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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一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二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财务部:
管理部: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三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能迅速高效的`完成任务,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出差流程
(二)借款: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表》到财务办理预借款手续。
第二条 出差规定
(一)出差期间不得有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出差期间不享受法定节假日。
火车 汽车 轮船 飞机
路途 交通费
住宿标准 一类 地区
二类 地区 三类 地区
董事长 软卧 普通 二等舱 普通舱 实报 实报
硬座
普通 三等舱 普通舱 实报
200
120
80 项目 等级 职务
2、总监、子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连续乘车 5 小时以上可以乘坐硬卧。
1、交通费:
一类地区(首都、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30 元/人/ 天; 二类地区(各地级市): 20 元/人/天; 三类地区(县级及以下地区): 10 元/人/天。
2、伙食费:
出差交通费、伙食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8、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或火车软卧必须经总经理事先批准。
9、出差人员应在本规定标准限额内报销,超出标准范围的部分由本人自理。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四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六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http://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http://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http://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http://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http://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http://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http://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http://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http://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http://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http://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http://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http://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http://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http://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http://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和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http://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七
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八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 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九条 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 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 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 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a类(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e类(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 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 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条 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 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三条 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九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c.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x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x元/日。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专业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汇总12篇)篇十二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