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可以帮助我们监控企业的收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以实现财务目标。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会计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一
c.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会计帐薄类。
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月、季度会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
其它类。
f.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时,必须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姓名、工作部门(或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查阅理由以及批准手续。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复制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二
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三
会计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明。会计证管理制度是指考核、颁发会计证,定期检查持证情况等内容的总称,财政部1990年3月23日颁发的《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会计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证的颁发对象。
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专职或主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对已评定会计员及会计员以上的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会计人员,经其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发证机关批准符合取得会计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发给会计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即使从事会计工作多年仍需先经过财务会计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专业财务会计、计算技术等四门课程的考试、然后经过考核,均合格后才可发证。
颁发会计证及考核工作主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颁发和管理机关按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及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或者省(包括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负。
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可以参加会计专业职务的评定、聘任和出色会计人员评选。可以按规定申请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任用其独立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对任用无会计证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贵人、会计主管人、出纳人员的单位,有关开户银行不予办理留存印签手续。会计证应记载会计人员的奖励、处分、专业联务、行政职务、论著、工作业绩、培训等情况,作为评审、聘任(任命)会计专业职务的依据。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四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五
一、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教职工个人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等;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在转帐限额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二、库存现金在银行核定的`数字以内,一般不超过三天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得以条抵库。
三、将收入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支用现金时从银行支取,不得坐支现金。
四、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坚持杜绝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将单位的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等各种违法行为。
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六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七、财务信息化档案。
(2)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所属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并限期归还。
(五)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财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十、附则。
(1)本制度有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根据《规范》和公司的工作特点分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出纳、审计。请认真执行。
第二条财务总监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审计、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六)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一)负责组织企业经济核算,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及时反馈经济运行动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协调好与银行、税务和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不断地修订、完善、督促执行。
(四)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增收节支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加强对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组织财会人员协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确保计划内生产经营资金的供应,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加强内部经济核算,搞好财务管理,做到财务清晰、账实、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各核算环节不出漏洞。按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税务申报表。
(六)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成本计划、资金计划和利润计划完成情况,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七)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拟定,加强事前监督,减少经济损失。
(八)负责向财务总监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九)建立财务会计例会制度,总结布置财务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为会计人员职称考试创造条件。
(十)完成财务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办理现金出纳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人员制作,并经过复核的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没有会计凭证不得收付款。
库存现金(下班时),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现金空白支票。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如因情况确实特殊,必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转帐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开户行办理挂失,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负责人自负。
领用空白转帐支票时,必须持有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一般一次只发一张,情况确实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张,并限十日内报销。凡是领用空白支票尚未报销(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发给空白转帐支票。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办完的收付款凭证,要每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清理。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实际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法远期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三)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公章和有关人员私章要分开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领用或交接时要认真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负责编制报送资金收支日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好同银行的工作关系。
第四条审计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在处长领导下,认真积极的开展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向处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熟悉有关财经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
(四)掌握会计、审计及其相关专业知识。
(五)负责处内办公室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六)具体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专项调查。
(七)负责招标采购日常事务、收费立项、经济合同管理及所有审计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认真学习会计、审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九)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一条财务预算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指标分解,责任到人的原则;提高效益,增收节支的原则。
第二条财务预算的依据:
(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二)依据董事局确定的总体经营目标,经营策略和经营发展规划。
