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梦幻泡

读后感是通过阅读和思考,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与书中的内容相结合,形成独特的体验和认识。这里有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提升大家的写作水平。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一

这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要义,这是一部关于天才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给人生做减法的故事,更是一部舍弃了成功的励志故事。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伦敦很成功的证券商人,在结婚后,他突然选择抛弃家庭,来到巴黎学习绘画,只为了追慕心中的梦想。斯特里克兰的面前有着为他安排好的幸福生活,但心中似乎总有一团火在召唤着他,让他宁愿放弃一切,甚至抱着被妻子责骂叛徒的风险,来到巴黎,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追求艺术。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妻子,得知丈夫离开自己的原因后不能原谅他,她也无法接受自力更生的日子,始终觉得被别人养才是妻子的本分。施特罗夫是一个平庸的画家,他和妻子过着中产阶级的平静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自欺欺人,他们自认为在平衡的日子里将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极好,殊不知在作为旁观者和闯入者的“我”看来,这一切不过笼罩着虚伪的面纱。其实,施特罗夫是斯特里克兰的伯乐,他发现了他的天才,也愿意帮助他在巴黎打开市场。但是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固执的人,生意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心中追逐的艺术之梦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所以他始终在逃离,始终不满足,始终愿意放弃去开始新的挑战。逃离伦敦,来到巴黎,逃离巴黎,来到塔希提,他和一个土著女子住在一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双木失明,却在墙上画了一幅描绘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这是一个何其大胆的隐喻!斯特里克兰最终让这幅画在火焰中燃烧,他不愿意留给后人任何痕迹,他在失明中,在极度的原始里找到了自己原初的存在,他仿佛回到母体的婴儿,失明的眼睛重新睁开,重新看到了他一直以来想看的东西——艺术之神的亲吻。

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斯特里克兰一般的选择时刻,都会在看似安排好的生活里感到惶惑,是否应该放弃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与远方?安稳是平庸的最大诱惑,是让我们缩手束脚的关键点,我们害怕赢家通吃,自己落得一无所有,我们愿意屈从眼前的苟且,放弃诗与远方,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敢。有几个人能拥有非凡的品质,肯在生命的道路上狠狠赌一把?《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就是这一场赌局。斯特里克兰是赢了还是输了?他爆得大名,却也是生命终止之后。在这一点上,斯特里克兰的原型高更与他的朋友兼敌人梵高是多么像啊!斯特里克兰血液中波动的是天才的基因,是成熟的果实,是笃信自己将成为神的自傲,因此斯特里克兰有勇气这样做,这不禁让我想到23岁的马尔克斯愿意放弃大学文凭去写小说,因为他相信自己骨子里流淌的是文学巨匠的血液。是啊,也许天才都是共通的,都是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听到了命运的召唤,然后放下一切成为圣徒,圣徒就是看不见而信,愿意为之去做。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二

如果说变形记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价值在于对家庭、身边的人贡献,月亮与六便士传递的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生命观。

主人公斯里兰卡抛妻弃子(忘记了是不是有小孩来着),抛弃体面的工作,奔往异地画画,因为画卖不出去,也险些被饿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斯里兰卡不仅对她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成为别人眼中落魄可怜的人。

但看了这本书的人,会体会到斯里兰卡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宝贵,斯里兰卡的生活是多么的让人羡慕———那种可以只专心于绘画(绘画实际上体现的是斯里兰卡对精神的追求)而不被一切枷锁束缚的境界。

斯里兰卡是天才也是幸运儿。他在生命的某个时刻被神所感召,明确了人生的追求,完全跳脱了社会结构下的人的身份。从传统的角度上,我们是如何评价一个人的?普通人的成功是家庭美满、事业有成。不普通的人的成功是推动社会进步,是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比如科学家、政治家等等,这些人太不普通的暂且不讨论。我们常常接收到一个这样的价值观:我们要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才能加深我们生命的质量。这样的价值观没有什么不好,毕竟如果人人都奉行这样的准则的话,每个人都积极承担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责任的话,社会就能够维持稳定。

