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接下来是一些由专业管理者撰写的规章制度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一
(一)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企业、公益性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适用对象主要包括: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长期投资、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非专利技术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一)民主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及其实施方案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依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须由代表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二)公平、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开的原则,订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三)依法监督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必须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时发包方必须如实提供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村委会章,提供人签字,包村干部审查签字),合同文本经市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核规范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必要时乡(办)经营管理站合同审查人员应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做好会场资料的收集。
(一)资产经营流转方案拟定和价值的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流转资产的现状,拟定承包、租赁、出让资产、资源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通途、公开招标和承包的条件、起止日期及资源性资产的边界四至等。
(二)民主程序和履行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方案,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还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价值进行民主讨论确认,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内容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他人不得代签),存档备查。
(三)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审核。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外部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在执行前,必须报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程序、标的价值确定、条款等主要内容。经审核后的方案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法定假日除外)。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及有关资料的备案。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必须到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同时备案的还包括: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及方案公示记录,有关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在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价及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有关资产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确定后,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与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签订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发包方(出租方、出让方)负责人和承包方(承租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名称及基本情况,其中资源性资产必须标明名称、坐落、面积、四至、质量等级等(应附明细表)。
(三)签订合同的日期、限期和起止日期(三者必须相符)。
(四)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用途。
(五)承包(租赁、出让)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
(六)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及处理办法。
(八)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移交和清算办法。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必须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一)完善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对每项农村集体资产的数量、金额、规格、形态、坐落、面积、新旧程度等都要详细记录、登记造册(由村报账员登记),并责成专人管理,资源性资产还需表明边界四至,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档案管理。
(二)实行资产报告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流转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除报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以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要同时向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向临汾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500万元以上的要向省农经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有两种办法: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其他方式承包。
(一)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组织经济,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方式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确定每户承包地数量时,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其他零星土地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零星土地。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承包通过公开竞标、经济双方议定来确定,承包费纳入乡(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监管。
4、承包期限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复垦等方法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收回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在未用于调整之前,采取招标、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权。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才能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存货
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
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判断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分以下类别进行判断: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在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司的经营活动经常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的计量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和化解风险。
本制度旨在提请经营班子审慎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公司也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使本公司更加规范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定有变动,以国家法规为准,届时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补充。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三
为规范管理,统计考勤,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公司考勤制度配套完善制度,主要用于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登记管理工作。
(一)、正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事需由其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在行政办公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实行事前登记。
办事完毕若已下班,不返回公司直接回家未有考勤记录的.,需在2日内填写《考勤异常情况登记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交与行政,由行政负责与外出登记情况比对。如符合,则记为正常出勤;如不符,则该天不作出勤。
(二)、因距离或时间上的限制,员工第二天不来公司直接去客户处的,应前一天向总经理提出口头申请,报备时间、外出地址、事由。
事后回公司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外出反馈表》,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核,会签完后交与行政,作为考勤依据。
(三)违反规定依下列制度执行:
外出虽按规定办理,经查外出事由为办私事,却以外出办公为由,经公司两人证实者,作不记出勤处理,并公司内部通报批评,记警告。
外出未按规定办理,经查外出事由属办公,且经公司两人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再犯作不记出勤处理,。
外出未按规定办理,经查无法核实事由属办公,不能经公司两人证实者,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全面掌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做到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考核、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结合,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要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准确、及时地记录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任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提供依据。
