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所经历、所学习的心情和收获进行总结的一种表达方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和思考。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一
公安是国家治安的守护者,为了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的职责,公安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其中,主要有三个重要的规定,即《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执法机关办案活动规定》以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这三个规定在维护公安机关的权威、提高执法效率以及保障社会秩序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参与公安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首先,公安机关办案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可以提高我们办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规定,我们要求每一位办案民警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办案的真实性和严谨性。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的措施,不仅防止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也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依据。通过实施公安机关办案规定,我们办案的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也日益加大,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执法机关办案活动规定的实施增强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威慑力。这一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那些企图阻挠、破坏公安机关办案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破坏执法活动,我们在遭遇这种情况时能够更加果断地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在我个人的经历当中,碰到了多次破坏执法活动的情况,通过依法依规的处理,我们不仅成功地将破坏活动制止,也向其他可能存在同样企图的人们传递了警示和威慑。这不仅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权威,也保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最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和维护者,通过实施治安管理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责和权限,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提高了治安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我们深入社区开展巡逻工作、开展重点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协助市场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等,都是依照治安管理规定来落实的。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公安的三个规定分别在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威慑力以及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个人的实践中,通过遵循这些规定的要求,我深刻体会到了它们的应用价值和实际效果。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从业人员,我将始终遵循这些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二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发布的三个重要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以及《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这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的坚决反腐败态度和强大的自我净化能力。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对于这三个规定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这三个规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视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认识。《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对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政治活动、解决政治问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推动全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的基础和动力。此外,《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对于解决严重违纪问题,维护党的军队的纪律作风具有重要意义。这些规定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和军委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其次,三个规定的执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具有深远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力量,要秉持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稳定和公民安全。三个规定的执行,要求公安机关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作风。特别是《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打击腐败违纪行为,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严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操守。
再次,这三个规定也对我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光荣和自豪,也深感责任重大。党的规定给予了我更加清晰明确的方向,告诉我要始终牢记党性,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这些规定也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从事与公安职责不符的行为,不得以权谋私,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良好的激励和规范,使我能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最后,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广大公安干警的支持和努力。只有每一位公安干警都能自觉遵守规定,自觉维护党性,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干警要积极投身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去,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自己的历史责任和社会使命。我将始终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引领,严格遵守规定,始终保持纯洁的党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全、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公安干警。同时,我也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公共秩序的维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当前一些不规范行为的问题,公安部门推出了“三个规定”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下的社会问题,我认为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三个规定”政策强化了公共秩序的管理。在过去,人们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造成了对他人生活环境的侵害。而在新政策的推行后,各类不文明行为受到了严格限制和处罚,大大提高了公共场所的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人们的公共行为意识得到了增强,公共场所的环境大为改善。我曾在市中心观察到,如今吸烟点减少了,地上的烟蒂和纸屑也减少了许多。这说明了政策的有效性,相关部门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为人们提供更加文明和干净的公共场所。
其次,“三个规定”政策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在过去,一些过度娱乐、吃喝玩乐过量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然而,新政策通过规定高端消费、限制超标车辆等措施,旨在减少不合理和浪费性消费。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社会的资源利用更加合理,而且提高了人们的节约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例如,我周末到市中心购物时,发现娱乐场所和高端消费场所的人数明显减少了,而环保、健康、有益的休闲活动却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表明了规定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变得更加理性、自觉。
最后,“三个规定”政策提升了社会文明水平。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文明行为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培养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是很有必要的。政策的推行使得人们更加注重守法自律,遵守公共秩序,增进社会和谐。我注意到,在社区活动中,人们的相互尊重和友好互助的现象逐渐增多,社区氛围也变得更加和谐。这说明了规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人们的文明素质得到了提升,社会的整体文明水平也随之提高。
