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一
甲方: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成都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x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成都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乙方项目名称为:___项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创业体验基地(地址为),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平方米及以下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权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2.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部、教育厅、工商税务等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落实。
3.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体验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创业体验基地的和谐有序。
2.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各团队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经营场地与设备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4.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与设备。
5.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进入创业体验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日协商确定。
第七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三
为了更好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为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教育教学能手创造良好的条件,全面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本着“互帮互学,互敬互爱,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原则,根据《东皇镇中学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学校开展教师结对帮扶拜师活动,双方协议如下:
一、双方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指导教师对受导教师要做到在理论上进行引导,在思想上进行开导,在业务上进行视导,在方法上进行辅导,在心理上进行疏导。
二、平时要加强联系,正常活动,完成各项预定目标。各项常规帮带活动按计划要求执行。
三、指导教师做到循循善诱,受导教师做到虚怀若谷;指导教师做到诲人不倦,受导教师做到从善如流。本次结对教师聘期一年。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指导教师和受导教师各执一份,教研处存档一份,学年末教研处考核协议执行情况,对优秀师徒予以表彰。
指导教师(签名)
受导教师(签名)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四
绵阳市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
实施办法
对象:近期优先扶持“2+7”优势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北斗卫星导航、通用航空、新一代显示技术、3d打印、大数据和新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环保)等领域的起点高、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团队或其所在单位必须是在绵阳科技城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自注册成立到参与申报确认的时间不超过36个月,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
资助:经费资助。以入股、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从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被确定为扶持对象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20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其中,对创新团队的资助实行一次性拨付,对创业团队的资助实行分期拨付,首年拨付40%,第二年拨付60%。
涪城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实施细则
1.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近两年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三个月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按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在涪城辖区创业的国家规定微利项目,可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软件产业园扶持办法 扶持对象:
2、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从事软件技术开发的创新创业个人;
3、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个人和企业除外。
扶持措施:整合省、市、区支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集中办公区的创新创业个人,经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对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集中办公区的创新创业个人,经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自入驻园区之日起,两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和住宿场地。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五
1.扶持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3.创业补贴
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同时,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
6.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青年创业基金贷款
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
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9.税费减免
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10.创业典型补助
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省委定期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并给予创业典型每人1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
11.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科技厅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
12.取消户籍限制
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13.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其留得下、稳得住、有发展。
14.学分管理
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六
(一)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在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
5、高校毕业生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10个行业的经营活动,不享受政策减免。
(二)税务部门优惠政策:
1、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对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3-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期间不贴息。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不再申请展期。对于创业项目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到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项目),由财政给予100%贴息,展期期间不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采取灵活方式,可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也可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的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归还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七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以上,给予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视情况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乃至15万元资金扶持。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贷款10万元,由财政全额贴息。
补贴政策之培训补贴
对有见习需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当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提供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贴。
此外,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篇八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把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创新的基础动力。为此,云南省近几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现简单介绍如下:
一、政策文件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
(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0号)。
(九)《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9?1号)
(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9?33号)
(十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政办?2011?117号)
(十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云发办发{2014}64号):
(十三)《关于印发昆明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自【2014】162号)。
二、政策内容简介
创业培训补贴。我重点和大家交流3个方面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第一部分创业贷款政策
云南省创业贷款政策有三项,即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高校毕业生达到条件均可享受。
一、“贷免扶补”:是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的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具体内容是:贷: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贷款使用期限两年。免: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介绍创业服务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四是跟踪服务帮扶。即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补:对首次创业成功者并稳定1年以上的,按照《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1、办理流程
(1)创业人员向承办单位提出创业申请;
(4)承办单位为创业人员推荐创业服务导师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对创业人员和承办单位提出的创业成功补助和呆坏账进行审核、补助和核销。
2、办理“贷免扶补”贷款所提供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计划书》、《“贷免扶补”申请审批表》。二、小额担保贷款:这是一项全国性的创业贷款政策,具体内容为:
1、贷款对象:为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含2年)以上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其中包括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失地人员、残疾人、“两后”人员)、军队退役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
2、期限及额度
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两年内免利息。额度: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创业人员,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担保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需由昆明地区各级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已退休年龄在70周岁以内)作担保,且担保人好人贷款人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贷款程序
申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征信查询表》。