第三条 登记管理班次主要包括:各类主体班次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流动党校培训、联合培训班等。
第四条 要对培训情况及时登记,内容包括培训班次、起止时间、培训内容、及学员的基本信息等。
第五条 将各类培训班的有关培训安排以及报道册、点名册、成绩登记册、培训情况汇总表、培训名单等各种培训资料归类装档。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四
固定资产是酒店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基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的完整无缺,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正确计算现有固定资产的损耗,对酒店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酒店购置的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服务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指酒店所有的营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类:包括供电系统、供热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电子系统、厨房机具、电梯、通讯设备、大型洗涤设备、维修器械及其他机械设备等。
3、 电器设备类。包括电脑网络系统、复印打字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音响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4、 交通运输类。包括客车,货车,行李车等
5、 家俱类。包括酒店各部门使用的所有家具、办公用家具设备、灯具、地毯及工艺摆设等。
6、 其他类。指消防监控设备,贵重器皿,健身房设备等不在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把属于酒店的固定资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执行岗位经济责任制,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2. 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财务部,每年由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人员进行清查盘点,使之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方面,酒店机器设备、仪表仪器等设备归口工程部管理;其他资产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
3. 酒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该部资产责任人,部门资产责任人对部门所辖范围内的资产负责,并委托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内各项资产的账卡管理和盘点工作。
4. 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性能和工作量负荷,减轻磨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5.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建立分类明细账,实行金额控制,负责监督和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入、调出、出售、报废等正常业务,定期检查账目,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6. 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的拆卸、安装等技术项目负责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设备安全、降低消耗,保证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责任人应根据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部门内部的资产管理程序和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基层管理组织,以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8. 各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所在部门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
9. 部门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1)检查本部资产的使用情况。
(2)管理部门的各种账、卡、保证卡实相符。
(3)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对资产的内部转移,先填写“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调整及卡片调整。
(5)对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经由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该卡片。
10. 固定资产的添置,应根据经营需要在年度或季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明,添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采购申请单,同时得到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认可,报部门负责人,经财务部审核,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预算外的采购需提交详细的说明。
11. 自制的固定资产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材料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验收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2. 直接购买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先办理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后,连同转运费、安装费等附件,经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然后办理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3. 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由部门提交更新改造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经济效益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竣工后,根据施工部门编制的更新改造交接造册,会同工程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填制“验收启用报告书”连同更新改造竣工决算书等附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登记固定资产账目和卡片。
14.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时,有关部门先提交申请报告,经转入和转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财务核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然后,由资产管理员填制“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以后报财务部进行账务卡片调整。
16. 准后,转财务处理,财务凭有关单据调整固定资产账户并将清理情况记入固定资产卡片内,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管。
17. 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及损失,应查明原因,作出报告,按以下审批权限报批后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盘盈的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盘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总监/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18. 各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若因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善,导致部门使用的资产出现人为损坏、流失、账务不符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19. 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应事先办理书面的移交手续,并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五
(1)学生在小学规定时间内出入,要凭小学的学生胸卡进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校园。
(3)学生翻越围墙进校,一律上报安全办,按违纪进行处理。
(4)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先与门卫沟通、登记,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小学,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是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外来会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小学,必须遵守小学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小学教学有序进行。
(1)学生及教职工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批条。
(2)外单位物品入校,严格验看,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1)门卫负责引导允许近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门卫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六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
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七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市豆各庄农工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利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管字[2000]116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已取得法人资格且占有、使用集体资产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集体资产的企业。
第三条 以下企业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申办企业集体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
1、集体企业;
2、集体独资公司、设置集体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集体企业、集体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4、以其他形式占有集体资产的企业。
第四条 产权系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产权包括债权。产权可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基大权利。
第五条 集体资产产权登记是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集体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和年度检查登记。