(三)依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的预算中的变化因素。(公司设备设施改变或扩大,经营规模调整、面积增减,经营品种增减变化,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增减变化,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条财务预算的权限:
(一)各经营单位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要求,认真编制财务预算,由综合业务部统一汇总报董事局批准。
(二)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应遵照公司的审批预算执行。
(三)各部门如超预算开支,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财务预算的范围:经营预算;费用支出预算;利润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第五条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一)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进法:先求出该指标的平均数,再用公式:(先进数+平均数)/2,这类指标即大于平均数,又小于先进数,较为适用。
2、定率法:即用费用率指标控制经营单位变动费用支出的方法。
3、定额法:即用费用预算定额控制经营单位、管理部室费用支出的方法。
(二)财务预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各项指标的预算,要以经营计划为基础,费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编制,采劝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测算综合平衡。
1、营业收入:在上年预计营业总额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国家政策市场形势变化,参照公司总体方案及本部门经营目标制定。
2、毛利率:依据上年本部门毛利率实现水平,参照市场变化以及国家确定的物价指数和公司总体方案确定的收益水平。
3、费用率:依据上年本部门费用率实际水平,参照公司总体确定的费用水平制定。
4、税金:依据上年本部门实际纳税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经营预计变化制定。
5、利润:依据上年本部门实现利润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项预算指标变化和实际情况制定。
6、人数:按上年平均人数结合本年任务所需人数计算。
7、人均劳效:用含税营业收入额除以平均人数。
8、人均利税:用利润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除以平均人数。
9、资金定额:由财务部根据各经营单位的任务,从实际出发给予核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财务部要设专人负责对财务预算的控制及检查。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财务预算从当年10月份开始编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统一布置上报的各种表格。
(二)各经营单位会计部根据财务部统一的布置和要求,组织本部门编制各项预算,11月中旬,将预算草案(费用预算细目草案)上报。
(三)11月30日前财务部汇总平衡,写出编制预算的文字说明,报公司高层审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将预算安排情况及实现预算的措施报集团董事局批准。
(五)12月中旬前财务部将董事局批准的预算下达到各经营单位,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成月指标落实到最小核算单位,上报财务部,同时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执行。
(一)各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工作,要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各项预算指标,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并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经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超支,对超支预算的项目,需写追加预算报告,说明超支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予以调整预算。
(三)各经营单位的各项费用要严格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检查。
(一)月审核,费用会计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不仅审核其合理性,还要审核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对超预算开支一律不得报账。根据各经营单位的经营成果及费用对照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上报公司财务部。
(二)季分析,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简要、全面地分析,或做专题分析。
(三)年度终了,要对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第一条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财产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全面清查;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每月同银行的核对;各种债权、债务,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时,进行的清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的财产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1、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对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
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方法,首先将材料物资账簿上的数量、金额填在存货清查表上,然后根据账存数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帐实差额作为盘盈、盘亏,对盘盈、盘亏金额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做出单独说明。
3、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在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
4、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清查时,首先将各项应收、应付的往来款项正确完整地登记入账,由财务部向往来单位发函证,如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应在函证上盖章后退发出单位;如对方发现数字不符,应在函证证明不符原因处签章并注明金额后退回发出单位,或者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发出单位收到对方的回单后,对错误的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后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表”。
(三)财产清查的方法。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实地盘点法,抽样盘存法,核对帐目法,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质量检查,就是根据各种财产的技术、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检查的方法。
(四)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认真分析财产清查发生问题的原因,并确定处理办法。
财产清查出现帐实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益;。
(2)量、计算、检验不准而发生的差错;。
(3)计算登记账簿时的错误;。
(5)盗窃、营私舞弊造成的损失;。
(6)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
(7)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
(8)虽然账实相符,由于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财产物资使用的毁损。对于定额内的损耗,多属自然原因,非人为因素,一般可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超定额损耗,应详细分析产生原因并行处理。由于工作失职,个人造成的损失,应区分不同情况,严肃处理、如果属于玩忽职守或盗窃的则应由过失人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要积极处理多余物资和清理长期不清的债权。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超储积压物资、呆滞和不需用物资,应积极组织调剂或改装,做到物尽其用,并积极向外推销或报请有关部门组织调拨。对于长期不清的结算账款,应指定专人,主动与对方单位研究解决。
根据领导批准调整帐簿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一)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二)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三)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一)材料验收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二)材料出库。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养保管。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1、成品商品需有专职人员管理和发放,发放时需办理领用手续。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对已经领出待用的原材料,也应由专人保管,以免发生丢失、混料及浪费现象。
(一)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三)会计科目列帐原则: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四)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机械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五)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六)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细列清办理移交。
(七)增减报告: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八)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另外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九)增置、营造、修缮处理: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十)受赠处理: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十一)登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十二)保险: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十三)资产转移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十四)资产送修处理: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十五)出租或外借处理: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十六)减损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十七)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2、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3、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十八)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八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九
