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一
又逛了逛淘宝,现在支付宝里面彻底空了。这样也好。下午就把淘宝和社交之类的东西都删了吧。当然,除了扣扣,还要留下几天的。因为和琼有约定。所以要留着。
买了一些东西给好友。因为前段时间自己买了那些小东西。后来突然觉得或许好友也需要,所以就给她也选了一些,很多都是重复的,但是我想没事吧。
很少给好友送礼物吧?除了上次送了一本自己多买的书,然后一些小东西,也就没再送了。小学的琼更是什么礼物也没收到。感觉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完全没有物质方面的消费,我们之间的有友谊完全没有物质的。
昨天好友说让我把我的英语笔记借给他。但是我的英语笔记放在学校没有拿过来,因为我知道我拿回家也不会看的,所以当时就放在学校了,而且初三后我们就不再记笔记了,除了我看那些英语资料的时候,记下来的一些我认为有用的,但是那些笔记大都不是初中的。我那一本是记了初一和初二的笔记,挺厚的一本的。她说她要抄。于是自己也刚好拉开柜子,拿到一本特别厚的牛皮本子,因为太厚自己也一直没有找到什么东西可以去写,也就顺带把那本送给她了。跟她说要抄的话可以拿这本去抄。琼惊讶,但很快地就感觉很正常了。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我不喜欢别人特别浮夸地跟我说谢谢。我只是特别喜欢别人一个感激的眼神。曾经有个同学,对每个人都非常亲切的那种,对他好他就抱你还说你最好了,爱死你了,谢谢,真的很谢谢。那个时候不知为什么自己的疙瘩总是要不听话地起来。
如果你收到我的礼物,我并不需要你的一个谢谢,我只是希望可以看到你开心的笑容和感激的眼神,那样,就够了。那样,就称得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二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玫瑰花开亦有声初三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一片遥远的荒原中,一阵风将一粒玫瑰的'种子带到这里。
它辛勤地吸收着荒原中那仅存的甘露;努力地生根、发芽,从贫瘠的土壤中汲取着相对于是杯水车薪的营养;终于一株小苗探出了头,从土里钻了出来,它见到的世界一片荒凉,但它依旧伸展着叶片迎着那朝升暮落的太阳;它的目标只是努力地生长,尽快地开花,终于结出了第一个花苞。
周围的杂草和砾石都很不屑地认为它只是一株野草,认为它头上的花苞不过是脑袋长瘤了而已。然而玫瑰却知道自己不是杂草,而是一株花,“我要努力地开花,以花证明自己的存在。”玫瑰暗中想到。
在杂草的不屑下,在砾石的鄙夷下,玫瑰努力地开花。终于,有一天,玫瑰有了一朵花,那火红的颜色霎那间便将荒原中的其它颜色比下去,杂草和砾石再已不敢轻看它了。
几年过去了,几十年过去了。风将玫瑰的种子撒到荒原的每一个角落,于是荒原上又不再荒凉,成为了一片火红的海洋。一天,人类发现了这里,许多人慕名来此,孩童蹲下来亲吻玫瑰娇嫩的花朵;许多情侣以她为定情,玫瑰成为了圣洁的定情物,这里被人们称为“玫瑰平原”。
于是,世界有了第一株卷心菜。玫瑰们牢记着第一株玫瑰的教诲和那株最美玫瑰的教训:“我们要全心全意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不可以过于贪心,要明白:‘没有什么是全美的’这一永恒的哲理,并持之以恒地遵守它,却也不可以太墨守成规。”既成功后有了回报,又何必再而强求,知足者常乐乎。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三
当一只手为紫罗兰擦去上面的露珠时,它却将香味留在了那只手上。这就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一个精神病人闯进了一位医生家里,开枪射杀了他三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女儿,他却仍然为那精神病人治好了病。因此他也获得了“无私的名医”这个称号。这也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慷慨大方对我们来说并不困难,却也不容易。关键的是,心灵是如何的选择。当一个人选择了吝啬与贪婪,那么他将在孤独中度过余生;而一个人选择了慷慨与大方的话,那么,它能将阳光洒向大地。
