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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篇一
“啦啦啦”又是我的一个狂欢日——星期天。
早晨,我迷迷糊糊的先睁开一只眼睛,只见时针和分针哥兄俩分别指在了8和12上,我又睁开另一只眼睛,只见窗户外面的太阳晒屁股了,我连忙坐了起来伸了个大懒腰,然后才开始穿好衣服,清洗完毕后就去吃早饭了,吃完了,就走进了我的知识宝库——书的海洋。
到了书的海洋,我拿了一本我最爱看的《安徒生的童话》,里面有可怜的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正在我看的入神的时候,老妈笑眯米的走过来,对我说:“宝贝,到中午了,小肚子饿不饿呀?今天我们中午去肯德基吃,好不好呀?”“哦耶!”我听了,连忙放下书,穿好鞋子牵着老妈的手,直奔目的地。
到了肯德基,我先点了我的最爱——鸡翅,又点了可乐,也帮妈妈点了个汉堡和橙汁,服务员阿姨都忙不过来了,一会儿,鸡翅来了,我的口水流了三千尺,望着香喷喷的鸡翅,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于是我狼吞虎咽啃起鸡翅来,刚吃完一个,妈妈把可乐端过来,说:“宝贝,慢点吃,可别噎着哟。”我开心的望着老妈说:“好咧。”我一边啃着鸡翅,一边喝着可乐,可真有口福呢。吃完了,好饱呀,连续打了好几个嗝,突然,老妈向我勾了勾手指,我心想是不是又有什么惊喜呀!我连忙歪着脑袋把耳朵伸了过去,只见老妈悄悄地对着我的耳朵说:“我们去东方广场玩一会吧”。我听了,瞪大了眼睛,连忙从椅子上蹦了起来,那里可是我的“人间天堂”呀!我搂着老妈又亲又抱,嘴里还喊着“老妈万岁”惹得叔叔阿姨们都大笑了起来,老妈的眼睛也都笑了眯成了一条线。
一到东方广场,我就直接去投篮,我每次都得了高分,别的小朋友们对我都刮目相看呢,我玩的高兴的时候,一个大胖子走了过来,原来他是这里的老板,也是个投篮高手,他随手一扔就想把我打败,我的篮球好像长了眼睛似的,都躲到了一边,心想这次可遇到对手了,在经过激烈的五次大战回合之下,我终于,把他给打败了,翻越大山可真不容易呀,我露出了胜利的笑容,我还和妈妈玩了其它的几个游戏直到筋疲力尽才和妈妈依依不舍的回家。
啊!我爱我的星期天,我希望我每个星期都能来到我的“人间天堂”,今天我真快乐啊!
星期天篇二
这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星期天,我们一家四口起床了。
妈妈精心地为我和弟弟准备了丰盛的早餐。而我和弟弟便高高兴兴地坐在椅子上品尝着早晨。“书虫”爸爸则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嚼”着书,一会儿“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会儿又突然冒出一句“户破堂危,唇亡齿寒”。
妈妈则呆在家里打扫卫生,擦桌子、抹窗户、洗衣服……样样活儿都干!妈妈的手总闲不住,星期天呀,更是“手忙脚乱”!问她为什么不出去开心一下,她理直气壮地说:“不劳动可不行!不是有首歌叫做‘劳动最光荣’的吗?”啊!有这样一位尽职尽责的妈妈真幸运!
下午,我们家可寂静了!我、弟弟和爸爸妈妈都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嚼”书。我和弟弟是两个“大名鼎鼎”的“小书迷”、爸爸妈妈则是两条“饱读经书”的“大书虫”,我们家可称得上是“书香门第”了——个个都爱看书!
我家的星期天充满欢声笑语!洋溢着和谐的气氛!
