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

时间:2023-11-03 作者:文轩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

在学校,我们有老师的指导和同学的陪伴,一起度过了很多难忘时刻。以下是一些学生的学校总结,它们涵盖了不同的主题和角度,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一

在学习学校章程的心得中,我会首先强调章程的重要性,然后详细介绍我对学校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最后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收获。

学习学校章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章程是学校治理的基础,是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我们可以了解学校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范,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学习学校章程也是我们作为学生和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在我对学校章程的理解和认识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地位,同时也强调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监督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教育教学:学校章程中规定了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教育教学的基本规范。

4.师生权利义务:章程中明确了师生在学校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学生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学术自由等,教师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自由等。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师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对于学习学校章程的感受和收获,我认为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1.增强了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我认识到章程对于学校和师生的重要性和意义,也更加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2.提高了管理水平:学校章程中规定了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式,通过学习章程,我对于学校管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于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帮助。

3.促进了学校发展:学校章程是学校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章程,我认识到章程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也更加关注学校的未来发展。

总之,学习学校章程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我们履行自身职责的法律依据,也是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学校章程,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二

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则。作为一名学生,我对学校章程制度有着深刻的体会。

首先,学校章程制度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学校章程中规定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准则。通过章程制度的约束,学生成长道路上将获得必要的规范和引导,促使我们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同时,学校章程也为学生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当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章程进行维权,使学生在校园中的发展更加稳定和有序。

其次,学校章程制度培养了学生的自主能力和责任意识。章程制度要求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在校园中保持良好的秩序。这样的约束使得学生时刻保持警觉和警示,自觉遵守章程规定,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意识。学生要时刻明白自己的行为将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只有自律和积极行为才能引领自己走向成功的道路。

再次,学校章程制度塑造了学生团结合作的环境。学校章程为校园提供了共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使得学生在共同的框架下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通过章程制度的约束,学生自觉遵守规定,从而建立了互帮互助、友爱互助的关系。只有在大家共同遵守章程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在团结中取得成功,才能让校园成为一个和谐、健康的环境。

此外,学校章程制度培养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修养。学校章程的存在和实施,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学生在遵守学校章程的同时,也在培养和加深自己的法治意识。与此同时,学校章程还关注学生的道德修养,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品质和道德素质。通过章程的约束,学生将自觉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诚实守信、友善他人、关心社会,形成健康的人格。

最后,通过学校章程制度,我深刻体会到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学校章程不仅仅是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更是学生对学校的反馈和反馈。学校章程的约束不仅让学生遵从,也鼓励学生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改进。学校章程的完善离不开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反馈意见。学校章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将有利于促进学生权益的保护和学校教育的质量提升。

总之,学校章程制度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责任意识、团结合作、法制意识和道德修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章程的制定和落实,使学校制度更加完善,也使学生的成长更加科学和有序。在学校章程的约束下,我们要自觉遵守规定,做到自律、守纪律、遵守公平,从而达到学校教育的目标,为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三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它具有约束力和引导作用,对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培育健康良好的校园文化起着重要作用。近日,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重温学校章程并召开座谈会,引导大家深入理解章程内容,探讨如何将其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学校章程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段:共同理解章程。

学校章程是一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规章制度,它既规范了学校师生的行为准则,又约束了各个教育环节的实施方式。通过重温学校章程,我再次对章程中的各项规定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比如,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师生互相尊重、平等交往的原则,这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教师要在与学生相处时保持平等、尊重和谦逊的态度的重要性。通过理解章程中关于维护学校纪律、创造和谐校园环境的规定,我也对学校建设和谐校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三段:提升责任感。

重温学校章程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肩负着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使命,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章程中的各项规定。章程中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勤政务实,这让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教师,只有用心投入、潜心研究才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同时,章程的规定也提醒我要时刻保持定力,不负教育事业的信任和期盼,展现教师的职业操守与责任担当。

第四段:倡导学校文化。

学校章程中正是通过规范和约束学校成员的行为来培养和传承学校的文化。重温学校章程使我深感到学校的文化是我们立足于此的基础和动力。学校章程对于校风建设、校园文化的营造起着关键的作用,只有坚持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守纪律等规范,才能够营造出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让每一个走进校园的人都感觉到温暖和融洽。

