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一
世界上有几大驰名的“猫王”,一是史上最笨的汤姆猫,因其绝对的愚蠢和抓老鼠居高不下的失败率而闻名于世;二是史上最懒的加菲猫,因其懒惰、奸诈、贪吃而享誉全球;三是史上花样最多的机器猫,它身上那个万宝袋里稀奇古怪的东西总是层出不穷。如果你见了我家“猫王”,你会发现它一点也不比那几个大腕同胞逊色。
我家“猫王”通体雪白,身材肥硕,因而得名老肥。又因它时常在家捣乱,被奶奶抄着棍子追在它屁股后面骂,故得外号死猫。在我看来,世界上如果有哪只猫比加菲猫还麻烦,那必是我们家老肥。
养猫是干什么的?当然是捉老鼠的。但我家老肥可好,我们供它食宿,每月还给它发“津贴”(超级大餐一顿),可它却是吃饭、睡觉、看电视什么都干,就是不抓老鼠。
奶奶哪能容忍这样一只光吃饭却不逮耗子的猫?几顿棍棒下去,老肥学乖了。每天到客厅巡视一圈,喵上两声,便一摇一摆踱回里屋,继续吃饭、睡觉、看电视。
有一次,一只新来的老鼠十分嚣张地闯进了老肥的地盘,老肥镇定地趴在桌子上看电视,连理都不理那老鼠。
不逮耗子倒也罢了,但老肥的罪状远不止这一条。知道老肥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吗?是在我的床上上大号。你说它不懂事?绝对不是,它是故意的。因为除了在我床上和厕所,它哪儿都不屙。我抱着它来到床边和它对簿公堂,它却把头一扭死活装作没看见,所以每隔三天,我的床就得换一次床单。
有一天,奶奶终于忍无可忍,拽起老肥的尾巴,一抡胳膊,将它扔到窗外(我家住一楼)。虽然它装出一副可怜样儿,但已没人再同情它。无家可归的它只得流浪街头。
一个月后,我在院子里碰到了它,它当时正在垃圾箱里扒东西吃,只见它蓬头垢面,原来雪白的毛已变得肮脏不堪,身子整整瘦了一圈,已完全成了一只野猫。
唉,这就是猫不逮老鼠的下场。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二
上个暑假,我去了金寨。那里,没有大城市无止境的污染,那里,我收获了不平凡的乐趣。
在住家的夜晚,是最静谧的。没有外界的干扰,在她家的大院子里,到后面深深的竹林,似乎都是星星的'海洋。深邃的宇宙给予了那里无数闪闪烁烁,可爱的星!偶尔,一朵云飘过去了,那星星,就像是一个个顽童,追着那云,跑啊跑,跑到天空第的一端。亮晶晶的金晃晃的。
我坐在草地上,听着蝉一声声的鸣叫,闻着哪儿新鲜的空气和花淡淡的芬芳,又望着离地面又近又遥远的星星,这似乎是最最美好的的事了!