可是,在一部分追寻生命的意义的人的心中,人的一生居然要为他人而活,一个人的价值居然要依靠对他人的贡献来衡量,似乎是不能被接受的。或许,一般人是不会被“人生的意义”这种重大问题所挑战的。

是因为“利己主义”追求的东西太俗气?而斯里兰卡的追求太高尚?也似乎是“利己主义”一方面想占尽好处,另一方面又不想直视自己的无耻,粉饰自己。而斯里兰则完全不会,他承认他的无耻,接受一切指责,并且不打算因此而改变的潇洒让人欣赏。

斯里兰卡实际上对抗的是什么?是在枷锁之下生活而不自知,也不自拔的人吗?总之,斯里兰卡是一个“极点”,我们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实现他那样的状态,但希望我们不要在别人订立的框架下活着,可以去探索然后追逐自己认为值得的。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三

这是一本你无法轻易进入可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不下的小说。据考证,书中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就是后印象派画家高更。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高更的画作本身价值连成,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受到了更大的关注,于是他成为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不知是被小说神话了的高更还是高更成就了小说和塔希提,反正事到如今,早已难分难离。

有必要先对书名做一番解释。月亮是仰望星空,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脚踏实地,代表现实生活,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对两者的追求展开。有一个评论家曾经说毛姆的另一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普-嘉里像很多时下的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星空,却时常忘记要脚踏实地。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决定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现代社会的归属感问题。

作为出生于19世纪末,活跃于20世纪初的作家,毛姆已开始关注“心灵的归属感”这一至今仍困扰着诸多现代人,并一再成为作家或电影人探讨的话意的问题。毛姆在书中这样写到:“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和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在小说行将结尾之即,他又借布吕诺船长之口说出:“思特里克兰德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反柏拉图主义者。

毛姆在书中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场景,丛林、椰子树、土人、古老风俗,妻子埃塔;在蛮荒乐园里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美无处不在。在那里,常识和道德失去价值,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人们无需社会规则,一切油然而生。但最终这一场景还是在主人公患麻风病惨死后被付之一炬,不复再现。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获得盛名,但理想国究竟存在与否,毛姆还是给出了比较悲观的看法,或许这正是作者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故。

最后我想说这不是一本在公交站台上用以打发等候时间的随便的读物,而是一部激情之作,无论是对于作者本身还是画家。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四

在这部小说中,毛姆描写了诸多人物,一边是为理想而倾其所有的,孜孜不倦的斯特里克兰,亚伯梓罕医生,布吕诺船长;一边是爱慕虚荣的斯特里克兰夫人,库特拉斯夫人,卡迈克尔医生,还有热心诚实的斯特洛夫,背叛爱情的布兰奇,贪图小利却义薄云天的尼克尔斯船长,乐善好施的蒂阿瑞,能说会道的库特拉斯,纯朴善良的阿塔……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写,夹叙夹议,娓娓道来,对自我也有很多反省,对人生感悟良多。如此纷繁的故事,全凭"我"来穿针引线,可以说“我”是这部小说的又一个主角。

了解斯特里克兰前,你必须了解高更,纵看高更,三十五岁毅然辞去了个股票经纪人的工作,专心致力于绘画;一八九一年值一八九三年,以及一八九五年至一九零一年,高更曾两度前往塔希提岛,长期居住并进行创作。这些都与斯特里克兰的命运有了几份相似之处。可以说:理想与现实,崇高与卑贱,神圣与凡俗,无论在斯特里克兰还是高更上,都并非二次元对立。斯特里克兰即带有现实生活的粗鄙和冷漠,也有着无人能及的超凡意志和追求。这也就是《我们从哪里来?(高更作)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的核心精神。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是终极的灵魂追问。这幅画如此的深邃而震撼,而在小说中,它完成了主人公的精神性追问,最后被付之一炬,暗示着什么?当人类的精神性抵达了自身,并且为了这个自身而存在,不再需要任何物质性的东西,哪怕是所谓的艺术杰作。这正是艺术创作的心声:当你完成了最伟大的作品,它便离你而去,因为艺术的最高诉求并非任何实体,而是那遥不可及的精神的涅磐的象征……付之一炬正是涅磐的象征。和高更相比,斯特里克兰的死和他的杰作的毁灭更显得震撼人心,这正是小说的高明之处。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五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中写到“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有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六便士是现实,是衣食住行,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书中斯特里克兰原来的生活是众人赞许甚至向往的:有恩爱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一份虽无聊却收入不菲的工作。“现实”是极有道理的,价格更高的食物的确更美味,更具营养价值,无论我们追求与否,“六便士”都是我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