第五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重温学校章程并非只是了解和理解,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其中的规定落实到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在座谈会上,大家积极讨论了如何将学校章程的内容贯彻到日常教育教学中。我认为,在教育工作中要正确引导学生遵守章程,加强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使他们明白严格遵守章程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同时,我作为一名教师也要时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要求,以良好的榜样影响学生。

结论:

通过这次重温学校章程的活动,我对学校的基本规定和校园文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学校章程不仅是一本规章制度,更是一本指导我们责任担当和良好行为的教科书。我深刻理解到遵守学校章程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共同遵守章程,才能真正打造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我将牢记章程的内容,将其贯彻到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章程,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四

近年来,学校章程制度在我国广泛推行。作为一名学生,我对学校章程制度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悟。这些规章制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更是培养了我们遵纪守法、自律自强的良好品质。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逐渐领会到了学校章程制度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益处。

首先,学校章程制度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通过制定具体的规定和管理措施,学校章程制度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例如,我们学校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这些规定使得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养成守时守纪的好习惯。在我个人的学习生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遵守学校章程制度对我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只有拥有良好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够在学习生活中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

其次,学校章程制度培养了我们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在学校章程制度的约束下,我们不仅要遵守规定,还要求自觉地约束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例如,学校规定晚上10点之后不准在宿舍大声喧哗,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自我约束,需要自觉地克制自己的行为。在遵守学校章程制度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了自尊自爱的自觉观念。这些习惯和观念也为我们今后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能力奠定了基础。

再次,学校章程制度弘扬了正气和公正。学校章程制度中规定了一些行为的评价标准和处理方式,这让学校内部的管理更加公正。无论是学业上的评定还是行为上的处理,学校都依法依规进行,不偏不袒。这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内部的秩序,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公正、平等的发展环境。我们学校还设立了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学生组成,负责监督学生的行为规范。这种民主共治的方式,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最后,学校章程制度培养了我们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学校章程制度不仅是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更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精神规范。学校章程制度强调集体利益和公益,鼓励学生关心集体、奉献他人,让我们在与他人相处和生活学习中,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学校章程制度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等。这些活动不仅能够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能够培养我们关心他人、奉献社会的精神。

总之,学校章程制度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能够建立正确的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约束自己而培养自觉性和自律性;通过制度运行和处理,培养了正气和公正;通过强调责任和奉献,形成了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学校章程制度的引导作用无时无刻不在,让我们在校园中茁壮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子。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五

批判性思维,是一个在多个领域都备受关注的主题。对我而言,批判性思维不仅仅是一种思考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我深入地学习了批判性思维的理论和实践,下面是我对这门课程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批判性思维让我重新审视了我在日常生活中的决策过程。我开始以一种更为批判的眼光看待我所接触到的信息,无论是新闻、社交媒体上的观点,还是他人的观点。我开始询问自己:“这个观点是否基于可信的信息?它是否考虑到了所有相关的因素?”这种习惯性的批判性思考方式,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问题,而且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社会现象。

其次,批判性思维在学术和职业生活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阅读和理解学术论文的过程中,我开始运用批判性思维去评估其论据的可靠性,研究的严谨性以及结论的合理性。这种技能在我完成论文和项目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使我能够更加清晰地理解问题,提出合理的论据,并通过分析得到准确的结论。

此外,批判性思维在人际交往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讨论和辩论中,我开始运用批判性思维去评估我的论据,他人的观点以及我们之间的讨论。这种技能使我能够更好地倾听和理解他人,同时也使我能够更加自信地表达我的观点。

最后,批判性思维作为一种学习和解决问题的工具,在课程学习和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它帮助我识别和理解问题,识别并分析证据,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总的来说,批判性思维是一门非常有价值且实用的课程。它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世界,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自己。我深深地相信,批判性思维将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六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有目的、有逻辑、有判断的学习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问题、分析信息,并从中得出结论。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批判性思维学习心得,包括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收获。

学习目的:批判性思维旨在培养我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批判性思维不仅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

学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了批判性思维的定义、原则和方法。我了解到了批判性思维的基本概念,如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等。此外,我还学习了如何评估论据、如何识别和评估假设、如何进行推理和批判性思考。这些学习内容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批判性思维,并提高了我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

