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模板5篇)

时间:2024-09-20 作者:字海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xx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xx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xx月购入财务软件xx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04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xx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二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15〕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达到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方面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15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落实方面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六、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税收措施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况。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十二、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三

(一)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情况,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20xx年度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较上年有所提高为完成目标任务。

我局已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实现同比有所增长,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局征收的税收全部属于二三产业税收,截止6月31日共组织各项收入46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3万元,增长,由于xxx尚未统计出二三产业增加值,所以20xx年度上半年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无法统计。

(二)完成地方财政收入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给我局下达的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42950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地方财政收入 23337万元,较上年增收5337万元,增长。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3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9万元,增长,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地方税收收入(不含耕地占用税)18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267万元,增长,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

二、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委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承担龙王镇青光村、三方村整治包片督促任务。

为推进包片督促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一名副局长分管的督促工作组,每周定期到包片村走访查看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是及时衔接,与龙王镇政府、青光村、三方村村委会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将督促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解决思路与办法及时传达给乡镇、村委会,以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

三是资金扶持,按照节约、有效的原则,从单位自有资金中拨出10000万给予龙王镇对整治工作进行扶持,促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用实际行动积极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我局对深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认真落实。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的同时切实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

每周不低于两次对全局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干部着装佩证是否规范、相关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参与深化文明城市工作,形成人人共建文明城乡、人人共享城乡文明的良好氛围,使更多干部在深化建设工作中出力,更在深化建设工作中受益。

三、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项目税收管理措施情况。

今年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是投资拉动,我局抓住青白江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建院成都分校等195个项目、121 亿投资拉动的机遇,制定了《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建设项目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结算、税款入库全过程的跟踪和控管。

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分析、形成信息库和分类清理,并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区建设项目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有力提升了对全区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力度。1—6月,我局征收营业税11939万元,同比增收1760万元,增长。其中建筑业营业税收入6130万元,同比增收4062万元,增长。

(二)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纳税大户的税源动态管理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将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123户企业列为重点税源,建立了重点税源区局宏观监控、管理所中观监控、管理员微观监控的管理制度。

坚持送税收政策上门,深入到重点企业,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税源。虽然全球经济危机继续恶化,对我区众多重点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导致一部份企业开工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据统计,企业亏损面达45%,今年1—6月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前123户企业入库收入27996万元,减收4328万元,但重点企业纳税总额仍占我局收入总额的,充分显现了重点税源的支撑效应。

2.我局抓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契机,制定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方案》,按照企业所得税标杆管理和行业税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这三个重点行业中选取企业进行行业税负调查,进行比对分析。同时以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为契机,加大了对物流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的清理。加强发票管理,提高“以票控税”效能。

(三)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税宣活动情况。在做好日常税法宣传普及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 “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活动月期间,与区国税局联合进行了窗口服务人员宣誓活动,对“限时办结制”等十项制度进行公开承诺;将“好书送农家”活动与第18个税法宣传月主题结合,全局税收干部共捐赠与税收相关的书籍100余本,音像制品10余张,以及税收知识简介等资料;坚持开展送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将税收宣传渗透到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向全区纳税人发放个税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联合青白江区国税局在成都技师学院青白江区分院以举办讲座、播放税收动漫等形式开展了别开生面的税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报纸、电台等载体的作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息。税法的普及率、知晓率、遵守率大为提高。

(四)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用制度规范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干部的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检查,变抽查为经常性全面检查,严格过错追究。在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方面,我局结合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规范税收行为,加强行业征管数据、财务数据、生产经营数据对比分析,提高行业税负水平。本着精细化以专业化为前提的原则,为切实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今年以来成立了专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所,专门负责青白江城区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个体税收秩序,在我区营造依法纳税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五)加大检查力度,完成专项检查任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完成情况。20xx年以来,我局加大税收稽查执法力度,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积极采用多种措施:

第一是税务稽查与征收管理所及时沟通,实行税收信息共享;

第二是稽查预告、税务质疑约谈和税收稽查等手段联动出击,加大查处力度;

第三是与工商、国税、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xxx量;

第四是清缴欠税与查处税收入库相结合,提高按时足额入库率,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五是在抓好日常稽查、重点稽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尤其是抓好典型案件、有影响案件、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以提高纳税人的守法遵从度。今年上半年已对52户企业实施了稽查预告,通过稽查预告企业自查补缴税款万元,滞纳金万元,合计自查补税万元。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四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五

20xx年,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xxx下发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xx]107号),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税收化服务,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20xx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设定不再10号公告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激情清理、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20xx年2月,我局按照《xxx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及xxx、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未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优化税收服务。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并加强事后监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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