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税收征管改革同其他任何一项改革一样,总是需要不断完善的。目前征管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机构设置和内部分工欠合理,对纳税户缺乏有效的动态控管,管理相对薄弱,进而导致征管查链条脱节、计算机依托职能难以完全奏效、税务稽查基本未能实现原定目标。
(一)管理被动,基础不实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往往因更多地强调为纳税人服务和加强稽查而忽略了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税务机关有些承诺服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以牺牲管理为代价的,放弃了必要的检查、执法职责。一些地方经济形势较好,经济发展较快,收入任务完成相对较为轻松,从而也掩盖了征管中一些漏洞和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征收人员与纳税户之间的直接接触大大减少,税源监控管理乏力,基本上处于被动受理的状态,只是坐在办税服务厅依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征税,企业申报什么就受理什么、申报多少就受理多少,基本上收的是“自来税”。管事与管户脱节,导致基础资料不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对纳税人申报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和准确没有进行核实,也无法进行核实,税收基础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由于征收和管理基本上都是柜台式服务,税务机关与企业日常联系断档,征收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的户籍资料缺乏动态的跟踪调查,管理只是被动接受资料,没有控制税源的有效手段,一些地方通过停供发票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目前审核评税往往也只是流于形式,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很少结合实地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难以发现纳税人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人员不掌握纳税企业的实情,在征管过程中不能随时发现问题,税务机关不能掌握收入主动权,对纳税人的控管难以到位,从而导致漏征漏管户增多,出现较多的零申报、失踪户、漏管户,助长了偷逃税的蔓延。
(二)分工过细,协作不够,衔接不畅,忙闲不均
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在目前情况下,单独就某一项业务来看,工作效率也确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职能分工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税收管理的职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机构,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征收环节与管理环节职责既独立又交叉,职责界定划分有一定困难,征管查3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畅。管理环节的信息不是进行加工分析后及时、准确传递到征收环节,而是原封不动地将所受理的资料反馈给征收环节;征收环节也未及时准确传递到稽查环节,相互衔接不够。征、管、查分离的原意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查,实践中却变成征管与稽查相互脱节,征收环节录入的基础数据、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稽查选案的依据;而稽查查出的问题,责令调整账面留抵税款,往往也由于与征管脱节而导致征、管、查3个环节均未对调账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造成税收流失。
现行机构设置和内部岗责分工与改革前相比,内部制约有所强化,但由于分工过细,效能也有所降低。办事程序增多,一方面使纳税企业办税需到几个窗口,另一方面也使税务机关工作量增大,每个分局都觉得很忙。与分工过细相联系,征收与管理主要忙于事务性工作,未能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征收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虽越来越规范,但由于缺乏“管户”的要素,规范却不实用,工作量增加较多。征收与管理的不少工作流于形式,责任不明,征管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问题。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量大,多的地方每月年检达400来户,且集中在中下旬,工作不可能深入,由于年审不严格,这项工作也只是流于形式。发票购销工作量太大,纳税人在办税相对集中的时间购_有时需排队等候;税务机关在发票验旧售新时只是审查是否用完、开具是否规范、是否单页填写等表面错误,至于已开具的发票是否已做账计算销项税金则未审核,未能整体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因而也就不可能发现虚开、代开等问题。
分工过细、缺乏协作,必然导致忙闲不均,包括不同人之间的忙闲不均和同一个人不同时段的忙闲不均。一个人只做自己份内事情而不管别人的事情,结果同量的事情需要更多的人员。
(三)信息不真,依托不住
现行征管模式依托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而计算机的运用是以信息准确、全面为基础的,涉税信息资料的采集和分析按理应该成为整个征管活动的基础。管理分局相当于信息中心,前承征收分局,后联稽查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等管理事项按理应深入企业调查核实所附资料是否属实后方能审批,目前由于人手少,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的窗口服务实际上是登记制而非审核制,企业申报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性很成问题。企业发生变更事项,一些重要事项如法人代表变更、经营地址变化等有时会来办理变更登记,其他信息发生变化则往往不来变更,导致信息不准;有的企业几年都不来换证、年检;有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只是停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已发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未下户清理,也难以清理;有的企业需要发票时才到税务机关联系申购,平时很少与税务机关打交道,企业通信地址变化后就失去了联系,税务机关无法调查,税务机关与企业的联系只能通过登报、公告等形式,缺乏一对一的税企联系。税务机关征税与纳税企业逃税构成一种博奔关系,在税收征管基础不实、纳税人的准确信息不为税务机关所掌握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博奔时经常处于不利的地位。
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规范权力运行,是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切入点。我局在规范行_力运行工作中,其基本作法是“统一一个认识,把握三个步骤、突出五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为交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下面,就我局规范行_力运行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统一一个认识
