填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将我县饮水安全改造工作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中。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要有适当的投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三是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建设饮水工程。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概论
水是生命之源,它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在农村地区,安全的水意味着家庭成员不必为取水而每天花费过多的时间,足够数量安全的水是指能够满足新陈代谢、卫生和家庭需要的量,通常为每人每天20l。
根据我国水利部、卫生部于2004年11月24日颁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中,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具体为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我国农村饮水安全是指饮用水的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及保证率符合一定的标准及规定。
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要求的为饮水安全,符合《农村实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饮水基本安全。
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l为安全,不低于20~40l为基本安全。
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min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为基本安全。
在保证率方面,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上述的4项指标作为饮水安全评价的标准,只要其中有一项低于
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即为饮水不安全。
二、饮用水目前的现状
目前中国农村的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去年卫生部和水利部的初步调查,全国共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成为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三大的隐患。
三、危及饮水安全的因素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只看重眼前利益,单方面强调发展经济,淡化了饮水安全意识,放松并削弱了相关部门的责任。有的对原建的改水工程因资金、技术、运行、维修等问题没有解决,畏难情绪严重,有等、靠、要的思想,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更缺少攻坚克难的精神。有的对农民群众饮水安全知识宣传不够,一些村民的卫生观念较差,对污水、泉水与自来水程度的认识不够。
(二)水源缺乏保护措施。一是有很多村人畜共用水源,临近的厕所和牲畜粪便离水源太近,周边农田中的农药、化肥、除草剂过量使用,加重了饮用水质的化学污染。二是近几年来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没有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70%的垃圾直接排放,造成第二次污染。三是乡镇小企业粗放经营,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少排污措施,严重污染地表水。四是乡镇集镇配套建设不完善,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水源污染。
(三)供水系统工程建设滞后。一些乡镇人口居住分散,地形高低差异大,又加上区域内没有合适的水源或水源水量不足,集中统一供水难度大。同时部分乡镇财政与村集体经济比较困难,要实行联片统一供水和相对集中供水,都需要兴建一定的水源工程或者供水工程,且后期对这些工程的运行维护也需要相应的资金,乡镇财政和村集体资金无力承担,导致建设区域性供水工程滞后,集中供水程度不高,自来水普及率较低。
(四)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体制不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体制未理顺,水务、卫生、环保、建设等行政部门只能对照其职能行使各自的管理服务职责,管理服务的整体效应难以发挥。二是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操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饮水不安全。例如,有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加上管水人员的待遇没有保障,在处理和净化消毒等环节中,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不加或少加消毒剂,致使饮水难以达标。三是管护不力。一些已建的供水工程,由于管理不善,蓄水池水泥面脱落,水管破裂,无资金维修,丧失了供水功能。
1 . 3 % 。长期饮用高砷水会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砷及砷化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等诸多权威机构所公认的人类已确定的'致癌物。
(六)干旱缺水问题。干旱缺水也是造成我国部分地区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较易发生。主要原因是过去的供水工程标准太低,水源保证率低,不具备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水源保证率低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分散供水方式下。分散供水的形式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干旱季节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缺水的情况;遇有大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甚至会出现常年无水的情况。干旱季节,降雨量不足,灌溉用水量大,地下水位下降严重,造成一家一户或联户使用的浅井供水不足或干枯。由于近年来部分地区的干旱有加重趋势,加之地下水开采量的不断增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此类问题今后相当长时间仍然存在,甚至会发生饮水困难现象。
四、加快建设农村饮用水的建议和意见
(一)从农民着手。引导农民转变陈旧观念,提高农民用水安全意识,向农民大力宣传用水标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二)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加强政府对农村安全用水的管制,政府引导改善农村用水,帮助农民建设一个好的用水环境。对建在农村的污染大、规模小、设备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或工厂进行关停并转。政府不仅要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量,而且要履行好政府职能,控制水价。逐步建立城乡区域供水体系。
(三)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用水供给率,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
(四)法律、体制建设 。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去规范管理。加大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科学规划农村排水系统,建立农村生活用污水处理厂。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肃清源头污水。
(六)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由政府派遣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农村用水进行定期检测。
(七)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农村饮水工程作为社会公益事业,要充分利用国务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支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对大型的农村饮水工程,要积极组合包装立项,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二是有条件的乡镇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引水工程建设。三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金介入改水项目,解决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充分利用国际机构的力量。
(八)加强农药化肥施用控制。针对水源上游及周围地区的农村进行农药使用的控制,包括对农药种类与数量的使用,特别是个别剧毒性农药,应严格进行监控以便改善饮用水源周围的水环境,并保护使其免受污染。
(九)注重储备,建立预案。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干旱导致的饥荒和因水致病引起的惨痛教训应该给今天一个启示:即我们应该在灾难和不幸来临之前尽可能把这种风险降低到底线。因此,我们应该逐步建立饮水安全的储备体系,加快建设水源工程,建立片区应急预案。各乡镇要根据对水资源的配置,做好防旱饮水的供水储备,建立片区性的联合抵御干旱风险协作机制,加强片区间供水资源的调配与供给。同时,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培训相应的技术人员,储备物资,落实预警与应急救援机制。
五.结语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关系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实现饮水安全为指导,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保证农村人口喝上安全的饮用水。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镇赉县所辖11个乡(镇)、场,487个自然屯。农村常住总人口 22.23万人。截止到2015年底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屯325个,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以来,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2015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2.6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 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4.72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二)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大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都是由乡镇政府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任务完成了,对后期自来水厂的运营没有进行研究指导,缺乏有效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政发**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工程建设依然采取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场配合的建设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及其水管部门,负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设备维修、设施维护、运营监督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农村安全饮水报告篇二
