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

时间:2024-10-04 作者:雨中梧

实施方案应该基于充分的实际调研和数据分析,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需要得到相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做好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据。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对农村居民点实施地形测绘,测量出1:1000的地形图作为权属调查的基础图件。

三、工作步骤。

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12日-2012年8月17日)。

1、设立机构。

为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同志为组长,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曹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土地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两个工作组:督导组和技术组。督导组负责调度各乡镇(办事处)、各作业组的工程进度,督促检查作业质量。技术组负责人员培训,解决各乡镇(办事处)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和政策问题。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为成员,国土所长为办公室主任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土地登记、测绘工作,配合权属调查工作中的指界、签章。

2、调查准备。全面搜集整理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土地利用。

现状图等各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等。

3、培训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指界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他们在调查、土地登记代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帮助开展工作。

4、工程招标。要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作业队伍竞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招3到5个作业队伍参与测绘、建库工作。

(二)实施阶段(所有权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使用权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权属确定。作业单位具体负责个行政村的界线、宅基地接线的测量工作。各乡镇组织对界址线的确认、签字,形成地籍档案。

2、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确权登记。登记申请人按照各地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审核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5、颁发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保障工作经费。该工作需经费需3298.53万元,曹县土。

地总面积1967.02平方公里,1185个行政村,43万户农村居民。按照国家经费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需0.6513万元,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共需1281.12万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7.4233万元,我县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271.77平方公里,经费共需2017.41万元。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8月底前拨付启动资金650万元。

(二)实行责任制,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为确保我县到2012年年底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倒排工期,将工作量化并分解到各乡镇、各作业组。每个作业组要制定作业计划,将计划上报到领导小组,由县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实行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县领导小组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采取工作简报、电视报道等形式督导工作。技术组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的问题编制工作手册,解决技术难题。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二

60。

6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四相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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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012。

19。

号)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2

保持稳定按户确权。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必须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承包土地,按照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确地,也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权确股不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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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二轮承包时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簿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地籍调查勘测标准按照农办经〔

2012。

19。

号文件执行。勘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县农业部门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或者补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1

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

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

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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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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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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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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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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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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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完成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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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定技术单位。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标或邀标确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负责勘测调查测量与绘图工作。

3

宣传培训。县乡镇村分别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做好确权颁证的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开展乡镇村组工作人员确权颁证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4

资料准备。组织对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的清理准备,并做好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账表册簿和合同的设计印制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确权阶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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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档案资料清理、清查核实、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调处纠纷、审核登记等项工作。

1

摸底调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帐等档案资料为基础,以村组为主体,逐一对农户的承包关系面积四至边界以及承包合同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在册,落实到户。村委会集中收回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组结合现有的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农户耕种情况,核实农户现有实际承包地,逐项填写农户摸底调查表,并由乡镇负责把摸底调查表数据登记录入微机。

2

准备卫星图片或航拍资料。以“二调”成果为基础,由县国土部门提供卫星图片或航拍现状图以及相关数据,再由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按村组裁出农村土地现状图。

3

核实承包地块。由村组组织农户按各组土地现状图实地确认各农户实际承包种植地块。

4

划分地块边界。由技术公司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后的乡村组工作人员依照各组土地现状图上的地块地斑,到各组的实地逐块勾划出地块边界。标示出地块空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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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图。乡镇村工作组把指认并划出边界的地块信息(编号承包农户)上图。

6

计算地块面积。由技术公司依照卫星图片及其数据资料,使用微机计算出已上图的每一块土地的实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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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天,公示后及时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三)第三阶段颁发权证总结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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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证颁证,建立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对各村汇总资料和农户土地承包确认信息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依法印制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技术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信息,录入到专门建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

建档立卷,归档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应用制度。乡镇要组织村组将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好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台帐)和农户土地承包花名册,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建档保管,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承包登记档案资料。

3

总结验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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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日前,乡镇完成自查验收、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做好迎检准备等工作。