星期天篇三
我经历过许多个星期天,每个星期天都有它的不同,有快乐的、伤心的、失望的……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那个星期天。
春天到了,小草偷偷地钻了出来,嫩嫩的,绿绿的。柳树吐出了嫩芽,随风飘摇,像是在梳理着自己的长发。小花也露出了她那粉嘟嘟的笑脸,羞涩地展示自己的面容。
我兴致勃勃地推着闪闪发光的自行车向草地走去,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艰难地爬了上去,忐忑不安。
我不甘心就此失败,揉了揉麻木的双腿,再次上了自行车,歪歪扭扭地骑了过去。慢慢地,我越骑越稳,越骑越快……我围着草地绕了一圈,高兴地喊:“我会骑自行车啦!”阳光下,爸爸妈妈的笑脸像绽开的一朵花,一群小鸟叽叽喳喳地飞过,也像是在为我祝贺呢!
那个星期天,我过得真快乐!
星期天篇四
人生中,我们经历了无数个丰富多彩的星期天。但是,在家做作业是无聊的;在家玩电脑是枯燥的;出去游玩就是欢乐的,正合我意!
这次虽说出去游玩,其实就是一家三口郊区一个池塘边钓小螃蟹。我是第一次钓小螃蟹,心里难免会一些紧张:钓上来后,它会不会咬到我?会不会因为太多小螃蟹咬住饵而拉不上岸?……一连串的疑问在脑海中浮现。正想着想着,妈妈已经急不可待地放好钓饵了,爸爸也不甘示弱。他们两个看了看我,着急地叫道:“小薇,你还发什么呆?”我急忙回过神来,放好钓饵,抛出钓线。顿时,水面上泛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美极了!
是啊!人生中,我们不止一次遇到困难,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坚持到底。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认准目标,永不言弃,就会获得最后中的胜利,困难也就会迎刃而解!
这个星期天,我过得既充实,又得了一个让我终生受益的启示!真是一举两得!
星期天篇五
;刚到los angeles的时候,一般人都习惯称los angeles为洛杉矶,可是时间长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会像那些老洛杉矶一样,把洛杉矶简称为l.a.。2004年,汤姆·克鲁斯在迈克尔·曼导演的电影《借刀杀人》(col-lateral)中,饰演一个从外地来到l.a.的黑社会的超级杀手,一个毒品组织雇佣了他,要他在一夜之内杀掉几个涉案的证人。在l.a.的机场,来接头的人在把装有标靶资料的手提电脑和手枪的密码箱交给他时,就顺口祝他享受l.a.。这当然是个美好的愿望。对于l.a.,汤姆·克鲁斯并不陌生,从机场上了出租车后,他就开始和司机麦克斯搭讪,同时对l.a.说三道四。显然,他对这个犹如一张无边无际的地毯一样铺开的都市毫无好感,尽管它是世界第五大经济实体,有一千七百万人,“但是谁也不认识谁,”他喃喃自语,告诉麦克斯,他刚看到一张报纸上说,有个人死在l.a.的正在运行的城铁上,但人们浑然不觉,照样在他身边上上下下,直到六个小时之后才发现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在这里,汤姆·克鲁斯想表达什么呢?
无非是生活在洛杉矶这样的大都市中的人的孤独、冷漠和疏离罢了。来过洛杉矶的人都知道,这座城市的庞大的面积,疏散的建筑,还有密如蛛网占市区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高速公路,把所有的人都远远地分割开来。不像纽约、芝加哥或者三藩这样的城市,有发达的公共交通,以及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人群,在洛杉矶,人们整天都躲在自己的小汽车里,夜里则直接回到家中,所以从早到晚,在街道上除了川流不息的车辆之外,几乎空无一人。
如果说,你在美国本来就感到孤独的话,那么在洛杉矶,你会加倍感到孤独,因为这里比任何一个地方都更像美国。所以,也就更加孤独。我猜,汤姆·克鲁斯表达的意思,八九不离十,就是这个。
当然不会有,不是已经说了,这里不是别的地方,它是l.a.。在l.a.,发生这样的事情本来就稀松又平常。
