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

时间:2024-12-23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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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一

多少年来,教师惩罚不听话的孩子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我们八、九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哪一个不是从小在父母和教师的“棍棒”之下成长起来的?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家长会以诚心诚意的口吻请求我的老师:“李老师啊,孩子不听话就辛苦您使劲打,要一直打到听话为止……”老师是真的听取了家长的意见。但是我很感激我的家长和我的老师,是他们精心的付出才有了今天健康完整的我。

后来,不知是谁提出所谓的“赏识教育”,说什么“好好子都是夸出来的”,孩子在家要父母夸、爷爷奶奶夸、姥姥姥爷夸、七大姑八大姨夸,在学校要老师夸、同学夸……我认为这些言论都是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的,但是很多家长都信以为真了。您试想,一个孩子整天被夸赞声音包围着,他的心智能健康地发展吗?他们得到真正的快乐吗?他们能独自承担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吗?他们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祖国栋梁之材吗?他们一旦在校遇到挫折或者被老师批评就会抑郁,就会寻死觅活,更有甚者,家长会追到学校问责教师,甚至殴打老师……这样荒唐至极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广大教师们整日“提心吊胆”,不敢充分自主管理学生,生怕给自己招来“祸患”……这一切都是不良教育风气造成的,为什么会有这些不良的教育风气呢,因为教师的手中没有了“戒尺”,教师说话变得不“硬气”了,教师俨然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了。

2021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对于广大教师朋友来说,真是“教师拥有惩戒权,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针对规则的颁布,我表示赞成。这条规则让广大教师朋友在行使惩戒权时有据可依,有法可依。而且此规则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由此可见,规则的制订是以为了“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行为”而制定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但是“惩戒”不等同于“惩罚”。我认为“惩戒”的重点应该落在“戒”上,是教育者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或者方式让学生引以为戒,“戒”掉坏毛病,养成好习惯。而“惩罚”的落脚点是在“罚”上,如体罚、变相体罚、身体上的惩罚和心灵上的惩罚等。

规则的第十二条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等八条不当行为”。这也是在给“惩戒”与“惩罚”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我们广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也得严格把二者区分开来,不要混淆二者。

就算教师对规则的内容烂熟于心,那么在行使惩戒权的时候就不会再一次的“引火上身”了吗?是否会有家长为了护短再一次的“强词夺理”呢?比如把教师对孩子的“语言劝导”说成“当众侮辱”他的孩子,把教师让孩子做的“书面检讨”说成是对孩子的“千字文变相体罚”等。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在规则正式执行前还得扭转家长的育儿观念。要让家长明白老师都是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这么做的,要让家长明白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要遵纪守法,孩子从小更是要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己孩子在校违反了校纪校规就要按照规定进行惩戒,孩子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起应有的责任。“规则意识”“法制意识”不仅要深入孩子们的心灵,更要让它深入家长们的心中。这才是教师能够有效顺利行使教育惩戒权的可靠前提。

规则中的第四条说到“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其中“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影视片段,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老和尚带着小和尚过着安静的生活,一天小和尚在水边玩耍,看到青蛙,就把一块石头绑在青蛙的身上,看到青蛙挣扎游水,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看到小鱼,又把石头拴在小鱼的背上,看到小鱼艰难地游着,小和尚开心极了;小和尚又看到一条小蛇,又把石头绑在小蛇的身上……老和尚在高处的岩石上打坐,目睹了小和尚的一切,却没有说话。

老和尚命令小和尚:“背着你身上的大石头上山去解救这三只无辜的小动物,如果有一只小动物因你而死,你的心里会永远背负着一块大石头。”最后只有青蛙奄奄一息,生命尚存,小鱼和小蛇早已死去。

小和尚因为自己的顽劣让小动物无辜送命,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谴责,他坐在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深思。这场深思直达他内心的裂变处。

老和尚是多么高明的智者,他是我们教师的榜样,他在小和尚犯了错以后“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小和尚)过错程度相适应”,达到了良好的育人效果,这是正确有效运用教育惩戒权达到的良好效果。