第六条 产权登记机关审核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也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
第七条 产权登记管理遵循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并按产权归属关系和财务隶属关系组织实施,负责向市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上报、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企业负责申请办理本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并对各级子企业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体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由集体资本出资额最大的出资人所在的所出资企业依据其产权归属关系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集体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相等的,由各集体资本出资人推举一个集体资本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其余出资人出具产权登记委托书。各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企业产权登记后,发放产权登记证。企业办理产权变动、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产权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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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占有产权登记
第九条 已经取得法人资格但未进行产权登记的企业应当在本制度实施后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向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申办占有产权登记,填写《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由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投资协议书或出资证明。
3、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4、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复的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对提交材料初审,报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进行产权登记,向企业核发产权登记证。
第十条 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于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30日内,向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填写《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企业集体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3、企业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市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审定。
企业依据产权登记机关审定的产权登记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注册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后30日内到原产权登记机关领取产权登记证,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十一条 除政府批准设立外,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得登记为集体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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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企业在申办占有产权登记时,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比发生增减变动的,应当先按实收资本变动前数额办理占有登记,再按本制度的规定申办变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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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八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1、每年由采购科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以及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财务部与使用科室一起协同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现财产失落或损失不报,造成帐、实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并按固定资产原值赔偿。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九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
1. 为加强对舞蹈队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夕阳红舞蹈队固定资产不受损失,更好地服务于夕阳红舞蹈队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夕阳红舞蹈队所有的'单价500元以上各类设备、物品以及单价在500元以下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耐用的设备、物品。
二、固定资产的购买与领用
1. 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固定资产,先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书》。固定资产到货后,由副队长以分类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
3. 固定资产领用时,由会员填写好《资产领用单》后,再分配至使用人并签名。由副队长保管好已签名的《资产领用单》。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报损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5年
(3)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4)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2.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四、解释及执行
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一、为加强关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所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所定义为固定资产的物质资料、各种设施、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坚持节约、适用以及使用部门负责保管的原则,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分别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台帐,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年限、折旧、使用部门、存放地点逐一进行登记,并订立财务与使用部门定期核对制度。
五、不得私自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调出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办理。不经批准不得报废、外借、转移、调出、削价变卖。
六、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致使固定资产发生遗失、损坏等,应认真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应有的处分,并照价赔偿。
七、因工作变动需离开原工作岗位时,台账管理人或固定资产使用人必须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八、附固定资产登记表一份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一
一、集团综合管理部和经营公司行政办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备案工作。
二、经营公司行政办行政经理对其公司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应对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定期审核资产状况;员工调离时必须对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闲置的固定资产在关联公司内部,由汇和统一进行调配。
三、公司开业正常经营前或每年9月至10月,集团对经营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库,建帐工作(含电子版)。
四、固定资产采购,应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由拟采购部门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办。
负责采购;单笔固定资产超过5000元(含)以上的,采买必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2、采购完成后,行政办登记入账和备案。
五、各经营公司每年盘库后认定为闲置的固定资产,由集团统一进行调整。
低值易耗品购买及领用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定义:价值在壹仟元以下的损耗类型办公用品,礼品等。
二、购买规定。
1、凡所需购买的物品应提前以书面形式申报,由经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办统一购买。每月提报两次。
提报申请时间:分别在每月8号前、23号前;采购时间:8号至10号壹次,23号至25号壹次。
如遇应急使用的物品,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即时采买。
2、未经领导批准,依个人意愿自行购买物品者,公司一律不予报销,费用由其自理。
3、行政办根据批准后的申报单,及时采购,入库建帐。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二
1、企业单台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同时设备的购置价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元以上者列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2、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达到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所有设备的附件和所属设备均随同主机列为固定资产,不单独建立台帐和资产编号。
4、不具备上述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设备列为企业“低值易耗品”的范围,不列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凡列为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由设备科按一机部《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台帐。五个复杂系数以上的生产设备列入主要生产设备,并建立设备单台档案。设备台帐分:设备总台帐、部门分台帐、重点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