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妥善处理。

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限不变的前提下,对国土部门确权的村、组所有的耕地面积与原承包地面积有差异的,采用系数法等农民认可的简便易行的方式分摊到农户及地块,并将此面积填入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证、薄上。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国土部门确定的耕地所有权面积。对地类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对村、组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权属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可能明确界限;存在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明确界限。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原有四至界限被打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对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村社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户修建住房和院坝占用部分承包地的处置问题,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可的办法进行确权登记。为保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农村社会的稳定,此次确权颁证的土地面积不与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挂钩,不得影响农民享受各种惠农政策。县已成立相应的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并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确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足够的工作力量。配足配强镇乡工作机构的力量,抽调过去从事过农经管理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业务骨干,并统筹镇乡干部力量充实到村组,逐个村民小组落实好工作力量,确保每组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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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时层层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使参与工作的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业务要求和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发动群众,将确权颁证的意义、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宣传到广大的基层干部和农户,消除疑虑和误解,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确权颁证活动,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乡镇应选择一个村作为土地确权颁证示范村,适当先行试点,实训工作人员,统一做法,搞好示范,带动面上村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发挥镇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以后,由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县确权颁证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县对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兑现工作经费挂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进行情况通报。由挂点乡镇县级领导组织挂点单位,组成督导组,具体督查各乡

(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乡(镇)应向各村派驻包村工作组,由乡(镇)班子成员带队,具体指导村级组织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符合“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二轮土地延包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决杜绝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滕发[20xx]1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年内完成40%涉农村居”的要求,采取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逐批验收的方式,确保2年内完成全镇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xx完成30个村(居),约8000户;20xx年完成42个村(居),约14000户。

(一)开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以村组为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二调资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所有承包农户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体土地发包、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骤。

各村(居)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借助国土二调资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居)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居)将地籍图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业经营管理局。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登记资料报市经管局后,市里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登记簿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电子文档定期备份,防止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市政府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进行销毁。

(七)开展检查验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务结束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完成登记任务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4、建立系统。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项目招标,建立起完善的登记管理系统,为全面开展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实施清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绘制空间位置图。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3、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市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登记工作的检查分两个年度进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总结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验收不合格、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居),重新进行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镇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购置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四

2016。

209。

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础上,坚持“在稳定中深化,在完善中补缺,在规范中提升”,以“五项深化”“五项完善”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管理及成果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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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持稳定,尊重民意。

各镇街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

.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各镇街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工作。根据区域功能、地理条件、农民需求和改革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不搞“一刀切”。

4

.镇街负责,统筹协调。

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

责政策、业务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在全区。

27。

个镇街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抓好“五项深化”和“五项完善”工作。

1

.基本农田落实到户。

在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区农委配合指导下,各镇街要依据区国土房管局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和编制的《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对承包地块是否基本农田进行确认,准确记入《承包地块调查表》,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经公示并经农户确认知晓无异议后,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再经村民委员会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将其作为农户承包地块登记为基本农田的依据。各镇街要有序组织开展基本农田入户、进簿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将承包地块中的基本农田信息补充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

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积极配合,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标准,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依据,指导各镇街选择有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充分利用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及现有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认可的技术方法,依据调查核实的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块的补图工作。区农委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各镇街要参照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配合测绘机构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指导和监督测绘机构做好相关调查数据的形成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的调查补图工作。

3

2010。

年确权颁证的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重庆市统一建设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完善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加强信息平台应用和维护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各镇街负责提供数据并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安排精干队伍,及时配合测绘机构组织数据录入,做到口径统一、全面准确。

4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

全面建立区级流转市场、镇街流转中心、村(社区)流转站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完善流转程序、交易规则等工作机制。

2017。

5

.开展其他相关试点工作。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通过农民自愿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试点。开展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面的颁证成果应用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试点,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资料信息基础上,对家庭承包农户基本信息、承包地块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及承包信息变动情况,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五项完善”工作。

1

充分发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作用,加强对

2010。

年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各镇街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调查核实环节发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要依法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经依法调处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缓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缺失、损毁,在上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未进行补充签订,或者已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内容与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实际承包面积不相符的(即不满足合同、簿、证、地“四相符”),要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农办经〔

18。

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新承包合同面积按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最后确认的面积签订,并在新承包合同中注明原承包合同面积。新承包合同式样由区农委组织统一设置,也可通过新建系统平台将数据录入后,直接打印新的承包合同,最终组织合同各方完善签章手续。

3

.妥善解决承包地块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2010。

2010。

年确权颁证时确权未确地的,尽可能按确权又确地的要求进行完善;对确因承包地块边界不清,仍无法实施确权确地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经发包方报请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同意,并报区农委备案后,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登记。