我伴着风和月亮,星星,把一切都哄睡了,我静静地看着这世界,它也静静地看着我。
只有萤火虫还在飞,时不时停在花瓣上,和它们做个伴;萤火虫们提着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这黑暗的世界带来一点点光芒和温暖。它降落在草叶间,平凡的小草溅起了金光;它飞到空中,天上撒下了金片;它又飞回花里,为花儿刻上早来的,金色的露珠。
我就爱这普通的,农村的夜晚,它没有大城市的嘈杂,没有大城市人为的灯火这么美,这么自然。大自然赠给人类最美好的礼物,就是这个夜晚,我觉得,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望着这夜晚,看着这世界。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三
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学习了新的知识,又怎能不结交新的朋友呢?我经常和a同学一起在校园里散步,课间也经常和她一起聊天。
陶老师喜欢蝴蝶,做了许多标本摆在蝶艺工作室,也养了很多名贵的蝴蝶,像红珠凤蝶,虎斑蝶等等。因为工作室允许学生去观赏,所以喜欢蝴蝶的我和a同学也就成了那里的常客。
去了那么几次,跟老师也熟了,哪天不去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最近又去了一次老蝶艺工作室,老师一看到我们,就带我们走到一个柜子前:“这里是我和我的学生收集的蝴蝶翅膀,那面墙上的画就是用这些蝴蝶翅膀贴成的,远看基本上看不出,但近看就能发现其中的奥秘了。”正当我和a同学惊叹不已时,老师又拿出了她所饲养的蝴蝶,有一些还很小,它们努力努力挥动翅膀学习飞翔的.样子,就像小时候牙牙学语的我一般,甚是可爱。
最近陶老师忙得厉害,几天不见那些蝴蝶们,甚是想念,下次一定还要和a同学一起去……其实不然,和蝴蝶们的会面已经成我在学校学习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我每天在进步,它们每天也在成长。哈!蝴蝶们,明天见!你们一定也想念我吧!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四
上个暑假,我去了金寨。那里,没有大城市无止境的污染,那里,我收获了不平凡的乐趣。
在住家的夜晚,是最静谧的。没有外界的干扰,在她家的大院子里,到后面深深的竹林,似乎都是星星的海洋。深邃的宇宙给予了那里无数闪闪烁烁,可爱的星!偶尔,一朵云飘过去了,那星星,就像是一个个顽童,追着那云,跑啊跑,跑到天空第的一端。亮晶晶的金晃晃的。
我坐在草地上,听着蝉一声声的鸣叫,闻着哪儿新鲜的空气和花淡淡的芬芳,又望着离地面又近又遥远的星星,这似乎是最最美好的的事了!
我伴着风和月亮,星星,把一切都哄睡了,我静静地看着这世界,它也静静地看着我。
只有萤火虫还在飞,时不时停在花瓣上,和它们做个伴;萤火虫们提着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这黑暗的世界带来一点点光芒和温暖。它降落在草叶间,平凡的小草溅起了金光;它飞到空中,天上撒下了金片;它又飞回花里,为花儿刻上早来的,金色的露珠。
我就爱这普通的,农村的夜晚,它没有大城市的嘈杂,没有大城市人为的灯火这么美,这么自然。大自然赠给人类最美好的礼物,就是这个夜晚,我觉得,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望着这夜晚,看着这世界。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五
在生活中,一定有时会跳出来一两个鬼点子,有时候这一两个鬼点子,还真的成为了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于是,我拉上两个好朋友,来树丛里一起做小电灯,两个人一听我说要做电灯,马上兴致勃勃地在纸上画了下来。不一会儿,小苏站了起来,骄傲的指着她的画,说:“看!我画的灯上有一只小兔子,可爱吧!”“切!这有什么!”小毛球说到,“我的上面有超人!将来这可是一个享誉世界的灯呢!”罢,两人便吵了起来,我拍了拍手,说:“不如把你们两个的小灯和在一起好了!这样不就更有乐趣了吗?”两人马上停下,头点的像两个拨浪鼓。
我们拿来了各种手工用具,终于开始了!
小毛球拿来了小电珠,一拿就是一袋;小苏拿来了橡皮泥,在那儿用手揉捏着;我拿来了钉子和螺丝刀,看着说明书。首先我们把底座的灯开关装好,然后手忙脚乱地装电线,电路果然复杂!红色装哪儿,蓝色装哪儿,都是一个大问题!接着,把灯盖和小电珠装好,再把小苏揉的小兔子和超人装上,打开开关!亮了!我们欣喜若狂地跳了起来,小、又小又叫地拥抱在一起,这是我们自己送自己的最特别的礼物啊!