6、设备科的设备台帐每年与财务部门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新增添设备应填写《固定资产拨交单》,列入固定资产台帐,各车间之间设备调动,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通知单》,办理转移手续。
8、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公司出公司检验单及装箱单、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单、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结论、历次精度检验记录、设备大项修完工验收单、设备改造技术资料、设备二级保养(小修)记录单。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三
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仪器设备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1、房屋和建筑物应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经常维护保养。凡未经主管局批准,并未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对于建设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筑物,且暂时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验收后由建造单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部门登记、造册,负责管理,记入教育局的固定资产帐中。当开始使用时,再由教育局有关管理此房产的部门向开办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此时该房产由学校管理,并记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帐中。
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工作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扩大知识领域作出应有的成绩。
1、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药品等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
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做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仪器、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的大致原理、过程以及实验结果。
2、在学生实验时,积极辅导学生进行实验,做好仪器的收发工作、检查工作及药品的补充工作。
3、帐目要清楚,仪器设备、标本、挂图、药品等实验物品应与帐目相符。
4、及时、完整地做好每次实验的登记工作,随时备查;及时做好实验后的仪器、设备的清理工作。
5、严格做到实验仪器定点放置;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玻璃仪器要保持清洁干净。
6、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掌握仪器、设备、药品等的库存情况,及时做好“请购”及报废工作;要注意节约。
7、实验室的实验仪器不得擅自外借,严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1、按年级、组室分别设立办公室财产的组室分户卡,一式二份,组室、总务处各执一份。
2、每学年核对帐物一次,做到帐帐、帐物均相符。
3、按班级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二份,班级、总务处各执一份。
4、每学年初,将各教室内必备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给各班主任验收,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级要有教室财产保管员,每学期评定一次财产管理质量,向学校提供推荐,并与评先进文明班级挂钩。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四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设备、交通工具、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家用电器、家具等。
二、固定资产购置。
1、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使用部门将所需固定资产的购置书面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审批,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品牌、价格标准、购置目的、质量要求等。审批后报财务部。
2、采购固定资产时,由行政部按批准后的采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电脑网络设备等专业技术性强,价格弹性大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技术部与行政部共同负责选货、洽谈签收及验收等事宜。经办人员凭购货发票、固定资产登记卡到财务部申请付款或报帐。
1、行政部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调配和监管工作。分公司、办事处等派出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登记记录。除由财务负责管理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外,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按各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固定资产登记卡要详细记录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年终盘点、清理维修、报废、售让等情况以及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
3、固定资产的出租、报废、售让等,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公司领导审批,交财务部门作帐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责任人,应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和遗失,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员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应由行政部负责进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监管移交,并做相应的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有义务、责任对资产进行保养维护,对丢失损坏负直接责任,资产出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门汇报。公司职员要爱护公共财务及设施。职员个人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和各类公用物品,如计算机、桌椅、柜、等,使用者必须登记,并精心使用和保管。
5、年终,由财务部门、行政部会同有关管理责任人对本公司固定资产作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帐帐、帐卡、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做书面报告,查明发生的`原因、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其他文件作相应帐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因使用人操作不当等非正常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应追究责任人责任。
2、固定资产出现破损和故障应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公司领导同意,组织修理,并对维修情况作出记录。
3、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财务部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出具书面报告,经财务部审查,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及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指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仪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单价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
1、编制采购计划。
2、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物资须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附件1.《采购申请单》)
3、采购验收入库,采购完成。
所有采购后资产均需做入库处理。(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在办公室处进行登记入库,入库后再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3)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4)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盘点按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年一次(年末),须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领用、盘点:
(2)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人员和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须如实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3)办公用品每月盘点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笔、计算器等,须如实填写《办公用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2、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协调相关人员处理。(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2)如经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衡量报修物品已经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等情况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经财务审核价值,报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原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将本着批评教育、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为主的精神处理有关事故,并根据具体原因、设备性质、当事人一贯表现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等区别对待。
1、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的公司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5)未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7)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9)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2、属下列情况的,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
(3)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5)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并主动如实上报,态度较好的;