4

要遵循一户一薄原则,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式样》要求,由区农委组织各镇街对登记信息有新增、变更、错漏、注销、抵押、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变动情况的进行变更登记,经审核无误后,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内容,据实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按照新修订的登记薄样式修改完善电子介质登记薄以及纸质登记薄。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区农委统一设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配合测绘机构进行填制、管理和发放。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其他方式承包”登记程序进行登记。向承包方颁发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收回销毁。

5

.规范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在区农委、区档案局的指导下,各镇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要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向区档案局移交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处理数据,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同时,对过去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权属档案资料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是否存在缺、漏和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各镇街若需调用已存入区档案馆的确权颁证档案资料,可与档案部门沟通衔接,通过打印、复印等方式进行调取。

2016。

11。

2018。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工作班子,配备工作人员。制定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并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1

.组建机构。

区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委。各镇街分别成立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以电子公文形式,于

2017。

1

15。

日前报送区农委。

.开展培训。

2017。

1

15。

日前,开展镇街、村(社区)、社确权颁证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

3

.宣传动员。

2017。

28。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由区农委牵头,其它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组织各镇街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信息调查、审核公示、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经营权证书管理等事项,全面推进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1

.镇街自查。

2018。

3

30。

.区级验收。

2018。

4

1

日后,区农委组织力量,对各镇街深化确权颁证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于。

2018。

6

30。

日前向市农委报送工作总结。

3

.市级验收。

2018。

7

1

日后,迎接市级考评验收工作。

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

人熟悉农村工作及数据应用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业务,一旦确定,不得任意改变;要将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各年度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区农委要加强政策指导,完善操作规程,抓好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区国土房管局要及时准确提供

“二调”面积等依据,提供基本农田到村、组的地块信息资料并牵头指导开展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工作,对提供到社的“二调”面积、基本农田信息存在错(漏)的,及时组织复核校正。区水务局、区林业局要妥善处理承包耕地与水利设施用地、承包耕地与林地之间地类争议问题。区档案局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和监督,提供档案培训、档案管理和档案查询等服务。区信访办要组织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一般问题不出镇街,重大情况不出全区。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推进。交通、移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统一印制到户宣传单,各镇街要通过召开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新闻媒体等媒介,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农委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有序推进工作。各镇街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每月向区农委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根据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资金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参与负责本次深化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相关表册、证、薄由区农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以及测绘机构统一设置,数据录入、打证、发证、补图等相关工作由测绘机构负责,各镇街、村(社区)配合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各镇街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督导考评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五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中发〔。

2015。

1

)

精神,进一步做好。

2015。

(

辽政办发〔。

2015。

33。

)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

守住底线。

必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能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2.

依法规范。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法定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公开公正。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农村新生儿童和农村妇女等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纠纷处理公正。

4.

民主协商。

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群众认可。

5.

稳步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进度服从质量,不求全责备,不搞一刀切。

2015。

年,完成。

115。

;2016。

年,完成。

150。

万亩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任务。

;2017。

年,完成。

108。

万亩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任务。

;2018。

年,做好收尾工作。最终,全面完成我市。

80。

个乡镇、

373。

万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任务。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流转服务、调解仲裁、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等采取全方位信息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2015。

3

2015。

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

2016。

3

月底前完成资料归档,

2016。

4

10。

日前完成市级检查验收。

1.

试点准备工作。

2015。

5

15。

日前,各地区完成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等试点工作。

2.

搞好入户核查。

2015。

5

16。

日—。

6

30。

试点乡。

(

)

技术服务单位以。

1:2000。

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制作工作底图,进行公示。

3.

实地查田勘界。

2015。

7

1

日—。

11。

30。

日,技术服务单位依据工作底图和已经确定的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址点进行实地测量,数据录入,完成农户承包地底图的矢量化、数据建库准备工作。

4.

审核公示。

2015。

12。

1

日—。

2016。

1

20。

日,技术服务单位形成公示图及公示表,由试点村组织审核、公示。根据农户反馈意见,再次审核、公示、修改、调整有关数据,并及时解答农户提出的质疑。

5.

完善承包合同与登记簿。

2016。

1

21。

日—。

2

20。

日,根据公示审核情况,发包方与承包方完善家庭承包合同,补充登记簿内容。技术服务单位对数据库做最终修订。

6.