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一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动,完善财务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设在开发区或境外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除执行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经营业务以旅游、施工、房地产、金融、运输业等为主的企业应执行相应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财政机关是财政部及财政部驻企(事)业所在地中央企业监察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监管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参与经营决策,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财务总监的管理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第一节企业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
(三)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企业财务管理机构;。
(四)负责组织企业投资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五)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六)接受财务、税务、审计机关等外部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损失和重大违纪事项负主要责任。
(七)组织企业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八)加强对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的管理,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二节企业财务负责人是指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其权限如下:
(三)组织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成本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
(四)审核企业重要财务事项,对发生的重大违纪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1.审核企业月、季、年度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对报表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2.审签限额以上资金的划转;。
3.负责企业各类资产盘盈、盘亏及损失的审批,并负责组织查明责任;。
4.负责各类资产的转移和租赁的审批;。
5.确定企业内部价格的定价原则,签发企业内部结算价格;。
6.正确计算企业产品成本,并对成本变动情况查明原因。
(七)组织领导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
(八)搞好企业各级财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节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权限: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负责实施与考核,随时捕捉各种会计信息,并运用到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项目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七)合理组织人员,科学分工,统筹处理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企业财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和控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派出制,以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性同企业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第八条企业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会计资料设置帐簿,不准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企业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实施细则。在接受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监督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集团所属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各自规模及生产经营特点设置会计机构,企业总会计师,负责协助企业负责人领导企业财务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和《企业财务机构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建立适应竞争环境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技术、成本、质量、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健全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按月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并定期对各项定额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类财产物资盘点制度,一般情况季度、年度必须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行帐物核实,帐帐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帐、卡、物相符。
第十九条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必须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大纲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十条正确执行预算,监督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会计信息予以控制,以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企业财务成本费用预计是根据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的全年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目标的系统化、具体化体现,是企业组织经营活动的依据。通过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下达,作为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季度)财务预计。年度财务成本费用预计的内容包括:
1、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预算;。
2、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3、现金流量预算;。
4、成本预算;。
5、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预算;。
6、销售收入和利润预算;。
7、其他预算等。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在上年四季度开始编制,经厂长(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并在次年元月底之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有关部门。
企业财务部门要将各项预算按季、月进行分解,下达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并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经营者和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保证年度财务预算的实现。遇到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时,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七章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子企业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及接受其他企业投入的资本金均为法人资本金,所属企业同外商合资或实行股份制形成的资本金为外商资本金或个人资本金。资本金的核算与管理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筹集资本金。资本金也可一次或分次筹集。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以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不低于出资额的15%,并要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清。
筹集资本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货币资金投资。
2、实物投资。在实物投资当中,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3、无形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确需超过20%的,应当报经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出305。
4、股票投资。
企业任何形式筹资都必须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
在进行资本金验资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财政部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认产权归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转让其出资必须遵循《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者出资的资本金的差额。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列资本公积金。
第八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还应根据企业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各种内控制度。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分工,严格要求,银行对帐单必须做到每月核对,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有条件的可设置内部银行进行内部资金核算,企业内部银行具有内部结算、信贷、监控和信息反馈的职能。
第三十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组织生产活动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一般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销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三十二条企业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归供应部门管理,外销商品、产成品归销售部门管理,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归生产部门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台帐,金额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应不定期实行抽查,帐、卡、物必须保持一致。第三十三条企业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调拨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