所以,当张清从美国打电话来告诉我,他现在在l.a.的时候,我一下子还没能反应过来。因为在国内,大家还是习惯于把洛杉矶称为洛杉矶而不是l.a.,而他在洛杉矶已经呆了五年了。
张清是我南大的硕士同学,但他的专业和我不一样,是戏剧,他是著名戏剧家陈白尘先生的关门弟子。但那个时候陈白尘先生已经不上课了,很少到系里来。我在南大读硕士期间,三年总共只见过他一次,可这唯一的一次还是在他的追悼会上。当时,可能系里希望把陈白尘先生的追悼会搞得隆重一点,所以在举行追悼会的那天,把系里的研究生不分专业和年级都拉到了南京的石子岗殡仪馆,因此我才有幸在现实生活中而不是从照片上见了陈老一面。
而这种对我们来说求之不得的幸事,对张清来说,却是一种负担。因为他每星期都要到系里去帮陈白尘先生拿信和各种邮件,而每次他去送信的时候,陈白尘先生都会抓住他聊那么几句。我们都有些羡慕他。出于对于名人的崇拜心理,我们会经常问他,陈白尘先生都和他聊些什么,是不是经常向他传授一些非陈门弟子不传的不传之秘?可每次,他都不以为然地说,陈白尘先生和他聊来聊去,都是一些陈年旧事,而那些事情,他的回忆录里都有。所以,每次给陈白尘先生送信过去,当陈先生要留他喝茶聊天时,他都尽量找借口离开。
可见,一个老人,不管他是谁,到老了都很难逃脱对自己年轻时代的回忆。而且,不管他年轻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最后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寂寞的老人。不过,张清说归说,对陈白尘先生还是很尊敬的。在陈白尘先生病重期间,有一次,为了买一种比较少见的药,他曾骑着自行车冒着酷暑把南京城的所有药店跑了一遍。
张清是福建人,但不像很多福建人那样个头不高,他大约有一米八几,而且长得很像香港影星周润发。不过,他自认为自己长得更像青年毛泽东。这当然有附庸伟人之嫌,但不管像谁,他都属于风度翩翩的美男那种类型的。所以,很多漂亮的女孩经常被吸引到他的宿舍里。有时候,我们在隔壁听到他屋子里的那张铁制双层床吱吱嘎嘎响个不停,我们都生气地敲墙壁,可平静一会后就又响了起来。真是让人没办法。但公平地说,张清并不是仅仅靠自己的色相招揽那些漂亮女孩的,他在来南大投师陈白尘先生之前,就曾经获得福建省的剧本创作一等奖。而在南大九十周年校庆的时候,他所创作的一出以南大校园生活为内容的话剧还被学校的剧社搬上舞台,不仅连演了好几场,而且场场爆满。
后果可想而知,更多的女孩子蜂拥而至,以至于我们的宿舍也成了他的接待室,因为不断有女孩找错房间,错把一墙之隔的我们的寝室当成是他的寝室走了进来。
“请问张清在吗?”
一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漂亮女孩,我就恨不得对她说,我就是张清。可当然,我不是。我是张生。
那时我正尝试着用笔名写小说,作为已经小有名气的剧作家,他经常坐在我的床上,翻着我的那些被杂志社退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稿件,建议我不要再用笔名写作。
我有些困惑不解。
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能。”还没等我张口,他自己就把答案说了出来。
而且,每次我在作品最后落款的时候,都会很清楚地把我的工作单位写在上面。有时候,我甚至都把邮编写了上去,可是一样没用。时至今日,我竟然连一封读者来信都没收到过。
现在已经不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了,那个时候中国还比较封闭,所以,大学生们都还喜欢文学,现在已经全球化了,大学生,特别是女孩的偶像,已经变成了百万富翁了。
九四年,张清毕业后回到了福建,在一家电视台的电视剧制作中心工作。而我到上海的一所大学教书。开始我们还偶尔打打电话,可很快我们就不再联系了。但是九七年的冬天,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到了上海,而且,第二天就要去美国。这个消息很让我吃惊,我忙叫了几个南大的同学,晚上请他在淮海路上的一家酒店碰了个头。