总而言之,“三个规定”政策是公安部门为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政策不仅严厉的惩罚了不文明行为,还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引导和教育方式,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中来。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人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公共秩序得到了巩固,整体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了提高。无疑,“三个规定”政策对人们的生活、对社会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人受益于这项政策,为我们的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四
近日,公安部颁布了三个新规定,分别针对网络安全、公安执法和警察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加强。这些新规定的出台,让广大公安干警充满期待和挑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新规定,注重实践和总结。以下是本人对公安部新三个规定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网络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不断加强。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公安部发布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管理职责和制度体系,为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重要支持和指导。但是,网络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需要不断加强技术和管理手段,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公安执法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规范化操作。
公安部的执法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执法的行为规范和程序要求,为公安干警提供了具体指导和参照。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同时也要注意规范化操作,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侵犯人权等问题,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三、警察队伍建设要注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公安部的警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着重从素质、能力、形象等方面对警察队伍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队伍形象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公安部的新规定,着眼于加强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要求公安干警切实降低老百姓的治安成本,以社会动员的方式加强秩序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收集民意和反馈,努力满足社会需求和期待,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公安部的新三个规定,为公安干警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理解,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和方案,推动规定的落实和实施。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反思,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总之,公安部的新三个规定,是一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法工作的必经之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新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依法治警作为中心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规定上来,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五
首先,我认为公安部新出台的三个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对公安工作的规范与加强,也是对公民利益的保障与体现。其中,着重强调了对非法检材、非法拘禁等行为的打击,以及对被刑事拘留人员的审讯和检查等步骤的规范。
其次,这三个规定实际上也是在走向更加权威、规范化的公安机构,这同时也意味着对公安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了。比如要求公安人员在审讯前必须检查被拘留人员的身体状况,这为了保证他们不受任何伤害。而且在审讯中,也禁止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这既是对被拘留人员基本权利的保障,也是对公安机关自身形象的提升。
其次,在这三个规定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禁止司法警察私自带家属、友人进入办案区的规定。因为实际上存在一些非正常渠道通过“脉门”进入办案区观察案情、干涉调查的现象,这给公安工作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如今,公安部针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去除了被标上“封印”与“禁止接触”的刑侦现场中一些不健康的“私下联系”,从某种程度上确保了案件调查的严肃性,也使更多人顺应司法程序,追求更加公正的司法审判。
最后,这三个规定对公民来说也非常有保障意义。这些规定的出台,既意味着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得到了更加扎实的保障,同时也确保了公安机关工作的安全性。在之后的工作中,公安工作人员要以此为准则,在办案中严格遵守,坚决杜绝任何不正之风的发生。
总之,公安部新出台的三个规定在司法审判,公民人身财产权等方面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强调了公安机构工作的规范化、权威化、正当性和人性化;同时通过对公安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化,增强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公正性。也为了更好地确保公安人员以及公民的安全和利益而付出了不懈的努力。我们也相信,在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当中,树立一个健康规范次序的公安形象,不仅是一切正当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一种文化与精神内涵的提升和理念创新。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六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七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革命的近代史,是一步可歌可泣的救亡图存的奋斗史。中国共产党因民而生、为民而兴,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在旗帜上,矢志不渝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我,可以说很幸运赶上了好时候,虽然小时候家境很穷困,但是勤劳的父母节衣缩食供我们姊妹念书,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无愧我心,作为新中国千千万万建设者中普普通通的一员,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对待我的每一份工作。人的成长是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在参加工作前,是父母的善良淳朴影响着我:告诉我要做一个好人;后来参加工作后,是责任要求我必须勤勉尽责;刚入党的时候,想着只要踏踏实实做一个好人就是对党的忠诚,对党的认识只是一些碎片化朴素的认识。随着实践和较为系统地学习,认识随着阅历逐步提高。习总书记号召我们要走好新的长征路,面对新的挑战,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我们要一代一代接过前辈手中的接力棒,并一棒一棒传承下去,要像我们的前人一样,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八
近年来,我国公安系统积极响应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号召,于2013年出台了《公安系统八项规定》,旨在规范公安干警的工作作风和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受启发,也收获颇丰。
第二段:接受调查。
《八项规定》明确规定公安干警接受组织调查时不准携带手表、钱包等私人物品。我深刻认识到这是对公安干警职责的严格要求。因为只有自身干净,才能有力地做好工作、履行自己的公务。这意味着公安干警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纪律性与自我约束,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第三段:简朴办公。
根据党中央要求,公安系统要求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实行简朴办公,提倡艰苦奋斗。我体会到,简朴办公不仅触动了工作作风,更是对公安干警思想觉悟和精神状态的一种考验。因此,在工作中,我主动丢掉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物品,剔除了一些形式主义的行为,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创新精神和智慧,让工作更加简洁高效。
第四段:精简会议。
《八项规定》还要求必须精简会议,减少召开座谈会、文艺会和中队例会的频次和规模。在我看来,这一规定严厉打破了一些公安干警习以为常的会议制度。通过深入思考,我认识到会议的本质是交流与沟通,不必繁琐而漫长。因此,在工作中,我积极通过其他渠道与同事和上级保持沟通,减少开会的次数,使得会议真正成为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交流平台。