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我采用了多种学习方法,包括阅读、听讲、练习和反思。我阅读了批判性思维的经典著作,如《批判性思维》和《思考,快与慢》等。同时,我还听了相关的讲座和课程,并与同学进行了讨论和交流。通过这些学习方式,我深入了解批判性思维,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方式。

学习收获:通过学习批判性思维,我提高了自己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我还学会了如何评估论据、如何识别和评估假设、如何进行推理和批判性思考。这些学习收获对我日常生活和未来的工作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总之,批判性思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通过学习批判性思维,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我相信,这些学习收获对我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七

一年级的数学学习,对我而言,就像一场充满奇妙的探索之旅。从基本的数字概念,到复杂的几何原理,我逐步理解和掌握了一个庞大的数学世界。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数学的逻辑性和严谨性。每一个数字,每一个符号,都有其精确的含义和用途。通过对数学的学习,我学会了如何更精确地表达和解决问题,也学会了如何理解和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逻辑现象。

记忆犹新的是,我上学期学习了加减法。起初,我对于这些抽象的符号感到困惑,但当我逐渐理解其含义和用途,我感到数学的奇妙。我能用数学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比如计算购物清单上的总价,或者计算我还能吃多少顿饭。这些体验让我更加热爱数学,也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数学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几何的学习则让我领略到了数学的美丽。我学习了直线、射线、线段和射线的概念,虽然这些概念开始时让我感到困惑,但当我看到一幅地图,或者想象到火箭发射的画面,我明白了这些几何原理的实际应用。这让我更加欣赏到数学的艺术美感,也让我明白了数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价值。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挑战。例如,有时我会混淆加减法的运算顺序,或者无法准确判断一个图形是线段还是射线。但是,通过反复的练习和思考,我逐渐克服了这些困难,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提高了我的数学技能。

总的来说,我对我的一年级的数学学习感到非常满意。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数学知识,也学到了许多重要的数学技能,如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和归纳总结等。这些技能将在我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数学的重要性,数学不仅仅是几个符号和公式,更是一种逻辑,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一种解决问题的工具。数学让我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我学会了如何去思考,去创新。

在未来的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我的数学技能,同时也会尝试去探索更广阔的数学世界。我期待着在数学的世界里,继续我的奇妙探索之旅。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八

高中学校最新章程包含着学校规章制度的架构和准则,这些准则对学生的行为准则、教育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最新的高中学校章程中,涵盖了许多新内容,可以看出学校对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我看来,这种提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根据新的现实情况进行不断更新改善,才可以使学生受到更好的教育,成为具有健康思想和良好行为习惯的人。

第二段:规定的严格程度。

从新规程的制定来看,学校对一些场所的管理与处置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校园内的各个教室和活动室等,一旦发现违规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制裁。这样的规定对于学生来说,想必是很大的压力。但是实际上,通过这样的制定,学校有能力提高学生对规则意识的认知,建立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意识,避免了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对全体学生有着积极的、提升素质的意义。

第三段:惩治不良行为行为。

高中阶段是一个关键时期,对学生的思想以及行为习惯都会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因此,学校在章程中对学生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规定,以达到教育管制的目的。对于那些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会针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如进行警示或者进行教育等。这样的方式,将会为学生建立一个清晰和深刻的行为准则,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长期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四段:弘扬高尚境界。

在高中学校新规程之中,还有许多规定,是为了弘扬高尚境界而设立的。如班级的活动、公益宣传、文化交流等,都会在学校章程中有相应的规定。这些活动的推行和实施,也是学校对于学生品德习惯的培养重点。学生可以参与到这些活动之中去,积极参与班级、学校以及社会活动,培养自己关爱他人,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段:结语。

在总结最新的高中学校章程中,我们看到了学校对学生巨大的关注和信任。这些规定不仅是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强有力的手段,更是对学生起到激励和鼓励的作用。对于学生来说,我们应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校园生活之中,保持乐观,做到规章制度的遵守,为自己和周围的人树立一个好榜样。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九