那天晚上,他穿了一身银灰色的西装,打着一条鲜红的领带,显得风度翩翩。坐下来后,我们才明白,他半年前已经和自己当年的崇拜者,一个姓季的南大化学系的女孩结婚,而这个女孩结婚后就到了美国读博士,他现在是去当陪读先生。尽管我们都对他的这个决定感到有些突然,因为到美国后如何生存显然是个问题。但他似乎并不以为然。他说他已经做好准备,搞了半年的gre,他准备到美国后改学计算机,据说这方面的人才如今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供不应求。所以,学成后找个工作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当然,这只是我们那天晚上的无数个话题中的一个。在觥筹交错中,我们也表达了对他的羡慕之情,因为,我们这批八十年代读大学的朋友,都是美国迷,我们看美国小说,听美国乡村音乐,看好莱坞电影,喝可乐,抽万宝路,一句话,我们对美国充满了向往。
张清自然也不例外,他的偶像是美国著名的现代戏剧家尤金·奥尼尔。而且,他的硕士论文,做的就是奥尼尔。过去,他的一句口头禅就是,我的这部戏剧有点魔幻色彩,主要是受奥尼尔的影响。临别之前,他向我们表示,到美国后,一定好好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争取以后报效祖国。
为了感谢我请他吃的这顿饭,他问我有没有什么需要他在美国办的事。我说,如果他有机会去芝加哥的话,一定去芝加哥大学看看,帮我拍几张照片。因为,我喜欢的作家索尔·贝娄就是芝大毕业的,而且他曾在芝大的社会思想委员会工作过。所以,爱屋及乌,我一直对芝大情有独钟。这当然是小事一桩,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但是,这件小事,一直到我来到美国,他都还没有完成。我想,他可能早就忘记这件事了。
时间毕竟已经过了十年。
和张清重新联系上还是我到美国的两个星期前,当一个南大的同学知道我马上要到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做访问学者,并且要从洛杉矶入境时,他突然告诉我,张清也在加州,而且就在洛杉矶。
“我让张清给你打个电话,让他到时候来接你。”他说。
在洛杉矶机场的破旧狭窄的出口,我拉着我的行李箱和闹哄哄的旅客们一起走了出去。如果不是张清在人群中大叫了我一声,我肯定从他身边走过了还不知道。其实,我已经从他面前走了过去。他脸色黝黑,穿了一件黑色的圆领衫,下身是条灰色的宽松短裤,正噼里叭啦地踩着一双人字拖,从我身后走了过来。
“你怎么像个农民一样?晒得这么黑。”我笑着问他。
果然,从机场一出来,我就发现外面的阳光格外的刺眼,天也格外的蓝,并且温度很高。而昨天下午我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发的时候,还是阴雨连绵的天气,在登机时感到寒风刺骨,冷得人浑身发抖。不过,上海这种天气倒是正常的,现在毕竟已经是十二月了。可洛杉矶这边的天气感觉还是上海五六月份的样子,这就让人多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了。
可能是之前我把洛杉矶想象成了高楼林立的上海,所以,当我从机场出来,看到周围的毫无特色的街道和低矮的建筑后,不禁深感失望。因为,从高速上看下去,洛杉矶就像一张破抹布,向四周无边无际地蔓延开去,而上面就像被虫咬过的一样,到处都是伤疤,零零散散的高耸的棕榈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的各种房屋,还有道路上拥挤的车流,无不给人一种混乱不堪的感觉。
“怎么洛杉矶这么落后啊!”我从车窗转过头问。
“啊哈,这就是l.a.,你是不是很奇怪?你没听说,美国只有两个半城市,一个是纽约,一个是芝加哥,还有半个是l.a.,其余的都是农村?”他一边开车一边转头对我说。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这话尽管在国内已经不止一个人对我说过,但当时并不能体会到这句话的妙处,现在看着路边那些矮矮的两三层房屋,却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好,很贴切。
张清告诉我,他这几年在美国,先读了三年电脑,可后来又觉得不合适,又念了个mba。
“现在呢?”我问他。
“小季和儿子在吗?”