这个认识就是:制度建设是权力运行的机制和程序。要确保权力公正运行,重在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制度和程序,舍此别无他途。因此,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我们重点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民意和投诉通道,强化和完善行政问责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收费和公共服务行为,从微观操作层面规范岗位权力运行,把明确的制度约束和严密的程序约束作为规范公共权力微观运行的重要手段,加强权力运行微观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是切实预防腐败的基本途径,也是制度建设的主要着力点。
二、把握三个步骤 在权力运行工作中,我们重点把握三个步骤,使权力运行工作处于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之中,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政策化。
一是动员部署。通过召开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进行总动员,具体分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建规范行_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完善机制。
二是组织实施。首先是清理登记。对本单位的行_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每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办公室,报送内容和资料包括“一表、一图、一据、一盘”;其次是初审初定。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再次是审核确认。召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对清理结果进行研究确认、签署意见。然后进行申报审定;最后是公开执行。经县_审定的行政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施行,从程序上完善流程。
三是改进完善。首先对本单位规范行_力运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该项工作抓到位、出实效;其次是积极做好迎接督促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监督、整改上全面落实。
三、突出五项工作
一是清理行_力。重点对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_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和其他依法实施的行_力等“五权”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
二是绘制运行流程。按照减少层级、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_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并详细载明行_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与方式等7个关键要素。
三是明确行政责任。围绕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将法定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资金分配、干部选任等容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分解到具体股室、岗位。并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股室、人员的具体责任。
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__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完善了制度,严格了管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
4、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把审计工作做得更好。
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大家好,我叫***,_员,现年36岁,已在财税战线上辛勤耕耘,辛勤奋斗十六个春秋。现任**地税所所长。记得小的时候,我常把雷锋当作学习的榜样,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孔繁森、焦裕禄又成为我新的人生目标。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做为一名_员,讲得是一种责任――求真务实,要得是一份奉献――服务于民。我所在的大交地税所地处偏远山区,所管辖人口有三万七千多人,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相对落后,乡镇企业几乎为零,税源贫乏。在这样艰苦的工作条件下,我勇挑重担,不畏困难,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治税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时刻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时刻让自己无愧一个_员的称号。
一、抓学习,树行风;抓廉政,树形象。
社会在发展,我们党也要跟着社会与时俱进,特别是做为一名税收战线上的_员,更是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按照年初的学习计划,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学习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读有笔记,学有体会,不走过程,不流于形式,行动中我以党的路线和各项税收政策为指针,坚持事实求是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以先进的理论,先进的思想,武装个人的头脑,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地税部门经常与企业和纳税户打交道,加强税干的廉政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为了端正行风,杜绝人情税、关系税,刹住偷税、骗税、逃税之风。我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加强廉政建设,促进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具体的作法上首先深入细致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以反面教材为警钟来反思,并且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自我剖析,身心接受同志之间的帮助,以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为榜样,各尽职守。