第一段:引言(诱导读者对学校《章程》的重要性)。

学校《章程》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基本文件,它规定了学校的宗旨、目标、规章制度等内容。它的存在对于学校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校《章程》对于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规范了学生的行为和言论,培养了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健康发展。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来谈谈我对学校《章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校《章程》规定学生行为标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章程》规定了学生的行为规范,如守时、守纪、尊师重道等。守时是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基础,通过制定规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课、做作业等,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守纪是培养学生守法守纪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严格的规定师生不得赌博、不得吸毒、不得斗殴等,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尊师重道是培养学生基本礼仪意识的基础,通过规定学生要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团结合作等,使学生明白尊重他人是一种良好的品质。

第三段:学校《章程》规定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校《章程》对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制度作出详细规定,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其中规定了学生应按时、按要求进行作业、课题研究等活动,督促学生主动学习。此外,学校《章程》还规定了学生的考试制度,如每学期举行期中和期末考试等。这些规定不仅帮助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也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四段:学校《章程》规定学生的社团活动——拓宽学生的发展空间。

学校《章程》规定了学生可以参加的各种社团活动,包括文学社、艺术社、科技社等。通过参加这些社团活动,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还可以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另外,学校《章程》还规定了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办法,包括社团的组建、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等,以确保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五段:学校《章程》规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章程》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有言论自由、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学校《章程》还规定了学生的纪律处分办法,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以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通过学校《章程》的规定,学校方面可以更好地管理学生,学生方面也可以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权益。

总结:

学校《章程》是学校正常运作的基本依据,对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具有重要意义。学校《章程》规定了学生的行为标准、学习和考试制度、社团活动、权利和义务等,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学校《章程》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使我们的学校更加和谐、凝聚力更强。同时,学校也应不断完善学校《章程》,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

高中学校是年轻人走向未来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塑造和培养学生们的品格、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非常重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教育理念的更新,高中学校的章程也需要不断更新。最近,我所在的高中学校制定了一份最新的章程,对于我们学校的发展和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新章程的重要内容。

新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规范学生行为。章程详细规定了学生学习、交往、文明礼仪以及公共场所行为的规则和要求,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道德和公德心。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章程详细规定了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以确保教师的言行举止与教育任务相适应,同时也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强化学科建设。章程对学科发展的规划和目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4.优化办学环境。章程要求校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都应该合理、合法、安全、保洁,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各种特殊环境的防火、防滑、防电等保障措施。

新章程对学校的发展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新章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民主化,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2.增强师生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新章程的规定为教师和学生树立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精神信条,旨在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为学校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支撑。

3.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新章程对学科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4.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新章程的规定有力地防范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了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新章程的启示。

新章程的推行给我带来了很深入的启发。

1.行为规范是好习惯的基础。一份良好的章程能够明确学生的行为准则,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和穿着,建立良好的习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管理制度能提高办学水平。学校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学生和教师,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如果有了制度的支撑和保障,能够达到更高的办学效果。

3.安全意识是重要的素养。学习新章程让我对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对于我的生活中也有了很大的实际反馈。

五、结语。

新章程的推行对于学校的发展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们个人的生活和学习中也有很大的启示。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加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将这些启示融入到我的实际生活中,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和未来的发展。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一

起初,我对数学的认知尚浅薄,感到困惑。我意识到数学不只是计算和公式,而是一种逻辑和思维的训练。我开始尝试理解数学的本质,并努力去掌握基本的数学概念。

在适应阶段,我最大的挑战在于理解数学中的“抽象”。例如,当我遇到“数位”这一概念时,我很难理解它背后的含义。我开始尝试用生活中的实例来理解它,比如用手指来模拟不同的数位,这使我对数位有了更深的理解。

阶段二:理解和探索。

在掌握了基础的数学知识后,我开始更深入地探索数学。我学习了分数,百分数,小数等概念,这使我对数学的理解更进了一层。我试图理解这些概念背后的逻辑,这使我不再害怕面对更复杂的数学问题。

在这个阶段,我开始理解数学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如购物时的优惠券,抽奖转盘等。我开始尝试用我所学的数学知识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使我对数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阶段三:反思和进步。

现在,我对数学的理解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学会了用更深入的眼光来看待数学问题,这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数学的本质。我尝试从多个角度看待数学问题,这使我能更好地理解数学中的各种概念。