为了使此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工作小组,对全县的供水水质、运行管理、水源保护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及其整改,做到细致排查、逐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发现一处隐患及时整改一处,不能及时整改的,规定时间督促其限期整改,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二、严格排查,狠抓落实
(一)项目建设
20××年一20××年我县共下达中央预算内饮水工程及省级专项农村饮水工程16批151处,目前己完成项目129处,正在施工20处,末开工2处(马桑坪供水因资金不足无法开工,吴家营供水因“十天”高速公路修建无法开工)。通过排查整改,对正在施工的项目,我局己要求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力争20××年5月15日以前完成施工任务,并与5月底全部验收。对己竣工但末验收的项目将在5月初进行验收。
(二)严格水质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经排查,我县已建成日供水能力在20m3以下的单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供水工程共计110处,均采取了建过滤池和投放漂白粉的方式来净化消毒,确保了供水水质安全;日供水能力在20m3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共计41处,其中配备消毒设备的工程8处,其余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末配备消毒设备,但落实了消毒措施。
(三)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工作
此次饮水安全排查加大对己建工程水源保护的排查,由于在前期勘测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水源工作,工程建设中采取了建围墙、布设铁丝网、设立水源保护区警示牌及界桩等方式,有效地保护了供水水源。
(四)夯实责任,落实管护措施
三、排查出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程投资不足,我县日供水能力在20m3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还有33处末配备消毒设备,虽进行了投放漂白粉的方式来净化消毒,但不利于工程长期管理,希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使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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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饮水报告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1
为了推动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饮水工作水平,按照xx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于10月10日至17日,先后深入夜村、腰市等6个镇办13个村、5个移民安置点和1个供水公司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2日,又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大荆镇集中供水点,夜村镇建芳利民供水站和何家塬供水点,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特点
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职责,夯实了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节点,强化了推进措施,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有利于利用水源、节约成本、建后管理和向饮水困难区、旅游景区、移民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办村布局规划、移民开发区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三是注重质量,规范建设。为了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明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管,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管的质量保障体系,使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文件,狠抓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自主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站管理的模式,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供水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强化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最大限度确保饮水安全,在将清水引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完成了百姓渴盼已久的方便安全用水愿望,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办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宣传贯彻《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流于形式,广大群众对现行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投资机制等政策知晓率低,缺乏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源保护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镇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少,政策法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高慢,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部分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对水费收缴有抵触情绪,水费收缴工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供水设施正常利用。
抗灾能力差,工程水质检测费用无法落实。特别是一些移民集中安置点,因供水管道冻裂、损坏,无资金修复,导致住户无法正常用水,如松云和松沟两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都由当地政府买单,管护资金缺口大。
(三)水质安全无保障。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是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分散式供水为主,集中供水的模式相对较少,水源点多面广,管护能力差,水质保障压力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面源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环境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设施、制度建立不到位。“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设备、人员配备不到位,检测业务水平低,水质检测不经常、检测数据未公开,饮用水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四)建后管理滞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水厂只由1至2名周边村民管理,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运营管理中,除集中供水外基本实行村组干部义务代管,自流饮水不收费、打井抽水只收取用电费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聘、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初期运营维护风险化解,合理水价补偿机制,导致饮水工程后期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及时,停水、无水现象时常发生,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意见和建议
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农村安全饮水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饮水安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中存在的前期规划设计经费、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后期维修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水质监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水质定期取样检测,公开检测数据,建立农村水质状况档案,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让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风险化解、水价补偿等管理机制,抓点带面,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网络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可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2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xx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2.6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4.72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三)其他方面。一是xx年以前工程由于设计、施工或土质问题,有的地方村屯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部分村屯供水管网经常冰冻损坏,半年无法供水。增大了运转和维修成本,甚至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现阶段大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xx政发xx6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农村饮水调研报告3
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xx年至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 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x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1处,xx 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9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5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17处,xx年建设饮水安全工程9处。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为地下水源井取水,取第四第水,水量充足,但部分村屯水质铁锰超标。
截止到xx年底,我县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村屯325个,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