第五段:为人民服务。
《八项规定》强调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一规定着重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任。在工作中,我深入实践这一理念,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刻牢记我是人民的公仆。我珍惜每一次为民服务的机会,积极履行职责,心无旁骛地服务于人民,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结尾:
通过学习和贯彻《公安系统八项规定》,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的责任和使命。八项规定旨在坚决改变一些长期以来的不正之风,促使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能和作用。作为一名普通公安干警,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实干、勤勉、清廉、端正,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同时,我相信只有每一名公安干警从自身做起,才能真正实现公安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九
***总书记强调,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是对政法队伍的政治考验,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高度”。学习教育是教育整顿的首要环节,必须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做好结合文章。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政治学习、警示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自觉对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聆听党史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我们的干部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抓好警示教育。我们的队伍里有些同志为什么会犯错误,究其原因,思想认识没有警醒起来,总觉得“小问题”、“与我无关”,我们的干部要敢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只有常态做到位了,才不会在大是大非面前“失态”。我们组织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也是为了用“里面”的人教育“外面”的人,用“身边的事”警醒“身边的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挖掘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让人民群众看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为教育整顿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细化目标任务,加大查纠整改“力度”。要在全面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做实“自选动作”。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压紧责任。严格规范律师工作者执业行为,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私自收案收费,代理不尽职尽责行为。盯紧盯牢违规执业乱象,严厉打击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反公证、司法鉴定程序规则,违规招揽案源、乱收费等重点问题,全面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作战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进一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司法行政人的职责和使命。新时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聚焦在“为民办实事”上,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提升单兵作战能力来强化队伍整体素质。要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人民的心坎上,深入推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联动”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化,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加大优质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以“八五”普法起步为契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
公安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20xx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xx省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开展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对解决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公安交警铁军、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证。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教育整顿活动谈一下个人的几点认识。
一、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是锻造公安铁军、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优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担当作为进一步彰显”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动教育整顿,为维护道路畅通和谐有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的任务要求。
(一)坚决抓好忠诚教育。此次教育整顿重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达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的目标。要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教育、政治轮训,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挖掘交警队伍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英模选树起来,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队伍更加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印发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等形式,组织民警反复看、反复学,真正入脑入心,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解决根本性问题。
(二)坚决抓好“关键少数”。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顿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问题突出的干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员,达到清除害群之马的目标。教育整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问题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主动讲清问题,如实说明情况。通过组织政治督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查摆、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纪律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及搞人身依附、“小圈子”的人,全面整治各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同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民警身上的小问题、小毛病要早发现、早介入,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问题由小变大。
(三)坚决抓好问题整治。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聚焦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症,拿出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的管用措施,达到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的目标。要紧盯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服务,优化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广泛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以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xx交警整体形象。要进行一次困扰基层突出问题的排查起底,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切实为基层一线松绑减负,让基层民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基础工作。
(四)坚决抓好示范引领。要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从解决问题源头上推出更多管方向、治根本、谋全局的新举措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要健全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素质能力培训机制,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常态长效。同时,要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把握好此次教育整顿契机,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进一步推动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落实落地,帮助民警解决身心、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全面抓好教育整顿的组织推动。