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学习数学的重要性。我明白了数学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无论是购物,还是规划旅行,都需要用到数学。我希望能通过我的学习,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适应这个复杂的世界。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二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有目的、系统性的思考方式,它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还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我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并开始尝试将其应用到日常生活中。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批判性思维需要我们具备一种质疑的态度。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养成了对所学知识进行质疑的习惯。我会思考这些知识的来源是否可靠,是否具有权威性,是否有其他可能性。这种质疑的态度不仅让我更好地理解了知识,还帮助我识别了知识的局限性。

其次,批判性思维需要我们具备一种系统性的思考方式。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学会了如何进行逻辑推理。我会按照一定的顺序思考问题,确保我的思考过程是有条理的、清晰的。这种系统性的思考方式不仅让我更好地解决了问题,还帮助我避免了逻辑错误。

最后,批判性思维需要我们具备一种全面的思考方式。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学会了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我会思考问题的各个方面,确保我的思考过程是全面的、客观的。这种全面的思考方式不仅让我更好地理解了问题,还帮助我避免了主观偏见。

总的来说,批判性思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思考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更好地解决问题。但是,批判性思维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它可能会让我们忽略一些细节,可能会让我们产生过度怀疑的情绪。因此,我们在应用批判性思维时,需要谨慎地考虑其优缺点,并尽可能地结合其他思考方式,以达到更好的思考效果。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三

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六)其他。

第八条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第一中学,简称为“一中”。英文表述为。

第四条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xx村xx街号,邮政邮编为;官方网址为;官方公众。

第五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估。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

第七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招收学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实施校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制度,拓展教育视野,发展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对帮扶薄弱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和校史室,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三)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

(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实施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处理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组成,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咨询和民主参与机构,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党委监督制度。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党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根据民主原则,选举工会委员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组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联系工会小组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的职权是: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好监督智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五)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学术性研究与评议机构,成员由师德师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公正履职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校课程研发、课题研究、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行动规划;。

(二)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学术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

(五)完成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按岗定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产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法组成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富有校本特色的层级德育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展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发并优化校本课程。开设科学素养类、人文素养类、身心健康类、生活技能类、学科拓展类五大类校本课程。

(四)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重视学生特长培养,鼓励“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大力培养定向越野、篮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声乐、舞蹈、美术等特色人才。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全面管理工作,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确保学科教育质量。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所在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二)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将班级制与导师制有效结合,不断完善“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良好的班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学校实施内部督导制度,校长聘任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督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学校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制度,充分发挥团委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作用。

(五)学校努力推进走班制教学管理,形成以生为本的个性化课程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制度。

(一)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严格常规教学管理,科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落实教学计划制订、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检测、质量分析、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实施“四级”课题研究,即省级以上课题、市级课题、校级课题和自主小课题。

(三)优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先学后教、精讲精练、学案导学、当堂达标”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建立健全实验、信息、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教学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学生成长指导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学校努力构建“智慧校园”,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功能室建设,努力发挥现代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教育、教学和文化建设需要,满足师生自主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习惯。

第三十三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二)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六)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制度,开展多元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施“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文学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等各类奖励,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元成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施助学金发放制度,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制度,重视心理活动室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十一条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六)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七)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专业发展服务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晋级制度。岗位级别聘任、职称评定、评优等做到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三)学校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职工专业成长。

(四)学校设立“六星教职工”奖(即教学之星、服务之星、导师之星、科研之星、青蓝之星、班主任之星),定期进行表彰。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十八条学校努力丰富教育资源,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四十九条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选举产生班级、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适度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管理,定期与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进行沟通交流。

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合作。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一条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五十四条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学校实行财务预算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五十七条学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六十一条学校校徽核心理念为“奠定基础,奠定人格,照亮前程,照亮社会”,以灯泡为造型元素,融入“c、t、1、中”和标志。

第六十二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徽。

第六十三条学校校庆日为10月2日。

第六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成员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准之后生效,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五

第76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77条【兼职教师聘请】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78条【家委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各家长委员会自主决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79条【与家长联系机制】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80条【社区关系】学校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

第81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依靠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第82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

第83条【校际合作】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84条【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按照相关程序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化、国际化。

第85条【督查督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集团全称为采荷第三小学教育集团,英文表述为;集团下属两个校区,住所地址为xx市xx区路x号及xx市xx区百安路x号,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本校由xx市xx区教育局举办,经xx市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采荷校区招生对象为秋涛路以东、杭海路以北、新塘路以西、庆春东路以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健风社区和钱杭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江锦校区招生对象为杭海路以东、庆春东路以南、钱江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定海社区、唐祝社区和江锦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24个班级。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即“让每个孩子都摘到梦想中的星星”)。

