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一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二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三
二、督导时间2021年5月至12月。
三、督导内容围绕“五项管理”,聚焦相关因素开展督导,了解学校及学校周边在“五项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不落实、乱作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工作要重点聚焦《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中的国家底线要求。手机管理方面重点督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是否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情况。睡眠管理方面重点督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监管,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情况。读物管理方面重点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作业管理方面重点督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情况。体质管理方面重点督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方式坚持客观、真实的督导原则,通过校园巡视、查阅资料、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督导。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学校汇报,了解各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困难。
2.实地查看。检查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推门听课;作业批改、体育课开展、大课间活动、图书借阅等。
3.查阅资料。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资料,查看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制度文本,查阅过程性记录档案,查阅相关家校互动的过程性资料等。
4.访谈座谈。通过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开展座谈、随机访谈,深入了解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5.问卷调查。结合问卷调查开展督导,督导过程中,建议对照督导要点针对性地对教师、三年级以上学生、家长开展问卷调查。
五、工作安排
1.督导准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督导方案,确定督导指标。对责任督学和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联络员开展督前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汇编,领会“五项管理”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5月26日之前。
2.督导实施。①学校自查。学校围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开展自查,梳理学校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形成自评报告。时间节点:5月30日之前。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到校实地督导,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并形成责任区“五项管理”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时间节点:6月15日之前。③督促整改。督促学校按照自查和实地督导互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时间节点:9月15日之前。④每月督导。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通知及《“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有关要求,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10月20日前,责任督学完成7月至10月“五项管理”责任区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时间节点:12月20日(责任区督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一次6月20日之前,
第二次10月20之前。
六、结果运用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五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则公共关系广告篇六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年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xx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xx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