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废旧托盘转让合同下载篇一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v^《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第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条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废旧托盘转让合同下载篇二
根据《_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房产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厂房。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及并配套场地(按产权证及现围墙权属内)。甲方持有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_____号房屋产权证。
2、甲方持有_______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3、厂____区域四至为:按房地产权属证标定。
二、厂房价格及税费承担
1、厂房交易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万元。
2、本次厂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因本次房产交易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第一期购房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____日内,应到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和土地增值完税证明,争取二周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房地产及土地交易登记机关共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缴纳过户所需的税费。
3、在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变更前,甲乙双方应到甲方开户的______银行相关部门办理诚信支付担保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领取过户变更后的房产证受理单后____日内,应向甲方支付
第三期购房款万元。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户信息为: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各期付款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款票据。若甲方帐户信息有变化,甲方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乙方若逾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定金;若已办完过户变更手续,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价款万元及另加100万元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或房产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收乙方所有的购房款,还应双倍返还乙方缴纳的定金。但因在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该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仅需返还已收的购房款和定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产生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则双方各承担50%的税款。
四、其他规定
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厂房内现有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配套在房产交付时应按现状完好地移转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两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废旧托盘转让合同下载篇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 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 币]
总金额(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 )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 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若甲方在 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 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整。
第九条 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定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签定地点:
废旧托盘转让合同下载篇四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第四条 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v^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 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v^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
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废旧托盘转让合同下载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城市容貌,规范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行为,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利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根据《_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采取公开的方式出让(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
第三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出让,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经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协调、美观的要求,会同规划、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专家、行业协会及广告经营者的意见。
第六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以区域或道路为最小单位进行出让。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产权人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纳入统一的公开出让方案,并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
第八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人为两个及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
第九条 意向受让人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意向受让人事前应当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底价可以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也可以由委托方根据市场参考价格确定。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签订出让委托协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重庆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委托费用等。
(二)确定出让内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并确定每一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具体要求。
(三)发布出让信息。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出让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受让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应按照《出让公告》的要求,在信息发布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组织交易签约。信息发布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人的,其即为受让人,成交价按挂牌价和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的,应组织公开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受让人。确定受让人后,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受让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第十二条 受让人应在受让成交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特别许可,不再进行单项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的前置许可。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要求委托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拟订户外广告设计方案,由出让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户外广告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户外广告设置方案。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后起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使用届满后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第十五条 受让人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需再次转让的,再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经原授予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转让期限应当扣除已使用年限。 第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收回经营期限未满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比例退还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第十七条 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扣除公开出让成本后,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取得的收入部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用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业主取得的收益应当按规定纳税。
第十八条 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
法手段骗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公开出让结果无效;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参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市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的和市政府已经授权或出让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应在批准设置期限或授权、出让期限届满后按本办法进行公开出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