第六条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个性化、现代化、生活化、国际化”办学目标,大力弘扬采三精神,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学校通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致力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优秀的个性品质。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科学的头脑,高尚的情操,艺术的兴趣,生活的技能和自由、平等、互助的精神。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的培养,通过政治学习、专业培训、自我修炼等形式,提升教师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养。全体教师在“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采三精神引领下,以成为让学生喜爱的教师为目标,不断努力。

第八条不断探索办学新模式,深化课程改革;以主题建设年为抓手,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核心,提升队伍素养。

采三精神: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

校训:尚德、博学、健体、和雅。

第九条学校校标:(略),以书法家刘江题词为学校校名常用书法体:(略);校旗为白底镶嵌红色“采荷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文字;校报全称为《采三校报》,每月一期。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采三民主发展议事会和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评价制。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八条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三先三精”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三十一条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器乐”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开展好书画大赛,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三十二条一、二年级开设校本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育教学中逐步渗透信息安全与道德规范等数字公民素养教育。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利用w—lan无线网络为教育教学服务;完善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和社会、家庭,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平台。

第三十三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第三十四条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为每个孩子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免试、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和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

第四十条学校对在校学生提供课间餐和午餐,膳食搭配科学合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及采三班主任工作职责,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五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采荷校区为人民币957万元,江锦校区为人民币150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场馆、科学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一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学校依托采荷街道和四季青街道、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和新加坡等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学生在合作交流中展现自我,提升素养。

第六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xx市xx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xx市xx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七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质,促进学校持续、健康、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市x中学,英文表述为。

第三条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路号,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微信公众号为。

第四条学校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办学活动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同时,为学校提供经费支持,尊重学校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非法干扰。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在教师招聘、学生招生、中层干部任免、经费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和推进自主管理模式,建设与两型社会相适应的、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改革创新示范学校。

第六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均按照教育局招生政策招生,办学规模为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

第七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策略,传承x中学办学优秀传统,按照“和谐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国际化发展”的发展思路,践行“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成材先成人”的育人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成为人格健全、基础扎实、个性突出、具备主动发展意识和终生学习能力的人。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xx市x中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推行教职工民主管理,实行教师治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承x中学优秀的文化传统,丰富两型理念内涵,建设富有x中学特色内涵的校园文化。

第十二条学校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和学术交流。建立国际教育交流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第十三条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教研、财务后勤等工作。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四)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八)协调和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互相配合,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十)行使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主持下的决策机构。由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纪检委员组成。校务委员会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学校重要事项时,应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最后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学校党委依照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实施监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学校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九)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党内监督机构,依据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享有以下职权:

(一)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民主原则,由工会成员选举产生。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学校工会履行以下职责: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精神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依法成立共青团组织,学校共青团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开展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活动。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重要的依靠力量。学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保障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其委员由学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热爱并关心学生、具有履职能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委员由校长聘任,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四年,可连选连任。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二)对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进行研究与论证,并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讨论由校长或校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教学事宜,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学校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的岗位职责由校务会研究决定,实行分级管理。

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以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选拔任用。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主管副校长主抓。建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教育教学职能部门,建立校级干部牵头,中层干部领办,各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

(一)教育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德育、班主任管理和团队工作;。

(二)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执行课程计划,负责基本教学环节的全程管理;。

(三)教科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教改教研、教研组长管理;。

(四)督导室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行分部(初中部、高中部)管理。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一)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年级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

(三)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备课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活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负责协调本班各学科的教学工作。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第二十九条学校培养学生核心素养,重视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建立“绿色德育”体系,构建分层递进的绿色德育目标和学生自我管理体系。学校实施德育项目化管理,鼓励教师成为学生的成长导师,形成全员参与的德育文化氛围。学校建立团委和学生会、年级和班级、社团和义工的自主管理与自我教育平台,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意识。

第三十条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方案》实施教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学科多元课程管理机制。贯彻和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并将三级课程落实于各个学科课程建设中,形成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活动型课程三大课程体系,建设富有两型特色的“绿色教学”校本课程体系。

