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篇一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篇二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篇三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篇四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篇五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