(6)损坏较轻或丢失零配件,经当事人修复不影响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功能的;
(7)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3、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仪器、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使用1—10年按5%-80%计价赔偿。
仪器设备的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但性能、精度下降,经鉴定尚可使用的,根据下降程度,由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负责)协商出一个合理计价,按下列办法计赔:
(1)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只计算零部件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修复后质量下降的,按质量下降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划分等级,九成新按原价的90%计价,八成新按原价的80%计价,以此类推。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批评和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
4、私自处置设备的处罚:
(4)凡擅自处置仪器设备者,除经济处罚外,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具体实施办法:
如出现仪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等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1)由办公室协调、牵头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若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2)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由责任人或部门及办公室、财务根据情况提出赔偿处罚意见、确定赔偿处罚金额及交款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价5000元以上的物品赔偿须报总经理审批。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六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员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电话请假。
二、全体人员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度,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以上者作为缺勤处理。
三、根据每人的工资标准、实行按实际出勤天数(有效工作日)计算和发放基本工资(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资,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五天以上者当月无奖金。
四、公司实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写加班人名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加班。公司由专人负责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计算工资标准,超过部分,加班人员可换休或领取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在晚上12点以前计半个工作日,超过晚12点计一个工作日。
五、对于公司外出联系业务人员,如需个人外出联系业务,须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选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当日下午2点前赶回公司,下午2点后外出联系业务的需在下班前赶回公司,汇报登记联系业务情况表(业务性质、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特殊情况另定。若不经所领导同意无故缺勤者,视同私自外出干私活处理。一经发现,公司向当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劳务费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外出执业时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勤记工。有事先请假,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取资料和送报告除所里专职人员外,一般原则上由客户取送,特殊情况由联系业务的人取送,在市内及近郊不超过2―3个小时,郊县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八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九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
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的教学、科研、生活、生产用资产(不含玻璃制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学生床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照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各种方案中择优确定。凡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要经管理部门人员验收;专业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3、学校自制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费。付出时费用先记入“暂付款”帐户,自制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转列“支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按调拨单或估价单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根据《州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杭财综〔20xx〕821号)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资产核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权限处置。
依据上述权限处置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责任损失、调拨、变卖等,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经一定时间的使用、磨损,逐渐丧失了使用效能,需要报废更新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科实地检查鉴定后,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3、报废或处置后的固定资产,须进行清理。经变价处理后,有一部分残值收入作“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4、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或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五份,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帐户。
5、责任损失的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职,固定资产有丢失、毁损、遭受人为破坏等情况,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重大损失还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要编制《固定资产报损单》一式三联,并根据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责成过失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执行其他处理决定。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报损单》注销固定资产明细帐,财会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赔偿损失的收入,纳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6、无偿或有偿调拨、变卖的固定资产。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无偿调拨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一式三联,分别冲销固定资产帐户记录;收回价款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监督复核。
1、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财会部门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帐一次,保持帐帐相符,同时应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账目、实物进行监督和复核。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半年或一年)组织由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
2、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帐务处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维修保养。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寿命:
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保养,特别是对电视机、录像机、高级照相机及附件、高级乐器、高级美术教具等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检修和保养,并建立保养记录。
2、保持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窃、防潮、防尘。
3、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保养。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但单位价值在5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同类物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够低值耐久品条件的物品。如小仪器仪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办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
3、采购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增减变动低值耐久品由学校会计和财产会计同时登记备查帐薄入帐核算,低值易耗品设立领用登记簿。
第十三条为加强财产管理,学校各部门设专、兼职财产保管员。
1、总务处设专职财产会计(或称财产总保管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验收、保管、编目、登记、作帐)。
2、各教研组、处室、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设兼职财产保管员(也可由各组、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保管及财产帐务等工作。各班级也设财产保管员,负责本班级财产保管等工作。
3、财产保管实行以学校与组、处室(或图书馆)或个人保管本结合的原则:
凡集体使用的公物,分别由校或部门财产保管员保管。
凡个别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而个人借用之物(如计算器、收录机、工具书和参考书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门的财产清册,责任到人。
4、各部门保管员,负责对本部门公物的保管,财产增减必须及时入帐,并协助总务处执行对公物管理的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