文件材料归档。

2016。

2

21。

日—。

3

20。

(

以下简称“市确权办”

)

上报数据库。

7.

总结与检查验收。

2016。

3

21。

日—。

4

10。

日,市、县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完成试点工作的总结、绩效考评和上报工作。

4

11。

日,迎接省检查验收。

1.

开展承包土地现状调查。

各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路线,收集和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

)

政府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保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2.

公示审核调查信息。

发包方要对调查勘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农民群众。公示无异议的,发包方应当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户承包地是否全部上图

集体的机动地、开荒地、树影地等耕地资源是否进行了矢量化。

集体“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

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

(

)

政府审查备案。

3.

妥善处理承包经营纠纷。

(

)

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4.

修订和完善承包合同。

发包方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以及承包经营纠纷处理结果,修订集体土地台账,完善原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为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乡

(

)

30。

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

5.

进一步完善登记颁证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指导乡

(

)

政府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内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座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为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承包方家庭基础信息,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未建立的,要在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承包农户可以自愿申请、直接换发国家统一样式的《不动产证书》。承包农户自愿提出,或者因承包经营权灭失,发包方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6.

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市、县、乡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拓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服务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7.

建立健全承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各地区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各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电子版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移交给县级国家档案馆保管。

纸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

(

试行。

)

》,参考国土资源部门形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成果,运用全球卫星定位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交汇、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农户的基本信息,以及承包地块的类型、面积、分布等信息,建立市县两级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

1.

以国土资料为依据,进行权属调查。

;2.

外业测量全部采取。

gps。

实测。

;3.

;4.

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各级互联和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为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获得农户承包地测量任务的技术队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格。

2

年财务状况良好。

1.

加大政策宣传。

各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解读政策,明确要求,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方法教给农民群众。通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宣传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利用电视、电话、广播、网络、微信等手段,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2.

强化业务培训。

各地区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采取“市培训到乡镇、县培训到村组”,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人员队伍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把专家讲解、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落实资金保障。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向农民收取费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以上财政的补助标准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

20。

元拨付。

(

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

10。

);。

除上述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各地区财政承担。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支出,具体要求按省另行下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各地区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

强化部门协作。

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配合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具体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

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研究完善土地承包相关规范性文件。

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5.

健全调解仲裁机制。

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化解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乡

(

)

村公告栏等,加强舆论宣传,将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高效”等优势讲给农民,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求和依法解决的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纠纷。如果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各地区要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明确编制,充实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按照“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对工作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管理。

1.

市级负责工作。

制定全市实施方案

开展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性问题。

指导各地区处理和解决确权登记颁证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汇总数据和上报工作。

建立市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其他相关事项。

2.

县级负责工作。

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组织开展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确定内外业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地区开展工作。

组织对试点地区的督导。

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

组织检查验收,进行成果汇总。

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其他相关事项。

3.

(

)

村负责工作。

(

)

村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乡。

(

)

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有关土地承包资料和相关信息。

组织村干部和农民参与查田勘界工作。

结果公示,上报成果,接受检查验收。

1.

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靠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农民群众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和经验交流,密切掌握动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依法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2.

科学把握进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乎长远,要确保质量。承包土地的实地勘测结果,应当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定精度和信息化要求。依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的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数据库,应当符合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统一数据平台规定。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稳妥推进,防止操之过急、走过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节约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降低成本、方便农民群众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试点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更好地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加强信息管理。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技术化水平。各地区要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确权办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4.

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农委备案。从

2015。

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末向市确权办报送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017。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六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因xx原因,不能回村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经我户家庭成员商议,委托亲属x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xxx,全权代表我户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注: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粘到贴照片处,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贴身份证处,再将委托书寄到被委托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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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七

遵照坪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结合本村民小组实际,经集体讨论确定本组实施方案。

一、村民小组的基本情况及土地现状。

本村民小组共有户,人,本村组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总计农田面积亩。

二、村民小组进行确权登记的范围。

本村组共有块地,分别是总面积亩,涉及户,人。

三、确权登记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次土地确权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不动摇,按照“不推倒重来、不打乱现行政策、不搞强行推动”的“三不”要求,具体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登记。

四、具体登记办法。

1、按照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为基础,全组基本农田亩全部确权确地,2、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本组没有人员死亡,基本不作调整,出现人员死亡,按前后次序的调给新增人员。