对同志们身上的缺点,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打动其心,使之心悦诚服,达到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再次是因势利导,抓住所里带有普遍性问题,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对症下药”,循序渐进地解决同志们思想上的问题,把反腐倡廉活动,不仅是写在了纸上,写在墙上,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对于行风建设,每年我都积极行动,定方案抓落实,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认识到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_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之策,我在日常税收工作中,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努力去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走访调查等方式。主动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自觉接受纳税人、职能部门及人大代表的监督,自查自纠,找准本单位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中敢动真的,来实的,不走过场,为以后的行风建设开了个好头,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二、立足税收,讲服务;献身税收,求奉献。
说句心里话,自从走上税收工作这条道路以来,我就决心为国家税收事业奉献自己的一生。力求自己的每一个脚印走得坚定,走得踏实,无愧于党和领导对我的栽培与关怀,无愧于人民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初到大交所任职时,面临着交通闭塞,税源缺乏的问题,于是我便带着所里的同志多方探寻,四处寻找,每天跑几十里的山路下乡找税源,想方设法完成国家的税收任务,最让我难忘的是在一次税源普查中,家中突然打来电话说是母亲病重要我速回,当时所里的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之中,我实在无法抽身。会计听到后,把我推到门外说:给母亲看病要紧,要我先回,而此时我的脑子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心里想所里人员紧张,我一走工作无法开展,于是我对他说:“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大,咱们赶快到村里去,村干部还等着我们”。一阵沉默,我俩又走上了下乡之路,直到工作结束后,我骤然想起了母亲还在病中,我顾不上吃饭,急匆匆地赶到家里,一看没人,原来母亲已被邻居送到了医院。我跑到医院看到病床上母亲苍白的样子,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有自责、有懊悔、有内疚,但更多的是坦然……在优质服务方面,我着重放在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形式搞好宣传工作,一是利用黑板报,二是发放宣传材料,三是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上门服务,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是有凝必释,有问必答,对群众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还群众一个公道。当然,我的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正如下岗职工_所说,你们税务干部,不但依法征税,而且能够及时落实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亲自上门宣传,搞优质服务,心里真是过意不去,税收优惠到期后,我一定要主动地按时到税务所缴税,尽我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以党风促宣传,以党风促征管。
1、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税法宣传。_曾说过“责任重于泰山”,做为一名_员,是应最讲责任的。在抓税收征管时,我主要是通过宣传税法,让纳税人进一步了解税收政策,理解税收,支持税收,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营造成一个良好的税收氛围。一年来,我把税法宣传贯穿到整个工作始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交通要道刷写税法标语,各村张贴宣传材料,设立税法咨询台,征税期内,直接把税法宣传材料,送到纳税人手中,还组织了企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对“一法一则”进行了宣传和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税收的宣传活动中,我们坚持了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培训与到纳税户实地讲解相结合;二是宣传与新开业户的税额核定相结合;三是宣传与税款征收相结合;四是宣传与税收征管相结合。通过大力宣传税法,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税收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2、从严治税,狠抓税收征管。我深深明白,税收联系着千万家纳税人的利益,在税收征管上,我突出一个“严”字,严考核、严把关,严审计。首先抓征期入库,堵塞各种漏洞,在征期入库期间,各负其责,严把审核关,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个体户的停歇业,不定期检查,对假停真营业的纳税户,除照章纳税外,还要进行罚款处理,对于造册户也实行纳税手册管理,对不主动申报纳税的,就亲自上门征收,同时宣传税法,不断提高他们自觉的纳税意识。其次,以票控税,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除正常申报税收外,还抓了各类发票的税款,特别是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严格按照规定征收税款,做到了以票控税,为税收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促进作用。
成绩已定格在了昨天,未来的道路上我还将以只讲贡献,不求回报;只讲奉献,不求索取为坐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争抒写新的辉煌。
税收征管机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1.税收筹划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其目标在于追求税后利益的最大化。换言之,即使当前税负水平提高,但若能带来税后利益的增加,这种纳税方案还是可取的。虽然税负的降低在很大程度上能带动税后利益的提高,但税负的提高有时候也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税负逆流转,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提高税负来促进税后利益最大化为特征的税收筹划。这种利益既可以是近期利益,也可以是长远利益。此外,税收筹划过程是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和合理安排税务活动,达到税后利益最大化开展的。人们在筹划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不违法或者是违法的。这样,筹划的结果便可能出现与立税精神相适应的合法筹划,与立税精神相悖的不违法或违法筹划。例如,避税筹划就是一种与立税精神相悖的不违法筹划;利用税务机关征管漏洞,把应税收入转为灰色收入达到“节税”目的,则为违法筹划。可见,税收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模式本身可能隐含有与立税精神相悖的不违法以及违法的行为。把税收筹划理解为合理节税是不妥当的。对税收筹划理解的偏差,将不利于人们全面把握税收筹划行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它实施有效的管理。