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的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教育是一门艺术,而教育惩戒权又是教育中尤为特殊的一部分,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重视实际方式与方法。学校和教师要会用、善用、慎用教育惩戒权。我们坚信,在社会、家长的配合下,一定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二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则在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同时,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

“我和同学们一起根据规则有关内容,制定新的班规。这让班级管理更加有底气。”广州荔湾区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班主任李雅斯在惩戒规则实施首日已和学生一起进行了学习。

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莫晓璐说,规则实施首日,有同学上课吵闹,老师先是提醒劝阻,对仍不听劝阻的同学,老师增加他的作业。

“我觉得罚抄写,罚背书,罚做卫生,只要不是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是打骂等体罚。”多名小学生告诉记者,大多数同学认可规则确定的惩戒方式。

部分教师感觉进行教育惩戒时更有底气了。“以前有调皮的孩子,我们请家长协助管理,家长说让我们罚站,但学校又不允许。现在明确了规则。”一位五年级小学班主任对记者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规则明令禁止“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划红线”内容,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学生谭晓洛说,最担心因犯错被孤立,严禁“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这条规定让他放心了。湖北小学家长张女士则表示,“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的规定比征求意见时“适当增加运动要求”更稳妥。

“不好管”等问题无法短期内消除。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规则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仍无法短期内完全消除。

多名教师表示,学生个体感受差异大,拿捏惩戒“度”稍有不慎,对学生、教师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规则规定,为避免危险品入校,可翻看学生书包。但我担心一旦误判,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李雅斯说。

平衡“合规惩戒”与“责任焦虑”难。“教育惩戒可能引发部分不可预见的情况,教师惩戒力度和处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家校矛盾,还可能对教师造成伤害。”广州沙面小学副校长黄宏杰说。

“有些学生心理十分脆弱,一旦惩戒后发生了自残、自杀、抑郁等情况,教师很难说清楚责任。”为多所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说,厘清惩戒行为责任的前提,是在教育惩戒中实现“过罚相当”,但当前“过”与“罚”是否相当却难以量化,这成为落实规则的一大难点。平衡与家长教育理念的分歧难。多名受访中小学校长表示,部分家长见不得自己孩子接受任何惩戒的“玻璃心”往往成为依法行使教育惩戒的重大障碍。

有老师告诉记者,规则规定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可以实施必要惩戒,但“故意”一词难以确定,容易引起教师和家长间争议。常见的情况有因家长擅自免去孩子作业引发的争议等。

最适合的惩戒方式需不断探索。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专家强调,教育的目标始终是立德树人,即便惩戒也要尽量“小惩大诫”、因材施“惩”,这要求教师们不但要依规“好好管”,更要设法“管管好”。

“比如有学生出现不文明用语或行为,让他们背论语可能比简单罚站更有效;对于不同性格特点的学生,也应考虑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李雅斯认为,合规是前提,最适合的惩戒方式仍需要教师根据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陈先哲建议,要对广大教师群体进行普法教育和规则的学习教育,提升相关培训效能,全面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博士后谈子敏表示,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利于学生维权;明确惩戒权不当行使给学生造成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于教师依规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的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家校互动是很重要的,充分沟通有助于消除矛盾,形成教育合力。”黄宏杰建议校方应做好惩戒行为备案以及效果跟踪记录,以便家长全面掌握情况,教师也能通过这些记录更好了解学生的成长历程,采用最优教育手段。

教育惩戒权都有哪些新变化?

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罚。

幼儿园小朋友和特殊孩子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有些惩罚,老师不可用。

新规则提出了“八不准”,比如禁止“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明确了惩戒和体罚之间的“红线”。惩罚熊孩子也要“家校协作”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三

《教育惩戒》这个话题一直在我们身边,很多人对其进行过讨论和探讨。而最近,我也有幸读了一本名为《教育惩戒》的书,深入探究了这个话题,获得了一些新的感悟和体会。

在书中,我了解到教育惩戒是指在教育学和心理学领域,用无害、安全、合理、合法的惩戒手段,对不良行为进行纠正、警示、惩罚和教育,以达到规范行为、塑造品德、提高成就的目的。