第三十一条学校实行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三级联动课题研究机构,推行“问题即课题,工作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校本课题研究模式;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反思、合作、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第三十二条学校执行有关体育、艺术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体育、艺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良好的健身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艺术审美能力。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和检查,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建立心理发展中心,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学校建立医务室,加强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设高标准学科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直录播教室、监控室等以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建设绿色校园、信息化校园,打造“互联网+”教育平台。

第三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评价机制和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建立与高、中考改革和人才培养与选拔相匹配的学生综合素质绿色评价体系。以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定办法,组织期中、期末和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水平、学业文化水平、综合实践能力、身心素养、艺术情趣等。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是指与学校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十七条教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和身心健康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继续教育,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对学校工作的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述;。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条约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实施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四)在编教职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临聘教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

(五)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和文化知识传授,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关心、爱护和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和个体差异;。

(八)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绿色评价与奖惩机制。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由“表现+能力+绩效”三个综合评价维度和“学生+教师+学校”三个层次的民主问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绿色评价机制,对在岗教职工每学期评价一次;建立由“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专家投票”的岗位晋升、职称评定办法和奖惩机制。

学校推荐和鼓励优秀教职工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荣誉评选。学校每年评选十佳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学质量奖、奥赛与科技辅导奖、教研成果奖、“青蓝工程”赛课优胜奖、体育竞赛辅导奖、优质服务奖、主人翁奖、专项工作奖、优秀护校队员、工会先进个人和集体奖项,采取民主问卷与考核量化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每年评选一次。

学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教职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成立教师仲裁申诉委员会(隶属学校工会),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以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为原则,全体在岗教职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制。除按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学校建立由“工作量绩效工资+考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工资”组成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参照x中学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x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培训进修发展机制。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教师参加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实行“青蓝工程”,建立骨干教师传、帮、带的师徒结对机制,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青年教师专业素养。

第四十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公开招聘和职务聘任制度。教职工的公开招聘、职务聘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为本校学生。

第四十五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二)按招生政策录取或正常程序转学的学生,取得学校学籍;。

(三)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

(五)在学业成绩等各项考核获得公正评价和各级各类奖励;。

(六)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学业成绩合格,获得x中学初、高中毕业证书;。

(八)参与国家、省、市各类推优评优及高中直升、高校自主招生的公平竞争;。

(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六条学生履行下列义务:

(二)爱国爱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提高合作意识与能力;。

(三)自觉修炼品行,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公民道德素养;。

(四)完成必修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学习任务,参与拓展课程与活动课程选修;。

(五)参加体育锻炼,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六)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与自我管理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七)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公共设施;。

(八)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十七条学校按照规定管理和转移学籍。学校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修完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分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九条学校建立学生奖惩机制。对德智体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对违纪违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对违法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十条建立学生权益保障机制。成立学生仲裁申诉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建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学科拓展和活动拓展课程为平台,从组织管理、师资培养、学生选拔、师生激励等方面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的机制,鼓励学生特长发展,大力培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游泳、足球、武术、舞蹈等拔尖创新人才。

第五十二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等资助,根据学校奖励制度,为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类奖学金。

第五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五十五条成立家长委员会。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引导和指导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六条建立家长学校。学校配合妇联、关工委、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七条建立社会教育基地。学校依托所在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八条学校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学校与社区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九条建立校友会组织。学校校友会是联系各届x中学校友的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扩大学校影响力;接受校友及社会捐赠,成立“x中学校友奖励基金会”,设立奖教奖学和助教助学基金,建立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与社会监督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第六十条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

第六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控制财务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三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四条学校资产为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者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六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要求;重大物资采购须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校务公开制度要求进行公示。

第六十六条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硬件设施,提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学校制定校园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校园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六十七条学校后勤工作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维护各部门职能活动正常运转为目标,全力服务全体师生,努力提升后勤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六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机制。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等管理,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建设平安校园。

第六十九条学校校徽主体是篆刻“”二字,右下角的“”为x中学创建年份;外围环绕x中学英文名称“”和校训“朴实沉毅”字样;主体颜色由如土地般“朴实”黄和如大海般“沉毅”蓝组成,两色交错呈登攀梯形分布。(如图)。