3、享受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待遇,必须是本组农业户口人员。

4、承包农田不允许抛荒,如有抛荒不再享受分田资格。

5、如果因有事不能回家进行土地确权的户主,必须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1、月日召开第一次村组农户大会。

2、经村民推选同志为土地确权五人工作小组组长,同志为组员,负责本组确认地界,处理矛盾纠纷。

4、月日召开第二次村组农户会议,通过实施方案。

5、月日开始上山指界,进行实地丈量,尽量用固定物来充当四至界限,丈量过程中户主必须到地里面,进行照相留档,以备后期查看。

6、月日进行表。

5、6的填写。

7、配合测绘公司进行指界测绘。

8、所有表格进行电脑录入。

9、对所有丈量过的土地进行张榜公布。

10、申请登记。

户主签字:

2014年月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八

2015年xx财政局、xx农委以xxx号和xxx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xx万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xxxx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我市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市共有耕地xx万亩,2014年和2015年确权面积xx万亩,2016年计划确权面积xx万亩。

二、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培训、资料清查收集、经营权证书印制、底图制作、土地测绘、权属调查、公示审核、登记颁证、总结验收、归类存档、建立数据库等。

三、资金使用方案。

查田勘界:采取“图解加实测”方式进行,此项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测绘技术公司,由测绘技术公司完成资料收集、底图制作、权属调查、土地测绘、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归类存档等工作。每亩需18元测绘费用,确权xx万亩,计划使用财政资金xx万元。具体使用资金数额按招标采购价格和实际测绘的耕地面积计算。

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该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全市每个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土地确权实施小组。乡镇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各村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把耕地确权到户,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测绘和数据库建设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各测绘公司的工作要经过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档案资料要经过市档案局的验收合格后转交市档案局保存,外测图片和确权的数据资料要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要求,要录入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管理。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九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xxx年地改时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xx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xx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

申请人: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定归申请人所有。 x x六队借用的土地使用权确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本府对莫x杰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一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我县决定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做好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草原承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按照2014年和201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县草原“双权一制”(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深化草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的草原确权承包管理模式,健全责权清晰、管理科学的草原承包经营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广大农牧民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化德。

(二)总体目标。

落实草原“双权一制”,要遵循“位置准确、面积精确、承包农户认可”的原则,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确权承包工作,及时发放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和承包经营权证;草原确权要求全部到户,但针对局部草原面积小、不集中、划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实行联户承包,但亩数、户数、到户数量必须清晰,确权确股不确地,建立健全草原确权电子档案和信息平台,强化监督管理。

(三)基本原则。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对草原权属有纠纷、证账地不符、四至界限不清的问题,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对非牧人员占用的草原不予确权;领导干部严禁占用草场;对已经征用并签订补偿协议、得到相应补偿的,从草场面积中扣除;杜绝“一地双证”(既有草原承包证又有林权证),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权,只能“一地一证”。

1、坚持社会稳定原则。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农牧民意愿,征求农牧民意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草原承包工作,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重大事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要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2、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守;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村委会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草原确权承包的整个工作程序和结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前提下,充分尊重广大农牧民意愿,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确权承包。

3、坚持以农牧民群众为主体原则。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是搞好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关键。要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农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确权承包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特别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参与确权承包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调解纷争的作用。村委会的草原确权承包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牧民的事让农牧民自己做主。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线等表格材料要经过农牧户签字认可。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牧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

4、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原则。各地区要根据实际,统筹安排资源,科学把握进度,积极稳妥推进。

总结。

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梳理问题,并找到解决办法。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

5、坚持实行区域分级负责原则。乡镇、村委会两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全面负责。要强化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县主要承担组织领导责任;乡镇主要承担组织协调责任;村委会主要承担组织实施责任;明确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落实主体是关键,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面落实。

6、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草原分部情况,全面开展草原权属、面积、类别和等级方面调查工作,摸清底数,在进行草原“双权一制”落实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事项,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严禁把草牧场当成“四荒”处理。凡把草牧场误定为“四荒”承包、出租、拍卖的,必须采取适当方式予以纠正,重新按草原进行承包。