但是,教育惩戒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惩罚,它更多的是以教育为主,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被惩罚的人在痛苦的同时学会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这样,被惩罚的人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以及不良行为会对自己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三段:理解教育惩戒的价值。

通过读这本书,我更深刻地意识到了教育惩戒的价值。对于学校、家庭、社会来说,教育惩戒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行为观念,增强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信念。在学校里,教育惩戒可以维护教育秩序,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在家庭中,教育惩戒可以帮助孩子们树立起规矩和秩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在社会方面,教育惩戒可以维护法纪和社会道德,促进社会稳定和安全。

虽然教育惩戒具有很多积极意义,但它也存在很多问题。对于一些错综复杂的情况,如果使用惩罚方式不当,不仅容易误伤受惩罚者,还容易带来很多负面后果。比如,有些教师采用惩罚方式过于严厉,导致受罚学生心理受创,产生叛逆心理;有的家长为了教育孩子而采用体罚,结果伤及无辜,甚至有生命危险。因此,在使用教育惩戒之前,应该量力而为,多思考、细化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合理、安全、有效的惩罚方式。

第五段:结论。

综上所述,教育惩戒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话题,要认真对待,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要注意在实践中,掌握好度,不要滥用惩罚,并且要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让受罚者真正吸取教训,树立起正确的法律、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有序地发展。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四

在我们的学校中,有一套明确的学习教育惩戒制度。这个制度的出现,旨在让学生能够在学习和行为上保持良好的习惯,进而学有所成。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惩戒和奖励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这套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惩戒制度的存在可以让学生享受到一定的公平性。假如没有这套制度,那么每个学生的行为准则都各自不同,评价标准也是千差万别。当出现一些不当行为时,会因为评价标准的不同,导致学生接受的惩罚或奖励不公平,甚至有失公正。而有了教育惩戒制度,学生之间在行为规范上都是一致的,这可以让老师更加公正地评价,从而让学生们更加尊重这套规则。

其次,教育惩戒制度可以培养学生的好习惯。在校园中,学生成天都在与各种课业和生活中的诱惑作斗争。例如,可能会有人不想听课,甚至抄袭作业。但是,如果每个违规行为都有明确的惩罚,这些不良行为就会逐渐减少,从而给了学生更多的机会去养成好习惯,也让学生更容易在成长中迈向成功。

第三,学校的惩戒制度可以让家长更加放心。在现代中国,家庭教育的作用不可忽视。家长往往扮演着学生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但是,许多家长忙于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惩罚机制则变得尤其重要。学校在制定惩罚的同时,也一定要与家长保持通信,这样才能让家长更加放心,让学生更加安心学习。

总之,学校的教育惩戒制度是有意义且必要的。它建立在公正性、好习惯的培养和家长支持等核心理念之上,可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自我认知。我相信,只要我们牢记学校制度的规定,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一定能在未来实现更好的生活和人生目标。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五

《教育惩戒》这部电影,刻画了学校教师在应对学生不当行为所面临的挑战,以及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惩戒的结果。这部电影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次电影观影,更重要的是对于教育惩戒的思考和体会。本文将基于电影《教育惩戒》的内容,从多角度出发,对于教育惩戒所带来的启示和感悟进行探讨。

在影片中,大部分电影观众都会同情主人公,认为他是对的。但是,从学生和一些观众的角度来看,这些行为更像是一种激起学生反感的表现。教育惩戒不必是唯一解决方案。在处理学生行为问题时,教师应该鼓励和指导学生寻找自我认知并提供感性和理性的帮助。可以适当的引导学生从自己的问题角度出发,教育的过程应该是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惩罚。

第三段:教育惩戒需要平衡。

电影中,教师是一位激情洋溢而又热心的人。他对学生激情陡峭,并格外重视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然而,在学习过程中,他容易失去自我控制,并对学生采用较为严格和专横的措施。在实践中,教育惩戒应该平衡激情和理性,同时协调学生对成绩的追求。

第四段:教育惩戒需要家长和学生的参与。

教育惩戒的持续性需要包括学生和家长在内的所有方面的支持。许多电影观众并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到惩戒,而这种行为会在家庭中引起矛盾。因此,教育惩戒应该在学生、接受惩罚的家长和教师之间达成一致。学生和教师都应该意识到,教育惩戒是提升英语素养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五段:总结。