乐趣,不一定是零花钱漫天飞,不一定跑到马尔代夫去玩水,有可能只要最纯真的快乐和伙伴就够了。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六
从前,我的家在纵横交错的弄堂里,老房子遍布各处,红砖砌墙,黑石作瓦,墙上还爬满了藏青的大片大片的爬山虎,弯弯绕绕。
我的乐趣就在爷爷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爷爷头上一年四季都带着一顶帽子,遮住了他的白发,几道轮廓清晰的皱纹散布在眼睛四周,那辆车的年龄比我还大,锈迹斑驳。
每次爷爷都会手拿着车钥匙,对我笑着说;“丫头,爷爷带你去弄堂里转转。”我坐在后头,爷爷嘴里叼着一个烟斗,车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我东张西望的环顾四周,爷爷会在前头跟我说他们小时候的生活怎样艰苦,从前的房子怎样,说着,嘴里还吐出几缕烟雾,碰到有趣的地方,我们总会快活的大笑起来。这就是我的乐趣。
后来,我长大了。还是那条条纵横交错的弄堂,不同的是,爷爷已经骑不动我了。
后来,我笑着对爷爷说:“爷爷,我们去弄堂里转转。”爷爷还是手拿着车钥匙,笑着点头。
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有个水果摊,爷爷突然惊喜的喊道:“我看见梨子了,从前你最爱吃的。”是的,从前我最爱吃了,每次放学回来,爷爷总会绕到水果摊,买下半斤梨子,让我拎在手里,然后回家。
我也笑着,慢慢的推着车,爽朗的笑声继续回荡在纵横交错的弄堂里……
一样的弄堂,一样的人,,一样的路,只是,乐趣,却不同了。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七
浙江省三门县外国语小学五(4)班 叶一帆
“捉鱼难,捉小鱼更难!”以前,我都是这样认为,但自从有了那次捉小鱼的经历后,我觉得事实并非如此,重要的是用什么方法去捉!
一到溪边,只见涓涓溪流发出轻微的响声,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我们连忙拖掉凉鞋,步入水中,只觉得凉意袭人,溪中的小鱼也被惊的慌忙钻进了石头下面。
我们越捉越多,越多越爱捉,只是天公不做美,天下雨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回家去。
……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八
我读过很多书,有时受不住书的诱惑,我会偷偷看书而忘了时间,忘了写作业,但是书所给我带来的乐趣是没有什么能够比较的。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是四大名著里的《水浒传》。《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一本是讲的是一百零八个人在梁山起义的故事。这一百单八将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他们上梁山是由不同的原因造成的。我算了算,一共有六种,分别是:逼上梁山,引上梁山,掳上梁山,并上梁山,带上梁山和请上梁山。
其中,并上梁山的人最多,有三十九人。请上梁山的人最少,只有六人。
这一百单八将的归宿有九种,阵亡的最多了。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这本书的特点在于明快,洗炼,几句话,便使人物形态勾画出来。比如在杨志卖刀那一节,写牛二时:“只见远远的黑凛凛的一条大汉,吃的半醉,一步一颠撞将来”,只这三言两语便将牛二醉态中的凶汉形象勾画出来。写鲁智深怒打店小二“鲁智大怒,揸开五指,往那店小二脸上只一掌”除了“大怒”“一掌”还用了一个“揸”字,把鲁智深的愤怒神采活现出来。
这本书留给我们广阔的想象空间,让我们可以尽情的享受它带给我们的愉悦,收获它带给我们的启迪,这对我们是非常有益的。
乐趣为题乐趣为题篇九
我的床铺是一张木床,冬天时床底铺上一层软绵,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夏天时床底换上竹席,加上窗户的流通,凉风习习,十分惬意。但美中不足的是时常遭到“蚊子军团”的袭击,身上被叮得一处一处,十分痒。每次躺在竹席上,十分凉快,可不一会,“防空警报”拉响了,“翁翁”的声音迅速传进我耳膜,不一会,“蚊子军团”开始对我进行轮番进攻,赶走了这只又来了那只,搞得我心烦意乱。
突然,一只蚊子在我脸上吸着血,我用力一拍,给了自己一扇大耳光,可蚊子早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时夺路而逃,扬长而去。最终,我只能靠蚊香的协助下勉强入睡。于是我对蚊子恨之入骨。
终于,妈妈给我买了顶蚊帐,我十分高兴,终于有了强大的“防蚊手段”。
蚊子似乎知道我的“鼓劲”,来了个一鼓作气,直奔“黄巢”,只见我的“保护罩”丝毫未动摇,而它却灰溜溜地举着白旗逃回大本营。
那天晚上,我睡的十分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