“儿子幼儿园今天下午有个活动,晚上才能回来。”
张清家住在圣塔莫尼卡,离机场并不是很远,他带我在高速上跑了一阵子,让我粗略地欣赏了一下洛杉矶后,就掉转车头,向他家驶去。张清爱人小季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博士后,所以他们现在就住在学校的博士后公寓里。放下行李后我看了看,两室一厅的住房,和国内的博士后公寓差不了多少。
看到我在陈设简陋的房间里东张西望,张清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然后,站在厨房的柜台前洗菜切肉,开始准备晚饭。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种话过去都是那些从海外回到国内的人说的,现在从张清嘴里说出来,让人觉得有些滑稽。不过仔细想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很难想象,当初以做中国的奥尼尔为理想的他现在在美国以这样的一种状况生活。
因为途中我在日本转了一次机,非常疲惫,所以,简单地和张清交流了一下我的近况后,我就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晚饭前,张清把我叫醒,我见到了他的妻子小季和六岁的儿子托马斯。小季很漂亮,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性格也很温和。我在吃饭时对张清开玩笑说,当初我还不理解他为什么会抛弃国内的优越条件来到美国这个落后的地方,见到小季我就明白了。如果我老婆也像小季这么漂亮,别说美国了,就是非洲我也去。
“是啊,就是靠我们的爱情,我们才能在美国相依为命这么多年。”
听到张清像背台词一样说这些肉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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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空格外的蓝,阳光格外的灿烂,就连天上的白云也像一匹匹马儿在快乐地奔跑,也许它们的心情跟我一样轻松。我的脚像装了火箭推进器是的,走的特别快……夏禹妈妈很快就要来接我了,马上就要去夏禹家过生日。虽是烈日当空,但我难免抑制小激动,在毒辣的阳光下蹦来跳去,好不快活。
一路上,汽车奔驰着,窗外的景色后退着,蓝天上的白云也不是悠悠地踱着步,而是欢腾起来,向前不断的迈出欢乐而骄傲,让人心情兴奋。风是蓝天快乐的喘息,我的心也随风飘向远方。渐渐的,进入了傍晚,夏禹的生日也正式开始了。
夏禹的妈妈从冰箱中端出了巨大的“冰淇淋蛋糕”,这个“庞然大物”全身草绿色,座落到餐桌上,让我眼前一亮,那是大自然的天然的颜色,使我心情舒畅起来,快活起来,激动起来,却又绽放出一种吸引力,把你的目光吸引着,勾出你内心的馋虫,让你口水不流不行。不知是谁先拿走了一块鸡翅大啃起来,他的生日晚会也渐渐拉开了序幕。
大家吃着,喝着,不知不觉已至九点。云已消失不去,只有一轮金黄的圆月悬挂于空中安详地注视着我们。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个快乐的星期天,一个美丽的友谊之夜。
星期天篇七
星期天多又多,多得像沙滩上的贝壳,数也数不清。此刻我就拣一个最漂亮的,给你们看看吧!
"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儿吹向我们,我们像……"我一边唱着欢乐的歌,一边和爸爸妈妈,踏进了九龙公园的大门。
呀,这么多的游乐玩具呀,有旋转木马,有激流勇进,有淘气城,有碰碰车……让我看得眼花缭乱。
我们首先来到急流勇进的售票处,买了三张票后,我们一家三口坐上小船。小船慢慢悠悠地漂啊漂,来到了急流口,小船立刻变成了斜的。到了最高处,小般伴随着一声"啊"的尖叫,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了下来,总算是有惊无险,我长长地叹了口气,但是,好景不长,我们立刻又来到了一个鬼门关--第二个急流口,小船又慢慢的来到鬼门关的"悬崖"上,向下望去,啊,好高啊,我吓得魂飞魄散,可老天爷好像跟我过不去似的,把小船飞快的从"悬崖"上推了下去,水花四处飞溅,喷到了小路上,小路上湿漉漉的,好像刚刚下过了一场春雨似的。
紧之后,我们又来到了哈哈镜馆。我站到一面镜子前面一看,镜子里的我变成了一个大胖子,头小身子大。咦,我脚下怎样有一个黑不溜秋的大东西呢?我定神一看,哎呀呀,不得了了,因为呀,那大东西居然是只大老鼠。
这可真是一个呀!