月亮是理想,是从心所欲,是看似飘渺的追求。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为了梦想几乎放弃了自己前半生奋斗所获得的一切。他说“我是为了不愧对自己而不顾一切,就让那梦想的熊熊烈火,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烧亮我穷尽一生的追求。”他在现实与理想中选择了理想,用美好平静的生活换来了传世芳名,他不是为月亮而放弃六便士的嚆矢,只是其中的成功典型。“理想”亦是极具道理的,不从心所想的去追求,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多优秀,昊大无边的天,看似平淡无奇,却有一轮明月,成为多少人追逐的美好。

月亮与六便士中的任何一个都难以割舍,如果做不到斯特里克兰般的绝对,我们不妨于现实的路上向理想的方向奔跑,袁隆平热爱研究,致力于解决人民的粮食问题,如今的他让理想充满现实意义;霍尊热爱传统、弘扬传统曲艺,人们喜爱欣赏他,也喜爱欣赏着传统曲艺;《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中多崎作自儿时起就喜欢观察火车站,长大后成为火车方面的工程师。由此可知,梦想与现实可以兼得,正如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中所写“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其实梦想是一个说出来就矫情的东西,它就像扎根在现实的土壤中的一颗种子,只有破土而出,奋力生长,终有一日开出花来,才能光明地凌驾于现实之上,让所有人知道。在此之前,除了在现实中苦苦坚持,我们别无选择。廖一梅有言“跟梦想有关的一切对我是禁忌,在生活里你可以随意伤害我,我无所谓,但是你不能碰我的梦想。”把理想藏在现实之下,仅仅是因为理想尚未开花,不代表有人可以伤害种子。

倘若月亮与六便士不可兼得,我会首选天边月。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六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部小说非常有意思,首先叙述手法就很有趣,以身为作家的第一人称”我“,来回忆与死后才名声大噪的著名画家在生前的一些交集。

小说的描述非常写实,很多回忆特意形容得不那么确定,更增添了一种真实感。这就好像是仿古的画,有了模糊斑驳的痕迹,更容易被人信服。我甚至还上网查,是否真的有“斯特里克兰”这个画家,因为拿不准这是一部小说,还是真实的回忆文了。

另外,毛姆将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人物性格刻画得异常鲜明,你在他身上总能感受到强烈的对撞与冲突。就像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代表的是理想与现实、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感性与理智或者其他充斥在我们人生中的纠结选题,许多人会随着成长,找到矛盾关系中的平衡,甚至妥协。

但已步入中年、生活安定、家庭美满的斯特里克兰,却突然离家出走,只为了实现画画的梦想。这就好像心中一直沉睡的野兽,不知道是什么因素使它突然觉醒,然后整个人就再也不受控制了,被这股莫名的力量攫住,发了疯地往前跑,顾不上理会搞砸的事情、周围诧异的眼神,也顾不上窘迫潦倒的自己。

所以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斯特里克兰应该是非常讨厌的,他抛妻弃子、忘恩负义、自私冷漠、粗鲁无礼。这样一个人设,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是沉浸,就越能理解,他的世界,只有创作。

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裹挟着巨大的勇气与魄力。

月亮很美,但义无反顾去追逐的,能有几个?