经征信查询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场地证明、《婚姻证明》、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还需提供原件一份,填写《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初审。经征信查询合格的申请人,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项目、经营情况、还贷能力以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入户调查,签注意见后报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复审。复审后将材料交承办银行,承办银行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报上级行审批后发放贷款,贷款人在银行发放贷款第七个月分批次还款,第二十四个月全部还完。
以上两项创业贷款的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等行业。
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条件的大学生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为2年的贷款。
第二部分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
简介:为鼓励和帮助西部地区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经过考察和论证,决定将大学生创业纳入公益计划。从2011年开始,联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以及泛海公益基金会,协同地方政府,先后在重庆、昆明两地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通过公益资助、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和经验分享等方式,全方位帮扶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进而带动更多人就业。
一、报名对象
1、当年应届或毕业五年内在昆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2、当年应届或毕业五年内在滇创业的部分优秀创业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报名方式
()进行网络报名,经网络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应及时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报名时间:每年8月至10月;
四、办理流程
1、网络报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网络报名的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一经审核不得随意更改。
2、纸质报名:经网络确认的创业项目,其项目申请人下载纸质项目申请表并签字确认,与有关证件一并提交到创业所在地县(市)区或开发(度假)园区人社部门审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泛海扬帆行动”项目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ppt等。
3、初审。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成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查验,根据评审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参加复审的项目。
4、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包括两个程序:一是对各县区推荐项目进行抽查,实地查验创业项目,以规范复审工作;二是由5人以上单数复审小组针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5、专家评审。通过复审的需要向专家组做项目陈述答辩和展示。
第三部分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这是2014年云南省出台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政策要求:2014年至2017年,我省将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计3年扶持2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促进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十百千万工程”,评审认定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向1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3-5万元的无偿资助;对10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二次贷款贴息;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学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每年培训不少于15000人。
一、青年创业示范园
共建了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并以此向云南省人社厅申请创建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该园位于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1、入园条件:近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团队,大学生的企业股份最低达30%。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管理部门:五华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协调办公室(隶属于五华区就业局),负责受理申请。
5、入园方式:专家评审。
6、创业服务和优惠政策
(1)免费入驻。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网络平台,水电费全免。
法律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认证服务、资信评估等服务。
(3)项目及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提供入驻孵化器、申报创业成果、知识产权咨询和知识产权规划申报等一条龙的服务;为具备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技术转移、项目合作,组织企业参加成果展示和洽谈会。
(4)投融资服务。通过“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大学生创业。
(5)创业导师服务。形成创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创业导师的三级辅导结构体系,从创业规划、企业管理、产品推广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的指导。
二、无偿资助:指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无偿资助资金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z、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1、申报流程。
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
2、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5、申报时限:每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底前,8月底完成资料上报。无偿资助项目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
三、二次贷款扶持
1、扶持对象。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的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2、项目申报。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3、受理机构。项目申请人的工商登记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申报材料。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
5、贷款经办流程。按照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
四、创业场租补贴
1、对象范围: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
2、补贴标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申报流程:按照审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实地调查。
(3)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4)复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确认。
(5)资金拨付。省财政厅确认后拨付资金。
4、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5、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
五、创业网店补贴
1、扶持对象: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2、扶持要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扶持标准: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4、项目申报流程:按照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5、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学生创业网店补贴还需提供: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6、注意事项
(1)网店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
(2)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
(4)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7、申报时间:当年6月底前,2014年为10月底前。
六、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创业者。
2、补贴标准:大学毕业生首次创业带动我省3至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我省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流程:创业人员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交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力资源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一、扶持对象: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微型企业标准,采取个人独资、合伙、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任一组织形式,并于2014年4月至2016年底在我市行政区域(不含滇中产业新区)新创办的微型企业。
二、扶持政策:1.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
2.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3.工商、税务等部门免收新办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经办部门及分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信、工商、财政等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创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各县区就业经办机构、工会、教育、妇联、工商联、共青团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并提供创业帮扶服务,负责承办两个十万培育工程。
四、扶持资金的申请及拨付
申请创业扶持资金补助政策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创办股东(自然人)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省户籍人员;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规模以上在办企业;
(三)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
(四)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
(五)吸纳本省户籍人员(含创业者本人)5人以上就业。
(六)企业主营范围不涉及建筑业、娱乐、洗浴业、桑拿、按摩(盲人按摩除外)、网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产业。
(七)符合按云工商企注字【2014】1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材料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须向工商注册地承办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书;
(三)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微型企业创业投资计划书;
(六)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流水情况;
(七)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
(八)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审核流程由申请人所在地县(区)民营办牵头,组织相关承办部门,对申请创办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会审委员会进行审查。会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由会审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县(区)民营办应当及时将会审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财政部门按照在省市配套资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入微型企业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
七、贷款和担保支持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参加云南省小额贷款保证试点,可提出不超过10万元以内的贷款申请,由县(区)民营办汇总后推荐给承贷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
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