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一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秘密,无关是非,无关人性。所有的深爱都是秘密。心底里总有一个角落,安放着不为人知的喜与悲。《秘密》是继《解忧杂货店》后的第二本书,车祸后直子的灵魂进入到十三岁女儿的身体里,并且就这样重走了一回青春路,帮女儿过好不凡的一生。在故事里,很钦佩平介对于那个事实的接受,甚至到最后接受了“直子”只能是女儿的秘密,并打算将此隐埋。
但故事的最后却成了整本书最大的秘密,原来直子的灵魂从未消失过,一切只是一场长达九年甚至是一生的表演。我想大概,无论是直子,还是他们的女儿,最终都会幸福的生活着。
平介是幸运的,他比大多数罹难者幸运得多的地方在于,他至少还有妻子,或者女儿。不过他又何其不幸,在妻子与女儿两个角色中游离,无法接受妻子的灵魂在女儿的身体里代替女儿去重新经历一切。毕竟他怕,即便是“直子”,他也不能确信经历更多风景的她又会坚定站在他身旁。所以惶恐,不安,患得患失。直到最后,他也真正的失去了妻子,得知秘密也只能接受秘密,同时也出于“希望她过的好”的理想。至少,平介从来都没有失去。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二
昨天,我读完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
美丽又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堪萨斯大草原上经常刮龙卷风,灰茫茫一片。有一天,刮起了非常大的龙卷风把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分开(了)。多萝茜被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奥兹国。她掉下来的时候把东方魔女砸死。东方魔女和西方魔女都是邪恶的,而南方甘霖达魔女和北方魔女都(是)善良的。东方魔女的银靴是她的宝贝,北方魔女送给了多萝茜这双银靴。
多萝茜陆续认识了很多朋友。她第一个认识的是稻草人,然后是铁樵夫、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经力(历)很多困难,很多稀奇古怪的事。通过他们的努力,最后他们都答(达)成了各自的心愿。
多萝茜见到了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很开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三
什么是聪明?愚人又是什么?智商只有75的阿甘却能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结束了冷战的封锁,揭开了中美建交的序幕。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伟大的爱情莫过于执着与纯真,这是永恒的主题——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或许这样我们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四
余华的中篇小说集,里边收录了三个故事,我胆小如鼠是其中的一个,另两个写的很恶心,是那种很装逼的文风,通篇人称代词,看半天不知道谁是谁,看的人费劲,阅读障碍是作者是故意给读者制造的。
这种装逼的文风,放到网上只有扑街的命,你给读者找别扭,读者自然不会买你的账。
吐槽完后两篇,说说第一篇,我胆小如鼠这个故事非常好,有人说余华擅长死亡的盛宴,这里没有发生,通篇只死了一个人。之所以说这个故事好,是因为它真实,太真实了。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你如果不想被人欺负,就得变得不好欺负,至少是看起来不容易被欺负。一个厂子里有两个人,一个总迟到,一个总不迟到,如果厂里的制度不制裁那个迟到的人的话,其实是在惩罚那个不迟到的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最要命的是,人心隔肚皮。
车辆或行人闯红灯,自己得到方便,而且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不闯红灯,过不去马路,耽误时间,还没有任何好处奖励。
当官的收了钱,会让自己的日子过的舒服,而且没有任何风险;不收钱,和朋友同事过去不得罪了人,而且得不好什么好处。
警察接到报案不出警,自己的日子过的舒坦,而且没有人来追究自己责任;有个小事就出警,自己累的半死,不会多拿一分钱,年底评先进还因为这个事情得罪同事。
路人第一次钱包丢掉,自己报警,警察不管;第二次自己偷了个钱包,对方报警,警察依旧不管。
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该怎么做,我觉得只要是个人性和逻辑正常的人,都会知道。
所以那个胆小如鼠的家伙,他的生活注定是个悲剧,至少在正常人的眼里看来,是个悲剧。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五
话说20xx年的某天早晨,当第一节课的下课铃敲响时,我班男生像神州六号飞船发射一样从教室里飞了出来,以剑一般的速度奔向操场。(真不知他们什么时候练成的轻功!!像我这样“弱不经风”的女生遇到这种情况,从教室前门走到教室后门不知要转多少个圈,最后以晕倒告终。)
日语小说读后感日语篇六
第一次了解到这本书是在新浪网,强力推荐这本书。口号是:探索荒诞底线。就是这一条理由吸引了我。我本来不爱看书。昨天下午拿到书以后熬夜看,今天下午全部看完。17万字啊。对于我老说创了个记录。
总结以下几点:
第一:号称“荒诞”,其实是以荒诞为入手,反映了更多的真实。官场的真实,底层平民的真实,虽说小说里的故事那个巧劲儿一环套一环,那么有娱乐性,但它应该是从芸芸众生中众多的现实的“荒诞”提炼出来的,汇聚在一本小说里。所以虽知道这样的故事发生几率是零,但谁也不会说:"太假了,没意思”,大部分人宁愿诱使自己相信这是真实的。荒诞与真实如此巧妙的缠绕在一起,使人感叹:生活太丰富了。
第二:刘震云的收放自如。“放”就是故事里很多情节让人感觉太直白太大胆了,很多忌讳的事都大摇大摆拿到明面上说来。“收”就是说每次荒诞到一定程度,就会有某个人物某件事从正面来“中和”一下,是荒诞的发展不会成为脱缰野马,使整本书不会成为禁书。
第三:整本书故事性娱乐性太强了,难怪刘震云的很多作品都拍成电影了。感觉看这本书比看电影还有意思。不管文盲还是大师,反正容易被情节吸引,让你一直看下去。
第四:某些情节某些故事稍显啰嗦。
第五:整本书唯一的一段,也是最详尽的一大段性描写,来得是那么自然,对于整篇故事是那么合情合理,让我明白:原来性描写对描述一个人物是那么重要。
第六:有时间有兴趣的话,一定要看看。好赖解个闷儿。如有错误荒谬之处,各位包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