二、工作范围和任务。

(一)工作范围。

全县各乡村及城郊区的草原。

(二)工作任务。

1、按照草原“双权一制”落实情况,对嘎查村集体草原所有权情况和农牧(林)场国有草原使用权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集体草原所有权证书和国有草原使用权证书(包括损坏、遗失或漏发的),进行重新换发或者补发。

2、对落实草原“双权一制”的乡村,在坚持原有草原权属关系的前提下,草原地块不变,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承包草原“四至”界线gps定位,明确“四至”界限,并将勘测后经农户认可的“四至”界线和面积填入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

3、完善草原确权承包档案。重点按照原草原所有权证书、草原使用权证书、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经营合同等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和信息平台。

三、

工作时间和基本步骤。

(一)工作时间。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将于于2015年7月正式启动;7月底前,编制上报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方案;2016年10月初全面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2016年10月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行总结并自验,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基本步骤1.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组成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筹集经费、制定方案、清查确权、总结验收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办公室设在农牧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确权承包工作组,协助承担调查、汇总、审核等具体工作,负责调解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将确权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协调解决或依法解决。

(2)制定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3)宣传动员。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召开会议和印发宣传标语单册等办法,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讲清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释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开展培训。为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县乡要派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和市组织的相关培训;市、县两级组织乡镇、村民委员会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2.具体实施阶段。

(1)资料准备。收集整理落实草原“双权一制”前的所有权单位情况、所有权证书发放等情况;使用权单位情况、使用权证书发放等情况;草原所有和使用权台帐、登记簿、方位图及农牧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牧户承包草原的基本信息表。

(2)入村入户调查。核实基础证件、数据、底图和非法承包流转等基本信息,掌握所有权单位、使用权单位的草原权属证书等情况,入户确认林权证书等情况。

(3)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以1∶1000至1∶10000基本比例尺为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钢尺等测量仪器设备对承包草场进行测量,获得承包草场数字地理坐标点,根据地理坐标点,绘出草场地块图形。并标注草场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草场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由草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5)核实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草场地籍图,由村民委员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6)建立登记表。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基本信息登记表,由乡镇汇总,根据乡镇上报的资料,由县建立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表,登记表要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或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7)建立草原确权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县根据数字、影像、图。

表和文字资料,建立草原确权承包信息数据库和数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草原确权承包管理信息化。

(8)建立完善草原确权承包三级档案。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由县、乡镇、村民委员会分别整理登记相关资料,作为永久性档案保存。

(9)完善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实际,依照草原确权承包数据资料内容,适时对草原所有权证书、使用权证书和承包经营权证书内容进行完善。自治区统一印制草原所有权证书和草原使用权证书;旗县(市、区)农牧业部门制定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格式统一印制并组织换发,旧证书收回,并由县人民政府公告声明作废。具体发证时间和办法另行确定。

(10)督导检查。县政府要抽调熟悉工作、了解政策的县乡两级干部成立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市派出指导组适时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草场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3.总结验收阶段。

查看解决和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研究完善草原确权承包技术路线、工作机制、信息化管理模式、确权成本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研究确权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方法,为其他地区开展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提供样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牧民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直有关部门、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督促指导、县组织实施、乡镇具体落实的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指导、评估验收和日常协调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把化解草原承包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保证做好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作为工作职责和目标,经得起历史检验,令群众满意,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矛盾问题,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

合力,共同完成做好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为保障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确权承包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不得向农牧民收取费用。

(四)加强政策宣传。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大力宣传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这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二

委托人: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证书申领相关事宜,现委托全权代理我户办理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事宜,对被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的结果,我本人完全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被委托人:

(签名摁手印)(签名摁手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四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1933年11月6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

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

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

请求事项。

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7、1988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200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2010年9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5300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

习水县官店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5日。

申请人: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五

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申请人:×××。

×××年××月××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六

为加强对衡水滨湖新区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完善用地手续,明晰土地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告如下:以滨湖新区管委会、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共同核实确认的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实地勘测范围为土地确权范围(土地勘测定界面积864.8亩,土地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确定该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按勘测定界现状土地用途并按划拨用地类型属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64.8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河流水面,其中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40.5亩,河流水面面积324.30亩。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国土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市政府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衡水市人民政府。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七

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 ×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 ×××××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申请人:×××

×××年××月××日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八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xx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xxx年地改时xx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xx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xx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实用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案例19篇)篇十九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0xx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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