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x0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xx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x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x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x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
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安全饮水报告篇四
优秀作文推荐!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下旬,组织部分委员到伊山镇水厂、小伊乡水厂等地查看饮用水供水情况,了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并听取县水利局的有关情况介绍。现将调查了解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政府强化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任务,按照“硬件过硬、管理到位、水价合理、水质达标”的要求,制定相关的规划,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提高了受益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至20xx年底,由水利部门牵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采用地表水源集中式供水方式,共解决规划内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计xx万多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改善10万多人的饮水条件,铺设镇村管道xxkm,村内管道xxkm。
1、建立健全机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县政府连续多年来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入政府10件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层层签订责任书。20xx年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根据这一要求,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也作了专项部署,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水利部门作为主管单位,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开展,新目标的顺利实现。
2、切实真抓实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县政府及水利部门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等各项措施,连续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关注西部岗岭用水困难、东部盐碱地饮水困难以及小城镇集中供水等农村供水项目,建设了一批质量高、形象好的优质工程。“十二五”以来已完成省下达的xx个行政村xx万人饮水安全任务。同时县水利部门从接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来,不断健全完善全县水厂管理机制,组建县云泰供排水公司,目前除伊芦水厂外,建成后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由云泰公司统一运行和管理,工程的运行效益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
3、严格项目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的实施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多年来想方设法,积极包装项目,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使各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动员收益群众积极自筹,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对规划的设计评审、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质量的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
4、目标任务明确,全力以赴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xx年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各有关部门相应出台了配套文件,明确提出到20xx年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xx%以上。根据要求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已委托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xx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xx―20xx年实施规划》,规划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逐年逐步实施。并出台了《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同步实施计划核查情况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工程实施方案,核算了管道铺设及相应的资金投入,为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做好了必要的前提准备。
1、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仍较多。
根据《20xx年xx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我县目前仍有饮水不安全人口xx万人。其中:无集中式供水工程人口xx万人;过去已经解决供水问题的村组,由于管道老化漏损,又形成新的约xx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地下深井水厂水位下降,增加约xx万人饮水不安全。
2、现有水厂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我县乡镇自来水厂兴建时受条件所限,建设规模不大,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用水量大幅增加,尤其是在用水高峰期,原设计供水能力已显不足,导致部分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不足,时常发生间断性供水。
3、农村饮用水环境较差。
一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大部分农村的供排水、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二是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还很不到位。我县乡镇许多自来水厂的水源地根本没有设立保护区。有严重污染的企业排放的有毒有害物体,农民生活的垃圾、污水,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等都对周边地区水体造成污染,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1、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
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先由住建部门按照区域供水规划完成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再由水利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面比以往大,领导力量、用于实际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工作方法、管理制度都必须与之相适应。县政府要尽快提上议程,设立高层综合协调机制,出台有关政策,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协调部门间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制定最合理的实施方案,依托现有水厂进行扩建、改建,辐射延伸供水管线,争取抓紧实施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努力提高农户安全饮用水的入户率,初步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体系。
2、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一是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根据我县水环境重要条件及水源保护要求,合理划定各乡镇水厂取水口的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
二是抓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示范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杜绝在水源地周边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
三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县水利部门要主动与环保、卫生等部门联系,通力合作,严格禁止在水源地附近发展高污染企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水环境和饮用源。
3、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期效益。
要确保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必须建立起可持续的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县政府及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出台专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规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营行为,协调好水厂所有者、经营者和农户用水的利益关系。要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节水、用水等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严明、责任到人,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大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维护投入,及时改造老化、破损管网,确保管网畅通和用水安全,杜绝跑水漏水现象发生。
4、进一步做好水质定期检验和监测工作。
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坚持水源地提水和供水调节池两次加氯消毒,要对全县水厂出厂水采样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定期请有关部门进行水质全面检测,建立农民饮水安全保障系统,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供水队伍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未经处理的水不进户。做好供水设备检修工作,定期清洗制水设施和清水池,做到文明生产和整洁美观,确保供水质量。
农村安全饮水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关于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案
——杨义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统筹规划问题,没有合理整合水资源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 管理机构
水利部门兴建的饮水工程建成之后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厂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由村委会来管,村委会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没水吃就去向政府反应,不存在什么管理机构和组织。有的乡镇成立了管水委员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2 管理人员
