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严格按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办证率达100%。
以“送爱心、办实事、求实效”为基点,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不利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加强孕前管理,推行知情选择。凡有生育能力的教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做好一年一次的“双情普查”工作,到位率100%。
做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并落实双向通报制度。
三、工作思路
1、提高认识,依法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贯彻,大力开展学习和宣传的活动,领导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果。继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总责,亲自抓。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和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完善体系,为各类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建立健全以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的服务体系,满足育龄群众在生命各阶段中获得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指导和服务,从而动员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提高人们在生育、节育方面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将教职工在生殖保健方面的需求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加大优生优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公民道德、家庭美满、社会公德等知识的宣传,使教职工能自由点击寻找所需的相关知识,满足个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编辑“生殖保健”专刊或计划生育小报。
大力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的活动,以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和谐心理环境为主线,进一步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学校师生的整体素质,保持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区的领先地位。
四、具体措施
1、坚持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办好计划生育专栏,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
2、搞好计划生育预报,鼓励动员已生育妇女上环或采取其它有效节育措施,杜绝无证生育,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3、做好宣传说服工作,争取独生子女领证率达百分之百。
4、落实好晚婚、晚育、节育奖励政策。
5、对身体有病的教师要多给予关爱,让她们感受集体的温暖。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制定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尽快完善计生资料的补充工作
3、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
4、庆祝“三八”妇女节。
5、妇女保健知识讲座。
四月份:
1、年轻女工座谈会。
2、计划生育知识测试。
3、开展对贫困女孩结对帮扶活动。
五月份:
1、组织妇检。
六月份:
1、庆祝“六一”儿童节。
七月份:
1、搞好计划生育阶段性总结。
2、加强职工计划生育的教育,过好暑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xx—年)》,为未来xx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色的票子,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五、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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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三
为了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为契机,以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统一起来,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及运作方法推进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宣传,营造优良氛围
社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依托,利用人口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永久性标语等进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优生优育。通过“10.28”、“3.8”、“5.29”、“7.11”等节日,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政策等,并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和避孕套。举办社区一年一度的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计生协会和计生文艺宣传队的作用,不遗余力的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
三、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各项工作职责
1、对32个居民小组调整和配备了30位责任性较强的计生会员小组长,做到人员、报酬、职责三落实,并每月一次对她们进行计生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的培训,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建立了协会理事班子,分别由书记担任名誉会长,社区主任担任会长,支部委员担任专职副会长,人口主任担任秘书长,理事班子有4名人员组成,他们之间有辖区居民、有老党员,并且不定期召开协会理事会议,研究协会工作新方法和新思路。
四、强化做好优质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和谐发展
1、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开展优质服务,知情选择,指导育龄妇女落实长效、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社区大范围的开展各类妇科病的检查和防治工作及培训会,邀请知名人士不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知识讲解。为她们提供了“无病早防、有病早医”的科学依据,有效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
2、按照《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流动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社区每季度组织由支书主任带队的专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小组,负责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集中的清理与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一次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和三次妇检,并对查出有妇科病的人员进行了免费发药及跟踪治疗。社区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开展各种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并邀请流动人口加入计生协会。