星期天篇八
星期天是快乐的星期天,星期天是美妙的星期天,星期天是有趣的星期天。这个星期天爸爸和妈妈带我去看马戏,别提我有多高兴了。
远远地就听到了马戏团传出的音乐声,“哈!快点走,就快到马戏团了。”我高兴地喊着。哥哥也高兴万分,忙拉着我的手,三步并做二步走到马戏团的观众席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首先,闪亮登场的是老实憨厚的狗熊先生,它一摇一摇地走向台前,还给欢众作揖祝贺呢!顿时,台下一片欢呼声!
下面表演的是狗熊先生走钢丝。俗语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看着它熟练地动作真令人赞叹不已。瞧!狗熊先生多机灵呀!它在钢丝上慢慢地走着,稳稳当当,如走平地,赢得了欢众阵阵掌声。你看它,多得意呀!
狗熊接着表演的是骑单车。这下可就有点难度了,它十米以外的距离就看不清楚了,很容易撞到东西。开始表演了,哟,还挺熟练的呢!但我还是有点担心,狗熊先生小心哦!可千万不要出丑呀!狗熊先生不负众望,顺利地骑完了单车。
下面该调皮可爱的猴子上场了。猴子被驯兽师驯服了以后听话多了,但它还是有些本性不改。你看,猴子们表演的骑单车,有的是骑,还有的干脆推着走,看见驯兽员走近了就又跳上去骑一下,驯兽员走远了,又推着跑,快到终点了,把单车一甩,一溜烟跑到后台去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接下来的节目有狼狗认字,老虎钻火圈等等,节目异彩纷呈,个个精彩,个个有趣,最后一个最精彩节目是羊和猴子一起表演走钢丝,钢丝中间放一个花瓶,羊四只脚踩在花瓶上转一个360度的圈,而猴子在羊角上来一个金鸡倒立……台下一片喝彩声。这时的气氛又推向了一个高潮。
这个星期天真是个快乐而有趣的星期天!
星期天篇九
是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要二叔带他们上街去办事,可二叔家刚满一岁的弟弟没人看。这如何是好呢?大人们都为这个问题发愁了。
我的话一说出口,只见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好像不相信我。于是我又对他们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带着弟弟的。”说着还冲弟弟做了个鬼脸,引得弟弟直冲我笑。他们一看这场景,就放心地走了。
吱嘎一声,爸爸妈妈和二叔都回来了。他们进门看到弟弟没哭,还开心地笑着,吃着奶,都夸我懂事能干。二叔奖励了我一个大大的棒棒糖,我开心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星期天篇十
啊,又是一个星期天,早晨我睁开眼,窗外阳光明媚,推开窗户,清醒的空气扑鼻而来,让人心情愉悦。
昨天,我已经和妈妈谋划好:今天,我要第一次学“做生意”。这是一次完完全全由我一个人独立完成的一次社会实践——就是把在街上买来的橘子再“推销”掉。
我先上大街,寻找又便宜又美味的橘子,而且不要个儿太大的。这事需要耐心,我一家一家的找,一家一家的尝,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着了一家,买了10斤,人家看我年龄小,还多给了我几个。
回到家我将买来的橘子装在一个大背包里,拿了一把食品袋和一个水果篮,妈妈还特地为我准备了找补的零钱。我“做生意”的地点就是家附近的水晶店。将一切准备好后,我就出发了。
姨尝了一下,觉得我的橘子味道非常好,一下买了8个,用掉了所有的零钱。哈,我终于把8个橘子换成了4元钱。接下来,我的“生意”就源源不断,有位姐姐不但买了我的橘子,还帮我推销:“大家快点来,这位小弟弟的橘子真的好甜!”我为了感谢她,顺手又塞了两个橘子给她。挑了大个的,剩下的小个橘子我就贱卖一元三个,或者四个,不一会儿我就把所有橘子全部卖完。看看周围,大多数人的橘子好像都没卖完,我心里有一种成功的感觉,美滋滋的。仔细一数兜里的零钱,除了成本,妈妈给的找补零钱,我还赚了15元!我终于能自己赚钱了!
这真是个难忘的星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