2.避税和利用税收征管的灰色地带成为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
在税收筹划中,采用与立税精神相一致的涉税行为,能够获取正常的筹划利益;而若能成功地采用与立税精神相悖的涉税行为,例如,避税甚至是逃税,则能够获取超正常的筹划利益。虽然这种筹划要冒较大的风险,而且筹划成本又比较高,但由于其超正常利益较大,在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中已被广泛地使用,特别是避税筹划。此外,利用税收征管漏洞实施避逃税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把应税收入转为灰色收入,利用税务机关对灰色收入的确认困难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由于目前国家对税务行政司法监督较严密,税务机关在执法程序上必须做到“先取证,后决定”,在未能获取确凿证据之前,往往不能贸然实施行政处理,这无形之中便给筹划者提供了避税的机会。在目前许多论及税收筹划的书刊中,也把避税和灰色地带作为实现税负最低的重要方法来介绍,甚至在许多税收筹划的讲座上也侧重传授这些方法。由于舆论的误导和现行税法和征管存在的漏洞,使避逃税成为当前我国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
3.税收筹划的专业化程度较高
税收筹划能否实现其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关键在于:一是能否找出现行税制存在筹划的空间;二是能否利用这些筹划空间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三是税收筹划提供的纳税方案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要做到以上三点,税收筹划者必须对现行税制和纳税人涉税经济行为有充分的了解,对各项税收政策运用所产生的税后收益有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管理当局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筹划者较高素质的基础上。由于纳税人普遍缺乏税收筹划应具备的信息和技能,因此,税收筹划活动大多要由专业人员和专门部门进行。纳税人或者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专门机构,或者聘请税务顾问,或者直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筹划。目前不少中介机构已瞄准了税收筹划市场,认为是拓展业务,获取高额利润的良好机遇。税收筹划的专业化,不仅有效地降低筹划成本,使筹划方案更具可操作性,而且还造就了一支税收筹划的专业队伍,推动了税收筹划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4.税收筹划受税务机关的监督
税收筹划是为特定的人在特定条件下设计的纳税模式,该纳税模式实施的结果表现为一系列的涉税行为。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能就是对纳税人的有关涉税行为的合法性实施监督与管理,因此,税收筹划者对现行税制的理解和遵循,对税务活动的安排等,只有在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时,筹划的目标才得以实现。一旦税收筹划含有的与立税精神相悖的避税逃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行为成立,则避税者将根据反避税法被追缴税款;逃税者将依据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规除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还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刑事处理。为纳税人提供有违立税精神的税收筹划方案者,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可见,只有合法的税收筹划才可获得法律的保护。税收筹划活动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而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对现行税制的理解程度,对避逃税的辨别能力,也将对税收筹划的良性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涉税经济行为,其存在与发展必然对税收征管产生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既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和纳税人成熟的表现,也是对税收征管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的现实反映。本文将着重从后者进行研究。
1.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更具理性,税收收入相对减少
纳税人涉税行为的理性,表明纳税人不仅要知晓现行税法对其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懂得如何更好地行使和履行这些权利和义务;不仅要研究现行税制中对己有利的各项政策,还要分析现行税收征管状况,以便选择有利的纳税方案;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将更加注重长远利益、税后利益,而并不单纯追求眼前的税负最低化。因此,在多数情况下,税收筹划的结果可能引起纳税人综合税负的下降,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相对减少,而这些减少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所造成的税负下降,由于与立税精神相一致,因此,税负的下降或税后利益的增长,不仅有利于私人经济的发展和税基的拓展,还能促进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而不合理的税收筹划,由于与立税精神相悖,其结果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绝对损失,还会扰乱税收秩序,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由于这种理性化的涉税行为所具有的两重性,也给税收征管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
2.纳税人避逃税行为更具隐蔽性,税收征管难度增大
为了达到税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在实施税收筹划时,除了充分运用现行税制中对己有利的政策外,往往还利用当前税制和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实施避税或逃税。由于税收筹划专业化程度较高,筹划者多通晓税法、征管状况及其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因此,在筹划中所使用的避税或逃税手法更具隐蔽性,税收筹划过程实际上是筹划者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涉税知识的较量。税收筹划的存在,无疑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同时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纳税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税收征管易陷入复议与行政诉讼之中