第七十条学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例为1:1.5,旗面尺寸为240*160;旗面颜色为“沉毅”蓝。旗面主体部分为x中学校徽和x中学校名及其英文名称。(如图)。

第七十一条学校以x年由作词的为校歌。

第七十二条学校以每年9月10日为校庆日。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经教代会二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学校按照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学校任何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经xx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自学校公布之日起实施。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十九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xx市xx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xx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xx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二十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xxxx第一中学,简称为“xx一中”。英文表述为xxxxxxxxxx。

第四条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xx村xx街xxx号,邮政邮编为xxx;官方网址为xxxxxxxxxxxx;官方公众微信号:xxxxxxxx。

第五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估。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

第七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招收学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实施校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制度,拓展教育视野,发展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对帮扶薄弱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和校史室,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章治理结构。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三)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

(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实施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处理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组成,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咨询和民主参与机构,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党委监督制度。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党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根据民主原则,选举工会委员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组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联系工会小组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的职权是: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好监督智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五)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学术性研究与评议机构,成员由师德师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公正履职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校课程研发、课题研究、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行动规划;。

(二)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学术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

(五)完成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按岗定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产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法组成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富有校本特色的层级德育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展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发并优化校本课程。开设科学素养类、人文素养类、身心健康类、生活技能类、学科拓展类五大类校本课程。

(四)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重视学生特长培养,鼓励“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大力培养定向越野、篮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声乐、舞蹈、美术等特色人才。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全面管理工作,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确保学科教育质量。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所在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二)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将班级制与导师制有效结合,不断完善“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良好的班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学校实施内部督导制度,校长聘任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督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学校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制度,充分发挥团委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作用。

(五)学校努力推进走班制教学管理,形成以生为本的个性化课程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制度。

(一)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严格常规教学管理,科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落实教学计划制订、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检测、质量分析、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实施“四级”课题研究,即省级以上课题、市级课题、校级课题和自主小课题。

(三)优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先学后教、精讲精练、学案导学、当堂达标”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建立健全实验、信息、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教学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学生成长指导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学校努力构建“智慧校园”,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功能室建设,努力发挥现代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教育、教学和文化建设需要,满足师生自主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习惯。

第四章学生。

第三十三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二)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六)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制度,开展多元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施“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文学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等各类奖励,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元成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施助学金发放制度,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制度,重视心理活动室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章教职工。

第四十一条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六)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七)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专业发展服务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晋级制度。岗位级别聘任、职称评定、评优等做到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三)学校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职工专业成长。

(四)学校设立“六星教职工”奖(即教学之星、服务之星、导师之星、科研之星、青蓝之星、班主任之星),定期进行表彰。

第六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十八条学校努力丰富教育资源,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四十九条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选举产生班级、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适度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管理,定期与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进行沟通交流。

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合作。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一条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七章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五十四条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学校实行财务预算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五十七条学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八章学校标识和校庆日。

第六十一条学校校徽核心理念为“奠定基础,奠定人格,照亮前程,照亮社会”,以灯泡为造型元素,融入“c、t、1、中”和xx标志。

第六十二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徽。

第六十三条学校校庆日为10月2日。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成员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准之后生效,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单位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

第三条本单位的办学宗旨;。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办学范围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办学规模(年招生量人或年培训量人);。

办学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

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单位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设立时教学地址,(自有、租用,选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即审批机关,以下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单位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从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中选一)。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本单位依法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理事会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理事会成员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理事会每届任期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会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四条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院长(校长、主任);。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九)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六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院长(校长、主任)由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业务主管单位核准。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的院长(校长、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提出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理事会批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单位院长(校长、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一名召集人。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校长、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依法在理事长或院长(校长、主任)的人选中推举担任。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办学出资人属于(在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中选一项)。资产性质(要求:以自主拥有的资产确认其性质)。

第三十条资产来源:

(一)开办资金[举办者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须注明出资比例)];。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数额、用途);。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其他出资方式(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选其中并说明其产权关系等)。

第三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九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理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属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不需要规定此条款。)。

第四十一条本单位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经理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变更、终止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的有关办学变更项目,均须理事会同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或核准。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愿终止办学,由理事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属于非自愿的情形下被终止办学,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成员签名:。

热门学校章程心得大全(22篇)篇二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九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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