在教育惩戒这个话题上,校内和校外都有不同的看法。为了使教育惩戒更具可操作性,它只能在实践中展现出效果。毫无疑问,教育惩戒是看待学生行为问题的重要手段。电影《教育惩戒》就是提供了一种让我们思考教育惩戒的途径。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六

学习教育惩戒制度是我们作为高中生不可避免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如何管束自己,还明白了惩戒的真正含义。

首先,学习教育惩戒制度,就是要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在细致的规定和系统的制度中,既有好学生的表率,也有那些不守纪律的乱源。看到这些反面例子,我深感自己的行为要更加标准、合规。

其次,教育惩戒不仅仅是打压,更是一种教育方式。当我们把视线转向“惩戒”这一环节,很容易被“打击报复”这些内容所吸引,但这是不对的。通过分析优秀生的表现和学习经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这些方法不仅远离过错,而且还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路人说:“恶有恶报”,一些人认为惩戒仅仅是惩罚罪犯。但是,真正的教育惩戒则是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心态和价值观。这种教育方式既严格又公正,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亲身实践中的修炼。

真正的学习教育惩戒制度,是把自我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但需要听从规定,还要明白规定的意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问题的本质,积极地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学规。发扬自觉自愿的精神,这样的教育方式让我们不仅在学习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更是学习了一个平衡、有效的学习方法。

总之,学习教育惩戒制度,是帮助我们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加自信心,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八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xx年7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九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可以说是教师们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规。长期以来,教师们最头疼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一旦和孩子的家长产生理解上的矛盾,那么就很可能让教师处于弱势的地位。

这部《规则》详细的规定了能够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况,同时又对教师严厉禁止的行为,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规则》既充分保证了教师的权利,也充分保证了学生不受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个人觉得在这里面对于罚站的时间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和严谨性。既可以对孩子起到惩罚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罚站,引发孩子健康上面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后,如果教师按照时间规定对孩子进行惩罚,孩子出现了晕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状况。在责任划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闹。

可以让教师,真正做到,慎用惩戒,敢用惩戒,擅用惩戒。

同时,家长也不用担心,教师惩戒孩子的时候会用体罚的方式,因为相关的规则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不能采用的惩戒方式:

1、严禁击打、扎针。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惩戒教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严禁过度罚站、机械抄写。这保护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同时又呼应了教育部之前关于禁止机械性重复作业的相关规定。3、严禁辱骂。教书育人,如果对学生采取人格上的辱骂,那么这样的教师妄为人师。这是对教师个人道德上面的规范。4、严禁连坐。因少数人而惩罚全班这种心理上的压制性惩罚,损害公平性,也伤害同学团结,被禁止。5、严禁因为成绩惩戒学生。进一步贯彻鼓励教育为主的教育方法,呼应减负政策。6、选择性惩戒。维护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惩戒。避免教师借刀杀人式的惩戒行为,避免实施惩戒的学生心理畸形发展。8、其他一切损害孩子身心的方式。为整个法规留了一个可控空间。

本人为这部《规则》的颁布送上一个赞,它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孩子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条文中的一些细节,体现了规则设计者的智慧。也为现在比较紧张的家校关系,起到了调停的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这部规则,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做出更科学的判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

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情怀即是民族的灵魂,也是一个人的灵魂。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社会主义也是奋斗出来的,要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作为新时代一名平凡的青年,可能我们没有黄大年、钟扬一样将一生献给科学研究的决心,拥有不了“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情怀,但是我们可以怀有奋力拼搏,赶超自我的志向。

新时代是学习者的时代。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做一名善于学习、积极作为、奋发向上的爱国主义者。不学习就会落后,落后就会挨打。面对新时代严峻的形势,我们要集中精力,潜下心来勤学善思,才能在理论水平上有提高,党性修养上有提升,专业能力上有突破,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新时代是担当者的时代。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必须信念坚定,做一名争先进、敢担当的爱国主义者。一个党员就是一根标杆,一面旗帜,将党员身份亮出来,亮出承诺,亮出责任,亮出目标和任务,持着“党让我们去哪里,我们背上行囊就去哪里”的爱国情怀,将我们的热血洒在基层,将我们的爱心为民系,以敢干实干的作风,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做老实事,当老实人,才能使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我们每个人要树立牢固爱国主义奋斗精神,善于学习,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不懈努力,艰苦奋斗,做践行爱国主义精神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同时,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敢于奉献的忠诚态度,不折不扣的担当精神,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引领者,不断实现个人价值,推动社会发展。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二

