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追究,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1、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免费政策,严禁任何班级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各班除高新区规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任何班级不得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英才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中,绝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
4、禁止强迫或诱导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各种教辅资料,不得自编、自印、自卖教辅材料;严禁教辅材料销售部门进入班级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辅材料。切实落实好省定一套教辅资料的自愿征订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真正体现出自愿原则,确保不出现任何强迫征订行为。
5、禁止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生活用品;严禁班级统一或强制为学生xx人身保险。
6、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7、治理乱收费,各班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乱收费的班级,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二月
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
第二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办法(暂行)》。
第六条 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单位“一把手”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偿家教行为及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有偿家教及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四)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六)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应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参与举办“小饭桌”和各类补习班的。
(九)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非法 “小饭桌”中兼职、兼课的。
(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
(十一)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十二)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
(十三)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
(十四)教师从事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其它方式的有偿家教行为的。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三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在职教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教育、人事、财政部门对其予以解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个严禁”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六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教育体育局与下属各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小学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要求做好20xx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无价费〔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课堂内容课外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3、任何教师不得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
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纸或刊物。
4、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
6、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一经查实,该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而且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和晋职。只要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扣发年终的绩效工资。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