(一)要统揽工作进度。此次教育整顿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对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要立足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深入研究推动,对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或完成的任务,要一对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期销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也要明确推进路径和工作办法,分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在推进工作中,要重质量、不重过程,重效果、不重留痕,真正把工作做扎实,把问题解决好。
(二)要严格责任落实。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整顿办公室要扎实履行整体推动责任,各交警大队、支队机关各单位也要按照分工,全方位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一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二
在当今社会,公安机关的职责在保障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化警务改革,提高公安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大同公安局出台了三个规定:《大同市公安机关检察联动办案规定》、《大同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大同市公安部门掌握医疗职业资格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管理规定》。本文将结合个人的工作经验和思考,谈谈自己对这三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大同市公安机关检察联动办案规定》。
《大同市公安机关检察联动办案规定》是针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协同办案的规范,在加强协同作战的同时,增强案件的急迫性,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名民警,我深刻感受到这种改革带来的积极影响。以前在破案过程中,由于工作流程的繁琐以及市局的督办要求,办案周期经常要拖得很长才能得到领导的认可。但是自从执行《大同市公安机关检察联动办案规定》以后,我们能够主动与检察机关去沟通、交流、协调,共同制定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各种侦查活动,成功打掉了不少涉黑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组织,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社会的肯定。
第三段:《大同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大同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流程、程序合法性以及责任追究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推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在我所属的公安分局,常常会发生一些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程序不熟悉、程序不规范、甚至违法乱纪等情况,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工作形象,更对行政管理产生了不良影响。自执行《大同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来,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积极学习研究相关法规、按规定履行执法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案件,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让广大市民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公正和权威。
第四段:《大同市公安部门掌握医疗职业资格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管理规定》。
《大同市公安部门掌握医疗职业资格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公安部门对医疗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防范和打击医疗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相关管理程序,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医疗人员违法犯罪信息。随着医疗行业的迅速发展,医疗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如医疗欺诈、非法行医等问题屡屡发生。在这种背景下,执行《大同市公安部门掌握医疗职业资格人员违法犯罪信息管理规定》对于净化医疗行业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五段:总结。
通过执行这三个规定,大同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更加高效、科学,公开透明,让广大市民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值得注意的是,要真正实现规定的目标,不仅需要领导的正确指导和支持,更需要广大民警的认真执行和落实。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有责任有义务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加强自身的考核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行动中注重规范程序,习惯守法秩序,把“三个规定”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做到货真价实,以行动诠释我们的担当和责任。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三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环翠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广泛动员,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确保教育整顿开好局起好步。下一步,将紧盯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推动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以政法队伍新面貌、政法工作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细抓实学习教育环节。将筑牢政治忠诚作为教育整顿首要任务,把政治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用红色文化凝神聚魂、壮怀励志,不断提升政法干警“政治三力”。通过制作忏悔录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深入剖析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在政法系统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二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落细落实查纠整改环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政法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如实提交自查报告。强化组织查处震慑效应,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深挖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三是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做细做实总结提升环节。坚持开门整顿,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进一步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服务群众水平,以执法为民的新面貌新形象取信于民。牢固树立“查摆问题无止境,整改问题无止境”的理念,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推动教育整顿与政法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四
近日,大同市公安局出台了“三个规定”,分别是“禁止违规接待、禁止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禁止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做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时刻遵守法律和规定,下面我将对这三个规定进行深入的解析,并谈谈我的一些个人心得体会。
大同市公安局新出台的规定非常明确,分别是“禁止违规接待、禁止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禁止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公安系统的纪律建设,增强公安机关的力量和公信力。特别是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下,这些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公安工作实践的加强和纪律建设的全面加强,也使得大家倍感责任和担当。
第二段,分析规定的实际意义。
这些规定的实际意义是非常深远和广泛的,不仅仅是限制了干警的行为,更是为了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正执行提供了确保。整个公安系统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将会起到非常显著的效果,即能够避免一些干扰禁止违规接待和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的行为,能够防治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的现象,促进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推动了全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提高。