为教育拨乱反正。

再一次证明了——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

成就孩子最好的方式,必然是家长不护短,老师不姑息,一起为了孩子的教育而发力!

01今天老师退一小步,明天孩子掉一大步。

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

一个妈妈发帖求助,说老师不管她孩子了,该怎么办?原来,她孩子学习一向不自觉,成绩不好,老师为了帮孩子提高成绩花了很多心思。上周,老师因为孩子没做作业,让他留下来补做。家里的老人知道了,直接跑去学校闹了一场,骂得老师都哭了。这下好了,老师也不管孩子了,急坏了他妈妈。

帖子下有网友评论:

“老师心里都有阴影了,真是逼着老师不管。”;“这得多伤心啊!任何一个老师都不敢管了。”确实,家长的无理取闹,有可能逼得老师不管孩子。

每个老师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好,给他们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功课等等,都尽可能发现孩子没学好的地方,帮他们巩固。老师不仅是孩子学习上的良师,更是孩子生活中的守护者,嘘寒问暖,规范行为,德育教导,样样到位。

然而,现在的老师却被逼得一再对孩子让步。打比方说,有学生推倒了另一个学生,老师该怎么做?从前的老师想都不用想,直接批评,让孩子知道推人是不对的。

现在的老师,却是三思而不能行。

管吧,又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回去找家长告状。不管吧,万一孩子下次在马路横冲直撞,危及生命怎么办?对孩子的不断让步,正在逼得老师节节败退。如果教育只是为孩子开脱,那最终受害的只会是孩子。如果家长舍不得管孩子,学校不敢管孩子,最终能管的就只有监狱了。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是教育,千万不要轻易向孩子让步。

02老师再不管,熊孩子就没救了。

前段时间,一条“小孩故意把孕妇推倒”的新闻刷屏。问他为什么这么做,小孩竟然回答:“我看电视上孕妇摔倒会流产,所以我想看看她会不会流产。”多么可怕!

正因为没人管好孩子,孩子越来越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尚且没有正确的规则、道德、法律意识,对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实是不清楚的。凭着“好玩”二字,差点害死了两条生命,这就是纵容孩子的代价。不管是在家庭教育中,还是在学校教育中,教育都不应纵容,不能自由散漫。

事实上,如果孩子遇到这样的老师,那才是教育的悲剧。隔壁班班主任是个相当绵软的老师,她对学生很好,经常买礼物送给学生。有时候学生没做作业,或者违反纪律,她本想好好批评,结果学生一撒娇她就训不下去了。年底的时候,学校对这个老师做了停职处理,让她回家反思。

原因是她班里的学生闯祸太多,已经有5名学生被记过,甚至有学生在校外打架斗殴。难怪有人说,老师手中有戒尺,讲台上有教鞭,才能教好孩子。

教育应该是严肃的,甚至,应该是严格的。不对孩子的学习落后宽容,他们才会认真学习,一点点把成绩提上来。不对孩子的违纪犯规宽容,只有从小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他们以后才不会犯更大的错,闯更大的祸。

教育最可悲的现象:孩子无法无天,老师不敢管,家长舍不得管,将来社会管!