3、药具工作。制定避孕药具管理使用措施,规范服务标准,完善药具网络建设,增强药具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使广大育龄群众能够了解节育避孕药具,能够知情选择,为药具管理工作实现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用药居民的知情选择,更确切掌握避孕药具知识,采取了墙报、板报、宣传栏、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利用“3.8”、“7.11”、“5.29”等特别节日上街发放药具及有关宣传资料,使广大居民对药具科普知识、计生知识、生殖保健常识等有了深刻的了解。并组织辖区已婚育龄女参加避孕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的收集工作。
五、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
1、社区以计生协会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带领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协会联系户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协会之家等宣传阵地对协会会员不定期进行培训。扩大计生工作队伍,让每一个中心户长基本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主动为各小组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全面加强居民自治工作,以实行居民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在居民自治工作的作用,赋予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和整体水平,增强群众的“四自”能力,确保“三率”达标。
六、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夯实信息数据基础。
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pis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确保pis数据全面、准确、完善,信息真实有效,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支撑,同时也方便了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及居民查找相关资料,更及时、高效的服务于群众。
201x年里,组织和团结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不断地完善和创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团队的建设和培训,使每一个成员都能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组织能力和服务能力,使居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四
20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计生部门有力指导下,我们始终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全镇上、下干部的齐心协力,我们克服计生综合改革带来的阻力和困难,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
全年共出生人口426人,比去年增加55人,在出生人口中属计划内出生424人,计划外生育2例(其中早育1例、一孩抢生1例),比去年减少了3例,男女性别比为100:112,计划生育率为99.53%,与去年同比上升0.88个百分点;今年初婚329对,晚婚率64.13%,早婚率为0.31%,比去年上升0.31个百分点;落实节育措施420例,其中女扎4例、放环354例(一孩放环264例),比去年上升74例,人流56例,比去年减少了7例,引产6例,比去年减少了5例;应环妇检6481,已环妇检6468,环妇检率99.81%;外出人口1685人,其中育龄妇女912人,外出计生合同签订率100%,外来人口113人,其中育龄妇女59人,查验率为95.52%。今年我镇95%以上的育龄群众较好地掌握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等基础知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到了90%以上。我们的具体的做法是:。
1、目前我镇共出现二例计划外(其中:一例是早育,另一例是计划外二孩),无非政策性多孩出生,截止9月份的报表显示,计划生育率99.41%,比去年高出0.81个百分点。
2、统计误差率,根据上次市、区计生局暗访反馈,预计能控制在2%以内。
3、计生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开展了五期教育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印发计生宣传资料8000多份进村入户,7月份镇计生办与区计生局联合举办了送书下村活动,走访新婚夫妇、产后夫妇、落实节育措施妇女共839户,函盖了上级考核抽查对象,预计育龄人群计生基础知识普及率、知晓率能够达到90%以上,计生宣传品入户率也能达到90%以上。
4、计生优质服务做到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一年二四环孕检率达100%,335例术后随访率达100%,796例使用药具随访率达100%。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推广、有协议,通过五期培训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能够掌握三种以上避孕方法。计划外二孩1例,完成计划外二孩以上生育者结扎率100%。由于今年镇采取计生月月清考核办法,当年落实可靠长效节育率能够达到85%以上,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1%以下。
5、依法管理做到公正、合法、规范。无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无搭车收费、乱收费,无严重行政侵权行为。合同签订率100%,当年2例计划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例,两例均未兑现,年底完成考核任务有一定难度。
6、流动人口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服务机制,90%以上的成年流动人口得到管理与服务,外出人口在册率100%,发证率在98%以上,外来人口验证率95.52%,以上均达到考核任务。
7、计生民主管理,43个村均建立村级民主管理计生工作机制,今年镇专门拿出20xx多元为43个村制作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开牌,村级计生联系员报酬要达到村主要领导的70%以上有一定的难度。建立了属地管理工作机制,计生统计交接率达100%,在我镇没有出现一例外来人口的计划外生育。
8、计生信息管理,通过10月份在区计生局的集中更改,录用,基础计生统计信息准确无误,现已脱离手工做报表,实现育龄妇女信息网上管理与交接。
9、计生协会,今年率先完成计生协会换届,协会合格率达100%,建立了4个单位协会,航埠村协会、上河东协会分别被评为市、区级先进协会。新家庭计划做到有活动、有项目、有服务。镇政府出台了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对27对独女户分别一次奖励1000元。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有所改变。