第三十四条企业存货的计价原则上统一采用一种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
企业必须建立比价采购制度,在企业价格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建立盘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对帐实不符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年终必须进行彻底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以保证会计年度决算资料的准确性。具体实施细则要符合集团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但结合集团公司情况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股份制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应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帐实不符情况查明原因,作相应帐务处理。
第三十九条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第四十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可行性调研,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在建期间的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预算审查,竣工验收批复及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生产所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业试营业的收入,应列入当期损益),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三条虽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算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决算办理完毕后,按批复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第四十四条企业已发生的应计入工程项目的借款利息,属尚未交付使用的,计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已使用的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二章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或评估确认价值计价。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第四十六条递延资产按原始成本计价,按受益时间在有效期内均衡分摊,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从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低于五年的期限均摊入管理费。
财政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投资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投资管理权限在董事会。长期投资超过十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四十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的立项审批、跟踪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审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收回及收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十九条企业的有价证券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实行续时登记、定期检查的制度。有价证券办理抵押时,应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在备查薄上记录。
第五十条投资成本的确认,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十一条处置投资时,投资的帐面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五十二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分设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科目对工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成本考核制度,编制年度成本费用计划,按月或季度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十五条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若企业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五十六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章收入管理。
第五十七条收入的确认原则:
(三)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时,商品发生即可确认收入;。
(六)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出口的商品确认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记帐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等,以红字冲减收入。
第五十八条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品,不得以成本价格进行内部转帐,而应以售价列为企业收入。
第五十九条企业来料加工业务,节省的原材料末退回来料单位,留归企业所有,应按合理价值列为收入。
第六十条流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应冲减当期收入。
第六十一条外贸业务发生的出口佣金应调整当期收入,即付给中间商的佣金冲减当期收入;收到中间商的佣金增加当期收入。
第十六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六十二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下达并予以考核。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不足弥补时,应由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十四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六十五条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七章财务报告。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根据《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上报企业有关资料。
第六十七条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执行。
第六十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电算化管理岗,并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明确权限及责任。
第六十九条企业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验收,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软件应妥善保管,不准外传、转让。
第七十条企业应用计算机编制的凭证、帐薄,必须符合会计电算化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做好会计电算化凭证、帐薄、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每月会计资料要有二套备份盘,每季打印的帐薄、报表应装订成册,年末应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交档案部门保管。
第七十二条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的子企业和由集团公司控股的被投资企业。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第七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并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第七十四条各企业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上报资料应有债权方对帐清单,以备核对。
第七十五条集团内部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应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帐务处理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的范围应包括: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包括备查帐),会计报表,财务预算,财务成本计划,经济合同,财务评价指标资料,财务分析,会计制度及规定和相关的各种批复等会计资料。
第七十七条企业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归集会计档案,到期必须整理入库,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制度,凡需查阅会计档案者,需写出查阅档案的书面报告,注明查阅范围,经会计主管批准后方可查阅,管理人员应严格登记。凡需借用会计档案者,借阅报告应经会计主管批准后,管理人员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销号,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八十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八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三
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在计算机内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帐簿、报表的过程。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可能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对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后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效率和效果,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各种手段、便利,从而为实现会计电算化的目标服务。会计电算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系统软件、会计软件、会计人员、会计电算化的组织工作和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和使用的财务会计部门,在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时,必需充分考虑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各个方面的特点。下面简单介绍会计电算化系统各个方面的特点。
(一)会计部门必需对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进行管理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各单位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电子计算机设备,一般都是由财务会计部门管理的,硬件设备比较多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还单独设立了计算机室。因此,会计部门还必须对计算机系统的特点,制定对用于会计工作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有关操作,管理和维护的制度。