03老师不放弃孩子,是孩子最大的福气。

校园之外没有温室,长大之后没有儿戏。现在的孩子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家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从小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只会变成温室里的花朵,缺乏对世界的认知,缺乏对他人的理解,缺乏到达目标的坚持,缺乏对抗挫折的能力。

我们没有控制、抑制和约束好孩子,一味以爱的名义对他们让步,这样的教育是不对的。

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有前途的。

从教多年,我至今记得一位家长是如何配合老师的。

她最初很不满我的严格,因为她女儿每次回家后都抱怨,说老师今天又罚她了。于是,她直接找到了我。我向她解释,她的女儿丢三落四,有时忘了带作业,有时忘了带课本。我说:要是现在惯着孩子,她将来工作了,丢了公司的机密文件,谁来负责呢?家长沉默了很久,终于答应配合我一起纠正孩子。

在学校,若她女儿再次忘带作业课本,那我就罚她坐一天“飞机位”。在家里,她每天都提醒女儿清点作业课本,第二天出门前也要重新检查一遍。慢慢的,她女儿再也不会忘带东西,在学习上也变得更加细心。

好的教育一定是以最恰当的方式,把孩子引向更好的路。老师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家长也要配合,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孩子不爱学习,我们不能惯着他,一定要弄清楚原因,然后引导他们重新爱上学习。现在还不好好学习,以后就来不及了。孩子经常闯祸,我们不能不当一回事,该批评就批评,该惩罚就惩罚,一定要让孩子知错就改。

孩子在12岁之前的成长十分关键,不要等到孩子变“坏”才补救,那只会让你后悔莫及。正如刘涛所言:对孩子不能一味迁就,必须要有一个管得住他的人。老师不怕狠心,老师也希望成为那个管得住孩子的人,但千万别让老师寒心。

04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

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电影《老师·好》中的苗老师,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

那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管你最严的老师,爱你最深。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三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许多老师感到特别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阔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老师应当如何正确运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老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特别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老师赐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老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老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老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污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精确。可见,没有详细实施细则的惩戒权,老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老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老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当面对和思索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假如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惜,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心情感动的状况下进行。老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心情,做到学生焦急老师不急,等心情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使其知错能改。假如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简单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老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老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日,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老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扰,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老师的社会地位,保证老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赐予一定的处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老师的教育和引导。假如一个老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老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老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四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

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规则系统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原则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则的出台让教育惩戒有章可循,为解决老师们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同时有效保护学生合法的权益提供了依据。

作为教师的我们,通过学习认识到教育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与受教育对象。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并且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但教育惩戒更需要有温度,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的初衷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正,事实适度。教师也需要加强自我修养,依规履行职责,在惩戒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得当,更要基于关爱学生为宗旨,注重人文关怀,最终达到育人的目的。

爱与惩罚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支架,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学生如何才能明辨是非,如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呢?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只有适当的惩罚,才能真正树立教师威严,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遵守规则。我们的教育不应该畏缩,而应该一往无前,传承我们的优良传统,宽严并济,奖惩分明。并不断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指引,纠正。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散发幽兰之香,做那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2020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城南小学副校长:陈嫄。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城南小学德育主任:潘璠。

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一年级组:陈璐老师。

1月20日,二年级共同体的老师们聚在一起对《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学习,虽有些许寒冷但大家聚在起的心却是暖和的。

由于强调赏识教育,很长一段时间,学校和教师非常无助,谈管色变,惩戒规则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让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了准则。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运用呢?大家达成了共识。

1.教育是出自的“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也不能偏离其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它应该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

2.教师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处理,把握分寸,不做过激行为,不可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3.对学生的惩戒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遵纪守纪,使其知错能改,教育时尊重孩子,防止产生逆反心理。

4.“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与“惩戒教育”相相合,赏识是阳光,可以让孩子自信而快乐的成长。惩戒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接受磨练承受挫折,从而超越自我。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把尺,一根标杆树在那里,使得教师能够真正正地站起管理生教育是循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使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尺“度”的把握。

二年级组:陈芳老师。

虽然《规则》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赋予了教师的惩戒权利,给予老师现代版“戒尺”,但其本意是为了育人,而且现代学生心理较为脆弱,所以建议教师还是优先以轻柔的“谋”引导学生,发现并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进行正面管教。对于习惯比较差的同学,以情育人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时,这时教师可以基于平时对学生观察用一些相对“刚猛”的手段惩戒学生,但也要把握好尺度,在给予孩子惩戒的同时,也要让孩子甘于“受戒”。个别学生在惩戒后还要及时将惩戒的原因、经过,以及家长可以配合的注意事项及时和家长沟通,以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三年级组:宋华超老师。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

