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一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 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二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
具体经营项目:
第九条 合伙期限为。
第四条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本合伙企业共 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名:
1、普通合伙人:
住所(址):
2、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
第五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同)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于年月日内缴足。
……
2、有限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于年月日内缴足。
3、有限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于年月日内缴足。
……
第六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无犯罪记录及不良经营记录。
4、……
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由其委派担任委派代表(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此内容删去),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五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六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七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二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出现《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八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五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六
合伙人:甲(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购买车辆,由甲负责办理登记。
第三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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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合伙协议书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产权所有位于:_____市_____县_____街_____巷_____号的门面房屋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说明
1: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后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示相应有效收据凭证。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
3: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5号前交上月水电费用,甲方应出示相应水电有效收据凭证。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务押金,在正式入住后5日内将第一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头5天内交付。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的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及设备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有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设除外)。
2: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相关手续。
3:甲方保证房屋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补偿。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费(押金的50%),并清除该商户。
5: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6: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方的,第三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乙方须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若乙方由于个人发展原因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此合同对甲方和第三方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于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铺,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无需提供其他费用。
13: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 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 15:乙方按合同内容及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6: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1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第五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甲方责任的无法正常营业情况下,要待房屋重新装潢完毕后开始营业再计算租金。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缴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违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代表: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商店合伙协议书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租赁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营餐饮业,并保证其具备餐饮经营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双方约定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经甲方同意,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房租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于租赁开始时即付甲方一次半年租金____元,以后以此为标准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甲方须于租赁开始前交付该租赁房屋,并提供该房屋符合经营需要的相关设施、设备。
第六条: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经营使用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亦不得人为故意损坏设施、设备。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有短少或人为故意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对租赁期内自行添置的其他设施、设备负责及时搬迁,不得留存物品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房屋。
第九条: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事宜。
第十条:租赁期内,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