第三段,着重分析公安干警“禁止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公安干警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职责是守卫社会安全和维护司法权益。因此,不能收受任何礼品礼金,否则就是一种违纪行为,有悖于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责。干警要时刻明确,我们的一切职业行为和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和纪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或不当的人情闹掉大局。
第四段,深入思考干警如何贯彻落实“禁止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公安工作者作为一名特殊职业人员,必须时刻取得适当的工作思维,努力减少个人要求和个人交易。同时,增强行为和思想的纪律自觉,避免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强无畏,做好干警行为准则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群众通报干警行为的规范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第五段,总结。
总之,大同市公安局新出台的三个规定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安工作的纪律性和效率,同时也将为大家营造更加理想的工作氛围,这对公安机关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希望广大公安干警能够深入思考这些规定的含义和积极意义,切实做到落实贯彻,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五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对党员领导干部“三公”(公费出国、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作为公安干警,我们更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以秉承警务“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维护稳定、保卫人民”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规范使用公务车是贯彻“三个规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我们公安干警在执行任务中必须时刻谨记,公务车只能作为执勤、应急以及正当的公务需要使用,不能用于私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多地选择了自己的私家车前往出警、巡逻等任务中,这不仅是更好地遵循规定,也有助于节约支出,提高效率。
其次,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必须切实把关。包括不过度花纳税人的钱、不过于讲排场、不拉关系请客等等。警务巡视、民警例会等会议,应该做到简约、精辟,办公场所也不必过于奢华。在重要时节,我们也要尽量避免向领导请示提出公务接待计划,做到过其余而不补、不过度奢华而矫情。
最后,我们更应该亲近群众,时刻牢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在执行任务中,我们应该以人为本,锻炼管理本领,为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日常任务中,我们要扎实地践行“三服”,即便是最基础的工作,也要以身作则,勇挑重担,不怕苦、不怕累,在艰难险阻面前,不屈不挠,不屈服、不厌倦。
第三段:公安干警的使命与责任。
作为一名公安警种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这一原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对党和国家的责任。我们肩负的不仅是维护治安、维护秩序等基本职责,更是为建设繁荣、平稳的经济社会做贡献。用有力的法律手段,保障国民人民的尊严权利,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四段:勇于担当,严格自律。
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应该尤其切实履行自律职责。作为公安干警,我们首先要时刻自我审视,进一步自觉纠正不良工作风气,用自己的发言和行动,明确表示支持、坚决执行上级制定的纪律要求,不仅仅是口头摆拍,还需要真正做到政治思维上的转变、行为表现上的转变、认知水平上的转变。同时结合实际,千方百计地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员”角色,增强自身的监督意识和执行力度。
第五段:总结。
总之,“三个规定”贯穿了党的思想、作风和行动的全过程,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典范。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不仅应该牢记“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更是需要推进“三严三实”教育等全民范畴的严肃自律,“从我做起”,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美好中国发出更响亮的声响。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六
通过这一阶段的集中学习,思想受到洗礼、精神得到振奋的同时,灵魂也受到了拷问,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干警,我们该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在检察事业中有所担当作为,如何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业务能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党和人民铁一般的忠诚。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史教育,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二是增强党性修养。我将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用行动检验表态,以实践兑现承诺。三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党员干部要时刻想着群众的困难,时刻牢记群众的利益,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爱戴和拥护。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扬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不懈奋斗,努力在推进金凤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中贡献力量。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七
近日,交警中队领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交通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对于非正常途径控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交警执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法律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2、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优秀18篇)篇十八
大同公安局保持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重要,而三个规定是对公安干警工作的重要提醒和规范。近日,笔者通过学习和与大同公安干警的交流,深刻地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也领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纪律教育。
三个规定中第一个规定强调了对公安干警的严格纪律要求,包括了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基本纪律,如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作风、遵守法律规定等。纪律是维护公安干警工作效率和形象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纪律,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大众。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加强纪律上的教育和整顿,使公安干警的纪律观念更加牢固,自觉遵守基本纪律。
第三段:加强工作的实时记录。
三个规定中第二个规定要求公安干警在工作过程中做到“追加记录”,即时记录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这样可以让工作记录更加详实,更能够反映出工作的实质内容,方便后续的追溯、复查和挖掘案件线索等。此外,实时记录还能够有效避免操作疏漏,或是之后因遗忘关键细节而导致的工作失误,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的效率。
第四段:强调职责与权力的关系。
三个规定中的最后一条规定则对公安干警的工作职责和权力的行使做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出了“职责与权力”的关系。公安干警应当坚守职责,以公正、公开、透明的态度,履行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依法维护公民的权益。同时,公安干警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也必须始终坚持遵纪守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以维护公信力和声誉。因此,公安干警不仅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也必须认真思考权力的行使,合理使之,并时刻自我约束,保证不会超越职权范围。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大同公安局的这三个规定对于公安干警工作具有极大的约束力和规范性。通过学习和交流,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在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帮助大众维护自身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应当加强该规定的执行和管理,增强公安干警的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共同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公共安全环境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