当我们的心灵为自己选择了慷慨与大方的时候,我们便获得了应有的自由,因此我们已经放下了贪婪的包袱,无论面对朋友还是敌人,我们都能够赠以甜美的微笑。佛道中常讲究缘分,在众生当中,两个人能够相遇相识,那便是缘分。当他们因为吝啬而相识,不可否认的是,在你们的心里已经牢记住了对方的名字,那倒不如放下贪婪,慷慨地接纳对方。或许,你因此可以多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每一个人都需要朋友,多一份宽恕,多一份慷慨,便能令我们多一个朋友。
学会送人玫瑰,就是学会善待自己。吝啬只能永远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孤独之中,而慷慨,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获得自由,获得友情。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四
大树帮小鸟遮风挡雨,因此它变得更加健康;生命帮生命度过困难,因此他变得更加高尚。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帮助别人的事,他们不仅给他人带来希望与温暖,更让自己得以进步。
刚进八年级,曾经以“数学天才”自诩的我,接连多次遇到难题的打击,甚至在一次数学考试中,有20多分的题目不会,我几乎陷入失败的沼泽中,找寻不到方向。
于是我便调动我的所有脑细胞去围攻这道题,从角到边,从边到形,思来想去,始终做不出来……过了似乎一个世纪,再看一次题目,忽然发现解题之奥秘,做出一条辅助线,所有杂乱的关系像散落在桌上的磁铁,忽地连了起来,于是,茅塞顿开,想出来了!
我兴奋的告诉老王我做出来了,然后我讲题思路一一讲给他听,讲到做辅助线时,我一字一顿地细细讲解,直到看到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知道,在我的帮助下,他弄懂了!“我就知道你能做出来的`!”他高兴地说道。望着他的笑容,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难题也许并没那么可怕,数学也许并没有那么难!
又一次数学考试,又遇到了那个题,但在它之下,又“繁衍”了数个小题,一如上次一样,我静下心来寻求解题的突破口,终于,过五关斩六将,我解出来了!要知道,做出这道题的同学在班上少之又少,但,我做到了!
也许我不帮助他,反而自甘沉沦,不可能做出那道题,更不可能找回学数学的信心,是我帮了他,但,又何尝不是他帮了我呢?是他,让我们明白帮助别人的收获,不只是眼前的,更有长久的!
帮助别人本不求回报,但生活总会给帮助别人的人带来惊喜,为何不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呢?你会得到比你付出的多得多的收获,也许是分数,也许是信心、勇气、友谊,但它们,比付出的,重得多且重要得多!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五
小时候,就喜欢上了黑色玫瑰。虽然从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独特,只是觉得,看见它们会让我很舒服。
--题记
我是一只千年猫妖,为了成仙,我费劲千难万苦,却始终不能得道。于是,我开始去尝试的去做一只乖乖的宠物猫。
我的主人是一位娴静的女子,出身于一个大富的家庭。傍晚她常常的抱着我,坐在小园的秋千上,然后指着黑色的天空告诉我,,看,小咪,那是银河,在它的一边有一个星座叫做织女星,另一边还有一个星座叫做牛郎星。他们隔海向望,不过,苦苦的等待只能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才能相见、、、这个过故事我听她讲了很多遍,但却始终听不腻。她的嗓音永远都是那么的柔美动听。
一天,她抱着我出去逛街,一个匆忙的男子与她撞了个满怀。那男子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惊艳,她羞红了脸。只一瞬间,她就爱上了他。