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五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

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__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六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2020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城南小学副校长:陈嫄。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城南小学德育主任:潘璠。

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一年级组:陈璐老师。

1月20日,二年级共同体的老师们聚在一起对《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学习,虽有些许寒冷但大家聚在起的心却是暖和的。

由于强调赏识教育,很长一段时间,学校和教师非常无助,谈管色变,惩戒规则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让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了准则。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运用呢?大家达成了共识。

1.教育是出自的“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也不能偏离其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它应该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

2.教师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处理,把握分寸,不做过激行为,不可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3.对学生的惩戒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遵纪守纪,使其知错能改,教育时尊重孩子,防止产生逆反心理。

4.“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与“惩戒教育”相相合,赏识是阳光,可以让孩子自信而快乐的成长。惩戒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接受磨练承受挫折,从而超越自我。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把尺,一根标杆树在那里,使得教师能够真正正地站起管理生教育是循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使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尺“度”的把握。

二年级组:陈芳老师。

虽然《规则》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赋予了教师的惩戒权利,给予老师现代版“戒尺”,但其本意是为了育人,而且现代学生心理较为脆弱,所以建议教师还是优先以轻柔的“谋”引导学生,发现并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进行正面管教。对于习惯比较差的同学,以情育人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时,这时教师可以基于平时对学生观察用一些相对“刚猛”的手段惩戒学生,但也要把握好尺度,在给予孩子惩戒的同时,也要让孩子甘于“受戒”。个别学生在惩戒后还要及时将惩戒的原因、经过,以及家长可以配合的注意事项及时和家长沟通,以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三年级组:宋华超老师。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规则系统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原则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则的出台让教育惩戒有章可循,为解决老师们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同时有效保护学生合法的权益提供了依据。

作为教师的我们,通过学习认识到教育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与受教育对象。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并且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但教育惩戒更需要有温度,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的初衷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正,事实适度。教师也需要加强自我修养,依规履行职责,在惩戒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得当,更要基于关爱学生为宗旨,注重人文关怀,最终达到育人的目的。

爱与惩罚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支架,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学生如何才能明辨是非,如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呢?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只有适当的惩罚,才能真正树立教师威严,只有适当的惩罚,学生才能遵守规则。我们的教育不应该畏缩,而应该一往无前,传承我们的优良传统,宽严并济,奖惩分明。并不断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指引,纠正。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散发幽兰之香,做那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王玲华老师认为,对于教育,我们不能一味的依靠教育惩戒,还是应该以爱还有足够的耐心去感化孩子,耐心的辅导教育孩子。

郑刘娟老师认为惩戒作为教育学生方法之一还是有必要的,当然体罚式惩戒是要禁止的,任何体罚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法,都是以伤害孩子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可取。惩戒权行使的范围、方法、程序等等都要有章可循,一切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和限度,不可由着教师的主观随意去发挥,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罗嗣鑫: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李卫霞:适当的惩戒,则是学生在犯错后应当负起的责任。适当的惩戒,能够让学生们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惩戒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在他们对他人造成了影响甚至是伤害的时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

李琼老师认为,跪着教书的老师,教不出来站着的学生。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金晓芳老师这样说道:没有惩戒教育学生很难走向成熟。仅以“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为中小学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还需要有“惩戒教育”。如果说赏识是阳光,孩子在赏识的阳光下可以自信而快乐的成长,那么惩戒就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承受挫折,接受磨练,从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原超:《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对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实施起来。

张楠老师很有触动,她这样说道: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罚。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

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刘筱凡老师的观点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1、教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学生的无私爱心和处理教育矛盾的理性。

2、家长还需要提升对教育的敬仰和对老师工作的理解。

3、学生还需要养成对老师崇敬和对生活规范敬畏的习惯。

4、政府还需要对正义的持续支持和对歪风的不懈制约。

5、全社会还需要增进尊师重教的风气和对教育关爱的氛围。

王茜: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让老师拥有制止和消除学生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权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其目的是抑制学生的不当行为,锻炼学生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能力,是十分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而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张灿: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

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学习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17篇)篇十七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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