读完这本书,就像在内心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荡起层层涟漪,让你意识到自己曾经也是有追求的吧?或者意识到当下,噢原来有一天,我们还会这样平淡无奇、了无生趣地度过一生。

这就是真实世界的残酷,鸡毛蒜皮终究打败了你的天马行空。

我们不时抬头望一望月亮,低头捡起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七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八

我们老祖宗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位心有猛虎的人物,他被梦想的烈火紧紧包围,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胸膛里那颗跳动的心脏吞噬,将他推入黑暗无边的牢笼中,他被理想鞭笞得体无完肤,他需要一个摆脱束缚喷薄欲望的出口,绘画成为他释放天性的完美利器。

四十多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上有老下有小,钱财不多不少。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一个年纪下,开始了放弃一切追寻梦想的道路。他给妻子孩子留下聊以生存的钱,只身一人在巴黎绘画,饥一顿饱一顿,衣衫褴褛,形如乞丐。比起温暖温饱的家来说,这种放肆的生活反而助长了他嚣张跋扈的气焰和自私自利的性格。画得画就放置在阁楼上,不去推销也不售卖,捉襟见肘的时候借助朋友的帮忙,穷困潦倒得厉害。后来,从巴黎辗转到了塔希提的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娶了土著人爱塔为妻,安心作画,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画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猛虎——高高在上如月亮般的梦想,谁都希望自己梦想成功的一天。心中涌动着无可言喻的力量,它在不断升起、冲突、翻腾,如那个朗朗如光的月亮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在天边,伸手触碰不到。梦想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缺口,有人在里面看到了天堂,有人将它直接丢弃,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得到这股神奇的力量。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在“我”的叙述中,描绘了两对追逐梦想的人儿,一对是斯特里克兰和斯特罗夫,另一对是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斯特罗夫也是一位画家,从小的时候绘画有点儿天赋,并且自学成才画作得过奖,他后来被送到专业绘画学校进行学习过。但是这样一位人儿却逐渐迷失了自我的绘画才能,随波逐流在茫茫的世俗中了。可是,他却有一颗古道热肠的心,和一双发现千里马的眼睛。在他看来,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是个不可多得的千里马。他尽心尽力,甚至贴钱贴妻子地去辅助斯特里克兰,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仍然坚持去帮助他。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成功一半必须归功于斯特罗夫,虽然这有些讽刺和好笑。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高更和梵高,两个赤城热爱绘画的天才,彼此渗透,彼此仇恨。

“我”在搜寻过世三年后斯特里克兰的故事,里面穿插了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的故事。亚伯拉罕医学界里的天才,在外科手术中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手,并且已经成功晋级为主任。他却意外地将唾手可得的荣耀丢弃在一边,独身去了亚历山大港。这个机会就留给了卡迈克尔,他获得了所有的一切——职位、财富、荣耀。当问亚伯拉罕后悔吗,他说他完全没有后悔,他别无所求,他的生活很完美。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上帝送给他得以天下的荣耀,他喜欢的是归于平静的生活,他爱上的是趋于平衡的内心力量。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九

或许月亮和六便士本来就是个矛盾的选择题,或许可以不是个单选题。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追逐的是月亮,因此他抛弃一切去寻找他的理想地,去完成梦想,可是他也捡起了六便士,虽然说抛弃了他那稳定待遇又好的工作,却还是迫于生计到处打工赚钱,其实这不只是书中的选择题而已,生活中的我们也面对过这样的选择题,比如说选专业,找工作等等,而不同的是主人公比我们勇敢,而我们可能比主人公负责任点。

《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是听人推荐来看的,刚开始时难以入其境,不知故事的所以然,但后面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写这故事,引导着我们走入作者的心境,跟着他好奇,跟着他的书写而有小情绪,也跟着他对事情的处理和事情的一点点打开来认识主人公,与主人公做个“讨厌”的朋友,来了解主人公。阅读的同时喜欢上了作者写文字来描绘人的锋利而又戏谑的语言,三两句戏谑的语言却将一个人物的长相外貌给生动的形容起来了。也被思特里克兰德的性格所吸引,在对他的第一印象只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然后他慢慢的颠覆我对他的印象,他抛弃了他家庭,甘愿过着流浪生活,他对施特略夫造成伤害却不自愧等等情节,都会让人感到好奇,于是在这钟好奇心的指引下,我渐渐地一步步去解开自己的好奇,就这样读完了这本书。