计算机硬件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所有机械、电、磁、光设备,硬件设备都是精密的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一般微型计算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网络设备、ups不间断电源等。计算机硬件设备可以构建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单机环境和网络环境,供会计软件运行,满足不同会计软件对不同的计算机环境的要求。如单用户会计软件在一台计算机上运行,生成的会计数据存储在这台计算机中,网络会计软件在用通讯线连接的多台微机上运行,会计人员在不同的工作站上可以共享网络服务器上的软硬件资源,共同使用同一个会计软件,对同一套会计帐进行操作而互不影响。
系统软件是管理计算机资源和支持应用程序运行的程序。会计软件是在计算机上运行的,它的物质基础是计算机。不同的会计软件适用于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操作方法,会计软件在不同的应用情况下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软件要不断地进行升级更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信息必需通过会计软件进行管理,会计软件还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结构复杂、数据处理和软件操作方法要求严格的特点。
计算机中的各种信息和软件是存储在磁介质中,看不见摸不着,磁场、电场、潮湿、灰尘、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容易造成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的损害。而会计数据具有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可造性和安全要求高,数据要有可验证性,要有充分的安全可靠性保证等特征。
(二)会计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发生了变化
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不再需要手工记帐,算帐和编制报表,输入记帐凭证后,凭证通过计算机进行传递并自动进行核算和编制报表工作,凭证的输入和审核成为主要任务,操作计算机成为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存贷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对大量的固定资产进行个别计提折旧、进行详细的部门核算等,在手工方式下工作量非常大,使用计算机便使之方便快捷;企业要求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三)会计人员的协作性要求更强了
会计软件通常由多个功能模块组成,每个功能模块处理特定部分的会计信息,各功能模块之间通过信息传递相互联系,能够完成日常的会计核算业务,包括帐务处理、工资核算、材料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成本核算、产成品销售核算、应收应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等等;进一步完成会计管理和控制工作,如资金筹集的管理、流动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销售收入和利润管理等,帮助决策者制定科学的经营决策和预测。尤其是在网络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不同的工作站共同使用同一个会计软件,彼此的凭证传递、交接都是通过计算机进行的,相互之间联系非常紧密,一个人出现问题,会影响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求各岗位的会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协作,才能顺利进行会计工作。
(四)内部控制的内容各重点也有所变化
由于计算机自动进行总帐和明细帐的核对工作,手工条件下的总帐明细帐的核对工作可以取消;记帐凭证的审核工作变得更加重要和关键;计算机软开发人员对软件结构和设计的熟悉程度,使得他们有能力进行非正常的数据修改,因此还必须限制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操作会计软件进行会计记帐工作,尤其是不能兼任出纳工作。
(五)会计人员分工和职责发生了变化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必须人人操作会计软件才能够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改变原来的自己的工作习惯,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必需增设一些新的工作岗位,同时需要减掉一些不适应电算化工作台的岗位。会计人员的分工、工作职责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六)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提高了
一是因为会计软件的许多种自定义功能,要求会计人员定义各种转帐公式、数据来源公式、费用分配公式等;二是因为解脱了会计人员繁杂的计算和抄写工作后,要求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对会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
(七)会计档案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变化
会计电算化的会计档案包括打印输出的各种帐簿、报表、凭证和存贮在计算机软硬盘及其他存贮介质中的会计数据、程序,以及软件开发进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许多会计档案都成磁性的了,看不见摸不着,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也成为比较完整的会计资料,因此包括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计算机也必须严格管理。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不仅使核算手段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还改变了许多手工管理的习惯和方法,对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方法、程序、核算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针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新情况。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是指对已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全面管理,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是保证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后的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岗位责任制、日常操作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维护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后应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维护、使用人员的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实施的保证。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系统内各类人员的的职责、权限并与利益挂钩,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内部牵制,保护资金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系统的运行效益。此外,还要加强会计售货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日常操作管理
日常操作管理指是通过对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如果操作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实施不得力,都会给各种非法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如果操作不正确会造成系统内会计数据的破坏或丢失,造成会计数据的错误,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直至输出不正确的会计报表;如果各种数据不及时备份,则有可能在系统发生故障时不能恢复会计资料;如果各种差错不能及时记录下来,则有可能使系统错误运行,输出不正确,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日常操作管理主要包括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和上机操作管理。
1.计算机使用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是会计软件运行的物质基础。对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旨在为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保护计算机设备,防止各种非指定人员进入机房和操作计算机,保证机内的程序与会计数据的安全。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后,应制定与贯彻各种严格的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条件。
2.上机操作管理。上机操作的管理是通过建立与实施各项操作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按规定录入原始数据、记帐凭证、执行各功能模块、输出种类信息、作好系统内有关数据的备份,严格禁止越权操作、非法操作会计软件,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安全、有效、正常地操作运行。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上机操作的规定,操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与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3.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管理,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会计业务,保证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正确合法,会计软件处理正确,当天会计业务当天记帐,期末要及时结帐和打印输出会计报表,灵活运用计算机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三)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维护管理
软件维护是指当单位的会计工作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软件修改和软件操作出现故障进行的排除修复工作。硬件维护是指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的检查修复,以及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的调试等工作。
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维护一般由系统维护员或指定的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员可进行维护工作但不得操作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四)会计档案管理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磁性化和不可见性,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良好的会计档案管理是在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连续进行、保证系统内会计数据安全完整的关键环节,也是会计信息得以充分利用,更好地为管理服务的保证。
为了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单位领导应当重视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单位内部职能各部门,会计工作各岗位等方面都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会计电算化机构的设置和会计电算化队伍的组织。因此,单位领导应当协调单位内各部门共同搞好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