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供水系统的常识都不懂,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缺少正规的培训。
3 管理体制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
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八)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优先安排项目,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护纳入考核;对乡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让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务民生。
纳府发[2013]64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达到水质、水量、保证率和取水时间四个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四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六条管护权限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报县水利局备案,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各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乡(镇、街道)会同水源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受益乡(镇、街道)负责对工程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区)或受益区域跨行政村(社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水源和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四)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本村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
(五)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第七条管护方式
(一)公司运作。由县水利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水利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县水行政主管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租赁承包期限一般为十年,也可以依据租赁承包人要求延长至二十年。租赁金缴纳标准为:租赁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10%;租赁二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20%。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5%的折旧费和1.5%的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水利局监督使用。
(五)拍卖。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工程使用权,拍卖年限为二十年。拍卖所取得的资金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饮水安全工程。
第八条管护内容
一、水源保护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法划定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单位(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治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水利等部门并请求予以处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二、水质检验
(一)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供水单位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的监督和抽验。
(二)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且不能低于《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相关要求。
(三)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可提请防疫机构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凡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坏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等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管护职责
(一)用水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价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年度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居)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级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五)县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县环保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六)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各乡(镇、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县水利局指导下,经听证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水价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或缺水季节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施行超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制度。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第十三条集中供水工程应保证项目批准的供水范围内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扩大供水规模的,由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集中式供水工程主体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入户工程由受益农户维修。
第十五条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工程受益区经过县水利局核准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五保户、特困户等用水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由各地视情况自行界定并适当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源取水量,定期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对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条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厂供水量,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相关构筑物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厂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九条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识,管线中的进(排)水阀,每月应至少检查维护1次;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未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用户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据供水规模,以村(社区)或组为单位建立群众管理组织,负责本村(组)调蓄池以下配水管网、检修井、进户工程等设施的管护;寒冬时节用水户应对进户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护措施,防止冻裂损坏。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条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县水利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二)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其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二条私自接水窃水,毁坏供水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乡(镇、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饮水工程损毁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煤炭、矿山工程修建等开采,致使饮水工程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
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方出资并及时修复。同时管理煤炭、矿山新建工程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周边的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县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第二十六条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凡申报市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市级财政30%、县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凡申报县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县级财政9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六章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二十八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五)维修方案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第三十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水利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县财政再按审批资金比例拨付。
第七章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十一条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环保部门:负责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污染防治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纳雍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