小说中刻画了许多人物,每个人物都具有其特色。思特里兰德太太,她是个虚荣的人却也是个独立的女性,她以好交作家等来显示自己的大方与清高,时刻包装自己的形象,在思特里德的画出名后,即使是赝品,她也把它挂于家中,来衬托自己的形象,然而她却也是独立的,在被丈夫抛弃后,她靠着自己打拼,养活了她的两个孩子与她自己,即使她向来认为这些工作配不上自己的气质。难以捉摸的勃朗升和充满戏谑性的角色施特略夫,他们的爱情戏谑又可悲,施特略夫拥有卓越的识别优秀作品的眼光却没有画作的天赋,但他却是一个善良到愚蠢的人,可能是天生怜悯人的情怀,救起了被抛弃的勃朗升,并打算娶她,但他未想到自己的同情却是勃朗升打开装满了悲惨记忆的盒子的钥匙,这也最终导致两人的分离,他对她的爱是无私的也可以说是卑微的,而他的同情心也是泛滥成灾的,在勃朗升给他带绿帽子后,为了不让勃朗升与思特里克兰德露宿于街,他自己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们两人。他对思特里克兰德更是上演了一部“任他虐我千百遍,我却待他如初恋”的戏码,尽管别的人骂思特里克兰德不领情,甚至最后抢走勃朗升,他却始终还是对思特里克兰德好,是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

作者描述的最多的当属其主人公思特里德,他是一个冷血而又没人情味的家伙,性格古怪却才华横溢,低头拾六便士却又不忘追寻月亮,他身上有着令人欣赏的点,他是个谜,他所有的决定都像个谜一样,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背弃家庭一人流浪画画,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最后把房子的墙画给付之一炬,他的一生好像在追寻一种东西,一股强大的力量使他抛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他是个谜,似一道光茫,吸引着许多人去了解他,其实这个人物我们吸引的地方可能是他的放荡不羁刺中了我们这些装正经人、这些被社会条条框框所约束的人的内心,而他身上有着我们所缺乏的勇气与追逐梦想的决心。

在这个说出梦想会被嘲笑的时代,在这个许多人的梦想因为被嘲笑而被扼杀在摇篮的时代,思特里克兰德不在意别人眼光,认定的东西就坚持下去更是他这个人物中最吸引人的一点,而这吸引实际上也映射着许多人的懦弱。月亮与六便士,不以追寻月亮而清高,不以拾起六便士而鄙俗,世界上千千万种生活方式,不论是追寻月亮还是拾起六便士,只要我们心中无悔则好。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

从小到大,我脑中出现过无数次念想与幻想,所想的不过是人们口中美好的未来:出国、成名、建家、立业。所以每次遇见“我的幻想”这种题目,能做的也只不过是写写医生、教师之类的。

所以年幼的我,仿佛站在一个石桥上,一切清晰得纤毫毕现,长辈们所说的话如同飞鸟般盘旋不散,而我,听了太多话,却仍不敢迈出一步,即使未来显得如此明晰而顺理成章,我只是轻轻闭上眼,战栗着等待世界向我靠近。

尽管如此,我却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怯懦的人,我深知在深处有一种明亮而坚韧的力量。

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却不知道是什么。

这无疑显得有些诡异而乖戾。

后来,她因一本书而释放。

我与《月亮和六便士》的结缘于偶然,只因去书店时恰好看见了,便乘兴买了下来,用了一个下午,认认真真地从头看到尾。

看完后,只觉得一切都已改变。

我开始仔细回忆起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过滤掉平日里人们所关注的,家长们所关注的并希望我能关注的,于是,那些布满灰尘的细节,如同一艘载着宝藏的船,从时间之河的某个浅滩上向我驶来。