2.财务会计部门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单位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财务会计部门是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和落实部门,因此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财务会计部门应当负责和承担岗位的分工、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关会计人员的调整等工作。
3.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如《会计法》、“两则”、分行业会计制度、分行业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管理工作需要、会计核算的特点和手工管理的经验,改善其中不合理部分,制定适合本单位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应该满足单位当前的实际需要,并考虑到今后工作发展的要求;还应该根据执行中的问题,逐步完善和提高。
5.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时,要注意制度条款的合理、全面、条款清晰、具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以便会计人员掌握和执行,并能够据以考核会计电算化人员的工作情况。
6.在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时,应该参考会计电算化工作开展成功的单位的经验和有关条款,这样可以迅速建立有关制度,少走弯路。
7.在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时,应该注意满足审计要求,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对审计工作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包括改变了审计线索、内部控制和审计的内容等。
8.要根据电算化的特点,加强内部控制的有关内容,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工作流程和会计工作重点。
9.要强调会计人员之间的协作性。所有操作软件的会计人员都应该有整体配合的精神,紧密合作、加强协作。尤其是建立了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单位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之后,更应该使会计人员认识到在信息资源共享的情况下,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操作会导致系统发生错误。
10.要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学习,使会计人员都认识到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理解制度具体条款的内容,自觉落实。
11.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关键是落实,要有制度、有措施、有责任、有权、有利,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严格考核。对于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好的个人和单位,应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按照制度条款招待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批评;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四
财务会计管理作为促进水利行业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国家对水利建设大力投入和经济管理方法日益更新的今天,相对传统的管理制度已无法满足现代需求。这就需要加大相应管理制度的更新力度,从而在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下提高水利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更新
1.财务会计体系制定不到位,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伴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各行各业的管理制度更新变化多,与国际接轨步伐快,同时对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较高要求。但从目前的水利行业来看,制度更新相对滞后,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素养普遍存在相对偏低的现象,无论是财务会计的核算,还是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都仅局限于传统的手法。存在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简单培训后就上岗现象,间接导致财务会计信息管理水平不高。另外,在实际的水利行业的监督、管理中,也存在兼职现象,造成一些工作人员未能在具体的管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财务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国家鼓励有效结合市场经济、政府经济,也鼓励将社会资本投入到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在这种情况的影响下,各级也将加大了对水利行业资金的投入力度,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水利建设将出现相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多数基层水管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还不尽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并未能进行相对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致使其出现财务会计核算与监督存在严重脱节的现象,相应的水管单位虽能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但针对该制度所应发挥的职能,仍无法进行统一、彻底有效的开展,一定程度降低行业的管理水平。
3.缺乏健全的财务投入回报机制因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涉及面较广,导致结构相对复杂,无法很好落实上级投入资金信息的反馈工作。并且,对于社会投入资金回报等问题,也不能及时的进行反馈,上述现象的出现,导致整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职能无法充分发挥,进而影响水利工程的投入建设进程,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投入回报机制不健全,投资回报期过长,资金发挥效益和投资变现能力差。
1.加快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随着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更新和水利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行业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自身财务体系的更新建设。进一步推进与国家准则的全面趋同,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更新要以服务于市场经济,明晰产权关系,保护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而开展,同时必须在充分了解水利行业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制度的监督机制,明确划分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核算机制与监督机制同步进行,确保从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得到有效保障,提高行业资金的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服务于水利行业的建设之中。在实际的财务会计管理中,还需有效发挥媒体、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相对完善的公开信息制度,一体融入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督目标,将此作为管理水利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依据,实现相应管理工作良好落实和信息公开透明的目标。
2.建立健全水利投入多元化和合理的回报机制,加快提升水利发展过去,我国水利行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以国家的专项投入为主,没有较好的回报反馈机制,但目前国家鼓励多元化发展,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向社会投资敞开大门,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和合理的投资收益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有利于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和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完善财务会计机构,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在国家发展新形势下,根据水利行业现存的财务会计机构合理设置岗位,保证相应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落实到底,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奖励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每位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实际中去,更好落实财务会计的管理工作,保证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借助专业化的财务会计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借助先进性的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将最终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标准,只有考核符合要求者才能继续上岗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综上所述,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更新决定着该行业的发展速度、经济效益,也决定着国家经济水平、民生问题。这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充分结合自身情况,积极、主动的面对并解决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究合理、科学的措施加以解决,在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好地提升行业发展和服务社会。
[2]曹晓玲.对加强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2):43.
[4]相立文.浅析强化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方法[j].财经界(学术),20xx(10):176.
[5]陈艳祥.浅谈黑龙江省水利行业会计信息化建设[j].水利天地,20xx(4):37.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五
2、负责完善公司核算体系,建立全公司核算政策,指导规范公司的`业务核算,确保公司各类业务核算合理规范,实施有效财务管理。
4、负责内控流程梳理和工作流程优化,及时更新财务日常制度,编制岗位操作手册加强财务部门工作专业度。负责科室团队建设,做好内部培训,促进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
精选会计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六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