此后,,她便常常发呆,她在想那个男子!她们早已偷偷的约会了好几次。虽然她并没有带我同去,但我知道,我能读懂每个人的心。
几天后,那男子来求婚。可她父母不同意。她却下定决心,带着我与那男子私奔。终遂她意,她们结了婚。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一年那男子就变了心,他带回一个十分美艳的女子,在她身边炫耀。只为逼她离婚。她不同意,他便天天不回家,空空的院子只有一人一猫。
她仍常抱着我坐在秋千上,却是默默的看天。再也不提那牛郎与织女。只几天,她便老了很多。
孤独的她开始种植黑色玫瑰,我趴在她的肩头,看她含泪种下一棵棵的玫棍种子。几年过去了,那满园的玫瑰开的一朵比一朵漂亮。只是每片花瓣上都有这无尽的泪。
又是几年,那男子进了家门,她不怒不气。平静的招待了他,并拿出她特制的玫瑰花茶。却在杯中放入了一些白色药末。
我静静的看着她将那杯毒茶放在那男子面前。但我始终没有阻止,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不想去阻止。
可是,就在他快将茶送在他嘴边的一瞬间,她却很快的夺下那杯毒茶一口喝了下去。速度快的只能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却没有一点动作。
茶杯的碎片散落一地,那男子早已不知去向。她如同树叶一般飘落到了地上。我冲到她的身边,使劲的蹭她的脸。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杀死那个男子,即使他害了她一辈子。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六
它,绽放的美只在那一瞬间;时间一过——花凋,瓣落。它将它的美竭尽全力展现。
轻启窗扉,任一缕清风吹开我的双鬓的青丝,倚窗,帘外月胧明。深邃的夜镶了一点月的冷清,又融了一点星的灿烂。
在草长莺飞时节,桃花灼灼,大团大团粉扑扑的花簇在枝丫上。一位妇人牵着一个小女孩,女孩嘴里还说着诗句:四月百花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那稚嫩的童声似乎也伴随着一缕书香气息,在这粉色的农间,天地,弥漫开来。
拾一片绿叶,抬头,嗅桂花香,香气逼人,甚至把我“逼”走了,离别了。
她什么也不说,大手牵小手,把我引到家中的小水池。金鱼和草鱼在水里交织地游、摇摆。金鱼,骄傲的抬头,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在池子里,划开一道道弧线,每天等着我给它喂食,却从不自己觅食,保持它的高傲;草鱼,总是一个人笨拙的吃着水中的微生物,它不美,去时常跳跃。只见她把金鱼和草鱼同时放入了门前的小河中——欢快的游走了,得到了释放。一会就不见了踪影;可是,金鱼却始终在这儿徘徊。
叶,红了黄了;叶,落了飘了;我,迷了走了。
来到这儿,才真正的明白社会的残酷与不公。爸爸在外奔波。她用她的坚强和聪明的头脑还来了我多少安心的夜晚。
职场如战场,每天的尔虞我诈,你追我赶,勾心斗角,不知他从一名“菜鸟”变成“女强人”经历了多少磨难。我只知道在我面前的她总是笑呵呵的,给我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二十一岁的你怀了我,那时的你为我了,放弃了你最美的时光;二十二岁的你生了我,初为人母的喜悦像一块石头砸进你的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二十四岁的你为了我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又跟随爸爸外出打工;三十岁的你又为了辅导我的学习,放弃了在广州打拼的一切,义无返顾的和爸爸赶了回来;如今,六年又过去了,岁月在你的身上真的留下了它特殊的记号。
玫瑰花的花期,结束。
也许就在那挥指的一瞬间,她原本有的就已经灰飞烟灭了。它开放的最好美好的时光,很美,只是欣赏的只有我。
花败,瓣落。成了爱的肥料,使之成长。
母亲节,快乐吧!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七
今天情人节,突然想起了以前卖玫瑰的悲惨经历啊!
矮油,我告诉你们一个地球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其实我是一个小贩!