我想起我学小提琴,进度比我早一年的同学快很多,想起我学素描,老师建议我以后参加艺考,想起我帮妹妹完成的手工作业,想起我有时随手画下的圆令我自己都惊叹,想起我对颜色以及长度的极度敏感,原来我的天赋一直都在,并沉默地浸入我的生活。

霎时,我好像发现在深夜中与一个陌生人同行一般惊讶––––这个陌生人就是我自己。

于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名词渐渐浮出:“建筑系”。

我并不知道她是以何种方式进入我的心中,或许她一直存在。而我并不知道我为何选择她,但我看见她如同一个婴孩看见阳光般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最自然的开心。

最原始的情感往往最真实。

于是我重拾画笔,开始无比认真地观察生活中每一细微之处,倾听生活中每一丝细微的声音,至此,我才终于体会到伍尔夫在《到灯塔去》中的那句:

“生活毫不空虚,而是充实地要溢出来”。

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书,现在的我,仿佛身处浓雾之中,只看得见天上时隐时现的月亮,声音却来自四面八方,有的声音甚至带着不容质疑的口吻告诉我,那只是一枚最低廉的六便士,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热情,步步向前,这种感觉却比先前的明晰的一切要好得多。

至少我已睁开眼,步步向前,以我的方式,去迎接这世界。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一

初期读感觉非常的枯燥,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读,后来硬着头皮慢慢读下来的。到最后读完仔细思考后才觉得主人公逐梦的代价和魄力!

理想与现实,是文学作品四大永恒的主题之一,这本书用月亮与六便士做比喻真是极为恰当。第二次读毛姆的书,开头真是有点味同嚼蜡,我一度以为第一章是作者写的序,看到斯特里克兰不告而别那里,才算开始看到故事情节了。但全书读完了,才发现这就是毛姆写作的腔调,有点淡淡的漫不经心和距离感,有分寸的嘲讽和恰到好处的评议,不着痕迹地融入了作者的价值观,讲故事和写作的手法实在是高明。

好的小说让人看完后掩卷思考,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如此,虽然是差不多1前完成的小说,但内容在今天读起来依然鲜活,也许这就是此书经久不衰成为经典的原因吧!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二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老思就是如此,差不多快饿死了,找人借钱,别人不借给他。并且被人告知,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是啊,确实是如此。人不仅仅有个体属性,同样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不是高更是原型,老思在人看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固然做的事情令人感慨,只不过他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个体的价值一定要在他体身上体现出来,也许老思不固执的把自己的画留给自己去欣赏,他就不会那么悲惨。反过来讲,他不那么悲惨,他就不会成为经典,他所谓的真正的追寻自己的生命意志,也就成了一场表演。一场看似追寻的哗众取宠。

再说老思对带爱情的观点。爱情这个关系,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幸福三要素,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支柱,所以爱情就变成了支柱。他们轻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是不能的。正如最近火的一踏糊涂的‘后来的我们’。其实哪有什么后来,只不过在那个时间段你们不在合适了。人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自身与外在关系的变化,如果一味的抓住从前过去,那么这个人必然是会受伤的。别人变了,你还没有变,并且其外改变的人不去改变用过去的态度对待你,结局一目了然。

老思在差点病死的时候是老勃救了他,老勃的太太开始反对老思住在自己家里。其实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了恐惧的事情会发生。这个恐惧的事情就是老思会点燃自己的自由与生命的意志。果不其然,老勃的太太爱上的老思,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老勃痛苦万分,也被感慨。女人这个物种,永远都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却无法宽恕救赎自己的人。也许吧,这就是人性,至于是什么心理,我现在还没有深究。按照常理说,老思的太太容貌身家都十分优于老思,这个爱情关系里应该是幸福的。没看到结局我就知道,他俩注定是悲剧。当真如此,这个女人在和老思吵了一架之后自杀了。她固执的将自己信奉的爱情当成了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这是爱情,是一切,和老思是无关的。也正如老思所讲,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还能指望谁对你负责?这个女人有点像安娜卡列尼娜,喝药自杀与卧轨自杀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基于轻信的不透彻。