税收筹划并不单纯局限在实体法上,而且还利用程序法设置一系列自我保护的方案。筹划者往往利用当前我国较严厉的税收行政司法监督的有利条件,精心安排各项涉税活动,一旦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自我保护方案便被启动,使税务机关陷入复议或行政诉讼之中。例如利用灰色地带实施逃税就是针对税务机关在这一地带取证困难,不能贸然对其逃税行为予以定性和处罚。又如,当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时违反法定程序,纳税人可依法采取法律救济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程序违法最终并不能改变处理的结果,但由于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的行政决定是不合法的,税务机关以不合法的行政决定约束纳税人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因而构成职务违法。若因职务违法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受损,可能还会涉及行政赔偿的问题。可见,税收筹划在增强纳税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也可能为税收征管设置了一系列的“陷阱”,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稍不规范,就很容易陷入其中。
4.对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性的认定容易引发征纳矛盾
税收筹划提供的纳税方案,只有在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时才可获得筹划利益。由于税收筹划方式的多样性,加上现行税制中对合理节税与避税、避税与逃税之间的界线以及确定原则尚存在模糊之处,因此,在对具体的涉税行为的合法性的认定中,征纳双方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对于纳税人而言,通过税收筹划形成的涉税行为都被认为是有理有据的,一旦被税务机关予以否定,则容易引起征纳之间的争议,而征纳之间的行政关系,又决定着纳税人必须先服从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然后才能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解决。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对待这种认定结果,或者税务机关不能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地确认纳税方案的合理性,则征纳矛盾必然产生。
1.要重视对税收筹划的研究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税务机关在对税收筹划将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难予以高度重视的同时,必须对税收筹划进行深入的研究。要全面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和当前税收筹划的特点与方法;要掌握现行税制中容易形成的避税点及其灰色地带;要针对税收筹划中可能给税收征管造成的负面影响,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办法。要把税收筹划作为影响税收征管的重要因素加以认识和管理,并把其纳入税收征管的范畴来研究。加强对税收筹划这一涉税经济行为的管理,不仅有助于降低税收筹划对税收管理的冲击,也有利于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2.要大力推进税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只有全面提高税务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有效地克服税收筹划给税收征管造成的困难,把握征管的主动权。一方面要教育全体税务人员,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当前税收征管形势的严峻性和我国税务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事实,要彻底消除自以为是,固步自封的思想,结合“三讲”教育,从思想上、业务上全面提高税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税收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继续实行“择优录用与淘汰制相结合”的用人机制,通过择优录用把优秀人才吸收到税务队伍之中;通过淘汰制,把那些不称职者、不合格者淘汰出局。通过不断地吐故纳新,既能有效地保证税务队伍的纯洁性和高效率,也能营造出危机感和竞争环境,并强化自我控制、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机制的形成,以推动税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3.完善税收制度,规范税务管理
利用避逃税以实现税收筹划超额利益的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然而,避逃税在税收筹划中被使用的广度和深度,又往往与税制的完善程度,与税制和征管的协调程度,与征管水平的高低程度有紧密关系。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必须十分关注现行税制的运行状况,要充分利用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的一手材料,对税制存在的漏洞以及与征管失调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各级税收立法部门也应加强对现行税制的跟踪研究,对那些容易造成规避的条款,与征管不协调造成的征管盲点,要及时予以修改和妥善解决,为有效地防范避逃税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各级税务管理人员还必须十分重视税法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法的精神及其执法要领,不断提高对避逃税行为的识别能力。要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定程序执法,防范“程序陷阱”造成的管理效率损失。
4.要加强税收筹划的法治建设
(1)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性的认定标准。明确界定合法筹划、避税筹划和逃税筹划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并规定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性的否定要负举证责任。
(2)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规定纳税人必须依合法手段实现筹划目标,不得使用任何与立税精神相悖的手段以谋取税收利益。
(3)税收筹划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规定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面的责任;筹划者提供的纳税方案必须符合立税精神,不能提供与立税精神不符的纳税方案,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纳税人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还要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