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社区,不仅有教室和图书馆,还有操场、实验室等各种场所。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写学校总结的好文章,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一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用餐要求。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二
一、、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全体师生及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三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四
第二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五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贪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六
1、为加强对食堂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食堂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食堂班长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食堂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4、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洁精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2年左右)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各种闸阀要确保有效。
6、如发现燃气泄露,应及时关闭总阀,并进行通风,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严禁开启任何电气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燃气散发后进行查漏处理。
7、更换液化气瓶时首先将液化气罐阀门关闭,然后将罐体与限压阀的螺纹连接口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使液化气罐与限压阀分离,再把限压阀螺纹连接口和新罐连接,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拧紧即可;液化气瓶中有残留燃气时不得自行倾倒或排放。
8、存在腐蚀、变形等异常的`液化气瓶要严禁使用,发现液化气瓶漏气等无法处理情况时将液化气瓶送专业检测站处理;到期液化气瓶要及时更新。
9、对燃气灶具等设施,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天对烟罩、烟道进行清理,不定期开展燃气烟道等全方位清洗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护情况写入检查记录。
10、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规范安装。
11、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12、食堂及办公室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七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八
1.对燃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
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燃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燃气调压站、燃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燃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燃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燃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燃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燃气设施,防止燃气泄漏。在燃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燃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气管和燃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燃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九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全体师生及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照学院后勤部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煤气管道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煤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煤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者爆炸。
八、在使用煤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方可点着火种,打开燃气灶气阀,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灶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记录,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离开。
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煤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处理。
十二、煤气设备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备,保持管道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等情况。
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十五、若发现煤气使用压力异常或泄露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进行处理。
十六、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进行人员疏散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进行处理。
十七、厨房应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时及时进行更换。
十八、煤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立即切断电源及煤气气源,按下消防警铃告知其他人并报警,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灭火器灭火。
为了加强燃气防火安全的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1.对燃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上岗。2.值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燃气用具安全防火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饮酒、睡觉,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燃气调压站、燃气表房、餐厅、职工食堂的燃气阀门房间,应由专人管理负责,不准当仓库、休息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牌。房间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5.燃气管道、调压站、锅炉房、燃气热水器、厨房(、阀门等燃气设施,都要由专业人员负责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检修或拆卸。
6.要经常检查各管道节门及燃气设施,防止燃气泄漏。在燃气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种。
7.检修泄漏燃气部位时,应按检修操作规程,应使用铜质工具,穿不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并要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防止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8.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气管和燃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胶皮管,接用燃气设备。
9.严禁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和贮存液化石油气罐。学校使用燃气的场所,目前为食堂,用于食品加工烹饪。不作他用。为实现燃气使用的安全,现制定以下条例:
一、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营运制度。
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陈生坤担任。
组员:张(安全卫生专干)、易(总务主任)、李(工会)、张(食堂管理员)。
1、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仓库、餐厅时必须及时关门。
5、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二
1、在食堂生产过程中,如上灶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若发生停电、短路时应及时关闭天燃气,若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停止工作,并上报维修。操作完成后先关闭气阀,后关闭电源,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2、若发生油锅或油垢、天燃气起火燃烧,应及时拨打119,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关闭气阀,切断电源。并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3、若发生油锅燃烧,可采用以下办法扑灭油锅火焰。
(1)用锅盖或能遮住锅的大块湿布、湿麻袋,遮盖油锅,使油锅中的火与空气隔绝而熄灭。
(2)在没有锅盖等遮盖物的情况下,还可将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锅边一下子倒入锅内,利用蔬菜、食物与着火油品的'温度差,使火自动熄灭。
(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将火扑灭。
4、如烟道内油垢发生燃烧,应先用灭火器对准烟道扑灭,外面用消防水对其烟道降温,使烟道内火不能燃烧,直至扑灭。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油锅、电路起火千万不能用水往锅里浇。这样不仅扑灭不了火焰,相反会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三
消防泵房属于学校防止火灾的重要特殊设施,应随时处于完好的准备启动状态,为保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签于消防泵房的特殊重要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凡因工作需要进入泵房人员,应与后勤服务处联系,待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记录。
二、维修人员定期巡视检查,所有电机、水泵、仪表、管道都应在完好状态,控制程序应处在设定的位置。发现泵体、管道法兰等连接处出现渗漏应及时处理。
三、对系统至各楼层的消防,喷淋主要阀门定期查看,加油,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组织维修。
四、经常检查室外补水池的自动止水浮球阀,使其在正常的补水标位,并加盖防护。
五、对消防泵房电器主回路,定期进行清扫、紧固;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确保可靠。
六、系统的维修、调试、运行及故障的排除应备有专项记录,并建立年度台帐。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篇十四
1.食堂人员在工作前均进行食品卫生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生产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的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在食堂工作期间内一直保持合格有效。
3.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腹泻、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其它皮肤损伤(冻伤、烫伤、切割伤等)、眼、耳或鼻溢液或有其它传染性疾病发生等疾病的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可根据情节轻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或调离工作岗位。
4.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工作衣、工作帽、工作鞋要干净卫生,穿戴整齐。
5.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废弃物,工作中不得闲聊、吃零食,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工作期间离开本工作区域时要脱去工作衣、工作帽及工作鞋;在便后、离开本作业区域或用手接触到身体的其它部位后,一定要重新洗手,方可重新作业。
7.餐饮用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各工用具不得混合使用用。
8.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卫生必须达到无水迹、油污、污物或霉迹及光亮、不粘手,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
9.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10.洗涤、消毒餐饮用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严格按照配比浓度标准进行配制洗、消水,进行清洗或消毒。
11.煮沸消毒时应把餐饮用具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1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3.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用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14.食堂内应当经常检查防鼠、防蝇、防尘、防霉、防潮设施的安全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