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乡村普法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参与了一次乡村普法活动,在与乡亲们的交流与互动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乡村普法的重要性,更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乡村普法是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乡村是国家的基层社会基石,乡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乡村普法能够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乡亲们的法律意识,防止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我与乡亲们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乡村普法活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增强农民对法治社会的认同感,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方式,乡村社会得到有效治理,使乡村社会内部的矛盾减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
其次,乡村普法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社会中,人们能够更加安心投资、开展生产经营,才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一次与村委会的座谈中,我了解到乡村普法活动不仅能够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还能够解决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农民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普法活动,引导农民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使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等方面取得更好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
再次,乡村普法是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法治文化是一种符合民族特点与基层需求的文化形态,它能够引导社会成员遵守法纪,增强社会的文明素质。乡村普法活动能够培养农民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文化的传播和贯彻在乡村社会。通过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方式,广大农民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问题,用法律的方式处理矛盾。在与村民们交流的过程中,我不禁感叹乡村文化建设的进步。乡村小学里开设的普法课程,让孩子们从小就能学到基本的法律常识,养成尊法守法的好习惯。这些都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最后,乡村普法是促进党的领导下乡村工作的必备手段。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乡村普法活动能够提高党在农村的组织力和引导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主导作用。通过乡村普法活动,乡村工作队伍能够更加深入了解农民的法律需求,为农民答疑解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群众基础。
在乡村普法活动中,我从乡亲们身上学到很多。他们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表达了自己对法律的敬重和重视,并愿意将法律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他们发自内心地希望通过普法活动,能够将正义和公平带入乡村。因此,乡村普法不仅是一项制度建设,更是社会民生的需求。乡村普法工作的开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二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工作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三
乡村普法是指在农村地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活动。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法治建设力度,乡村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作为一名参与乡村普法的志愿者,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还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真实性与关联性的意识
在乡村普法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乡村普法要取得实效,必须以农村群众真实的生活和实际问题为切入点,将法律知识与农民的日常生活相结合。通过与农民面对面交流,我了解到,大部分农民对法律了解甚少,对于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不清楚。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我们要注重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将法律知识讲解具体、生动、通俗易懂,使农民能够认识到法律对他们生活的关联性和重要性。
第三段:平等与共享的观念
乡村普法要树立平等与共享的观念。尽管我们是普法志愿者,但不能把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而是要与农民平等相待。在传达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发现与农民进行交流,尤其是倾听他们的问题和疑虑,是乡村普法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只有当农民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尊重和关怀,才会更愿意接受我们所传达的法律知识。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农民,营造一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氛围。
第四段:互动与参与的方式
乡村普法需要通过多样化的互动方式,吸引农民的参与。传统的宣讲方式已经难以引起农民的兴趣,因此,我们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富有趣味和互动性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这些活动不仅培养了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他们的法律能力。在互动过程中,农民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问题,我们志愿者不仅要耐心解答,还要借助互联网等工具,提供相关的法律资源和帮助。只有通过真实而有趣的互动方式,才能让乡村普法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第五段:重视与延续的意识
乡村普法工作需要重视并持续开展。乡村是法治的薄弱环节,普法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远规划和持之以恒的努力。通过普法工作,农民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乡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关注农村法治建设,切实加强乡村普法,让农民更好地享受法治的红利。
总结:
通过参与乡村普法工作,我意识到乡村普法需要真实性与关联性、平等与共享、互动与参与以及重视与延续的四个方面。只有在这些方面坚持和努力,乡村普法才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乡村普法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四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我就对谈谈学习“六五”普法的心得体会。
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
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是本人通过学习普法总结的粗浅认识,这还很肤浅,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还将继续学习普法的精髓。争做普法志愿者!