根据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政府落实分工,形成了由镇长亲自抓,副镇长具体抓,下设四个责任片分片抓,镇计生办专干分片业务指导良好局面。为使政令畅通无阻,3月份开计生大会分别与43个行政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计生工作列入村考核要求。并对全镇机关干部也进行了加压,镇党委专门下发[20xx]7号文件明确各自的责任。对管理区实行划拔计划生育经费(8000元),实行计生工作任务包干,各管理区全年完成八项指标的实行百分制考核增补各管理区经费1000元(按实得分计发),低于90分不增补经费。从上到下,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对未驻村的领导、一般干部分别挂到村和点;如管理区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分管领导、联系片领导、管理区主任实行每人每例各扣200元,对各驻村干部、联系村人员实行扣除300元,未完成二.四环孕检的每例扣5元(第二期的扣15元)。为预防计划外生育出现,我们还建立落实“放环”工作月月清考核办法,对于100%完成村本月放环任务的奖励300元;对于完成任务数的70%以上,奖励250元;完成任务数的50%以上的,奖励200元;完成任务数30%以上的,奖励100元;每月一例应放环数都未完成的,不予奖励。以上由财办按月从干部工资中扣除及兑现奖励。以上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使我镇今年放环数比去年上升,引流产比例比去年明显下降,计划外生育例数比去年减少了3例,计划生育率比去年上升了0.88个百分点。
随着计生综合改革方向的转变,今后计生管理模式逐步向宣教和服务方向发展。为适应形势变化,我们年初确立了从宣传与服务入手,将我们宣教和服务变成平时我们管理手段,不断丰富我镇群众的生育文化。为此,我镇专门成立了宣教工作小组,年初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培训镇干部、村干部、村计生服务员、广大育龄妇女。依托协会阵地、镇计生服务站、村计生服务室,采取上街咨询、下村演说、送书入户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计生科普知识,消除群众在生育方面的误区。据统计,今年我镇办各类大小计生培训15期,上街搞活动2次,下村授课4期,送书入户2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累计受教育人群12000余人次。
在服务上,我镇形成镇、村、组三级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村党员干部的作用,提高了计生服务面。首先,我们结合二.四环孕检,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其次,在推行知情选择的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随访服务。对产后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妇女,使用药具妇女,暂未选择措施妇女,孕期妇女及术后妇女,将党委、政府的计生优质服务送入千家万户。再次,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家庭计划活动中,我们主动对接计生困难户,向她们提供致富信息,免费培训技术。如6月15日至23日镇里举办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我们不仅免费为她们培训,而且还及时将这批妇女推荐就业。据统计:我镇今年共为6468名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796名妇女长期提供药具及访视,随访女扎对象4人,放环对象354人,引流产对象62人,产后妇女426人,指导329对新婚夫妇优生优育。在搞好服务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服务质量,严禁走过场的服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事关全局,稍有松懈就会反弹。为此,镇政府今年共划拨计生经费32000-36000元,用于计生基础工作的开展。专门出台计生月月考核制度,完善所以今年我镇的计生基础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亮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具体表现如下:
1、二.四环孕检及时到位。今年以来,我们经心组织了3月份、9月份的环孕检工作,一年四次孕检服务,统一以管理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了专干包片督促,驻村干部包村催办,管理区主任严管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此项硬性工作如期完成,今年我镇的孕检率100%,环妇检率99.71%。一年来落实补救措施50人次,落实节扎1人。通过二.四环孕检,有效地预防计划外怀孕的发生,提高了我镇计划生育的总体水平。
2、计生微机正常运行,计生现居住地交接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我们完成了计生信息的更改及核对工作,做到计生信息月月录入,及时更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通过10月份在区计生局的集中更改,录用,基础计生统计信息准确无误,现已脱离手工做报表,实现育龄妇女信息网上管理与交接。
3、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规范操作。在去年试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以来,我镇今年继续推行此项亮点工作。生育妇女在政府指导下,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长效可靠的避孕方法,取消原先生育二孩必须结扎的一刀切政策。在生育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为确保计生各项考核指标能按时完成,我们采取了以合同约束办法,从制度上、法律上、选择上规范,在全镇43个行政村开展计划生育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深受广大育龄妇女喜欢。
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规范。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今年逐步规范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对于已建村要求规范操作,群众知晓,不流于形式。进一步将我镇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到村里,计生自治章程定在村中,计生约束和监督机制建在村上。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今年以来,我们共对113名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查验,方便了来我镇经商、务工者。并对44户私房出租户签订外来流动人口责任书,经过平时的大清查,使外来流动人口验证率达到了95.52%。据统计:今年我们共为825名外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主动与现居住进行计生信息联系,积极配合外地乡镇来我镇搞计生工作6次。
6、计生协会工作不继创新。在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中,我们开展了“5.29”国策宣传活动日,将计生政策法规传入家家户户。镇计生协也进行了换届,重新选出了新一届理事会。在争创评比活动中,各村计生协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各出特色。如航埠村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出新招,按村17个生产队布署配套村计生协会小组,并增设了村集镇区流动人口协会管理小组,为村协会理事会成员、协会小组长分配任务,每人管理一小部分妇女,一到透环期间就由他们负责催叫,平时他们还负责落实村协会分配的工作任务,减轻了村两委的压力。另外,上河东村计生协也搞得有声有色,被评为区级先进计生协会。
今年我镇出现了2例计划外生育,其中早育1例、二孩抢生1例。我们分别给予处罚,从立案、询问、调查、审批、下发决定书、送达等有关重点程序,我们做到小心谨慎,依法操作,全年没有出现行政败诉案件,树立了我镇计生执法的威信。
1、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推开,影响了节育措施的落实。从上面数字显示看,放环率明显下降,使用药具率明显升高,引产、流产仍占相当比例。说明育龄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随着计生行政手段的转变,有些群众仍存在狡性心理。这给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是我们迫不及待急需解决的课题。