嘻嘻,其实也不算啦,以前我妈为了锻炼我,让我体会到赚钱的幸苦,让我爸带我去了我们东莞汽车总站的小批发城,批发玩具去卖,星期六星期天我就在留下的万江公园卖,从8岁暑假就开始了,后来又断断续续的卖过,后来在9岁半的暑假的时候,我的十七岁岁堂姐来我们家住,到了离情人节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表姐就说我们在情人节卖玫瑰吧!然后我们在情人节的前一天去批发玫瑰。
堂姐要批发100元的玫瑰,我们先去了市场,哪儿有批发玫瑰的,1.5一支,堂姐选了33支玫瑰,老板就用报纸给我们包好,然后就要去忙了,堂姐拉住她,说还要找5角钱,老板就很不耐烦的给了五角钱,然后就去忙了。
堂姐说这个老板娘很贪心,连五角钱都要收,这么爱占顾客便宜!我们又去了另一家花店批发玫瑰,后来的时候发现花店的玫瑰的成色要比我们在市场批发的好多了,堂姐说早知道都来花店买了,不过这里的玫瑰每支贵了五角钱,50元就买了25枝玫瑰,都是没开花苞的,又买了85张包装纸,每张好像是0.1元吧,做好这一切准备后,我们就等着第二天卖玫瑰了。
我和堂姐姐早上6点就把玫瑰一个个,发现从市场买的玫瑰很多花瓣都是有些发黑的,堂姐恨恨的说:“这老板娘又贪心卖的东西又不好,下次就不去那里买了!"我们用剪刀划掉玫瑰上的刺,再剪短,再用纸包好,那些发黑的花瓣就拔掉,然后再放在装了水的塑料桶里,我把一些玫瑰放在我卖玩具的篮子上,洒点水,一朵朵水灵灵的玫瑰就这样被打造出来了!我们弄完所有的玫瑰后,就准备了一些零钱,已经快要八点钟了,堂姐说先把一些好看的玫瑰放在篮子里卖,桶里的下午再卖,然后我们就出发卖玫瑰了。
一个早上我们就卖了30元的玫瑰,《其实是一支10元,卖了三枝》,然后下午又去卖,人家不准我们在华南摩尔卖花,然后我们又去绿色世界卖,可悲的是我坐公交车的被人一催,然后就把我们要做一个来回的钱都投进去了!悲哀啊!这还不算惨,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玫瑰花了,《我不知道其他颜色的玫瑰喜不喜欢》,来我们这里买玫瑰的女孩子只有4个!惨!每次我们看见一对情侣,就上去问要不要买花,然后男的想掏钱买一支,女的就一扭头,不买!肉麻死了!就走了!只有男的一个人才会来买玫瑰送女孩子,我欲哭无泪啊!
然后一天下来,我们都只想着回本了,因为玫瑰会慢慢变黑,后来终于回本了,卖了110元,老天哪!我下次再也不卖玫瑰啦!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八
我喜欢百合,喜欢它别具一格的斯文,喜欢仙人掌,喜欢它坚韧挺拔的精神,喜欢牡丹,喜欢它永远飘逸的舞姿,更喜欢玫瑰,喜欢它滔滔不竭的热情。有几丝柔弱,几丝刚强,几丝迷人的玫瑰。当然,没人会为它的阿娜多姿而欣喜,反其道而行之,人们会为它的娇嫩柔弱而羞耻,更有胜者会对喜欢玫瑰的人“望洋兴叹”:“胸无大志,孺子不可教也!”玫瑰受尽了侮辱,但它仍然在绽放,它知道,它的生命还正值春天,它认为,人间自有真情在!
周敦颐曾赞叹过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郑燮曾赞颂过竹石的坚苦卓绝,广大群众曾赞扬过梅花难能可贵的耐寒精神,我曾赞扬过玫瑰永不磨灭的真情。它不像仙人掌那般无情,不像莲花那般严肃,它象征着爱,无言的爱。亲人的爱,朋友的爱,情人的爱,师生的爱,想说出来,却又无可言谕。而玫瑰正是这种爱的寄托,代表着爱与被爱,泪与悲伤,真情与奉献。因为它坚信:“人间自有真情在”!
玫瑰--笑对秋天的快乐者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秋天到了,处处萧瑟凄凉,那是玫瑰离别前的奏乐;玫瑰的花瓣由红转黄,那是它离别时的挣扎,它仰望天空,愁云万里,曾几何时,它经受重重磨练在大地诞生。如今,它必须悄然离去。于是,玫瑰花瓣随着无情的秋风飘然而下,在半道上打着旋儿,一片片地飘落,去感受飞翔的眩晕,最后平稳地落到土地中,自始自终,山散发着迷人的清香。真可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它了解,它明白:“人间子有真情在!” 这就是玫瑰,拥有着满腔的热血与激情。这就是玫瑰,在真情中诞生,在真情中离去,却永不忘恩的玫瑰,付出自己去渲染别人的玫瑰,值的我永远爱它的玫瑰!
玫瑰初三玫瑰说明文篇九
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他半遮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还拿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
然后便是四十九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家的电话,凭着一种冲动,这冲动已经多年不见了。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樱树下,站着一位老人。他身穿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束如血的玫瑰,四十九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候,已有四十九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四十九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他泪痕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了半个世纪的玫瑰,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