茫崖石棉矿中学:郑春梅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五
我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坚定了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通过这一次的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违法行为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服务。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学法、用法”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抵抗违法的坚固防线。反对违法行为,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教师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教师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我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小学生,与不遵守法律的人和事做斗争,保护小学生的生命和利益。
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后,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教师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的老师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法律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校园的违法的现象出现。二是要加强对小学教育教学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等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小学生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小学生自我法律的防范能力。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中国乡村普法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作为乡村案例普法工作的一员,我切身体验到了普法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通过参与和学习乡村案例,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也对乡村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在乡村案例普法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乡村案例普法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意识教育的机会。在以往的乡村中,由于信息闭塞和对法律的陌生,农民普遍容易陷入违法行为的泥沼中。乡村案例普法的开展,使得乡村居民有机会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自己的法律权益。通过真实的案例,他们可以了解到违法行为的后果,并且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为建设法治乡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乡村案例普法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乡村普法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依法行事,守法经营。通过乡村案例的讲解和分析,农民可以深入了解违法行为的恶劣影响,自觉遵守法律,避免违法行为。这使得农村社会的道德风尚得到了提升,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再次,乡村案例普法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在过去,由于技术和法律知识的匮乏,农村居民面对违法行为常常无从应对,往往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而通过乡村案例的学习,居民们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保护,也了解到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赋予了农民更多的知识和能力,使得他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自信而有力地应对。
此外,乡村案例普法促进了法治文化的传播和乡村建设的发展。乡村案例普法旨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动乡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在乡村案例普法的引领下,农村居民对法律充满了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同时,乡村案例普法的宣传也提高了农民群众对于法律的关注度,使得乡村法治文化得以不断传播和深入人心,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总的来说,乡村案例普法工作意义重大,给农民带来了很多好处。首先,它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农村社会的法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它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使得农民自觉遵守法律,呈现出更加文明的社会风貌。再次,它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它促进了法治文化的传播和乡村建设的发展,为乡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我相信,在乡村案例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下,我国的农村将会迎来更加繁荣富强的未来。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七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
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九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法治社会的基本单位,村庄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乡村案例普法工作则是加强村庄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乡村案例普法工作中的亲身参与,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乡村案例普法的重要性和作用。以下是我对乡村案例普法心得体会的总结。
首先,乡村案例普法加大了法律意识的普及。在参与乡村案例普法工作中,我们通过解读案例、讲解法律知识等方式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乡村案例普法不仅让村民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还让他们明白了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使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通过乡村案例普法,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升,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程度也提高了。
其次,乡村案例普法提升了村民的法律素养。通过学习乡村案例,村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内涵和实践运用。乡村案例中的具体案例可以帮助村民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真实生活情境相结合,使他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乡村案例普法的开展,让村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使得他们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理性地分析和处理,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
第三,乡村案例普法强化了村民的法治观念。乡村案例普法通过讲述案例和传递法律信息,引导村民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乡村案例普法工作使村民明白了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明确了自己在法治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深入了解案例,村民们进一步认识到法治对于自己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促使他们更加自觉地维护和支持法治的实施。
第四,乡村案例普法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对于一些长期缺乏法律意识的乡村居民来说,乡村案例普法是一种提高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入讲解案例,让村民们对一些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定有了更加直观和具体的认识。案例中的真实情境让村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应用到生活中。这种直观而具体的法律意识让村民们更加明确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规则和法律底线,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乡村案例普法促进了乡村的法治化建设。乡村案例普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对案例的讲解和解析,村庄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提升。乡村案例普法让村民们明白了法律对于村庄的重要性,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应对问题的能力。这使得村民们在面临各种纠纷或问题时能够更好地依法解决,维护了村庄的秩序和稳定。乡村案例普法的开展,为村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路径和手段。
综上所述,乡村案例普法工作在加强村庄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乡村案例普法,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及和提高,法律素养得到了增强,法治观念得到了强化,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同时也促进了乡村的法治化建设。乡村案例普法工作将继续推进,使得村庄成为法治社会的重要堡垒,为村民的和谐稳定生活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乡村普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基层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六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使我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基层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