后来老思去了一个岛上,画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了所有物质唯有纯粹灵魂的画作。所以他又开始被世界所尊崇,正如死后的高更,成了后印象派的巨匠。只不过这都和他无关,和他有关的时候你们又看不出来,你们看出来了又关他什么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疯子吧。在一些时代,天才注定得是疯子,不成疯子就无法活着。在这个地方,人类学倒是真为人做了些好事,就是不停的将正常人的范畴扩大化。

这部书的悲剧在于月亮与六便士无法兼得,为什么无法兼得?这是一个大的课题,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又因不同的环境产生不同的三观,不同的三观造就了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产生的话语会把另外角度的人逼疯。这也许真不是人的错。也许看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人本主义开始繁盛起来。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先学会如何理性吧。少些道德审判,道德评价。

如上字数半小时,想到哪写到哪,虽然还无法透彻,感受到身上的束缚,至少此时此刻也算是自由。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三

你我都翻开了一本叫做《月亮和六便士》的书籍还都是这一版翻译并不是很好的版本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有时候译者仿佛又写了一遍小说或是断章取义读者觉得莫名其妙却又无从解释。

小说开头我觉得每个人物都过于极致思特里克兰德从一个过于沉默的丈夫突然变得不负责任易怒在孤独中成长,施特略夫认识到了克兰德的天分但他的软弱也是无人能及仅仅是出于对天才的敬畏让自己什么都唯听是从,后半部分对人物印象渐渐有一个改观所以作者后半部分的“洗白”是成功的。

这只是保罗·高更的一个生活轮廓毛姆创造的完全是另一个艺术家。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四

“只要月亮你会饿死,只要六便士你会活得庸俗。若是想月亮六便士两手抓,又会陷入这样一个困境——月亮你够不着,六便士你嫌少。”

也许我们都一样,总是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踯躅。告诉自己要忠于理想可最后还是会跪倒在现实面前。

现实苍冷,就在脚下,触手可及,在平俗的包围中,偶然间瞥见了一抹月光——那种前所未有近似玄幻的光辉被我们冠以理想之名,让为生计奔走到疲惫麻木的人们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顺着那道光束攀爬以摆脱一味苟且的自己。

看完很是震撼,虽说早就知道是以高更为原型,也没先去了解高更本人,从未知的角度,抱着好奇之心去了解小说主人公,在翻阅的过程中也找出与文章内容契合的高更作品细细体味,在作者描述下的他的.精神世界和他的作品感受到斯特里克兰(高更)的伟大!

其结局并不让人意外,作者前期描述的对话和对斯特里克兰内心世界的揣测预示了那座海岛,星辰,大海……以及斯特里克兰悲戚而伟大的死亡。

很有感触,可以说是理想与现实的较量,我总结是灵魂与世俗的较量。作者描述的那种无形的力量,邪魅缠身,很神秘很有力量,是一种执念,最让我感到印象深刻。

在读的过程中,精彩之处常常看其他人的评论和感悟,就像与许多人交流。有的人分析透彻有深度,有的。人结合自己的生活感同身受,有的人愤愤不平,有的人同情理解,有的人观点与我达成一致,有的人的想法我不苟同……完完全全读下来,收获很多。

看的很慢,平时坐车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排队等候的时候……积累下来发现自己竟然能够用这些零散时间读完一本书,读完这么多字。真的是,很好啊。

月亮与六便士学生读后感(热门15篇)篇十五

除非真正找到让自己淡泊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方式,我还是会不太安分的。我以前觉得有没有人理解我这种反叛性很重要,所以喋喋不休也说过许多,但是现在我觉得其实不然,这种不理解其实反而给我保护。我并不需要解释太多,同一个世界的人,一点即明,而跟你另一个世界的,永远南辕北辙。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

我把以上这些滔滔不绝讲给了某个信任的人听,我并不要求任何回应,因为我知道不会有任何我期望的回应。我喜欢那些善良的人,我愿意和他们作朋友。但是我也很清楚,在精神世界里,可能注定是要孤独地行走的: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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