2、外出务工妇女的不断增加,给我镇的环孕检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据统计今年环妇检就有216名人员返回检查,43人寄回证明。特别是一些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人员经常外出,是造成计划外发生的隐患。今年所出现的2例计划处生育,有1例就是出现在外出人员身上。因此,外出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也是我镇急于解决的难点。
3、现居住地管理政策的出台,给我镇的集体非农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先为发展航埠小城镇,出现了大批买户口迁移户,还有大中专毕业生未分配户口空挂在集镇上的人群,这些人居住杂乱,涉及沟溪乡、华墅乡、后溪镇等乡镇的非农户,而这批人大多又无住址可查,给我们计生交接带来巨大压力。而这批人又正值生育年龄,特别容易出现计划外生育,况且真正管理起来也相当困难。
4、计生依法行政要求过高与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相矛盾。今年我镇处理的2例计划处生育,就有1例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造成我们依法行政相当被动,同时也是造成罚款兑现率上不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航埠镇是个人口大镇,有43个行政村,总人口50074人,需要管理的育龄妇女有17448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64人。面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决心在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中冲破困难和阻力,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计划生育,积极稳妥地推进计生综合改革,稳定我镇的低生育水平、提高我镇的出生人口素质。为此,我们应:
1、继续加大计生宣传力度,特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中心任务,从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村民自治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另外,我们还准备尝试对未婚青年的宣教,提高这块人员对计生法规政策的了解,消除我镇计生宣传的空白区,预防未婚青年计划外生育的发生。
2、继续抓实二.四环孕检工作,确保基层基础性工作到位。在此基础上我们不仅要继续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而且在月月随访工作中要加强有效监控,防止计划外怀孕漏洞的出现。在节育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要继续推行一孩、二孩放环为主,其它避孕方法为辅的工作导向,正确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3、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自治章程,确保全镇计划生育工作重心能够下移。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着重落实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依法制定、完善和落实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村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我们不仅要做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而且要做到依法行政的程序合法,公平对待每位群众。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中,我们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好一年两次的查环、查病、查孕工作,继续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帮助育龄妇女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上的困难。广泛开展产后、产前、术后、用药的随访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融洽干群关系。
5、加强外来、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着重解决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上的问题,针对外来流动人口,我们将继续加强登记、查验力度,杜绝外地计划外生育在我镇的出现。针对本镇外出育龄人员,我们不仅要加强未婚青年的宣教,落实担保人制度;而且对已婚妇女外出,则开展外出前环孕检,落实节育措施,跟踪服务等工作。关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我们准备与派出所一道开展集镇非农户原籍摸底工作,尽最大可能查出具体下落,进行计生信息交接。
6、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强化协会组织建设。我们要继续深化创建“一流协会”活动,在原有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协会的五大职能,使我镇计生协会成为实现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排头兵。
7、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责任意识。新时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繁重,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这就必须有一支年富力强、适应形势需要、又有创新能力的工作者队伍。为此,20xx年我们要加强计生服务员的业务培训,加大计生服务员队伍的调整力度。另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镇干部的计生考核,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的奖勤罚懒机制,促进全镇计生工作上水平。
航埠镇计生办
20xx年12月4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五
(一)生育奖励假30天
新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解读:在实行原有计划生育政策期间,女职工只有符合晚育的条件,才可享受规定98天产假之外的30天奖励假,而且这奖励假还可以由男方享受。新《条例》实施后,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均可再享受30天的生育奖励假。即不但将30天的奖励假由晚育女职工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而且30天奖励假完全属于女职工,无需再与其配偶“分享”。
(二)条件允许可再延长1至3个月
新法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解读:女职工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要求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因为并非强制性的规定,至于能否批准,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配偶可获15天陪产假
新法规定:女职工的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解读:原《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三十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新法实施之后,女职工配偶的15天陪产假成为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再需要与女职工“分享”30天的奖励假。
7天晚婚假取消,普通婚假增加7天
新法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解读:按照原条例规定,只有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妻才可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再享受7天的奖励假。但新条例实施后,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均可再享受7天的假期,即将原先的7天奖励假由晚婚职工扩大到了所有职工。
对于1月1日之后办理婚姻登记的职工如何休婚假的问题,小编咨询了北京市政府工作人员、北京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工作员,得到的回复为: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请等待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出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所以对于201月1日之后登记结婚,目前想要休婚假的职工,只能按照原有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操作。
新产假政策与旧政策如何衔接,有待进一步细化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笔者咨询了12333社保咨询热线、北京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均为:目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因此关于女职工产假的问题仍然按照原有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生育津贴报销问题,笔者咨询了各区社保局,得到答复为:已暂停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报销事宜,等待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布后再行决定。
而对于本《条例》中新增的“配偶15天的护理假,有条件的女职工可申请享受1至3个月的产假”具体如何操作的问题,笔者得到的答复为:目前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对于具体如何操作请耐心待。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若正在休产假的职工提出再延长产假的请,或者男职工提出陪产假的申请,在还未明确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由社保基金来负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假。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妇可生“三孩”
新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解读:按照之前的政策,除独生子女外,再婚家庭、生育的第一孩有残疾等情形才可以生育二孩,而新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孩子,对于再婚夫妻,符合条件还可生育第三个子女。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文中的“再生育一个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
生育二孩不再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新法规删除了原《条例》第十八条“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的规定。
解读:实行一孩计划生育政策时,为了保证该政策的有效性,对于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家庭,仍然给予了生育间隔的时间限制。现“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家庭可以自由安排生育一孩、二孩,不再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取消“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
新法规删除了原《条例》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的规定。
解除:当前我国现实情况时,男女的初婚年龄已经达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达到了26岁以上,为了贯彻实“全面二孩”的新生育政策,国家不再专门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计划,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篇六
1.计划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根据人口形势发展的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街道积极推进全面二孩的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利用计生网办系统,继续指导各社区为群众办事能力,全面落实分片包干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2.计划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按照“政策惠民、服务便民、扶助帮民”的要求,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推行计生帮扶、优生惠民、苔花计划等工作,注重向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尤其是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扶助和社会关怀力度,为失独家庭免费体检和申放优待金服务。
3.计划落实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基础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深入推进人口信息部门共享制度,努力争取在探索与相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和实时通报制度方面有新突破。计划对流动人口采用居住登记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争取房管与派出所的'沟通联系,打造信息的互通率。
4.计划落实计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当前工作的具体内容,努力做到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发挥传统经验优势,提高计生工作人员对树立“争先创优学习”典型,妥善解决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养老保障,加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鼓励基层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和品牌意识。
5.计划落实“健康促进”四进工作。计划完成“健康促进”业务培训进机关;完成“健康素养”进社区,完成健康素养进学校;完成“健康素养”进军营等工作,为全民健康促进提供决策和依据。
6.计划落实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加强以生育支持,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生殖健康、养老照护为主题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守护家庭健康,促进家庭,提供家庭幸福感。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为失独家庭购买综合保险,开展失独家庭心理项目,扩大家庭覆盖面。
2018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要以常态化服务化管理为主,对街道、社区基层工作继续以上级考核作为工作的重心,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法,突击任务指标,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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